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虎门万科城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书 (简本) 评价单位:广州市番禺区环境科学研究所 建设单位:东莞市万宏房地产有限公司 编制日期:2014年8月 虎门万科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 目 录 目 录 i 1 项目概况 2 2 项目工程分析 2 2.1施工期污染源 3 2.2运营期污染源 4 2.3外环境污染源 6 3 环境质量现状评价 7 4 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7 4.1施工期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7 4.2运营期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10 4.3内、外环境因素对项目自身的影响分析 13 5 主要环
2、境保护措施 13 5.1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 14 5.2运营期环境保护措施 15 6 环境风险分析 16 7 清洁生产与总量控制 17 8 环境经济损益分析 17 9选址与平面布局合理行分析 18 10公众参与 18 11综合结论 19 28 虎门万科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1 项目概况 虎门万科城建设项目是由东莞市万宏房地产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的房地产项目。项目拟选址于东莞市虎门镇大宁社区长德路(该场地中心位置的经纬度坐标为:北纬22°48’55.10”,东经113°42’02.69”)。虎门万科城项目规划用地面积349804.328m2。项目规划总建筑面积9906
3、95.841m2,项目计容建筑面积784135.001m2,其中,项目住宅建筑面积728027.465m2,商业建筑面积39206.75m2,其他建筑面积16900.785 m2。项目不计容建筑面积206560.84 m2,其中地下建筑面积183066.804m2,其他建筑面积23494.036 m2。项目容积率2.242,建筑密度23.547%,绿地率30.548%,机动车总泊位6273个,总户数7248户,居住人口约21624人。项目建设内容为:61栋3层住宅楼,3栋9层商住楼,3栋10层商住楼,13栋11层住宅楼,5栋18层住宅楼,2栋22层住宅楼,4栋26层住宅楼,5栋29层住宅楼,4
4、栋32层住宅楼,8栋35层住宅楼,5栋42层住宅楼。项目同时设有11栋1层商业楼,5栋2层商业楼,1栋3层商业楼,1栋4层商业楼,1栋3层幼儿园,1栋1层垃圾站,5栋-1层地下室。本项目选址位置较为优越,规划设计以突出生态环境为主题,为居住者提供一个自然、生动、优雅的生活、商业环境。本项目工程总投资约54536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7391.5万元,按工程进度,项目建设期3年,即于2014年5月开工建设,2017年9月建成投入使用。 2 项目工程分析 2.1施工期污染源 施工期对环境产生影响的因子有:废污水、施工扬尘、施工噪声、固体废物、水土流失和景观影响等。 (1)施工期废水主要来源于
5、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污水量约为20m3/d。此外,还会有一定量的地表径流、浅层地下水、开挖和钻孔产生的泥浆水、机械设备运转的冷却水和清洗水等等。 (2)施工期大气污染物主要来源于施工扬尘,其次有施工车辆、挖土机等燃油燃烧时排放的SO2、NO2、CO、烃类等污染物以及装修期间有机溶剂废气等,但最为突出的是施工扬尘。 (3)施工期各设备噪声的噪声级在60~100dB(A),施工不同阶段将产生不同程度的噪声污染。 (4)本项目施工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包括二个方面:项目施工过程产生的建筑垃圾和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根据施工期工程分析结果,本项目施工期间建筑垃圾约为54488.271t,施工人员生
6、活垃圾约为54.57t/a。 (5)一系列土地开发项目的施工建设,必然会对所在区域的生态环境带来一定的破坏,使现有的土地利用类型发生变化,许多地表植被会消失,同时各种机械车辆碾压和施工人员的践踏及土石的堆放,也会对植被造成较为严重的破坏和影响。随着施工期的进行,征地范围内的一些植物种类将会消失,绝大部分的植物种类数量将会大大减少,区域生物多样性受到一定影响。施工期对陆生动物的直接影响是施工人员集中活动和工程施工过程对动物惊扰。间接影响是施工将严重破坏施工区域内的植被和土壤,造成部分陆生动物栖息地的丧失。因此必须采取措施防治水土流失,施工结束后应及时进行覆绿。 2.2运营期污染源 本项目在
7、运营期间将对周边环境产生一定的影响,主要环境影响因子有: 1.废水:本项目外排污水主要为:(1)住宅居民生活污水;(2)物业管理等公建服务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3)项目商业设施、地下车库及餐饮服务产生的废水;(4)小区幼儿园排放的废水;(5)地下车库冲洗废水。项目各类污水日排放量4141.2m3/d 表2-1 建设项目污水中污染物排放总量表 污染物 BOD5 CODcr NH3-N SS 动植物油 TP 小区排放口排放量(t/a) 112.47 224.93 49.20 351.46 28.12 12.65 经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放量(t/a) 28.1
8、2 84.35 11.25 28.12 4.22 1.41 污水排放总量 4141.2m3/d(1405835.5 m3/a) 2、废气:本项目排放的废气主要来自:①备用柴油发电机组尾气;②住户厨房及商业设施产生的燃气废气和油烟废气;③室内停车场机动车尾气等;④垃圾收集站臭气;⑤幼儿园厨房油烟废气。 项目各类厨房、机动车尾气等各种污染物排情况见表2-2。 表2-2 建设项目废气中污染物排放总量表 污染物 SO2 NOx CO 烟尘 HC 年排放量(t/a) 0.4221 5.29 11.872 0.3146 2.19
9、 3、噪声:本项目建成后的噪声源主要有地下室通风机、消防水泵、发电机等设备噪声和交通噪声等。 表2-3 建设项目噪声源声级强度表 dB(A) 噪声源 数量 功率(KW) 噪声级(距离噪声源1米处) 放置位置 各类水泵 多台 / 75-95 各专门设备房 风 机 多台 / 75-85 相关楼层 柴油发电机 9台 其中2台1020KW;5台580KW;2台920KW。 95-105 其中1台1020KW的柴油发电机位于13号商住楼地下室,1台1020KW的柴油发电机位于26号住宅楼地下室;3台580KW的柴
10、油发电机位于27号住宅楼地下室;2台580KW的柴油发电机位于99号住宅楼地下室;2台920KW的柴油发电机位于111号住宅楼地下室。 冷却塔 4台 / 75-90 位于114号商业楼顶 机动车 6273辆 / 70-90 其中,5640个为室内车位,该车位位于相应分区的地下车库;633个为地面车位,主要位于项目商业设施附近的地面 4、固体废弃物:本项目规划住宅人数为21624人,按平均1.0kg/d计,则生活垃圾排放量为21.624t/d;公建办公、商铺等人员等产生固废的人员以500人计算,按0.5kg/人,这部分垃圾每天排放量为0.25t/d。项目幼儿园等产生固废
11、的人员以900人计算,按0.1kg/人,这部分垃圾每天排放量为0.09t/d。则幼儿园每天产生生活垃圾及固体废物量共23.4t/d。项目餐饮服务过程会产生一定量的餐厨垃圾,主要来自顾客食用后的残汤剩饭及食堂的残汤剩饭,项目餐饮服务每天客流量约为500人次,按0.2kg/人次.d计算,则产生量约100kg/d,年产生量为32t(每年营业320天)。项目幼儿园食堂每天产生餐厨垃圾量约20kg/d,年产生量为5.2t(每年营业260天)。 表2-4 项目营运期污染物排放统计表 水污染物排放情况 类别 名称
12、排放点 产生量 产生浓度(mg/L) 执行排放标准(mg/L) 排放量 排放浓度 (mg/L) 削减率 (%) 排放去向 kg/d t/a kg/d t/a 生活污水 BOD5 项目生活污水排放口 455.53 154.64 110 300 331.3 112.47 80 27.3 虎门宁州污水处理厂 CODcr 828.24 281.17 200 500 662.59 224.93 160 20.00 NH3-N 165.65 56.23 40 ―― 144.94 49.2 35 12.50 SS 12
13、42.36 421.75 300 400 1035.3 351.46 250 16.67 动植物油 124.24 42.18 30 100 82.82 28.12 20 33.33 TP 41.41 14.06 10 ―― 37.27 12.65 9 10.0 废气污染物排放情况 类别 名称 排放点 产生量 产生浓度(mg/m3) 执行排放标准(mg/m3) 排放量 排放浓度(mg/m3) 削减率(%) 排放去向 t/a t/a 废气 大气 SO2 居民及餐饮服务 0.387 --- --- 0.
14、387 --- 0 NOX 3.782 --- --- 3.782 --- 0 CO 0.752 --- --- 0.752 --- 0 烟尘 0.301 --- --- 0.301 --- 0 油烟 0.266205 0.155~4.769 2 0.12556 0.0775(居民) 0.473(餐饮) 0.682(幼儿园) 50(居民)/85.7(餐饮、幼儿园) SO2 发电机 0.05012 58.3 550 0.035084 40.81 30.0 NOX 0.136 158.3 240 0.136
15、 158.3 0 烟尘 0.06802 79.2 120 0.013604 15.84 80.0 CO 地下车库 11.12 --- --- 11.12 --- --- NOx 1.37 --- --- 1.37 --- --- HC 2.19 --- --- 2.19 --- --- 固废排放情况 类别 名称 排放点 产生量 排放量 处置率 % 排放去向 t/d t/a t/d t/a 固废 生活垃圾等固体废物 生活、商业、幼儿园等 21.964 8007.41 0 0 100 环卫处置
16、 餐厨垃圾 120 37.2 0 0 100 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充电电池、锂电池等 -- 16 0 0 100 药品 少量 少量 100 化学品罐 7248/瓶/年 少量 100 2.3外环境污染源 本项目建成投入运营后,主要的外环境污染源为主要有周边市政道路的交通尾气、噪声的影响及项目周围工业企业污染源。 3 环境质量现状评价 (1)水环境 东引运河(广济河段)水质监测断面部分水质监测项目均超过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Ⅳ类标准限值要求,调查水域河段已受到一定程度的有机污染,项目纳污水体水环境质量不
17、容乐观。这主要与东引运河流域接纳了沿线城市生活污水有关,特别是部分生活污水未经处理直接排入纳污水体导致水体有机污染较为严重。但随着东引运河沿线截污次支管网的陆续建设投入使用,进入东引运河的污染物将不断得到削减,纳污水体水质将不断得到改善。 (2)环境空气 项目所在地区,SO2、NO2的小时值和TSP、PM10的日均值均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的要求,TVOC的8小时均值达到《室内空气质量标准》GB/T18883-2002)有关标准;项目西边界的臭气浓度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浓度》厂界标准值(二级);硫化氢、氨等浓度达到《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TJ36-79
18、居住区大气有害物质最高允许浓度,说明项目所在地区的环境空气质量较好。 (3)声环境 项目位于东莞市虎门镇大宁社区长德路,项目所在地属商业居住混合区,项目北边界为长德路(对出鱼塘、菜地等),东边界为麒麟西路(对出为商业楼、汽车4S店),南边界为金宁路(对出为废品收购站、鱼塘及菜地等),西边界为大沙河(对出为工业厂房及菜地等)及中学预留用地。因此,项目东、北、南边声环境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4a类标准(昼间≤70dB(A)、夜间≤55dB(A)),但项目西边界及项目场地内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1类标准(昼间≤55dB(A)、夜间≤45d
19、B(A))。从监测结果可以看出,项目东、北、南边界监测点的昼夜间噪声监测值可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4a类标准的要求,项目西边界及场地中央监测点的昼夜间噪声监测值可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1类标准的要求,监测结果表明,项目所在地声环境质量较好。 4 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4.1施工期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1)水环境 施工期间主要的水污染源包括生活污水和施工废水。 根据工程分析,施工期间工作人员生活污水产生量为20m3/d,另外,本项目施工期会产生一定的施工废水如车辆与设备冲洗废水等,工程施工期间,施工单位应严格执行《建设工程施工场地文明施
20、工及环境管理暂行规定》,对地面水的排放进行组织设计,严禁乱排、乱流污染道路、环境或淹没市政设施。施工时产生的泥浆水及冲孔钻孔桩产生的泥浆未经处理不得随意排放,不得污染现场及周围环境。在回填土堆放场、施工泥浆产生点应设置临时沉沙池,含泥沙雨水、泥浆水经沉沙池沉淀后可用于抑尘、降尘喷洒用水,不得随意排入周围水体或下水道。施工单位在施工工地应设置移动式公厕,确保施工期员工粪便污水不会排入周围水体或下水道。 至于施工期排水可能导致的地下水污染问题,根据现场调查,本项目附近没有明显受污染的水体,同时也没有垃圾填埋场等污染源,特别是本项目采用基坑帷幕桩施工方案,项目施工区域与周围地下水有效隔离,地下水抽
21、排后周围水体一般不会回流补充,不会引起施工期排水可能导致的地下水污染问题。 通过采取上述措施,从而将施工污、废水对周边水体的影响降至最低。 (2)大气环境 该项目建设施工过程中的大气污染主要来自于施工场地的扬尘,其次有施工车辆、挖土机等燃油燃烧时排放的SO2、NO2、CO、烃类等污染物以及装修期间有机溶剂废气等,但最为突出的是施工扬尘。在整个施工期,产生扬尘的作业有土地平整、爆破、开挖、回填、拆除等工序以及建材的运输、露天堆放、装卸等过程。施工扬尘的另一种情况是露天堆场和裸露场地的风力扬尘,由于施工需要,一些建材需露天堆放,一些施工点表层土壤需人工开挖、堆放,在气候干燥又有风的情况下,会
22、产生扬尘,尘粒在空气中的传播扩散情况与风速等气象条件有关,也与尘粒本身的沉降速度有关。以沙尘土为例,其沉降速度随粒径的增大而迅速增大。因此只要施工期采取相应有效的扬尘污染防治措施,则项目施工扬尘对该水库水质影响不大。 (3)声环境 一般施工机械的声功率级在80dB(A)以上。一般施工作业噪声达标距离昼间约为100m,夜间约为300-400m。施工期的噪声对环境的影响主要表现为对周围居民的影响。因此本项目施工期只要采取必要的工程措施和管理措施,采用噪声小的螺旋、液压或喷注打桩机,合理安排施工器械的位置,避免在同一时间集中使用大量的动力机械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则可将项目施工期噪声对周围环境
23、的影响控制在可接受范围内。 (4)固体废物 本工程合计开挖方31.65万m3,其中场地平整挖方3.5万m3,表土剥离1.2万m3,主体工程地基开挖6.5万m3,道路工程挖方3.6万m3,管线工程挖方1.35万m3,环境景观工程挖方3.0万m3,停车场挖方12.5万m3。 本工程合计填方40.45万m3,其中场地平整填方19.5万m3,主体工程填方3.8万m3,道路工程填方3.6万m3,管线工程填方1.0万m3,环境景观工程填方5.05万m3,停车场填方7.5万m3。 项目外购土方量约8.8万m3。 (5)生态影响 项目拟建地占地面积为349804.328平方米,项目用地在挂牌拍卖前
24、以鱼塘养殖、种植蔬菜等为主(其中鱼塘水面约为139921.7平方米,菜地122431.5平方米,园地45620.6平方米,灌草丛38470平方米,道路3360.528平方米)。随着东莞市虎门镇的开发建设,通过相关的土地利用规划调整,项目用地属性变更为建设用地,并经东莞市规划局、国土资源局批准,项目用地规划调整为商住用地。该项目用地最终被虎门镇政府通过挂牌竞价方式出售给东莞市万宏房地产有限公司,用于开发虎门万科城地产项目。 本项目开发建设前所在区域内整体生态环境较好,环境质量基本稳定,空气质量较好,植被生长情况较好,项目占地范围内生态特征以鱼塘湿地生态系统为主,有较为丰富的沼生植被,地带性植物
25、丰富,动物种类较多,昆虫和水生动物种类占有突出比重。 4.2运营期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1)水环境影响预测评价 项目所排的污水主要为小区居民、商业设施、地下车库、幼儿园师生、物业管理人员等产生的生活污水,同时包括项目餐饮服务等产生的污水。项目外排废水量为4141.2m3/d,其中普通生活污水4081.2m3/d,含油废水60m3/d。项目普通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含油废水经隔油处理,地下车库清洗废水经隔油沉淀处理,上述废水经预处理后,污水综合水质为CODcr<160mg/L、BOD<80mg/L、NH3-N<35mg/L、SS<250mg/L、动植物油<20mg/L,达到虎门宁州污
26、水处理厂进水标准(虎门宁州污水处理厂进水设计标准:CODcr<280mg/L、BOD<120mg/L、NH3-N<30mg/L、SS<500mg/L),同时达到达到(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后通过小区污水收集管道汇入项目周边市政截污管网后进入虎门宁州污水处理厂,经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918-2002)一级(B)标准后通过尾水管排入东引运河(广济河段)。 虎门宁洲污水处理厂位于虎门南栅五区与路东交界处,项目采用BOT模式建设,由中标东莞市恒建实业投资有限成立的东莞市虎门绿源水务有限公司负责该项目建设、运营,合同期25年(含建设期)。
27、项目占地面积约457525平方米。设计总规模为日处理污水40万吨。其中一期工程日处理污水10万吨,二期工程日处理污水10万吨,三期工程日处理污水20万吨,纳污范围为虎门镇太平水道以东地区。一期工程采用改良A2/O工艺,总投资约1.07亿元,以BOT模式建设,主要收集和处理虎门中心城区及金洲、东风、南栅、虎门寨、路东等社区的生活污水。项目生活污水通过市政管网进入虎门宁州污水处理厂处理后可稳定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918-2002)一级(B)标准后排放,污水处理厂尾水通过尾水管排入东引运河(广济河段)。 根据调查,虎门宁州污水处理厂目前实际接纳的污水量约为8.5万吨/日
28、尚有1.5万吨/日的剩余容量,项目所排生活污水量为4141.2吨/日,仅占污水处理处理厂剩余容量的27.6%,虎门宁州污水处理厂完全有能力接纳项目排放的各类污水。因此,项目排放的各类污水通过市政截污管道后进入虎门宁州污水处理厂处理,其对纳污水体的影响可降至最低。 项目所在区域附近的市政截污管网已建成投入运行。因此,本项目生活污水完全能够就近纳入污水处理厂配套截污管网。 综合以上分析,本项目所排的各类污(废)水经妥善预处理后,其排放水质完全满足虎门宁州污水处理厂进水设计标准,同时,项目周边设有较为完善的市政截污管网,可以确保项目废水就近接入虎门宁州污水处理厂处理。因此,整体而言,本项目生活
29、污水经虎门宁州污水处理厂处理后,其对东引运河(广济河段)水质影响不大。 (2)大气环境影响预测评价 ①备用柴油发电机组燃油废气影响分析 本项目配有9台备用柴油发电机组,发电机组采用0#柴油(含硫率低于0.035%),含硫量低,燃烧较完全,尾气经碱喷淋处理后各项污染物排放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新污染源)二级排放标准;尾气通过经碱喷淋处理后进行有组织排放。由于本项目设置的发电机组为备用性质,按运行时间48h/a计算,可得柴油发电机组废气排放量为SO2 0.035084t/a、NOx 0.136t/a,污染物排放量不大,备用柴油发电机组尾气排放高度介于36
30、~125米之间,排气口均位于发电机房所在建筑的楼顶,所处的位置大气扩散条件较好,易于扩散。项目附近最近的大气敏感目标有项目东南面105米处的大宁社区办公楼、项目北面41米处规划建设的体育设施、项目南面28米处规划中教育设施、项目西面38米处规划中的教育设施、项目南面65米处规划中的商住小区。由于项目备用发电机使用频率低,废气经排气筒高空排放,发电机废气中的污染物经高空排放后得到充分稀释扩散,其对项目周围敏感目标的大气环境的影响甚微。 ②住户、餐饮服务及幼儿园厨房排放燃气废气与油烟废气的影响分析 本项目住户厨房使用天然气,属清洁能源,污染物排放量不大。根据工程分析可知,本项目天然气燃烧产生的
31、SO2、 NOx 、CO、烟尘等污染物总量较少,浓度低。因此,本项目住户厨房使用天然气排放的大气污染物对项目周围的敏感目标及周围大气环境影响不大。 本项目住户厨房作业时会产生油烟废气,油烟主要是动植物油经过热裂解、挥发,与水蒸汽一起挥发出来的烟气。住户厨房作业时产生的废气量较小,且经抽油烟机吸附后,由内置烟井引至楼顶高空排放。在正常情况下,居民厨房油烟废气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但在极端气象条件下(如小风、静风)条件下,无法及时扩散的油烟废气可能对小区住宅内环境造成一定影响,但由于居民油烟经高效抽油烟机收集后排放浓度较低,可以确保小区居民油烟废气排放总体上处于小区环境可接受的范围内。 另外,项
32、目部分商业设施设置餐饮服务运行过程会产生油烟废气,项目幼儿园厨房烹饪过程中也会产生油烟废气,油烟主要是动植物油经过热裂解、挥发,与水蒸汽一起挥发出来的烟气,根据油烟净化的有关要求,项目餐饮经营单位及幼儿园厨房拟通过设置静电油烟净化器对油烟废气进行净化,油烟净化效率达到有关标准的要求(达到85.7%以上),确保油烟排放浓度为2mg/m3以下。因此,项目油烟废气经妥善净化后对周围的敏感目标及大气环境影响不大。但在极端气象条件下(如小风、静风)条件下,无法及时扩散的餐饮油烟废气可能对小区住宅内环境造成一定影响,在此条件下,餐饮服务单位应尽量少量刺激性的调味品,并对油烟废气进行除臭处理,可以最大限度降
33、低废气对小区内环境的影响。 因此,小区油烟废气经妥善净化后对周围的敏感目标及大气环境影响不大。 ③机动车尾气影响分析 项目停车场与项目内车道是汽车尾气排放较集中的地方,建议采用合理通道、车位,加强管理等手段来减少塞车,减少汽车低速进出停车场,以降低NOX、CO和CH等污染物的排放,此外,还应加强首层及周边地区绿化,机动车尾气污染物通过自然通风以及绿地的净化,对项目内环境和外环境影响均较轻。 项目在不同的地块设有5座地下停车场,地下车库设计有完善的排风设施,保证地下车库的换气次数(6次/小时),废气经通风设备抽至排风井引出绿地中间排放,建议本项目对地下车库的建设严格按照《汽车车库设计规范
34、》中的规定进行建设,车库的排风口设于下风向,排风口避免朝向临近住宅楼及周边的环境敏感点。综合分析,本项目在对项目车库采取有效管理措施的情况下,废气在地下车库内一般不会积累,经通风设施抽排扩散后,对周边环境影响不大。另外,小区内多设置树木、草坪,扩大绿地面积,增大绿地功能,改善生态,减少机动车尾气的影响。 ④垃圾收集点臭气影响分析 项目设置1个垃圾收集站(主要用于收集普通生活垃圾),建筑面积80.0平方米,位于项目104号住宅楼西北侧,距离最近住宅楼约45.11m。为了最大限度降低垃圾收集站臭气对周围环境的影响,项目垃圾收集站将设置风帘,确保事项密闭操作,经过统一收集的垃圾由环卫部门的垃圾车
35、运至东莞市虎门垃圾填埋场处理。项目垃圾收集方式是人工收集,由收集工人负责从小区内各收集点搬运袋装垃圾至垃圾收集站。垃圾定期由虎门镇市政环卫车清运至虎门垃圾填埋场进行卫生填埋处理。 由于项目生活垃圾通过密封胶袋包装后送入垃圾收集站,由虎门镇环卫部门每天上门清运,垃圾在垃圾站的停留时间较短(一般不会超过12小时),由于生活垃圾采用全密封胶袋封装,特别是垃圾收集站设置了风帘,一般情况下垃圾收集站外逸的臭气十分轻微,可以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有关标准,同时垃圾收集站不会产生垃圾渗滤液污染问题。 另外,项目垃圾收集站北面地块为规划有体育设施,垃圾收集站建筑边界离规划体育设
36、施地块边界距离为71.5米。由于规划中的体育设施不在项目垃圾收集站的主导风向或次主导风向的下风向,同时项目垃圾收集站规模较小,小区生活垃圾通过密封胶袋包装后送入垃圾收集站经短暂停留(一般不超过12小时)后由市政环卫车上门清运,其产生臭味非常轻微,再加上小区保洁人员将定期对垃圾收集站定期喷洒消毒除臭剂,可以确保项目垃圾收集站不对项目北面规划中的体育场地中人员的正常休闲与运动产生影响。 项目垃圾装袋进入收集站后当天由环卫车辆清运,同时小区物业管理人员还将通过定期通过喷洒除臭剂等加强垃圾收集站的保洁,确保垃圾收集站不会对小区内部及周边环境造成明显影响。 综上所述,本项目产生的各种废气污染源的排污
37、负荷不大, 经排气管道引至一定高度后排放,不会对周围敏感目标及环境空气产生明显的影响。 (3)声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①对于水泵,设计时将泵房进行封闭型设计,做好隔音减震工作,采用专用的隔声门窗,机房内墙壁做吸声处理可使其产生的噪声控制在昼间≤55dB(A),夜间≤45dB(A),不致于对周围产生明显影响,可符合环境噪声的1类标准。 ②对于各类风机要根据安装位置的不同,首先要选用低噪声机,并在进、排风口作消声处理,安装时还要有减振措施,以减轻噪声的污染。 ③机动车噪声多为区内行驶的业主私家车辆,无外来机动车,进出的车辆较少,不会形成连续的声强影响,在必要的路段设置减速路障,严禁车辆进入项
38、目口鸣喇叭等手段,可消除影响。 ④对于发电机,首先进行柴油发电机组的基础采取减振设计,发电机机房全封闭处理,发电机房的门采用GM标准隔声门。 (4)固废环境影响分析 拟建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是住宅居民、物业管理人员、商铺产生的生活垃圾和固体废物。本项目规划住宅人数为21624人,按平均1.0kg/d计,则生活垃圾排放量为21.624t/d;公建办公、商铺等人员等产生固废的人员以500人计算,按0.5kg/人,这部分垃圾每天排放量为0.25t/d。项目幼儿园等产生固废的人员以900人计算,按0.1kg/人,这部分垃圾每天排放量为0.09t/d。则幼儿园每天产生生活垃圾及固体废物量共23.
39、4t/d。项目餐饮服务过程会产生一定量的餐厨垃圾,主要来自顾客食用后的残汤剩饭及食堂的残汤剩饭,项目餐饮服务每天客流量约为500人次,按0.2kg/人次.d计算,则产生量约100kg/d,年产生量为32t(每年营业320天)。项目幼儿园食堂每天产生餐厨垃圾量约20kg/d,年产生量为5.2t(每年营业260天)。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经分类收集后放置于垃圾收集站,在这些垃圾中,大约有60%的废物可回收利用,本项目将公共场所建立垃圾分类收集箱,分类箱分为餐厨类、普通类及危险类,并安排专门人员对有回收价值的垃圾及时回收,使其在经济循环中发挥作用。对没有回收价值垃圾应按指定地点进行收集,交环卫部门
40、定期清运处理,统一处置,并要做好垃圾堆放点的消毒工作,杀灭害虫,以免散发恶臭,滋生蚊蝇,传染疾病,影响周围环境卫生。生活垃圾中会产生一些充电电池、锂电池、废旧家电线路板及废旧电视屏等属危险废物(约16吨/年),建设单位将在小区内加强宣传,并设立专门的危险废物收集点,收集后的危险废物应及时交给有资质的单位进行无害化处置。另外,项目餐饮单位产生的餐厨垃圾应按严控废物管理的要求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 4.3内、外环境因素对项目自身的影响分析 1、内环境因素对项目自身的影响 根据前述分析可知,项目运营期在采取相应有效的噪声及废气污染防治措施后,其内部环境污染因素对项目自身的影响较小,项目内声
41、环境可满足声环境功能区标准要求,大气环境质量可达到所属二类功能区标准要求。 2、外环境因素对本项目的影响分析 (1)机动车尾气对本项目的影响 预测结果表明,在距离麒麟西路红线10米以外CO的最大浓度增值不超过0.036mg/m3,在距离金宁路红线10米以外CO的最大浓度增值不超过0.0173mg/m3,在距离长德路红线10米以外CO的最大浓度增值不超过0.0144mg/m3,叠加相应本底值(参考东莞市环境监测站在全市设置的9个自动监测站2014年4月期间的测得的CO最大小时浓度值为2.12 mg/m3)后完全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小时浓度标准为10
42、mg/m3,日均值为4 mg/m3)。 预测结果表明,在距离麒麟西路红线10米以外NO2的最大浓度增值不超过0.0375mg/m3,在距离金宁路红线10米以外NO2的最大浓度增值不超过0.0180mg/m3,在距离长德路红线10米以外NO2的最大浓度增值不超过0.0150mg/m3,叠加相应本底值(项目所在地的NO2的最大小时浓度值为0.068 mg/m3)后完全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小时浓度标准为0.2 mg/m3)。 至于项目西北侧105米处为莞佛高速,由于该高速公路离项目距离较远,特别是离项目住宅楼的直线距离达到166米,类比设计流量与本项目相似
43、的东莞市境内的莞深高速及莞潮高速等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结论,高速公路在距离道路红线100米以外的区域带来的CO、NO2等污染物的浓度增值已非常轻微,不会对本项目所在区域大气环境造成明显影响。 2.机动车尾气污染防治措施: 为了进一步降低长德路、金宁路、麒麟西路等产生的机动车尾气将对本项目产生一定的影响,本项目主要防治措施如下: (1)设置生态屏障:由于本项目在规划设计时,已考虑到长德路、麒麟西路及金宁路等对项目居民生活的不利影响,特别是项目小区在靠近麒麟西路一侧设置了40米宽的生态屏障,而在长德路、金宁路其生态屏障的宽度也有3米,该屏障采用立体绿化形式,由高大乔木、灌木等组成,有效阻隔了市政
44、道路产生的机动车尾气。另外,由于莞佛高速距离本项目用地红线的直线距离近105米,项目小区与莞佛高速之间设置有一定宽度市政生态屏障,同时该高速距离项目小区住宅楼的距离达到166米,通过生态屏障及距离的有效阻隔,可以确保机动车尾气对项目小区大气环境影响不大。 (2)建筑红线退让:最大限度降低机动车尾气对项目的影响,本项目建筑红线尽可能向周边市政道路及高速退让,确保市政道路、高速公路与项目建筑红线保持足够距离,因此,少量穿过生态屏障的废气经一定距离的大气扩散后对项目的影响不大。 另外,再加上东莞市目前正在加快高排放的公交车、货车等黄标车的淘汰力度,预计2015年底全市共将淘汰各类黄标车近10余万
45、辆,届时东莞市各类道路上的高排放黄标车将进一步减少,机动车尾气污染问题会得到进一步有效控制。 (2)周围工业企业对本项目影响分析 ①影响分析 项目周边企业对所在区域环境空气的影响主要来自生产过程中排放的少量VOCS废气及备用发电机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发电机废气。经调查,部分企业生产过程会排放少量VOCS废气,同时项目周边部分汽车4S店及汽车维修店在对车辆喷涂过程中使用到有机溶剂,也会排放一定量的VOCS废气。由于虎门镇用电保障较为可靠,发电机实际的使用频率非常低,且根据环保部门的要求,所有发电机尾气须经碱喷淋处理后方可排放,同时须对发电机噪声进行隔声、减振等处理,因此,项目周边企业设置
46、的备用发电机对项目的影响不大。 另外,由于东莞市目前正按照《广东省珠江三角洲清洁空气行动计划——第二阶段(2013年-2015年)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实施方案》有关工作部署,深化开展VOCS排放污染整治,市环保监察部门及镇街环保分局正加强对VOCS排放企业的日常监管,要求企业从源头上控制VOCS的产生,并采用清洁溶剂,要求企业对可能排放的VOCS的采用有效的终端处理系统进行净化处理,并加强治理设施的有效维护保养,确保VOCS排放的稳定达标。因此,在正常情况下,项目周边少数几家企业排放的VOCS对项目小区内环境影响不大,但在超标排放或未经处理直接排放等极端情况下,可能暂时性造成项目周边大气环境恶化
47、进而影响小区内部环境,这种情况是必须杜绝的。 根据本次评价现状监测结果,项目所在区域 SO2、NO2、TSP、PM10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的二级标准,TVOC达到《室内空气质量标准》GB/T18883-2002)有关标准,说明建设项目建设地区大气环境质量良好,正常条件下周边工业污染源对项目所在区域大气环境影响不大。 2.周围工业污染源对本项目所在区域声环境影响分析 但由于项目西面的东莞市地雅服饰有限公司距离项目较近,在实际运行过程中容易对本小区的居住环境造成影响。根据表14-13,该公司主要从事睡衣、泳衣、泳裤、礼品袋生产,年产量1500万件。生产过程中
48、会产生噪声(70~85dB(A))及生活污水(80吨/年),若治理不善,容易对小区的居住环境造成影响,进而带来群众环境污染投诉,影响社会和谐。尤其项目的车间噪声问题,在该公司未对车间噪声进行治理的前提下,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HJ/T2.4-2009),采用点声源的几何发散衰减公式计算,银露剑麻制品有限公司声级为85dB(A)的声源传播到本项目西边界后仍有52.4 dB(A),与项目所在区域的声环境本底值叠加后夜间值超出了《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1类标准。因此,该公司必须进行妥善做好隔声降噪措施,否则容易对本项目小区声环境造成明显影响,带来居民投诉,进而
49、影响社会和谐。 根据现状监测结果,项目各边界噪声监测结果均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相应标准,说明正常情况下周围工厂噪声对项目影响不大。 3.对周边污染源的应对措施 尽管项目周边大气、噪声等环境现状监测指标均符合相应的环境功能要求,为了确保项目小区周边的居住环境,建议虎门镇有关部门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强周边污染源的整治: (一)要求虎门镇环保部门应加强对包括周边企业的环境监管,督促厂方在经营期内要切实增加污染防治投入,切实做好污染防治工作,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以营造和谐的经营环境和社会环境。一是大力实施清洁空气行动计划。对于部分企业产生的排放的挥发性有机废气,根
50、据《广东省珠江三角洲清洁空气行动计划——第二阶段(2013年-2015年)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实施方案》及《东莞市清洁空气行动计划——第二阶段(2013年-2015年)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实施方案》的有关要求,要求2015年底前对珠江三角洲内产生、排放挥发性有机废气的所有行业进行深入整治,整治的基本要求就是从源头上VOCS的产生,大力推广水性等低污染涂料、胶水;对生产过程种产生的有机废气进行集中收集,在集中收集的基础上进行妥善处理,确保达标排放,治理方法包括活性炭吸附法及催化燃烧等方法,杜绝挥发性有机废气随意排放。目前,东莞市环保部门已按照广东省的有关要求大力推进了挥发性有机废气的整治工作并下发了相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