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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关键技术标准规范.doc

1、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技术规范HJT81(国家环境保护总局-04-01实施)Technical standard of preventing pollution for livestock and poultry breeding -12-19 公布 -04-01 实施目 录序言1 专题内容2 技术标准3 选址要求4 场区布局和清粪工艺5 畜禽粪便贮存6 污水处理7 固体粪肥处理利用8 饲料喂养管理9 病死畜禽试题处理和处理10 畜禽养殖场排放污染物监测11 其它前 言 伴随中国集约化畜禽养殖业快速发展,养殖场及其周围环境问题日益突出,成为制约畜牧业深入发展关键原因之一。为预防环境污染,保障人、畜

2、健康,促进畜牧业可连续发展,依据中国环境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订本技术规范。 本技术规范要求了畜禽养殖场选址要求、场区布局和清粪工艺、畜禽粪便贮存、污水处理、固体粪肥处理利用、饲料和喂养管理、病死畜禽尸体处理和处理、污染物监测等污染防治基础技术要求。本技术规范为首次制订。本技术规范由国家环境保护总局自然生态保护司提出。本技术规范由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科技标准司归口。本技术规范由北京师范大学环境科学研究所、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和中国农业大学资源和环境学院共同负责起草。本技术规范由国家环境保护总局负责解释。 HJT81 1. 专题内容本技术规范要求了畜禽养殖场选址要求、场区布局和清粪工

3、艺、畜禽粪便贮存、污水处理、固体粪肥处理利用、饲料和喂养管理、病死畜禽尸体处理和处理、污染物监测等污染防治基础技术要求。2. 技术标准21 畜禽养殖场建设应坚持农牧结合、种养平衡标准,依据本场区土地(包含和其它法人签约承诺消纳本场区产生粪便污水土地)对畜禽粪便消纳能力,确定新建畜禽养殖场养殖规模。22 对于无对应消纳土地养殖场,必需配套建立含有对应加工(处理)能力粪便污水处理设施或处理(置)机制。23 畜禽养殖场设置应符合区域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3 选址要求31 严禁在下列区域内建设畜禽养殖场:311 生活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关键区及缓冲区;312 城市和城镇居民区,包

4、含文教科研区、医疗区、商业区、工业区、游览区等人口集中地域;313 县级人民政府依法划定禁养区域; 314 国家或地方法律、法规要求需特殊保护其它区域。32 新建改建、扩建畜禽养殖场选址应避开31要求禁建区域,在禁建区域周围建设,应设在31要求禁建区域常年主导风向下风向或侧风向处,场界和禁建区域边界最小距离不得小于500m。 4、场区布局和清粪工艺4.1 新建、改建、扩建畜禽养殖场应实现生产区、生活管理区隔离,粪便污水处理设施和禽畜尸体焚烧炉;应设在养殖场生产区、生活管理区常年主导风向下风向或侧风向处。4.2 养殖场排水系统应实施雨水和污水搜集输送系统分离,在场区内外设置污水搜集输送系统,不得

5、采取明沟布设。43 新建、改建、扩建畜禽养殖场应采取干法清粪工艺,采取有效方法将粪立即、单独清出,不可和尿、污水混合排出,并将产生粪渣立即运至贮存或处理场所,实现日产日清。采取水冲粪、水泡。粪湿法清粪工艺养殖场,要逐步改为干法清粪工艺。5 畜禽粪便贮存 51 畜禽养殖场产生畜禽粪便应设置专门贮存设施,其恶臭及污染物排放应符合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52 存设施位置必需远离各类功效地表水体(距离不得小于400m),并应设在养殖场生产及生活管理区常年主导风向下风向或侧风向处。 53 贮存设施应采取有效防渗处理工艺,预防畜禽粪便污染地下水。54 对于种养结合养殖场,畜禽粪便,贮存设施总容积不得低于

6、当地农林作物生产用肥最大间隔时间内本养殖场所产生粪便总量。55 贮存设施应采取设置顶盖等预防降雨(水)进入方法。6 污水处理; 6.畜禽养殖过程中产生污水应坚持种养结合标准,经无害化处理后尽可能充足还田,实现污水资源化利用。 62 畜禽污水经治理后向环境中排放,应符合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要求,有地方排放标准应实施地方排放标准。污水作为浇灌用水排入农田前,必需采取有效方法进行净化 处理(包含机械、物理、化学和生物学),并须符合农田浇灌水质标准(GB5084-92)要求。 621在畜禽养殖场和还田利用农田之间应建立有效污水输送网络,经过车载或管道形式将处理(置)后污水输送至农田,要加强管理,严

7、格控制污水输送沿途弃、撒和跑、冒、滴、漏。622 畜禽养殖场污水排入农田前必需进行预处理(采取格栅、厌氧、沉淀等工艺、步骤),并应配套设置田间储存池,以处理农田在非施肥期间污水出路问题,田间储存池总容积不得低于当地农林作物生产用肥最大间隔时间内畜禽养殖场排放污水总量。 63 对没有充足土地消纳污水畜禽养殖场,可依据当地实际情况选择下列综合利用方法;631 经过生物发酵后,可浓缩制成商品液体有机肥料。632 进行沼气发酵,对沼渣、沼液应尽可能实现综合利用,同时要避免产生新污染,沼。渣立即清运至粪便贮存场所;沼液尽可能进行还田利用,不能还田利用并需外排要进行深入净化处理,达成排放标准。沼气发酵产物

8、应符合粪便无害化卫生标准(GB795987)。6.3 制取其它生物能源或进行其它类型资源回,收综合利用,要避免二次污染,并应符合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要求。 64 污水净化处理应依据养殖种养、养殖规模、清粪方法和当地,自然地理条件,选择合理、适用污水净化处理工艺和技术路线,尽可能采取自然生物处理方法,达成回用标准或排放标准。65 污水消毒处理提倡采取非氯化消毒方法,要注意预防产生二次污染物。7 固体粪肥处理利用7.1土地利用7.1.1畜禽粪便必需经过无害化处理,而且须符合粪便无害化卫生标准后,才能进行土地利用,严禁未经处理畜禽粪便直接施入农田。 71.2经过处理粪便作为土地肥料或土壤调整剂来

9、满足作物生长需要,其用量不能超出作物当年生长所需养分需求量。在确定粪肥最好使用量时需要对土壤肥力和粪肥肥效进行测试评价,并应符合当地环境容量要求。713 对高降雨区、坡地及沙质轻易产生径流和渗透性较强土壤,不宜施用粪肥或粪肥使用量过高易使粪肥流失引发地表水或地下水污染时,应严禁或暂停使用粪肥。72 对没有充足土地消纳利用粪肥大中型畜禽养殖场和养殖小区,应建立集中处理畜禽粪便有机肥厂或处理(置)机制。721 固体粪肥堆制可采取高温好氧发酵或其它适用技术和方法,以杀死其中病原菌和蛔虫卵,缩短堆制时间,实现无害化。722 高温好氧堆制法分自然堆制发酵法和机械强化发酵法,可依据本场具体情况选择。8 饲

10、料和喂养管理81 畜禽养殖饲料应采取合理配方,如理想蛋白质体系配等,提升蛋白质及其它营养吸收效率,降低氮排放量和粪生产量。82 提倡使用微生物制剂、酶制剂和植物提取液等活性物质,降低污染物排放和恶臭气体产生。8.3 养殖场场区、畜禽舍、器械等消毒应采取环境友好消毒剂和消毒方法(包含紫外线、臭氧、双氧水等方法 ),预防产生氯代有机物及其它二次污染物。9 病死畜禽尸体处理和处理9.1 病死畜禽尸体要立即处理,严禁随意丢弃,严禁出售或作为饲料再利用。 9.2 病死禽畜尸体处理应采取焚烧炉焚烧方法,在养殖场比较集中盼地域;应集中设置焚烧设施;同时焚烧产生烟气应采取有效净化方法,预防烟尘、一氧化碳、恶臭

11、等对周围大气环境污染。9.3 不含有焚烧条件养殖场应设置两个以上安全填埋井,填埋井应为混凝土结构,深度大于2m,直径1m,井口加盖密封。进行填埋时,在每次投入畜禽尸体后,应覆盖一层厚度大于10cm熟石灰,井填满后,须用粘土填埋压实并封口。10 畜禽养殖场排放污染物监测10.1 畜禽养殖场应安装水表,对厨水实施计量管理。102 畜禽养殖场每十二个月应最少两次定时向当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汇报污水处理设施和粪便处理设施运行情况,提交排放污水、废气、恶臭和粪肥无害化指标监测汇报。10.3 对粪便污水处理设施水质应定时进行监测,确保达标排放。 10.4 排污口应设置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统一要求排污口标志。11 其它养殖场防疫、化验等产生危险废水和固体废弃物应按国家相关要求进行处理。 (-12-19 公布 -04-01 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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