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施工组织设计管理制度郑州市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工程土建施工车辆段项目部4月施工组织设计管理制度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提升项目部施工组织设计编制水平,确保施工组织设计在施工准备、工程实施、完工交验、工作总结等工作中发挥组织、指导作用,明确编制、上报、评审、批复、修订等工作步骤职责,依据企业施工组织设计及方案管理措施(试行)(建安企业工149号),制订本制度。第二条 项目施工组织设计(以下简称施组)须在施工调查后立即组织编制,并依据项目情况分别编制综合性(总体)施组和关键单位工程(专题)施组。第二章 管理职责第三条 施工组织设计管理实施项目第一责任人负责制,项目部经理负责主持制订、实施、推演施工组
2、织设计。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按项目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进行分类管理。第四条 施工组织设计管理主责部门为项目工程部。第五条 项目工程部负责编制依据、工程概况、施工布署、施工进度计划、施工准备和资源配置计划、关键施工方法、施工工艺、技术方法、施工现场平面部署、关键施工管理计划、创优计划、技术创新等内容编制。第六条 项目工程经济部负责临时工程费用编报、施工方案优化和经济比选、物资采购供给方案和投标费用比较等工程经济内容编制。第七条 项目安质环境保护部负责安全、质量、环境保护、职业健康管理及方法,创优计划及方法等编制。第八条 项目物资机械部负责设备供给和施工机械设备配置和管理、机械操
3、作安全技术方法等编制,侧重物资采购供给及火工品采购、仓储、领用管理方法。第九条 项目部要在自评后报上级企业和监理、业主审批,并根据审批意见修改、完善。第十条 工程施工前,由项目经理或项目总工程师负责组织召开施工组织设计技术交底会,项目班子组员、相关部门和班组责任人参与。第十一条 项目现场须根据施组安排组织施工,不得无故随意更改。施工组织设计实施中,项目部负责施工生产副经理、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督和检验,确保施工现场按施工组织设计组织施工。各级施工责任人在项目施工生产中必需认真按施工组织设计配置资源,按同意施工方案组织施工,落实各项管理方法,确保施工组织设计提出各项管理目标实现。第十二条 施工组织
4、设计实施过程中应进行动态管理,由项目经理主持定时进行施组推演,分析工效指标情况。采取形象进度图、网络计划图等施工进度管理规范化图表定时进行进度分析和校核,对施工组织设计实施月检、季核、六个月调整。项目施工过程中,当发生工程设计有重大修改时;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和标准实施、修订和废止时;关键施工方法有重大调整时;关键施工资源配置有重大调整时;施工环境有重大改变时;施工组织设计应立即进行修改或补充,经修改或补充施工组织设计应重新审批后实施。第十三条 项目工程部须将施组编制、审核、发放、修改等情况,建帐管理,立即跟踪。项目总工程师每个月20日前,将台账上报企业技术管理部门相关责任人,企业技术管理部门
5、。第十四条 施工组织设计实施过程中,项目部总工程师每个月工程部20工程部日前将施组实施情况简报上报企业技术管理部门。第三章 报审步骤第十五条 施工组织设计审查计划由项目部技术管理部门负责编制,经项目总工程师审核后报企业技术管理部门,企业技术管理部门审查汇总并经企业总工程师审批后,由企业技术管理部门上报局相关部门。第十六条 施工组织设计由项目经理组织编制并经自评、项目经理审批后报企业技术管理部门,企业技术管理部门组织评审并经总工程师审批后,由企业技术管理部门上报局工程管理部,局工程管理部审核经过后,项目部依据审核意见修改,经企业技术管理部门报局工程管理部立案存档。第十七条 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前需由
6、项目经理组织施组研讨并形成会议纪要,再组织施组编制并经自评并形成会议纪要后报企业上一级单位评审。第十八条 施工组织设计分级、章节编排、装订循序、文本格式等编制要求,按企业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管理措施中相关要求实施。第五章 附 则第十九条 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实施。附件3:专题方案管理制度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提升项目部专题施工方案管理水平,加强对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明确专题施工方案编制、上报、评审、批复、修订等工作步骤职责,依据企业施工组织设计及方案管理措施(试行)(建安企业工149号),制订本制度。第二条 项目须针对安全风险高、施工难度大专题工程,在施工前编制安全专题施工方案(
7、以下简称专题方案),并按要求报送业主、监理审核;对于超出一定规模危险性较大专题工程施工,须组织教授对专题方案进行论证并依据论证意见进行修改、完善。第二章 管理职责第三条 项目总工程师是项目专题方案管理第一责任人。第四条 专题方案实施分级管理,按集团企业中铁三局集团施工技术管理措施(试行)(中铁三工管437号)进行分类。第五条 专题方案管理主责部门为项目工程部。第六条 项目工程部负责专题方案编制、上报、修订、交底等工作。第七条 专题方案实施前,由项目总工程师或技术责任人向现场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随时检验方案实施情况。第八条 现场施工必需按专题方案组织实施,并由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
8、理人员进行监督和检验,方案中关键步骤施工时项目部主管安全生产领导进行现场旁站监督。第九条 专题方案必需按要求经审批后方可实施。严禁无方案、无审批手续施工,严禁私自变更、不按同意方案施工。各级技术责任人、安全责任人及技术和安全监管部门应该对所辖范围不定时巡查方案实施情况,发觉问题立即纠正。项目专职安全员对方案实施情况进行现场监督并按要求进行监测。发觉不按方案施工,应该要求其立即整改;发觉有危及人身安全紧急情况,应该立即组织作业人员撤离危险区域。第十条 对于按要求需要验收危险性较大专题工程,须会同监理单位等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验收。第十一条 项目工程部将方案分级、编制、审核、发放、修改等情况,建账管理
9、,立即跟踪。管理台账每个月必需更新一次。总工程师每个月2日前,将台账上报企业技术管理部门。第十二条 对重大、关键施工方案编制、审批、实施等情况进行动态监控。施工方案实施过程中,为确保施工方案实施力度和有效性,项目工程部应对方案落实情况进行定时自查,立即整改不规范行为。项目部总工程师每个月20日前将施工方案实施情况简报上报企业技术管理部门。第三章 报审步骤第十三条 专题方案审查计划由项目部技术管理部门负责编制,经项目总工程师审核后报企业技术管理部门,企业技术管理部门审查汇总并经企业总工程师审批后,由企业技术管理部门上报局相关部门。第十四条 专题方案由项目总工程师组织编制并经自评、项目总工程师审批后报企业技术管理部门,企业技术管理部门组织评审并经总工程师审批后,由企业技术管理部门上报局相关部门,局相关部门审核经过后,项目部依据审核意见修改,经企业技术管理部门报局局相关部门立案存档。第十五条 专题方案分级、章节编排、装订循序、文本格式等编制要求,按企业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管理措施中相关要求实施。第十六条 对于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还需参考住建部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措施文件要求编制;对于高大模板还需要按住建部建设工程高大模板支撑系统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导则文件要求编制。第五章 附 则第十七条 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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