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团餐订购合同甲 方:乙 方:联系人:联系人:电 话:电 话:地 址:地 址: 甲乙双方在诚信、平等、自愿的前提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达成以下订餐协议:一、甲方现向乙方订餐,合同期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二、订餐数量为每天 个,单价以乙方报价为准,乙方每月向甲方提交报价表。三、付款方式:甲方与乙方正式签订合同后,甲方向乙方支付 元订金,待合同结束后乙方归还甲方订金,正常订餐金额按周结算,甲方每周二应将上周的餐费结算给乙方(如遇国家规定假期可顺延至此假期后)。乙方收款时应出具相关收款收据经给甲方。四、乙方保证所提供的食品清洁、卫生,质量符合卫生标准。五、甲方有权对乙方
2、所提供的食品提出合理的建议和要求。六、甲方有权对乙方存在遐疵的食品提出更换或退货的要求。七、如遇甲方用餐数量有变动的,甲方应提前1天通知乙方。如因甲方未提前通知乙方,致使乙方又已制作的,甲方应以收到的餐品数量结算给乙方。八、甲方不得随意终止本合同,如由此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赔偿一切损失给乙方。九、甲方应指定相关人员签收送货单据。十、乙方有权因物价上涨的因素对餐品单价作出相应的调整。十一、如遇恶劣天气或交通堵塞等不确定因素导致送餐时间迟延的,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不作违约处理。十二、合同期满本合同自动终止或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终止本合同。如遇不可抗力的发生,本合同无法履行的,本合同终止,双方不得追究 对方的任何责任。十三、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处理,协商不成可以提交青岛市人民法院处理。十四、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署后即生效。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 订 日 期:签 订 日 期: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