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JGJ106-建筑基桩检测技术规范应知条文必会条文(1)2.1.2 桩身完整性:反应桩身截面尺寸相对改变、桩身材料密实性和连续性综合定性指标。(2)2.1.6 低应变法:采取低能量瞬态或稳、态方法在桩顶激振,实测桩顶部速度时程曲线,或在实测桩顶部速度时程曲线同时,实测桩顶部力时程曲线。经过波动理论时域分析或频域分析,对桩身完整性进行判定检测方法。(3)2.1.8 声波透射法:在预埋声测管之间发射并接收声波,经过实测声波在混凝土介质中传输声时、频率和波幅衰减等声学参数相对改变,对桩身完整性进行检测方法。(4)3.1.2 当设计有要求或有下列情况之一时,施工前应进行试验桩检测并确定单桩极限承载力:
2、1 设计等级为甲级桩基;2 无相关试桩资料可参考设计等级为乙级桩基;3 地基条件复杂、基桩施工质量可靠性低;4 当地域采取新桩型或采取新工艺成桩桩基。(5)3.1.3 施工完成后工程桩应进行单桩承载力和桩身完整性检测。(6)3.2.3 检测方案内容宜包含:工程概况、地基条件、桩基设计要求、施工工艺、检测方法和数量、受检桩选择标准、检测进度和所需机械或人工配合。(7)3.2.5 基桩检测开始时间应符合下列要求:1 当采取低应变法或声波透射法检测时,受检桩混凝土强度不应低于设计强度70% ,且不应低于15MPa;2 当采取钻芯法检测时,受检桩混凝土龄期应达成28d,或受检桩同条件养护试件强度应达成
3、设计强度要求;3 承载力检测前休止时间,除应符合本条第2 款要求外,当无成熟地域经验时,尚不应少于表3.2.5 要求时间。(8)3.2.6 验收检测受检桩选择,宜符合下列要求:1 施工质量有疑问桩;2 局部地基条件出现异常桩;3 承载力验收检测时部分选择完整性检测中判定E 类桩;4 设计方认为关键桩;5 施工工艺不一样桩;6 除本条第13 款指定受检桩外,其它受检桩检测数量应符合本规范第3. 3.33.3.8 条相关要求,且宜均匀或随机选择。(9)3.3.1为设计提供依据试验桩检测应依据设计确定基桩受力状态,采取对应静载试验方法确定单桩极限承载力,检测数量应满足设计要求,且在同一条件下不应少于
4、3根;当估计工程桩总数小于50 根时,检测数量不应少于2 根。(10)3.3.3 混凝土桩桩身完整性检测方法选择,应符合本规范第3.1.1 条要求;写一个方法不能全方面评价基桩完整性时,应采取两种或两种以上检测方法,检测数量应符合下列要求:1 建筑桩基设计等级为甲级,或地基条件复杂、成桩质量可靠性较低灌注桩工程,检测数量不应少于总桩数30% ,且不应少于20 根;其它桩基工程,检测数量不应少于总桩数20% ,且不应少于10 根;2 除符合本条上款要求外,每个柱下承台检测桩数不应少于1 根;3 大直径嵌岩灌注桩或设计等级为甲级大直径灌注桩,应在本条第1、2 款要求检测桩数范围内,按不少于总桩数1
5、0% 百分比采取声波透射法或钻芯法检测;4 当符合本规范第3.2.6 条第1、2 款要求桩数较多,或为了全方面了解整个工程基桩桩身完整性情况时,宜增加检测数量。(11)3.3.4 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应采取单桩竖向抗压静载试验进行承载力验收检测。检测数量不应少于同一条件下桩基分项工程总桩数1% ,且不应少于3 根;当总桩数小于50 根时,检测数量不应少于2 根。1设计等级为甲级桩基;2 施工前未按本规范第3.3.1 条进行单桩静载试验工程;3 施工前进行了单桩静载试验,但施工过程中变更了工艺参数或施工质量出现了异常;4 地基条件复杂、桩施工质量可靠性低:5 当地域采取新桩型或新工艺;6 施工
6、过程中产生挤土上浮或偏位群桩。(12)3.3.7 对于端承型大直径灌注桩,当受设备或现场条件限制无法检测单桩竖向抗压承载力时,可选择下列方法之一,进行持力层核验:1 采取钻芯法测定桩底沉渣厚度.并钻取桩端持力层岩土芯样检验桩端持力层,检测数量不应少于总桩数10% ,且不应少于10 根;2 采取深层平板载荷试验或岩基平板载荷试验,检测应符协议家现行标准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 GB 50007 和建筑桩基技术规范JGJ 94 相关要求,检测数量不应少于总桩数1% ,且不应少于3 根。(13)3.3.8 对设计有抗拔或水平力要求桩基工程,单桩承载力验收检测应采取单桩竖向抗拔或单桩水平静载试验,检测数量
7、应符合本规范第3.3.4 条要求。(14)3.4.4 单孔钻芯检测发觉桩身混凝土存在质量问题时,宜在同一基桩增加钻孔验证,并依据前、后钻芯结果对受检桩重新评价。(15)3.4.5 对低应变法检测中不能明确桩身完整性类别桩或三类桩,可依据实际情况采取静载法、钻芯法、高应变法、开挖等方法进行验证检测。(16)3.4.6 桩身混凝土实体强度可在桩顶浅部钻取芯样验证。(17)3.4.7 当采取低应变法、高应变法和声波透射法检测桩身完整性发觉有三、IV 类桩存在,且检测数量覆盖范围不能为补强或设计变更方案提供可靠依据时,宜采取原检测方法,在未检桩中继续扩大检测。当原检测方法为声波透射法时,可改用钻芯法。
8、(18)3.4.8 当单桩承载力或钻芯法检测结果不满足设计要求时,应分析原因并扩大检测。验证检测或扩大检测采取方法和检测数量应得到工程建设相关方确实定。(19)3.5.1 桩身完整性检测结果评价,应给出每根受检桩桩身完整性类别。桩身完整性分类应符合表3.5.1要求,并按本规范第7lO 章分别要求技术内容划分。(20)3.5.2 工程桩承载力验收检测应给出受检视承载力检测值,并评价单桩承载力是否满足设计要求。(21)3.5.3 检测汇报应包含下列内容:1 委托方名称,工程名称、地点,建设、勘察、设计、监理和施工单位,基础、结构形式、层数、设计要求、检测目标、检测依据、检测数量、检测日期;2 地基
9、条件描述;3 受检桩桩型、尺寸、桩号、桩位、桩顶标向和相关施工统计;4 检测方法,检测仪器设备,检测过程叙述:5 受检桩检测数据,实测和计算分析曲线、表格和汇总结果;6 和检测内容对应检测结论。(22)4.1.2 为设计提供依据试验桩,应加载至桩侧和桩端岩土阻力达成极限状态;当桩承载力由桩身强度控制时,可按设计要求加载量进行加载。(23)4.1.3 工程桩验收检测时,加载量不应小于设计要求单桩承载力特征值2.0 倍。(24)4.2.5 沉降测定平面宜设置在桩顶以下200mm 位置,测点应固定在桩身上。(25)4.3.2 试验桩桩顶宜高出试坑底面,试坑底面宜和桩承台底标高一致。混凝土桩头加固可按
10、本规范附录B 实施。(26)4.4.3 为设计提供依据单桩竖向抗压承载极限承载力统计取值,应符合下列要求:1 对参与算术平均试验桩检测结果,当极差不超出平均值30% 时,可取其算术平均值为单桩竖向抗压极限承载力;当极差超出平均值30% 时,应分析原因,结合桩型、施工工艺、地基条件、基础形式等工程具体情况综合确定极限承载力;不能明确极差过大原因时,宜增加试桩数量;2 试验桩数量小于3 根或桩基承台下桩数小于3 根时,应取低值。(27)4.4.4 单桩竖向抗压承载力特征值应按单桩竖向抗压极限承载力50% 取值。(28)4.4.5 检测汇报除应包含本规范第3.5.3 条要求内容外,尚应包含下列内容:
11、1 受检桩桩位对应地质柱状图;2 受检桩和锚桩尺寸、材料强度、配筋情况和锚桩数量;3 加载反力种类,堆载法应指明堆载重量,锚桩法应有反力梁部署平面图;4 加、卸载方法;5 本规范第4.4.1 条要求绘制曲线;6 承载力判定依据;7 当进行分层侧阻力和端阻力测试时,应包含传感器类型、安装位置,轴力计算方法,各级荷载作用下桩身轴力曲线,各土层桩侧极限侧阻力和桩端阻力。(29)5.1.2 为设计提供依据试验桩,应加载至桩侧岩土阻力达成极限状态或桩身材料达成设计强度;工程桩验收检测时,施加上拔荷载不得小于单桩竖向抗拔承载力特征值2.0倍或使桩顶产生上拔量达成设计要求限值。(30)5.1.4 预估最大试
12、验荷载不得大于钢筋设计强度。(31)5.3.1对混凝土灌注桩、有接头预制桩,宜在拔桩试验前采取低应变法检测受检桩桩身完整性。为设计提供依据抗拔灌注桩,施工时应进行成孔质量检测,桩身中、下部位出现显著扩径桩,不宜作为抗拔试验桩;对有接头预制桩,应复核接头强度。(32)5.3.2 单桩竖向抗拔静载试验应采取慢速维持荷载法。设计有要求时,可采取多循环加、卸载方法或恒载法。慢速维持荷载法加、卸载分级和桩顶上拔量测读方法,应分别符合本规范第4.3.3 条和第4.3.5 条要求。(33)5.4.5 单桩竖向抗拔承载力特征值应按单桩竖向抗拔极限承载力50% 取值。当工程桩不许可带裂缝工作时,应取桩身开裂前一
13、级荷载作为单桩竖向抗拔承载力特征值,并和按极限荷载50%取值确定承载力特征值相比,取低值。(34)5.4.6 检测汇报除应包含本规范第3.5.3 条要求内容外,尚应包含下列内容:1 临近受检桩桩位代表性地质柱状图;2 受检桩尺寸(灌注桩宜标明孔径曲线)及配筋情况;3 加、卸载方法;4 本规范第5.4.1 条要求绘制曲线;5 承载力判定依据;6 当进行抗拔侧阻力测试时,应包含传感器类型、安装位置、轴力计算方法、各级荷载作用下桩身轴力曲线,各土层抗拔极限侧阻力。(35)6.1.2 为设计提供依据试验桩,在加载至桩顶出现较大水平位移或桩身结构破坏;对工程桩抽样检测,可按设计要求水平位移允内值控制加载
14、。(36)6.4.7 单桩水平承载力特征值确实定应符合下列要求:1 当桩身不许可开裂或灌注桩桩身配筋率小于0.65%时,可取水平临界荷载0.75 倍作为单桩水平承载力特征值。2 对钢筋混凝土预制桩、钢桩和桩身配筋率大于0.65%灌注桩,可取设计桩顶标高处水平位移所对应荷载0.75 倍作为单桩水平承载力特征值;水平位移可按下列要求取值:1) 对水平位移敏感建筑物取6mm;3 取设计要求水平许可位移对应荷载作为单桩水平承载力特征值,且应满足桩身抗裂要求。(37)6.4.8 检测汇报除应包含本规范第3.5.3 条要求内容外,尚应包含下列内容:1 受检桩桩位对应地质柱状图;2 受检桩截面尺寸及配筋情况
15、;3 加、卸载方法;4 本规范第6.4.1 条要求绘制曲线;5 承载力判定依据;6 当进行钢筋应力测试并由此计算桩身弯矩时,应包含传感器类型、安装位置、内力计算方法和本规范第6.4.2 条要求计算结果。对水平位移不敏感建筑物取lOmm。(38)7.1.1 本方法适适用于检测混凝土灌注桩桩长、桩身混凝土强度、桩底沉渣厚度和桩身完整性。当采取本方法判定或判别桩端持力层岩土性状时,钻探深度应满足设计要求。(39)7.1.2 每根受检桩钻芯孔数和钻孔位置,应符合下列要求:1 桩径小于1.2m 桩钻孔数量可为1 个2 个孔,桩径为1.2m 1.6m 桩钻孔数量宜为2 个孔,桩径大于1.6m 桩钻孔数量宜
16、为3 个孔;2 当钻芯孔为1 个时,宜在距桩中心lOcm15cm 位置开孔;当钻芯孔为2 个或2 个以上时,开孔位置宜在距桩中心O.15DO.25D 范围内均匀对称部署;3 对桩端持力层钻探,每根受检桩不应少于l 个孔。(40)7.1.3 当选择钻芯法对桩身质量、桩底沉渣、桩端持力层进行验证检测时,受检桩钻芯孔数可为1 孔。(41)7.3.4钻芯结束后.应对芯样和钻探标示牌全貌进行拍照。(42)7.3.5 当单桩质量评价满足设计要求时,应从钻芯孔孔底往上用水泥浆回灌封闭;当单桩质量评价不满足设计要求时,应封存钻芯孔,留待处理。(43)7.6.4 成桩质量评价应按单根受检桩进行。当出现下列情况之
17、一时,应判定该受检桩不满足设计要求:1混凝土芯样试件抗压强度检测值小于混凝土设计强度等级;2 桩长、桩底沉渣厚度不满足设计要求;3 桩底持力层岩土性状(强度)或厚度不满足设计要求。当桩基设计资料未作具体要求时,应按国家现行标准判定成桩质量。(44)7.6.5 检测汇报除应包含本规范第3.5.3 条要求内容外,尚应包含下列内容:1 钻芯设备情况;2 检测桩数、钻孔数量、开孔位置,架空高度、混凝土芯进尺、持力层进尺、总进尺,混凝土试件组数、岩石试件个数、圆锥动力触探或标准贯入试验结果;3 按本规范表D.0.1-3 格式编制每孔柱状图;4 芯样单轴抗压强度试验结果;5 芯样彩色照片;6 异常情况说明
18、。(45)8.1.2 对桩身截面多变且改变幅度较大灌注桩,应采取其它方法辅助验证低应变法检测有效性。(46)8.4.8 低应变检测汇报应给出桩身完整性检测实测信号曲线。(47)8.4.9 检测汇报除应包含本规范第3.5.3 条要求内容外,尚应包含下列内容:1 桩身波速取值;2 桩身完整性描述、缺点位置及桩身完整性类别;3 时域信号时段所对应桩身长度标尺、指数或线性放大范围及倍数;或幅频信号曲线分析频率范围、桩底或桩身缺点对应相邻谐振峰间频差。(48)9.1.1 本方法适适用于检测基桩竖向抗压承载力和桩身完整性;监测预制桩打入时桩身应力和锤击能量传输比,为选择沉桩工艺参数及桩长提供依据。对于大直
19、径扩底桩和预估Q-S 曲线含有缓变型特征大直径灌注桩,不宜采取本方法进行竖向抗压承载力检测。(49)9.1.2 进行灌注桩竖向抗压承载力检测时,应含有现场实测。(50)9.4.14 高应变检测汇报应给出实测力和速度信号曲线。(51)9.4.15 检测汇报除应包含本规范第3.5.3 条要求内容外.尚应包含以下内容:I 计算中实际采取桩身波速值和Jc 值;2 实测曲线拟正当所选择各单元桩和土模型参数、拟合曲线、土阻力沿桩身分布图;3 实测贯入度:4 试打桩和打桩监控所采取桩锤型号、桩垫类型,和监测得到锤击数、桩侧和桩端静阻力、桩身锤击拉应力和压应力、桩身完整性和能量传输比随入土深度改变。(1)4.3.4 为设计提供依据单桩竖向抗压静载试验应采取慢速维持荷载法。(2)9.2.3 高应变检测专用锤击设备应含有稳固导向装置。重锤应形状对称,高径(宽)比不得小于1。(3)9.2.5 采取高应变法进行承载力检测时,锤重量和单桩竖向抗压承载力特征值比值不得小于0.02。(4)9.4.5 高应变实测力和速度信号第一峰起始段不成百分比时,不得对实测力或速度信号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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