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三部分协议条件协议协议书本协议由广州市地下铁道总企业(下称“甲方”)和 (下称“乙方”)于 年 月 日在中国广州市签署。鉴于甲方拟委托乙方完成广州地铁总企业管理信息系统计划及方案设计项目,并经过 年 月 日中标通知书,接收乙方以人民币 元(人民币大写)为本项目所做投标,双方达成以下协议:1 本协议所用术语含义和下文提到协议条款中对应术语含义相同。2 下列文件应作为本协议一部分看待:(1) 本协议协议书;(2) 协议补充协议书(假如有话);(3) 中标通知书;(4) 协议条款;(5) 协议附件;(6) 投标文件及其澄清文件。3 上述文件应认为是互为补充和解释,但如有模棱两可或矛盾之处,以上面所
2、列次序在前为准。4 考虑到甲方将按协议条款要求付款给乙方,乙方在此立约,确保全方面按协议要求推行义务。5 甲方在此同意按协议条款注明期限和方法,向乙方支付依据协议条款要求应支付款项,以此作为推行协议义务酬劳。为此,双方代表在此签字并加盖公章,本协议正本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副本八份,甲方份,乙方份。甲 方:签约代表:时 间:地 址:联络电话:传 真:乙 方:签约代表:时 间:地 址:联络电话:传 真: 广州地铁总企业管理信息系统计划及方案设计协议协议编号:_甲方(委托方): 广州市地下铁道总企业乙方(受托方):第1条 定义及解释1.1 下列措辞和用语,除上下文另有要求外,应含有所给予它们含义:(
3、1) “项目”是指广州地铁总企业管理信息系统计划及方案设计。(2) “服务”是指乙方依据协议条件为完成项目所提供和推行全部服务,包含正常服务、附加服务和额外服务。(3) “甲方”为项目标委托方,即广州市地下铁道总企业。(4) “乙方”为项目标受委托方,它作为一个独立专业企业或其联合体受甲方委托,提供和推行协议服务。(5) “协议双方”是指甲方和乙方统称。(6) “日”、“天”是指公历日。(7) “周”、“星期”是指七个公历日。(8) “月”是指公历月份。第2条 项目范围2.1 乙方应按协议要求提供和推行服务,项目内容:a. 广州地铁总企业管理信息系统现实状况分析b. 广州地铁总企业管理信息系统
4、需求分析c. 广州地铁总企业管理信息系统战略计划d. 广州地铁总企业管理信息系统处理方案e. 广州地铁总企业管理信息系统实施计划f. 广州地铁总企业管理信息系统建设配合实施2.2 乙方提供服务及提交项目结果应完全满足用户需求书要求。2.3 项目范围在附件A中要求(注:附件A及下述附件B、附件C均在用户需求书和投标文件基础上形成和完善)。第3条 协议价格及支付3.1 协议总价: (人民币大写)3.2 协议分项价格3.2.1 广州地铁总企业管理信息系统现实状况分析 合价 元3.2.2 广州地铁总企业管理信息系统需求分析 合价 元3.2.3 广州地铁总企业管理信息系统战略计划 合价 元3.2.4 广
5、州地铁总企业管理信息系统处理方案 合价 元3.2.5 广州地铁总企业管理信息系统实施计划 合价 元3.2.6 广州地铁总企业管理信息系统建设配合实施 合价 元 总计 元(协议总价)3.3 协议分项价格清单见附件B。3.4 协议价格为含税固定价。除非协议发生修改,且该修改影响到协议价格调整,协议不增加任何额外费用和附加费用。3.5 应该认为乙方已经根本查清,并在协议价格中充足考虑到了以下几项:(1) 影响到协议价格全部条件和情况;(2) 完成项目中全部可能出现情况;(3) 现场综合情况;及(4) 现场总劳务情况。3.6 协议价款支付3.6.1 甲方依据条款3.6.3要求时间和百分比并对乙方提交支
6、付单据审核无误后向乙方支付协议价款。3.6.2 付款方法为电汇。3.6.3 支付进度,分两阶段3.6.3.1 第一阶段 管理信息系统计划和方案设计阶段(3个月)(1) 预付款支付时间:协议生效后30天内支付百分比:条款3.2.1所述分项价格50%支付单据:a.预付款金额发票1份b.支付请求1份,副本3份(2) 进度款支付时间:乙方按协议附件要求在每阶段提交完整阶段性项目结果后30天内支付百分比:支付到条款3.2中(除3.2.6项外)对应分项价格90%。支付单据:a.该进度款金额发票1份b.该阶段结果交付证实一式4份c.支付请求1份,副本3份(3) 验收款支付时间:每阶段项目结果经过协议附件要求
7、验收且收到相关验收证实后30天内支付百分比:支付到条款3.2中(除3.2.6项外)对应分项价格100%。支付单据:a.该验收款金额发票1份b.该阶段结果验收证实一式4份c.支付请求1份,副本3份3.6.3.2 管理信息系统建设配合实施阶段(2年) 支付时间:管理信息系统实施期间,每六个月一次,共四次支付百分比:每次支付条款3.2.6所述分项价格25%支付单据:a.付款金额发票1份b.支付请求1份,副本3份 第4条 项目进度4.1 项目结果递交时间:乙方应在协议生效后3个月内提交完整项目结果。4.2 项目工作进度时间:在协议附件C中要求。4.3 各阶段项目结果递交时间:按协议附件C要求。4.4
8、项目结果验收时间:在协议附件C中要求。4.5 乙方应每七天向甲方提交工作汇报,在汇报里要表明相关服务内容要求进度,完成情况和目前时间段工作情况,和下一个时间段计划工作内容,并应针对项目标实际进展情况提出提议。第5条 甲方责任5.1 甲方应准备所能提供用于本项目目标数据,文件和信息;当乙方为了完成本协议任务而需要使用这些资料信息时,甲方应给予帮助。5.2 对于乙方以书面形式提交需甲方作出回复关键情况和事宜,甲方应在一个合理时间内就作出书面决定或同意。5.3 乙方在甲方场地工作时,甲方有义务向乙方提供必需配合和帮助。5.4 甲方应推行按协议第3条要求应付协议价款支付义务。第6条 乙方责任6.1 乙
9、方应根据协议及其附件要求按计划、按时、按质、按量提交项目标改善意见和完整项目结果,以合理、谨慎、努力和有效方法提供约定服务。6.2 乙方应该以其一贯水准在全部专业知识和能力方面向甲方提供最好服务。6.3 乙方应确保提交项目结果和提供服务符合中国法律和国际条约或通例;乙方应确保甲方在使用和应用协议项下项目结果时,免于负担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著作权、工业设计权、其它知识产权索赔。6.4 如乙方在完成项目过程中和提供相关服务时,因其职员或代理在过程中疏忽或有意行为或不作为造成和任何人身伤害或死亡或不动产和/或有形动产损害相关任何损害赔偿或支出,乙方将对此负完全责任并进行赔偿。6.5 未经甲方书面
10、同意,乙方不得转让协议中要求义务。6.6 如乙方是联营体,则联营体主办单位须对乙方行为负完全责任,联营体其它组员单位负担连带责任。联营体主办单位应被授权代表任何和全部联营体组员负担责任和接收指示。整个协议实施(包含支付)应全部由联营体主办单位负责。全部联营体组员应对按协议条件实施协议共同和分别负担责任。6.7 未经业主事先同意,联营体组成和组织机构在签约后均不得私自变更。第7条 人员配置7.1 乙方要指定有对应资历、经验丰富而且能够信赖人员来完成项目和提供服务,并要确保在整个项目实施期间,项目组关键组员在广州工作(除非经业主同意,可选择其它工作地点)7.2 乙方工作人员配置按协议附件C要求;如
11、乙方在实施协议期间提出全部或部分更换协议要求乙方工作人员(尤其是项目经理)时,须提请协议双方磋商并经得甲方同意才能更换。不管怎样,由此引发责任和费用均由乙方负担。7.3 在有合理理由情况下,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调回或替换任何不称职人员,并由乙方负担引发责任和费用。第8条 信息和保密8.1 乙方应正确系统地建立项目和服务过程中文档和统计,其形式和具体程度应符合其专业水平,并许可甲方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进行检验和复印。8.2 乙方向甲方提供全部书面结果文件,均为一式八份,并附有一份电子文件。8.3 对于一方向另一方提供信息和资料,另一方须以合理和适宜方法或根据适用专业标准保密这些资料。未经提供方书面同意,
12、另一方不得将这些资料经过任何方法透露给第三方。但甲方合理使用取得项目结果则不在此列。8.4 甲方向乙方提供图纸、资料、档案均属于甲方财产,当项目完成或终止后,应甲方要求,乙方须归还这些图纸、资料和档案(包含拷贝)。8.5 本项目形成知识产权归业主全部。第9条 项目调整9.1 在项目实施期间,甲方有权在合适时间对项目作部分修改、删除、增加或其它调整。这些调整须经过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如有异议,乙方须在收到该通知后2天内提出;不然视为乙方已接收这些调整,并以此为协议组成部分继续推行协议义务。第10条 违约和赔偿10.1 协议双方任何一方违反了履约要求,履约方提出索赔,则违约方应对因为其违约引发或和之
13、相关事宜负责,并向履约方赔偿。10.2 任何一方对另一方赔偿,仅限于因违约所造成可合理预见到损失或损害。第11条 协议终止11.1 协议双方完全推行各自协议义务后,协议终止。11.2 如一方认为另一方无正当理由而未正确或未完全推行其义务时,可向对方发出书面违约通知并说明该通知原委。若发出通知一方在10天内没有收到对方实质性改善意见和实施方法,则可发出深入通知终止协议,此通知日期则为协议终止日期,对协议双方发生效力。11.3 协议终止并不损害或影响任何一方索赔权利。第12条 争议处理12.1 在推行协议义务时出现任何争议,双方应协商处理。12.2 双方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时,争议将经过仲裁处理。12
14、.3 仲裁地点在广州,仲裁机构为广州市仲裁委员会。12.4 除提交仲裁部分外,双方应继续推行协议要求其它义务。第13条 协议语言13.1 协议语言为汉字。13.2 双方往来正式文件和协议文本均以汉字为准。第14条 适使用方法律14.1 本协议适使用方法律为中国现行法律。第15条 协议生效15.1 协议在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公章后生效。15.2 协议生效日期以较晚签字一方签字日期为准。第16条 其它17.1 依据本协议发出任何通知应以书面写成,按本协议所载地址递交,并应在收到时视为交付。17.2 如双方经过电子邮件进行通讯联络,在传送文件前,必需和收件人联络,传送后应对传送内容给予确定。17.3 本协议正本两份,双方各执正本一份,副本八份,甲方份,乙方份。17.4 协议附件将作为本协议不可分割部分:协议附件A 项目方案协议附件B 价格清单协议附件C 进度安排和人员安排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授权代表签字: 授权代表签字: 日 期: 日 期: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帐号: 帐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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