1、压力容器安装改造维修告知工作程序2003-12-4 依据国务院颁布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和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制定的北京市特种设备行政许可分级实施范围及北京市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告知办法(试行)的规定,受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的委托,海淀区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办理辖区内规定范围的压力容器安装改造维修告知工作,特制定本工作程序。一、安装、改造、维修告知压力容器安装、改造、维修单位在施工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在做好施工前各项准备工作的情况下,如有更新的压力容器,应首先办理压力容器报废手续,如实填写压力容器安装改造维修告知书(告知书及填写说明可从北京海淀质量信息网:Http:下载)告知书一式二份,特种设
2、备监察科、施工单位各一份。施工单位提交有关文件资料到海淀区质量技术监督局特种设备监察科告知。二、告知提交文件资料(一)安装工程提交文件资料1、压力容器随机资料:设计图样,高压容器和第三类中压反应容器和储存容器的强度计算书,压力容器质量证明书,产品安全质量监督检验证书,进口压力容器还应提供进口压力容器产品安全性能监督检验证书;2、安装施工方案:内容应详细完善,应包括施工质量保证体系,施工设备及器具准备,施工依据的法规规范,施工质量验收要求等。3、安装单位资料:安装单位资质证明,具有压力容器安装所需相关焊接项目的锅炉压力容器焊工操作证;建设单位和安装单位签订的施工项目合同,外地进京的安装单位应提供
3、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特种设备监察处批准同意进京安装的批准文件。(二)修理、改造工程提交文件资料1、压力容器相关资料: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有效期内的压力容器安全技术检验报告,压力容器质量证明书和产品安全质量监督检验证书,压力容器设计图样,修理改造部位图纸及修理部件的焊接结构图;2、压力容器修理改造方案:内容应详细、完善,应包括质量保证体系、施工设备工器具准备,施工依据的法规规范,施工质量验收要求等;方案上应加盖建设单位和修理、改造单位公章;3、修理、改造单位资料:压力容器修理、改造单位的资质证明,具有压力容器修理、改造相关焊接项目的锅炉压力容器焊工操作证、建设单位和安装单位签订的施工项目合同,外地进京
4、的安装单位应提供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特种设备监察处批准同意进京安装的批准文件。三、受理、审查(一)特种设备监察科接受告知书人员对提交文件资料齐全审查认为符合规定要求的予以受理,填写压力容器安装改造维修告知登记表,并把签收的压力容器安装改造维修告知书退还施工单位一份。(二)特种设备监察科接受告知人员审查认为不符合规定的,不予受理。应在15个工作日以特种设备开工告知意见通知书(一式二份特种设备监察科、施工单位各一份)的形式书面通知施工单位,说明原因和处理意见,并填写特种设备开工告知意见通知书登记表。四、压力容器安装、改造、维修告知受理规定(一)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特种设备监察处受理告知范围:首钢总公司
5、、燕化总公司、北京铁路局、北京铁路分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建工集团、市政总公司、京煤集团所属压力容器及超高压容器、球罐和氧舱。(二)北京电站锅炉安全管理委员会受理告知范围:独立发电公司和电力公司所属发电厂用于发电生产的压力容器。(三)北京市海淀区质量技术监督局特种设备监察科受理上述单位以外的压力容器安装、改造、维修告知。五、相关规定(一)特种设备监察科对于在监督检验范围内的项目,应及时以特种设备安装维修改造监检通知单的形式通知检验检测机构对施工过程实施监督检验。(二)特种设备监察科每季度初10日前将压力容器安装、改造、维修开工告知情况以软盘形式(Excel表)报市局特种设备监察处。(三)特种设备监察科在施工单位提交的文件资料审查过程中和开工告知后,对告知内容有疑问时,可以派人到现场进行核实、检查。如发现违规行为,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罚。(四)告知书受理审查合格后由承办人员签署意见,科长复查后在压力容器安装改造维修告知登记表内签署意见,三类压力容器的开工告知报主管局长审核后在压力容器安装改造维修告知登记表内签署意见。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