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四川省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规范本省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完善公路工程建设市场管理体系,依据中国招标投标法、中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措施和四川省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要求,结合本省公路工程建设实际,制订本实施细则。第二条 在本省境内从事公路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施工监理等招标投标活动,适用本细则。关键材料及设备采购、其它工程类服务招标等参考本细则实施。第三条 全省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行政监督管理工作按管理权限分别由省、市(州)、县(市、区)交通运输行政
2、主管部门负责。具体以下:(一)管理权限1.省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省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行业监管工作,并具体负责高速公路新(改)建项目标招投标行业监管工作。省公路管理机构负担一般国省干道公路及农村公路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行业监管监督指导,市(州)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具体负责对高速公路新(改)建项目标招投标活动开标、抽取评标教授、评标、定标、协议签署等招投标活动实施现场监督。2.市(州)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辖区内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行业监管工作,并具体负责一般国省干道公路新(改)建项目标招投标监管工作。3.县级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辖区内农村公路工程新(改)建项目标招投标监管工作。
3、(二)管理职责1.落实实施国家、省相关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法律、法规、规章等要求。2.对招标项目标招标文件、评标结果、招标工作汇报、协议签署情况等进行立案。3.依法对招标项目基础建设程序和招标程序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验。4.依法指导、监督招标投标活动,并处理由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受理招标投标活动过程中投诉。省政府或市(州)人民政府另有要求,从其要求。第四条 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开、评标活动应该根据相关要求,分别进入省、市、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进行。第五条 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标招标人应该委托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开标、评标等过程录音录像,并将相关影像资料存档备查。第六条 各级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
4、门应该根据国家和省相关要求,推进公路工程建设项目电子招标投标工作。招标投标活动信息应该依法公开,接收社会公众监督。第二章 招 标第七条 本实施细则所称招标人,是依法提出招标项目、进行招标法人或其它组织。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标招投标活动依法由招标人负责,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涉项目标招投标活动。第八条 招标人应该根据项目审批(核准)部门核准招标范围、招标方法和招标组织形式等招标事项组织招标。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推行项目审批或核准手续后,方可开展勘察设计招标;初步设计文件同意后,方可开展施工监理、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施工图设计文件同意后,方可开展施工招标。对于国家和省关键公路工程建设项目,确需在在报送可
5、行性研究汇报或项目申请汇报前开展前期工作,经项目审批(核准)部门同意,能够先行开展勘察设计招标活动。第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公路工程建设项目,经招标事项核准部门同意,能够不进行招标:(一)包含国家安全、国家秘密、抢险救灾或属于利用扶贫资金实施以工代赈、需要使用农民工等特殊情形;(二)需要采取不可替换专利或专有技术;(三)采购人本身含有工程施工或提供服务资格和能力,且符正当定要求;(四)已经过招标方法选定特许经营项目投资人依法能够自行施工或提供服务;(五)需要向原中标人采购工程或服务,不然将影响施工或功效配套要求;(六)国家要求其它特殊情形。招标人不得为适用前款要求弄虚作假,规避招标。含群众集资、
6、农民投劳或利用扶贫资金农村公路建设项目,和未达成法定招标条件项目,能够不进行招标。不进行招标农村公路建设项目标沥青(水泥)混凝土路面、桥梁、隧道等工程,应该选择持有国家要求资质证书专业队伍施工。农村公路路基改建和隶属工程在确保工程质量条件下,能够在专业技术人员指导下组织当地农民参与施工。第十条 本省公路工程建设项目采取公开招标方法,应该采取资格后审措施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第十一条 公路工程建设项目公开招标应该根据下列程序进行:(一)核准招标事项;(二)核准为委托招标,按要求选择招标代理机构;(三)编制招标文件;(四)公布公告并立案招标文件;(五)接收投标文件,公开开标;(六)组建评标委员会评
7、标,评标委员会编写评标汇报、推荐中标候选人;(七)公告中标候选人相关信息;(八)确定中标人;(九)编制招标投标情况书面汇报;(十)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全部未中标投标人;(十一)和中标人签订协议,公告协议签署关键情况。第十二条 对依法必需进行招标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人应该依据交通运输部制订标准文本,和本省公路工程招标文件编制要求,结合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编制项目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应该载明具体评审程序、标准和方法,招标人不得另行制订评审细则。第十三条 招标人在编制招标文件过程中,能够自行决定是否将招标文件关键条款送对项目含有招标监督职责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征求行业指导
8、提议意见。相关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收到招标文件关键条款后,应该在3个工作日内反馈行业指导提议意见。逾期未反馈,视为无行业指导提议意见。招标文件关键条款关键内容详见附件1。招标人自行审定招标文件后,方可公布招标公告,并同时将招标文件报送具体负责监督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立案。第十四条 招标人应该在招标公告或招标文件澄清和修改公布同时,将招标文件或招标文件澄清和修改送相关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立案。立案表格式详见附件2。第十五条 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标招标文件和招标文件澄清和修改应该在相关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门户网站或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公布网站提供无偿匿名下载。提供公开下载招标文件应该根据国家保密管理要求,
9、清除地形图等涉密资料。开标前,任何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设置投标报名或资格审查步骤。第十六条 招标人应该合理确定投标文件编制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售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不得少于60天,其它招标不得少于20天。第十七条 招标人应该在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中载明具体负责监督该工程建设项目标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和异议和投诉受理机构名称、电话、传真 、电子信箱和通讯地址。第十八条 招标人应该合理划分标段、确定工期,提出质量、安全目标要求,并在招标文件中载明。标段划分应该有利于项目组织和施工管理、各专业衔接和配合,不得利用划分标段规避招标、限制或排斥潜在投标人。高速公路工程
10、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标段,应按土建工程(含路基、路面、桥梁、隧道、交通安全设施、景观绿化工程等)、交通工程(含通信、监控、收费三大系统,隧道通风、照明、供配电、消防等系统,机电预留工程、外场供电工程、房建工程)分类招标。土建工程高速公路、一级公路宜4060公里为一个标段;交通工程宜以一个项目为一个标段;同一类工程初步勘察设计和施工图设计能够单独划分标段,也可包含在同一标段内。但同一类工程、同一阶段勘察、设计工作应包含在同一标段内。招标人能够实施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施工总承包招标或分专业招标。高速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标段,应该根据有利于项目实施管理和规模化施工标准合理划分。路基、路面、桥梁、
11、隧道等主体工程,各标段规模宜按4-8亿元控制,独立特大桥或独立专长隧道等特殊项目除外。公路工程交通安全设施、机电、绿化、房建等其它隶属工程可分别划分独立标段。公路工程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标段划分高速公路宜以长度不超出50公里或造价在35亿元以内为标准。公路工程建设项目监理招标按土建工程(含路基、桥涵、隧道、路面、交通安全设施、房建、绿化工程等)、机电工程(如有)分类招标。标准上,土建工程以3050公里或以建安费1535亿元为一个标段,机电工程以一个项目为一个标段。一般干线公路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招标参考以上分类和标准划分标段。对于规模较大、技术复杂农村公路建设项目和大桥、特大桥
12、和隧道工程应该单独招标,其它农村公路建设项目能够将同一区域范围内多个项目一并打捆招标。第十九条 招标人结合招标项目标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科学合理设定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资质、业绩、关键人员、财务能力、履约信誉等资格条件,不得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除中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要求情形外,招标人有下列行为之一,属于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一)设定资质、业绩、关键人员、财务能力、履约信誉等资格、技术、商务条件和招标项目标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和协议推行无关;(二)强制要求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企业责任人、技术责任人等特定人员亲自购置招标文件或
13、参与开标活动;(三)经过设置立案、登记、注册、设置分支机构等无法律、行政法规依据不合理条件,限制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进入项目所在地进行投标。第二十条 招标人应该依据国家相关要求,结合招标项目标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合理确定对投标人关键人员和其它管理和技术人员数量和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投入关键人员、其它管理和技术人员具体人选由招标人和中标人在协议签署阶段确定。对于尤其复杂特大桥梁和专长隧道项目主体工程和其它有特殊要求工程,招标人能够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拟投入关键人员。本细则所称关键人员是指设计责任人、总监理工程师、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程师等项目管理和技术责任人。第二十一条 招标人应该在招标文件中明
14、确最高投标限价或最高投标限价计算方法。招标人不得要求最低投标限价。勘察设计及监理招标,招标人可参考原国家颁布收费标准编制最高投标限价,但应控制在同口径批复概算(或估算)内。施工招标,招标人应依据同意项目施工图设计及预算为基础,按标段分别编制工程量清单预算,并以此计算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不得超出同口径批复预算。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总承包费用包含施工图勘察设计费、建筑安装工程费、设备购置费、缺点责任期维修费、保险费等。总承包采取总价协议,除应该由项目法人负担风险费用外,总承包协议总价通常不予调整。招标人应该在初步设计同意概算范围内确定最高投标限价。接收委托编制最高投标限价专业机构不得参与该项
15、目标投标,也不得为该项目标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或提供咨询。第二十二条 招标人应该严格遵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相关各类确保金收取要求,在招标文件中载明确保金收取形式、金额和返还时间。招标人不得以任何名义增设或变相增设确保金或随意更改招标文件载明确保金收取形式、金额和返还时间。第二十三条 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确保金,投标确保金不得超出招标标段最高投标限价2%。投标确保金使用期应该和投标使用期一致。依法必需进行招标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标投标人,以现金或支票形式提交投标确保金,应该从其基础账户转出;以银行保函形式提交,应该由基础帐户开户银行出具。投标人提交投标确保金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应该否决
16、其投标。招标人不得挪用投标确保金。第二十四条 招标人应该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在招标文件中明确许可分包或不得分包工程和服务,分包人应该满足资格条件和对分包实施管理要求。招标人不得在招标文件中设置对分包歧视性条款。招标人有下列行为之一,属于前款所称歧视性条款:(一)以分包工作量规模作为否决投标条件;(二)对投标人符正当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要求分包计划设定扣分条款;(三)根据分包工作量规模对投标人进行区分评分;(四)以其它不合理条件限制投标人进行分包行为。第二十五条 招标人应该在招标文件中合理划分双方风险,不得设置将应由招标人负担风险转嫁给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投标人不合理条款。招标文件应该设置合
17、理价格调整条款,明确约定协议价款支付期限、利息计付标准和日期等,确保双方主体地位平等。第二十六条 招标人应该依据招标项目标具体特点和本细则相关要求,在招标文件中合理设定评标标准和方法。评标标准和方法中不得含有倾向或排斥潜在投标人内容,不得妨碍或限制投标人之间竞争。严禁采取抽签、摇号等博彩性方法直接确定中标候选人。第二十七条 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标招标投标活动和投标人信用情况挂钩。招标人在编制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及主体工程施工招标文件时,应该依据省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认定信用评价结果设置一定信用奖惩方法:(一)对信用评价为AA级投标人:1.经过形式审查后,当资质、业绩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条件时,可直接经过
18、资格审查;2.对投标标段数量和中标标段数量限制时,可比其它单位增加1个;3.在设定“信用分”评标中,其信用分得分为满分;若因AA级奖励增加标段(以扣除信用得分后排名相对靠后为准)按A级信用分得分计算;4.能够适度降低农民工工资确保金和质量确保金缴纳标准,提前返还部分履约担保。(二)对信用评价为A级投标人:1.经过形式审查后,当资质、业绩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条件时,可直接经过资格审查;2.在设定“信用分”评标中,其信用分得分为满分90%;3.能够适度降低农民工工资确保金和质量确保金缴纳标准,提前返还部分履约担保。(三)对信用评价为B级、C级和D级投标人,在设定“信用分”评标中,其信用分得分分别为满分
19、60%,0%和-50%;第二十八条 以暂估价形式包含在招标项目范围内工程、货物、服务,属于依法必需进行招标项目范围且达成国家要求规模标准,应该依法进行招标。招标项目标协议条款中应该约定负责实施暂估价项目招标主体和对应招标程序。第三章 投 标第二十九条 投标人是响应招标、参与投标竞争法人或其它组织。投标人应该含有招标文件要求资格条件,含有负担所投标项目标对应能力。第三十条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资质、业绩和信用等级等信息,应该和其在交通运输部或四川省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上填报并公布相关信息一致。第三十一条 投标人应该根据招标文件要求装订、密封投标文件,并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时间、地点和方法将
20、投标文件送达招标人。除农村公路建设项目招标外,其它公路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施工及关键设备及材料招标投标文件应该以双信封形式密封,第一信封内为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第二信封内为报价文件。第三十二条 投标文件根据要求送达后,在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修改或撤回投标文件,应该以书面函件形式通知招标人。修改投标文件函件是投标文件组成部分,其编制形式、密封方法、送达时间等,适用对投标文件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撤回投标文件且招标人已收取投标确保金,招标人应该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日内退还其投标确保金。标截止后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招标人能够不退还投标确保金。第三十三条 投标人依据
21、招标文件相关分包要求,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标部分工作进行分包,应该在投标文件中载明。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未列入分包计划工程或服务,中标后不得分包,法律法规或招标文件另有要求除外。第四章 开标、评标和中标第三十四条 开标应该在招标文件确定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同一时间公开进行;开标地点应该为招标文件中预先确定地点。投标人少于3个,不得开标,投标文件应该当场退还给投标人;招标人应该重新招标。第三十五条 开标由招标人主持,邀请全部投标人参与。开标过程应该统计,并存档备查。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应该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应该当场作出回复,并制作统计。未参与开标投标人,视为对开标过程无异议。第三十六条 投标文
22、件根据招标文件要求采取双信封形式密封,开标分两个步骤公开进行:第一步骤对第一信封内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进行开标,对第二信封不予拆封并由招标人给予封存,标准程序以下:(一)招标人签收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及公告资料。(二)投标人出席开标会代表签到。(三)开标会主持人宣告开标会开始,通报投标文件递交情况。(四)主持人宣告开标人、唱标人、统计人及监督人名单,并问询投标人是否需要申请回避。宣告会议议程及会场纪律。(五)监督人员和投标人代表共同检验各投标文件密封情况,检验无异议后进入下一步程序。(六)工作人员开启投标文件第一信封并进行唱标。(七)确定无误后,签字确定第一信封开标统计。(八)当众清点并封存投标文
23、件第二信封。(九)开标会结束,投标文件、开标会统计等送封闭评标区。第二步骤宣告经过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评审投标人名单,对其第二信封内报价文件进行开标,标准程序以下:(一)投标人出席开标会代表签到。(二)开标会主持人宣告开标会开始,宣告开标人、唱标人、统计人及监督人名单,并问询投标人是否需要申请回避,宣告会议议程及会场纪律。(三)主持人宣读经过第一信封评审投标人名单。(四)招标人、监督人员和投标人代表共同检验第二信封密封情况检验。(五)将未经过第一信封评审投标人第二信封退回投标人,并由投标人代表在退还统计上签字确定。(六)需要抽取评标基准价确定计算系数,由监督人员(或公证人员)现场抽取评标基准价确
24、定计算系数。抽取前可邀请投标人代表检验抽取设备。(七)工作人员开启投标文件第二信封并进行唱标。(八)工作人员现场计算并公布评标基准价。除开标时计算错误外,不因第二信封评审拒绝投标而改变废标,也不因招投标当事人异议、投诉、复议和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九)确定无误后,签字确定第二信封开标统计。(十)主持人宣告开标会结束。投标文件、开标会统计等送封闭评标区封存。投标人未参与第二信封开标,招标人应该在评标结束后立即将第二信封原封退还投标人。投标文件根据招标文件要求采取单信封形式密封,开标程序参考双信封第一信封开标程序实施。第三十七条 招标人应该根据国家和省相关要求组建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工作。国家审批或
25、核准高速公路、一级公路、独立桥梁和独立隧道项目,评标委员会教授应该由招标人从国家关键公路工程建设项目评标教授库相关专业中随机抽取;其它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标评标委员会教授能够从省综合评标教授库相关专业中随机抽取,也能够从国家关键公路工程建设项目评标教授库相关专业中随机抽取。第三十八条 评标委员会应该民主推荐一名主任委员,负责组织评标委员会组员开展评标工作。评标委员会主任委员和评标委员会其它组员享受相同权利和义务。第三十九条 招标人应该向评标委员会提供评标所必需信息,但不得明示或暗示其倾向或排斥特定投标人。评标所必需信息关键包含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澄清或修改、开标统计、投标文件。招标人能够帮助评标委员
26、会开展下列工作并提供相关信息:(一)依据招标文件,编制评标使用对应表格;(二)查询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对投标人资质、业绩和信用等级进行核实。第四十条 评标委员会应该依据招标文件要求,全方面、独立评审全部投标文件,并对招标人提供上述相关信息进行核查,发觉错误或遗漏,应该进行修正。评标委员会应该根据招标文件确定评标标准和方法进行评标。招标文件没有要求评标标准和方法不得作为评标依据。第四十一条 公路工程勘察设计和施工监理招标,应该采取综合评定法进行评标。综合评定法包含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和综合评分法。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首先对投标人商务文件、技术文件进行评分,根据得分由高到低排序,对排名在招
27、标文件要求数量以内投标人报价文件进行评审,根据评标价由低到高次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要求参与报价文件评审投标人数量不得少于3个。综合评分法:对投标人商务文件、技术文件和报价文件进行评分,根据综合得分由高到低排序,推荐中标候选人。评标价评分权重不宜超出10%,评标价得分应该依据评标价和评标基准价偏离程度进行计算。第四十二条 公路工程施工招标,评标采取综合评定法或经评审最低投标价法。综合评定法包含合理低价法、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和综合评分法。合理低价法:对经过初步评审投标人,不再对其施工组织设计、项目管理机构、技术能力等原因进行评分,仅依据评标基准价对评标价评分,另可设置0.5-5分信
28、用评分,根据得分由高到低排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是指对经过初步评审投标人施工组织设计、项目管理机构、技术能力等原因进行评分,根据得分由高到低排序,对排名在招标文件要求数量以内投标人报价文件进行评审,根据评标价由低到高次序推荐中标候选人评标方法。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要求参与报价文件评审投标人数量标准上不少于5个,最少不少于3个。综合评分法,是指对经过初步评审投标人评标价、施工组织设计、项目管理机构、技术能力等原因进行评分,根据综合得分由高到低排序,推荐中标候选人评标方法。其中评标价评分权重不得低于50%。经评审最低投标价法,是指对经过初步评审投标人,根据评标价由低到高排序,推荐中
29、标候选人评标方法。公路工程施工招标评标,通常采取合理低价法或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技术尤其复杂特大桥梁和专长隧道项目主体工程,能够采取综合评分法。工程规模较小、技术含量较低工程,能够采取经评审最低投标价法。政府投资及非市场投资占主导地位项目施工招标标准上应该采取合理低价法或经评审最低投标价法,公路通信、监控、收费系统等机电工程采购安装可采取技术评分最低投标价法。综合评分法和合理低价法中评标基准价确实定方法,可采取以下多个方法:方法一,关键适适用于合理低价法:以有效投标文件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为A(若7有效投标文件10家时,去掉其中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若有效投标文件N10家时,
30、去掉其中N+1个最高价和N+1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最高投标限价为B,则:评标基准价=AK1Q1+BK2Q2Q2=1-Q1,Q1、Q2取值通常均应30%;K1取值范围为95%98%;K2取值范围,建安工程为85%90%。Q1、K1值在开标前由投标人推选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2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得满分;投标报价和评标基准价相比,每高1%扣0.5分,每低1%扣0.3分;偏离不足1%,根据插入法计算得分。方法二,关键适适用于综合评分法:以有效投标文件最低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得满分;每高1%扣0.5分;偏离不足1%,根据插入法计算得分。第四十三条 实
31、施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评分方法可采取技术评分最低投标价法、综合评分法和经评审最低投标价法。招标人应该依据工程地质条件、技术特点和施工难度确定评标措施。政府投资及非市场投资占主导地位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标准上应该采取技术评分最低投标价法和经评审最低投标价法。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评标采取技术评分最低投标价法,评分原因包含项目管理机构、技术能力、设计文件优化提议、设计施工总承包管理方案、施工组织设计等原因;采取综合评分法,评审原因还应该包含评标价,且评标价评分权重不得低于50%,并以有效投标文件最低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第四十四条 评标委员会组员应该客观、公正、审慎地推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评标委员
32、会组员应该依据评标措施要求评审次序和内容逐项完成评标工作,对本人提出评审意见和评分公正性、客观性、正确性负责。除评标价和履约信誉评分项外,评标委员会组员对投标人商务和技术各项原因评分通常不得低于招标文件要求该原因满分值60%;评分低于满分值60%,评标委员会组员应该在评标汇报中作出说明。第四十五条 招标人应该依据项目规模、技术复杂程度、投标文件数量和评标方法等原因合理确定评标时间。超出三分之一评标委员会组员认为评标时间不够,招标人应该合适延长。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组员有回避事由、擅离职守或因健康等原因不能继续评标,应该立即更换。被更换评标委员会组员作出评审结论无效,由更换后评标委员会组员重新
33、进行评审。依据前款要求被更换评标委员会组员如为评标教授库教授,招标人应该从原评标教授库中根据原方法抽取更换后评标委员会组员,或在符正当律要求前提下对应降低评标委员会中招标人代表数量。第四十六条 除农村公路建设项目招标外,评标委员会应该查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对投标人资质、业绩、信用等级等信息进行核实。若投标文件载明信息和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公布信息不符,使得投标人资格条件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评标委员会应该否决其投标。第四十七条 评标委员会发觉投标人投标报价显著低于其它投标人报价,应该要求该投标人对对应投标报价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实材料。投标人不能证实能够
34、根据其报价和招标文件要求质量标准和推行期限完成招标项目标,评标委员会应该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价竞标,并否决其投标。第四十八条 评标委员会应该依据中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相关要求,对在评标过程中发觉投标人和投标人之间、投标人和招标人之间存在串通投标情形进行评审和认定。第四十九条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后,因有效投标不足3个使得投标显著缺乏竞争,能够否决全部投标。未否决全部投标,评标委员会应该在评标汇报中说明理由并推荐中标候选人。投标文件根据招标文件要求采取双信封形式密封,经过第一信封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评审投标人在3个以上,招标人应该根据本细则第三十六条要求程
35、序进行第二信封报价文件开标;在对报价文件进行评审后,有效投标不足3个,评标委员会应该根据本条第一款要求实施。经过第一信封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评审投标人少于3个,评标委员会能够否决全部投标;未否决全部投标,评标委员会应该在评标汇报中说明理由,招标人应该根据本细则第三十七条要求程序进行第二信封报价文件开标,但评标委员会在进行报价文件评审时仍有权否决全部投标;评标委员会未在报价文件评审时否决全部投标,应该在评标汇报中说明理由并推荐中标候选人。第五十条 评标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应该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汇报。评标汇报中推荐中标候选人应该不超出3个,并标明排序。评标汇报应该载明下列内容:(一)招标项目基础情况
36、;(二)评标委员会组员名单;(三)监督人员名单;(四)开标统计;(五)符合要求投标人名单;(六)否决投标人名单和否决理由;(七)串通投标情形评审情况说明;(八)评分情况;(九)经评审投标人排序;(十)中标候选人名单;(十一)澄清、说明事项纪要;(十二)需要说明其它事项;(十三)评标附表。对评标监督人员或招标人代表干预正常评标活动,和对招标投标活动其它不正当言行,评标委员会应该在评标汇报第(十二)项内容中如实统计。除第二款要求第(一)、(三)、(四)项内容外,评标委员会全部组员应该在评标汇报上逐页签字。对评标结果有不一样意见评标委员会组员应该以书面形式说明其不一样意见和理由,评标汇报应该注明该不
37、一样意见。评标委员会组员拒绝在评标汇报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一样意见和理由,视为同意评标结果。第五十一条 评标委员会标准评审步骤以下:(一)评标委员会主任委员组织评标委员会组员熟悉招标文件及评标工作程序,编制或审定评标工作所需多种表格。(二)评标委员会严格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对全部投标人第一信封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三)评标委员会或由其委托招标人对投标人资质、业绩、信用等级等信息在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进行核实。(四)评标委员会严格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对经过初步评审第一信封投标文件进行具体评审。(五)评标委员会签署相关评标工作用表。第一信封评审结束后,评标委员会应向招标人提供经
38、过第一信封评审投标单位名单,方便招标人组织第二信封开标会议。(六)第二信封开标后,评标委员会严格按招标文件要求程序进行投标文件第二信封评审工作,并依据评审结果推荐中标候选人,签署相关评标工作用表。(七)评标委员会讨论并形成评标工作汇报,并按要求对评标工作汇报及附表、附件等进行签字确定,确定无误后结束评标。招标人应该对评标委员会组员在评标活动中职责推行情况给予统计,并在招标投标情况书面汇报中载明。第五十二条 依法必需进行招标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人应该自收到评标汇报之日起3日内,在具体负责监督该工程建设项目标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政府网站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公布网站上公告中标候选人,公告期不得少于3
39、日,公告内容详见附件4。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需进行招标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标评标结果有异议,应该在中标候选人公告期间提出。招标人应该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回复;作出回复前,应该暂停招标投标活动。第五十三条 除招标人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招标人应该依据评标委员会提出书面评标汇报和推荐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政府投资或非市场投资占主导地位依法必需进行招标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人应该确定排名第一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第五十四条 依法必需进行招标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人应该自确定中标人之日起15日内,将招标投标情况书面汇报报具体负责监督该工程建设项目标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立案。立案表格
40、式详见附件3。前款所称书面汇报最少应该包含下列内容:(一)招标项目基础情况;(二)招标过程简述;(三)评标情况说明;(四)中标候选人公告情况;(五)中标结果;(六)附件,包含招标文件立案表、补遗书立案表及补遗书、指定媒体公布招标公告、评标汇报、评标委员会组员履职情况说明等。有异议及投诉处理情况和投标失信行为及处理提议,也应该包含在书面汇报中。第五十五条 招标人应该立即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全部未中标投标人。第五十六条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该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签订书面协议,确定履约人员和投入设施设备,协议标、价格、质量、安全、推行期限等关
41、键条款应该和上述文件内容一致。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签订背离协议实质性内容其它协议。招标人最迟应该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日内向中标候选人以外其它投标人退还投标确保金,和中标人签署书面协议后5日内向中标人和其它中标候选人退还投标确保金。以现金或支票形式提交投标确保金,招标人应该同时退还投标确保金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且退还至投标人基础账户。第五十七条 招标文件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确保金,中标人应该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确保金不得超出中标协议金额10%。招标人不得指定或变相指定履约确保金支付形式,由中标人自主选择银行保函或现金、支票等支付形式。第五十八条 中标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推行协议、不
42、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确保金,或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招标人能够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它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能够重新招标。招标人重新确定中标人或决定重新招标,应该将招标投标情况补充汇报报具体负责监督该工程建设项目标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立案。第五十九条 协议签署后,招标人应该将协议签署情况在具体负责监督该工程建设项目标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政府网站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公布网站公告协议关键内容,公告内容详见附件5。第六十条 招标人应该加强对协议推行管理,建立对中标人关键人员到位率考评制度。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该定时组织开展协议履约评价工作监
43、督检验,将检验情况向社会公告,同时将检验结果记入中标人单位和关键人员个人信用档案。第六十一条 依法必需进行招标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有下列情形之一,招标人在分析招标失败原因并采取对应方法后,应该依据本细则重新招标:(一)投标人少于3个;(二)全部投标均被否决;(三)中标候选人均未和招标人签订书面协议。重新招标,招标文件和招标投标情况书面汇报应该根据本细则要求重新报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立案。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个,属于根据国家相关要求需要推行项目审批、核准手续依法必需进行招标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报经项目审批、核准部门同意后能够不再进行招标;其它项目可由招标人自行决定不再进行招标。依据本条要求不再进行招
44、标,招标人能够邀请已提交投标文件投标人进行谈判,确定项目负担单位,并将谈判汇报报具体负责监督该工程建设项目标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第五章 异议及投诉第六十二条 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存在不符正当律、法规和规章要求, 能够依法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或依法向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投诉。依据中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第四十四条、第五十四条要求,就招标文件、开标、评标结果事项进行投诉,应该依法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对公共资源交易现场管理服务人员、现场监督人员及其它国家工作人员投诉,应向当事人所在单位提出。前款所称其它利害关系人是指投标人以外,和招标项目或招标活动有直接和间接利益关系法人、其
45、它组织和自然人。第六十三条 招标人应该依法处理异议,配合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处理投诉。具体负责监督该工程建设项目标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应该根据公平、公正和高效标准处理投诉,维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招标投标当事人正当权益。第六十四条 本细则中异议是指招标投标活动投标人、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在招标投标活动中,认为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中存在侵害其本身正当权益内容或事项,向招标人提出质疑和意见,并要求招标人处理申请。对于招标文件澄清申请不属于本细则中异议。第六十五条 异议提出期限要求以下:(一)对招标文件有异议,潜在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应该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二)对提交投
46、标文件截标时间、开标程序、投标文件密封检验和开封、唱标内容、开标统计、唱标次序等开标有异议,投标人应该在开标期间当场提出;(三)对评标结果有异议,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应该在中标候选人公告期间提出。第六十六条 异议人提出异议应该提交异议书,但异议仅包含开标除外。异议书应该包含下列关键内容:(一)异议人名称、地址、有效联络人、联络电话;(二)和异议事项相关当事人名称;(三)异议具体事实、具体理由;(四)相关请求和主张;(五)有效证据材料;(六)提起异议日期。第六十七条 异议人是法人,异议书必需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其它组织或个人提出异议,异议书必需由其关键责任人或提出异议本人签
47、字,并附真实有效身份证实复印件。第六十八条 招标人在对异议书进行形式审查后,应该即时办理签收手续。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绝签收,异议人可依据其曾向招标人提交异议书照片、异议书快递存根等证实材料向行政主管部门申诉,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应该责令招标人签收。第六十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招标人能够不予受理异议,并向异议人发出异议不予受理通知书:(一)异议人不是投标人、潜在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二)未在法定异议期限内提出;(三)本细则要求应该以书面形式提出但未以书面形式提出;(四)异议书未根据要求签字盖章;(五)异议书未提供有效联络人和联络方法;(六)针对依法应该保密信息和资料提出异议;(七)开标现场已经投标人确定事项,开标后投标人又就该事项提出异议;(八)招标人已经做出明确回复,无新事实证据,又就同一问题提出异议;(九)异议人违反中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要求,捏造事实、伪造材料或以非法手段取得证实材料提出异议。不予受理异议,招标人应以异议不予受理通知书形式书面通知异议人,参考格式详见附件6。第七十条 符合受理条件异议,招标人收到异议书并办理签收手续之日为异议受理之日。含有本细则第六十八条第(三)、(四)、(五)项所述情形,经招标人指出后给予更正,以招标人签收更正后异议书之日为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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