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通州市人民检察院相关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专题调研汇报南通市院研究室:依据市院相关报送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调研汇报及相关案例通知精神,我院由研究室牵头,会同反贪局、公诉科、侦监科、控申科、人监办等业务部门,就“深入对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问题”展开专题调研,现将我院去年以来,落实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经验、做法,取得效果,存在问题和落实省院相关全方面正确落实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 推进友好江苏建设若干意见情况汇报以下:一、关键做法和经验1、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我们和公安等部门紧密配合,突出打击关键,严厉打击侵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偷窃、抢夺等多发性侵财犯罪,杀人、抢劫、强奸、绑架等严重暴力犯罪和其它人民
2、群众反应强烈严重刑事犯罪,坚持从重从快方针,做到快速审查起诉,并提议法院从重处理,着力处理影响群众安全感紧迫问题,确保一方平安。去年以来,我们依法对衣立等涉嫌组织领导参与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快审快结,并依法向法院提出从重处罚量刑提议。主动探索“简易案件步骤提速”工作机制,建立快速处理轻微刑事犯罪案件工作机制、分类审查机制和专员审查制度,和法院、公安联合印发相关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实施意见,继续实施简易程序和推行一般程序被告人认罪案件简化审,共适用简易程序295件,简化审案件121件,“两简”案件占到提起公诉案件94%。,实现了案件繁简分流,提升了诉讼效率。2、轻微刑事案件宽缓化。在办案中,坚
3、持依法办案、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区分不一样情况区分对待标准,对轻微刑事案件和未成人犯罪案件进行轻缓处理,可诉可不诉不诉。对于犯罪情节轻微、犯罪嫌疑人认罪悔罪表现好、被害人谅解等符合相对不起诉条件轻微刑事案件,依法行使不起诉权,表现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为了表现公平、公正,去年我们依据可操作性标准,制订对交通肇事案件相对不起诉标准和条件,进行一定宣传报道,对社会公开,严格不起诉条件,经院检委会讨论经过了相关交通肇事犯罪轻缓处理意见(试行),对交通肇事案中同时含有“过失较小、赔偿主动、认罪态度好、有自首立功表现、得到被害人亲属谅解”五种情形19名犯罪嫌疑人作出不起诉决定。达成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统一
4、。 3、主动推行检调对接工作机制。我们不停完善检察工作和社会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体系最好结合点,深入拓展检调对接内容和范围,实现检察机关和调处中心化解矛盾良性互动。办案中,我们大胆借鉴恢复性司法理念,对轻微刑事案件,在征求犯罪嫌疑人和被害人双方意见基础上,和相关部门共同做好和解工作,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友好。今年共对41名符合不起诉条件犯罪嫌疑人依法作出了不起诉决定,在这41件案件中就有35件是经过检调对接双方达成民事损害赔偿协议并立即兑现,双方达成和解。在今年不起诉41件案件中犯罪嫌疑人和被害人双方均达成和解,全部被不起诉人员中,无一人重新犯罪,取得了很好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我们应本着从宽处
5、理指导思想,将控告申诉信访、轻微刑事案件所涉民事赔偿部分、民事行政案件实施和解等纳入检调对接范围,实现法律和社会效果有机统一。,我院成功办理检调对接案件87件,取得了很好效果。4、教育挽救未成年犯罪嫌疑人。预防和降低青少年犯罪,维护青少年正当权益,是公诉部门依法推行法律监督职责一项关键工作。对未成年人和在校生犯罪,我们坚持“教育、感化、挽救”方针,主动开展帮教工作。为切实做好青少年维权工作,我们探索总结了一套行之有效青少年犯罪案件办理方法,成立青少年犯罪主诉检察官办案组,并配置一名女同志,加强对失足青少年教育、感化和挽救工作。今年,我们对7名首次犯罪、犯罪数额较小、有一定悔罪表现未成年人和在校
6、大学生,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给这些一时失足青少年以重新做人出路;继续和法院少年法庭联手开展“圆桌”审判方法,对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做到件件出庭支持公诉,件件进行庭审教育,寓教于审,实现办案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有机结合。对于被判处缓刑未成年犯,我们还常常和她们及其监护人取得联络,落实长久有效帮教方法。同时,我们还加强青少年犯罪预防工作,对案件中涉案未犯罪处理未成年人,我们主动通知或主动上门对这些未成年人及其家长进行警示教育,令其以她人为鉴,防微杜渐,预防不良社会风气影响,培养良好习惯;警示家长对儿女严加管教,注意管教方法,确保儿女走上正路,预防她们滑向犯罪泥淖。今年以来,我们前后对涉案而未作犯罪处理2
7、1名未成年人及其家长进行了警示教育,收到良好社会效果,得到了这些家长普遍欢迎。5、敦促嫌疑人投案自首。,以多个方法敦促职务犯罪嫌疑人投案自首,对于主动到检察机关投案自首或经敦促投案自首,如实交待问题、主动退赃并自愿接收处理,依法或提议法院依法给予从轻、减轻或免去处罚。对经检察机关通知犯罪嫌疑人单位或家眷后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罪行均视为自首。对犯罪数额不大、有自首立功情节、认罪态度好、主动退赃,通常不采取拘留、逮捕强制方法。对情节轻微,可视情况作出不起诉决定。敦促投案自首缓解了线索匮乏矛盾,有利于查明犯罪事实。同时也有利于拓展侦查思绪,能够由嫌疑人提供相关证人配合侦查工作,有利于赃款赃物追缴。经过
8、敦促犯罪嫌疑人投案自首,使犯罪嫌疑人真正从内心悔罪,有利于证据搜集和固定,简化犯罪处理程序,降低翻供翻证现象,提升司法机关效率。同时也使侦查期间羁押有效降低,到法院时判处缓刑机会增加,表现了诉讼经济标准,降低了改造罪犯成本。经过多年来实践证实,在侦查阶段就认定投案自首犯罪嫌疑人均没有翻供翻证现象,无一上诉。二、存在问题1、公安、检察、法院三家对于严重刑事案件、轻微刑事案件、宽严要素和宽、严节度把握上有时存有认识上分歧,从而不能有效一致做出符合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精神处理。高检院相关快速办理轻微刑事案件规范性文件只处理了检察步骤提速,有待处理侦查、审判步骤和之相配合问题。对于这些问题,提议上级检
9、察机关快速和公安、法院等部门统一认识,共同出台规范性文件,或提议同级人大常委会将院制订适用宽严相济相关意见上升为地方性法规。2、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给予检察机关很大自由裁量权,所以对于在侦查、公诉步骤作终止诉讼程序处理轻微刑事案件,在执法标准尺度掌握上要给予规范统一,预防滥用。实践中,从严打击在刑法要求框架内能够很好地把握,但从宽到什么程度,什么情况下从宽,因个案不一样,不轻易把握。提议上级院参考法院系统量刑指导规则或量刑指导意见制订出台规范检察步骤指导性规范性文件,预防宽大无度,放纵犯罪。3、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实施,将使得相当被告人不到羁押场所服刑而进入小区,同时也使得相当一部分犯罪嫌疑人不被
10、交付审判而被作不起诉或不作为犯罪处理而撤销案件。这就带来对于这些人员怎样给后续帮教问题。小区矫正制度现在只针对监外服刑人员,而对于在侦查、检察步骤宽大处理人员帮教并未纳入其中,也没有对应较为完备工作机制,这是一个急待处理问题。三、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之经典案例外地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张某涉嫌偷窃罪不捕案。(1)基础案情。犯罪嫌疑人张西汉,男,16岁,家住安徽省泗县草沟镇张集村二组,通在通州市先锋镇打工。3月4日中午,张某乘同宿舍代某在外吃饭,宿舍无人之机,从代某床上钱包内窃替换某农业银行信用卡,当日下午利用先前知道密码,到先锋镇信用社自动取款机上取款人民币5000元,3月5日又取款人民币1800元
11、。同年3月6日被刑事拘留,3月13日提请我院审查批捕。(2)表现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及效果。接到案卷后,承接人立即提审犯罪嫌疑人进行主证复核,在提审过程中,犯罪嫌疑人对自己犯罪行为供认不讳,认罪态度很好。在案件讨论过程中,大家认为张某即使组成犯罪,但她是未成年人,而且认罪态度很好,有悔罪表现,假如认为她是外来,在当地无取保条件,就机械地批捕、判刑,那么她以后人生之路是极难想象,这么做表现出来只是法律效果,而不能表现很好社会效果,这不符合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和我们正在着力构建友好社会是不相适应,所以,我们认为犯罪嫌疑人张某系未成年人,且未造成被害人损失,也取得被害人谅解,被害人表示不追究其刑事责任,依据高检院相关宽严相济刑事政策,能够经过其它强制方法确保诉讼顺利进行,无逮捕必需,我们依法作出不予同意逮捕决定,从而很好保护了外来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正当权益。以上汇报,不妥之处请指正。通州市人民检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二00八年三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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