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吉林省汪清县复兴镇中心小学校办学章程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全方面落实国家教育方针,全方面提升教育教学质量,全方面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促进学校连续、稳定、健康发展,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依据中国教育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订本章程。第二条学校名称:吉林省汪清县复兴镇中心小学校,校址:吉林省汪清县复兴镇金苍村,距离汪清县城81千米。第三条学校性质:本校是一所全民全部制义务教育学校,学制为小学六年。学校规模:完全小学12个班级。学校附设幼稚园,分中班、大班。学校建校于1952年9月3日,校庆纪念日:9月3日。第四条办学指导思想:以三个面向为指导,全方面实施素质教育、创新教育、愉快
2、教育。培养全方面发展、学有专长、适应未来、素质优良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办学理念:一切为了孩子,为了孩子一切第五条校训:静、净、竞、精、兢、敬(静:平静、肃静;净:洁净、净化;竞:竞争、竞赛;精:精益求精、完美、专一;兢:兢兢业业、认真;敬:尊师爱生、敬业、奉献。)第六条校 风:文明守纪、尊师爱生; 勤学好问、立志成材。教 风:尽职求实、探究创新。学 风:老实守纪、勤奋成材。第七条办学目标:以深化课程改革为关键,以师生发展为本,为学生成长服务。依法治教,特色兴校,以校有特色,师有特点,生有专长思绪。创鲜明特色学校,建爱岗敬业师资,育明礼善学人才。让我们学生喜爱我们学校,让我们老师体验成长幸福
3、,让我们课堂充满发明愉快,让我们学校焕发蓬勃生机。第八条办学特色:主动提倡“领导率先垂范,老师为人师表,学生文明向上”。以高雅校园文化来优化学校各方面教育。第二章 管 理 体 制 第九条学校由汪清县教育局主管,接收汪清县老师进修学校业务指导和复兴镇人民政府领导。 第十条学校实施校长负责制。校长为学校法人代表,由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聘用,对内全方面主持学校工作,对外代表学校,在学校管理中有最高指挥权。校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议权:确定学校办学目标和发展计划,制订学校内部管理方案及规章制度,依据教育方针和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校实际,领导、指挥并决定学校重大事项。建立由学校行政人员、部分部门人
4、员组成校务委员会,不定时由校长召集和主持,讨论决定校长提交相关事项,在广泛听取各方意见基础上,校长对学校重大问题有最终决定权。 (二)、人事权:向教育主管部门提名对副校长和中层干部进行任免,任免学校各职能部门、各层级责任人,对教职员进行聘用、分工和管理,主持对教职员进行考评、评定和奖惩,在学校教职员编制控制数内,有权从校外引进优异教职员。 (三)、财经权:学校实施“统一领导,统一管理”财务财产管理制度,合理安排、使用学校经费和多种资源,不停改善办学条件。学校经费由校长决定使用方案,支出一律由校长审批并签字。 (四)、招生权:按中国义务教育法和汪清县教育局相关政策自主招生。 第十一条 校长要推行
5、下列义务: (一)、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国家教育方针,依法维护师生正当权益,加强德育工作,抓好常规管理,构建友好校园。 (二)、坚持民主集中制标准,接收党支部和教代会监督,努力发挥领导班子整体效能,爱岗敬业,促进学校健康发展。 (三)、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和管理,组织实施继续教育,激励老师提升素质,为老师专业发展提供机会。 (四)、确保教育教学质量稳步提升。 (五)、促进校园校舍、教学设备设施、老师工作条件等不停改善。(六)、促进教职员福利待遇不停改善,努力处理教职员后顾之忧。 (七)、依法保障正常教育教学秩序,预防重大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师生人身安全。 (八)、清正廉洁,作风正派,处事公平,
6、为人师表。离任时,接收上级主管部门审计。第十二条学校设教导主任1名,分管教学教务工作、教研科研工作;设政教主任1名分管德育和老师继续教育工作;少先队大队教导员1名,具体抓德育和少先队工作;设工会主席1人具体抓工会和学校体育卫生工作;设后勤主任1名具体负责安全工作和后勤工作等;设社务主任1名分管宿舍和食堂管理工作。第十三条 学校党支部发挥政治关键作用,除完成好上级党组织交给各项任务外,在学校任务关键包含: (一)、在学校建立党组织统一领导党、政、工、团、队齐抓共管思想政治工作体制,协调、检验、督促各部门、各班级思想政治工作计划落实。 (二)、对学校发展计划,学校工作计划,重大改革方案,关键人事安
7、排和工作安排等包含方向、政策、全局性重大问题认真讨论研究,参与决议。 (三)、加强对学校干部教育、管理和监督。 (四)、搞好党务工作,做好入党主动分子培养、考察和发展工作。 第十四条 学校教职员大会发挥民主管理、监督作用,每年召开两次,由工会行使教工会职权,关键包含: (一)、听取校长工作汇报,讨论审议学校办学指导思想、发展计划、工作计划、改革方案、财务预决算、教职员队伍建设等重大问题,提出意见和提议。 (二)、审议经过学校提出教职员聘用制方案、岗位责任制方案、考评措施、奖惩要求和其它和教职员权益相关规章制度,由学校颁布实施。 (三)、讨论教职员福利分配方案、福利费管理使用标准和措施。 (四)
8、、评议监督学校领导干部,建立每十二个月评议一次学校领导干部制度,能够进行表彰、批评。 第十五条 学校设置隶属于教代会校内教职员、学生申诉小组,由党、政、工、团相关人员组成,受理师生申诉并调解各类纠纷。 第十六条 学校接收上级主管部门督导评定、检验、审计、监督;接收社会、家长、学生监督,定时听取她们意见,自觉规范管理行为。 第十七条 学校实施教职员聘用制和岗位责任制。按上级相关要求,结合本校实际,定岗、定编、定人、定责、定工作量,每学期评定并实施奖惩。 第十八条 学校实施校内结构工资制(绩效工资),自筹资金福利发放限于在编在岗教职员,教职员应缴纳相关政策要求多种保障基金。第三章 教 育 教 学
9、管 理 第十九条 学校实施素质教育,面向全体,因材施教,全方面发展,学有专长,使学生在德、智、体等方面全部得到发展,在思想道德、遵纪遵法、爱好专长、体魄心理等方面均达成一定水准。 第二十条 重视基础,激励冒尖,减轻负担,讲究学法,不停增强学生主体意识和主动精神,使学生学会做人,学会求知,学会动手,学会健体。 第二十一条 以德育为首,各项工作渗透德育,不停创新,把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社会主义建设者作为学校根本任务。 (一)、对教职员进行思想政治教育、职业道德教育、法纪教育,切实做到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 (二)、对学生进行以爱国主义为中心系列思想教育和传统美德教育和法纪教育
10、,培养良好日常行为习惯,坚持以正面教育和表彰为主。 (三)、加强日常管理和班级建设,提升班主任、任课老师教育水平,增强全员育人意识,培养良好班风、校风。 (四)、建立健全班、队组织,培养学生干部。 (五)、针对学生身心特点,经过班队教育、家庭教育、小区教育等路径完成德育任务。 (六)、每十二个月举行六一儿童节庆贺活动, 发展少先队员。 第二十二条 以教学为中心,实施课程计划,完成教学任务,开展教学研究,更新教育观念,改善教学方法和评价方法,充足利用信息技术和多媒体教育资源,采取现代化教学手段,提升教学质量。 (一)、加强教育理论和教学业务学习,提升老师队伍素质,教学使用一般话和规范文字。 (二
11、)、开展教育科研,推广利用科研结果,举行教学竞赛,对教学研究和改革做出成绩老师给奖励。 (三)、发挥学生主体作用和老师主导作用,重视基础知识教学和基础技能训练,激发学习爱好,培养正确学习方法和良好学习习惯,注意发觉和培养有专长学生。(四)、加强体育、艺术、卫生工作、心理和健康教育,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和全方面发展。(五)、班主任要同任课老师、学生家长亲密联络,了解掌握学生思想品德行为及学业等情况,期末依据学生行为表现写出评语,评语要有个性、含有激励作用。(六)、坚持听课制度,行政要深入教学第一线,指导老师提升教学水平和课堂教学效率。(七)、依据上级安排,结合学校实际,制订校历,合理安排作息时间,学
12、生课后作业要精选,难度适易,数量合适。(八)、建立全方面、科学评价教学质量标准,认真按要求组织考试及考查,经过多种形式评测教学质量。 第二十三条 认真抓好体育课、课间操、眼保健操及课外体育活动(大课间活动),开好春季运动会,组织小型体育竞赛,确保学生天天最少一小时体育活动时间,增强学生体质。以篮球为学校传统体育项目,组建学校运动队,主动参与相关比赛。第二十四条 经过多个路径对学生进行健康教育,培养学生良好卫生习惯,改善学校环境卫生条件,加强对传染病、常见病、多发病、食物中毒预防和诊疗,提升学生健康水平。第二十五条 任何老师不得对学生进行有偿补课,不得向学生推销教辅资料和其它商品。 第二十六条
13、预防学生流失,控制学生流动,学生因病休学,按相关要求程序办理手续。任何人不得歧视后进生,不得淘汰学生,不得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 第二十七条 以安全工作为保障,加强学校安全工作,成立安全领导小组,制订安全管理制度并严格实施,定时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做好安全检验,排除安全隐患,做好护校工作。第二十八条 组织学生外出活动,必需经校长同意,有学校领导带队,有安全防范方法,保障师生安全。第四章 总 务 管 理 第二十九条 坚持总务工作为教学服务、为教育科研服务、为师生生活服务标准,实施服务目标责任制,讲求经济、安全、高效,工作富有教育性。 第三十条 学校严格实施财务法规和财务制度,经费起源以国家财政拨款
14、为主,多渠道筹措为辅。学校依法向上级相关部门提出经费安排意见,申请经费支持。 学校根据上级教育、物价、财政部门确定收费项目和标准,依法向学生收取费用。对贫困学生根据相关要求酌情给予减免一定费用。 学校可依法向社会募集办学资金并接收社会组织和个人对学校捐赠。 学校在不影响正常教育教学前提下可依法开展勤工俭学和社会服务,有条件时可兴办校办产业,其收入用于扩大再生产、发放教职员福利、填补办学经费不足。 第三十一条 坚持经费管理收支两条线标准,合理使用资金。搞好经费预算、实施和决算,坚持统筹计划、确保关键、照料通常、严格把关标准,提升经费使用效益。 第三十二条 学校设备、物资统一建立账目,每十二个月对
15、固定资产进行一次清查盘点,做到账、卡、物相符,严防公物流失和浪费,损坏财物要照价赔偿。第三十三条 成立财务内审小组,搞好内部审计,实施民主管理,做好校务公开,每学期结束向全体教职员进行财务会计汇报,公布账目接收监督。第三十四条 学校按校园建设整体发展计划有计划、有步骤、合理地进行基础建设和维护管理。第五章 教 职 工 管 理第三十五条 学校老师应含有国家要求任职资格,享受中国老师法要求权利,同时应推行法律要求义务,不得从事第二职业。第三十六条 教职员应服从学校安排,认真完成本职员作,关爱学生,爱岗敬业,奉献进取,含有高尚师德。第三十七条 学校保护教职员一切正当权益,主动改善教职职员作和生活条件
16、,保障教职员享受国家政策要求待遇,对有重大贡献教职员报请上级相关部门或本校给表彰、奖励。第三十八条 学校实施教职员聘用制,双向选择,竞争上岗,定时考评,奖优罚劣。实施国家老师资格、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制度,支持激励老师参与继续教育或其它方法培训,支持激励老师从事科研、学术交流、发表文章。 第三十九条 学校每年末对全体教职员进行德、能、勤、绩年度考评,做到客观、公正、正确,考评结果作为受聘、晋升职务和工资、评优、实施奖惩依据。 第四十条 学校尊重教职员民主权利,听取教职员对学校工作意见和提议,对违反学校规章制度教职员给予处罚。第六章 学 生 第四十一条 依据中国义务教育法,组织学区内适龄儿童按时入学
17、,学校建立健全学生学籍管理制度,按要求办理学生转入、转出和休学事宜。 第四十二条 学生享受法律、法规要求受教育权,同时应推行法律、法规要求受教育者义务。 第四十三条 学校发明条件,激励学生发展。对贫困学生,提供多种形式资助,激励同学之间相互帮助。学校对成绩优异、品德高尚、有专长、为学校争得荣誉学生给予表彰、奖励。第四十四条 学校按上级要求对学生进行体检,进行卫生防疫。第四十五条 对违反校规校纪学生,学校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者,给警告和记过处分。第七章 学校、家庭和社会教育第四十六条 学校主动和社会取得联络,发挥社会教育作用,争取社会支持学校工作,利用社会教育资源,优化育人环境。第四十七条 学
18、校举行家长学校、定时召开家长会、进行家庭访问等形式,指导、帮助学生家长树立正确教育观念,掌握正确教育方法,创设良好家庭教育环境。第四十八条 充足发挥学校本身优势,组织学生开展以服务、宣传为主文明活动,为家乡精神文明建设服务。同时,让学生主动了解、认识社会,接收各方面教育。第八章 附 则 第四十九条 本章程经学校教代会讨论经过,报汪清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同意。 第五十条 本章程修订由校长提出意见,交校务委员会讨论同意,经教代会三分之二以上代表审议经过,并报汪清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同意。 第五十一条 学校依据本章程,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学校原来制订各类规章制度凡和本章程相抵触,一律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如和法律、法规和上级政策相抵触,一律以法律、法规和政策为准。 第五十二条 本章程由吉林省汪清县复兴镇中心小学校负责解释,自同意之日起施行。.10.16日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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