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空调设备加工承揽及空调工程安装 合 同 书 甲方: 平山县红十字医院 乙方: 中大空调集团有限公司 空调设备加工承揽及空调工程安装 合 同 书 甲方: 平山县红十字医院 乙方: 中大空调集团有限公司 为了保护
2、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和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就 红十字医院综合楼中央空调系统工程采购及安装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章 合同协议书 一、 项目名称 平山县红十字医院综合楼中央空调系统工程 二、 设备范围及质量要求 所有本工程所需的设备和安装所需用材,所有材料和设备均应符合国家标准。(包含4台节能水泵、拟建的高压氧舱和磁共振所需房间的管道和设备、保温) 三、 工程施工范围 1、 根据甲方提供的
3、施工图纸和现场施工条件(包括拟建的高压氧舱和磁共振所需房间)制定施工方案; 2、 组织具有相关水平的施工队伍进行施工; 3、 工程技术人员全程跟踪服务和技术指导,确保工程质量; 4、 设备的购置、包装、运输、装卸、安装、调试、全程服务,并达到正常运行。 四、 合同金额的组成 本中央空调系统所涉及的所有内容的总包价。 五、 合同价款(优惠后) 1、 合同金额(大写): 叁佰玖拾万元 (人民币); 2、 合同金额(小写):¥3900000.00 (人民币); 六、 结算付款方式及工程期限 1、结算付款方式 (1) 甲方款项应汇入乙方书面通知的结算账户进行结
4、算。 (2) 结算方式: 现金支票 (3) 付款方式: 签订合同预付合同价10%(39万元),中间按照进度双方协商付款,保留4%(15.6万元)为质保金,五年质保期满后付清。 2、施工期限 (1)自
5、甲方预付款到帐之日计算,整体施工期限为 90 天,乙方必须保证在施工期限内完工。 (2) 如遇有以下几种情况,乙方不应承担工期违约责任: A、不可抗力导致的施工延迟; B、甲方设计变更导致的施工延迟; C、甲方付款延迟导致的施工延迟。 D、甲方未能在双方商定的时间内,提供必要的施工场地和施工条件或其他非乙方原因造成乙方施工队伍无法进场施工的。 E、已经确定的建筑、设备、功能及安装管线发生变更的。 F、每周施工用水、电累计中断超过8小时,影响正常施工作业的。 七、 对包装、运输、交货、安装、调试等环节的全面验收 1、 乙方负责严格按出厂规定包装; 2、 全套设备均由
6、乙方负责长短途运输、装卸、直至甲方现场; 3、 全套设备要在合同生效后按甲方要求时间内先后运到施工现场; 4、 安装时,甲乙双方的工程技术人员必须都到施工现场具体指导,参与施工,并做好技术交底工作,在施工过程中,要接受监理人员及有关监督部门的监督指导; 5、 安装完毕,及时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全面调试、验收工作,并做好详细记录及相关技术资料存档备案工作。 八、 技术标准、质量保证、售后服务 1、 所供应和交付的货物的技术规格应符合设计图纸和甲方技术人员规定的技术规格和品牌。 2、 本合同所提供的货物应符合技术规格中所规定的所有技术标准,当技术规格中没有适用的标准时,货物应符合国内现行的
7、权威标准。 3、 应有的售后服务及为甲方无偿培训操作技术人员,直至学会操作。 4、 本工程整体保修时间为联合验收后五年。 九、 双方责任 1、 甲方责任: (1) 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提供施工场地和作业场所; (2) 提供施工用水、用电的连接点; (3) 组织甲乙双方、设计、监理等单位参加的技术交底和图纸会审,做好三方签署的交底会审纪要,配合做好工程施工的隐检等工作; (4) 协调乙方与监理单位的关系,对工程进度、工程质量、隐蔽工程和合同执行进行督查,协调工程中间验收; (5) 尽量为乙方提供必要的施工条件,对本工程项目因甲方原因停建或缓建,给乙方造成的损失将由甲方承担。 2
8、 乙方责任: (1) 服从甲方及甲方委托项目管理单位的统一管理,遵守操作规程,按规范进行安全施工,与各类有关单位互相协调配合,共同搞好工程质量;乙方不负责工程项目任何施工单位的配合费,如因此而延期交付使用,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2) 按双方商定的分工范围,做好材料和设备的生产。供应和管理工作; (3) 乙方所采购的材料、设备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若因材料、设备问题造成工程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 (4) 严格按照施工图纸和设备说明书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如期完工,若因乙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由乙方承担责任。 (5) 乙方负责售后维修服务; (6) 乙方免费为甲方培
9、训操作及维修人员,直至上岗。 (7) 乙方应严格按照国家规定做好安全文明施工。如出现安全和工程事故,所造成的财产和人员损失由乙方负责。 十、 合同解除和变更 1、 合同生效后,除不可抗力外,双方不得解除和无故变更; 2、 解除和变更合同所造成的损失由提出方负责承担。 十一、 违约责任:甲乙双方不得违约,一方违约应赔偿守约方损失,按合同总额 2% 赔偿; 十二、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若一方违约或终止合同,甲乙双方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守约方应向本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三、 其他约定事项 1、 该合同包括空调系统的配电及设备基础; 2、 本合同经双方法人代表
10、或委托代表人签字、加盖合同章或公章后生效;所有对合同的修改必须甲乙双方共同加盖合同章或公章后方可生效。 3、 整个系统安装、调试完毕后,乙方书面告知甲方组织人员验收,自告知之日起,如十日内甲方不验收,视为验收合格,并支付乙方相应工程款,否则视为违约。 4、 在保修期间,乙方在接到甲方保修通知后36小时内派人到现场进行维修,否则甲方有权进行委托修理,费用从质保金中扣除。 十四、 组成合同的文件 1、 本合同的协议书(合同书); 2、 原有的施工图纸、签约后的新补充图纸、所变更过的现场施工条件、变更核定单、施工方案及进度计划; 3、 双方有关工程设备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均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4、 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 十五、 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并签订补充协议,视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甲方: 法人或委托人: 乙方: 法人或委托人: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