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云南省省级政府集中采购 云南省新增家电下乡产品(电动自行车)入围项目 招 标 文 件 招标编号:YC11053 采 购 人: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商务厅 及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采购代理机构:云南省招标采购局 5月 目 录 第一章 投标邀请 4 一、项目概况 4 二、招标范围及内容 4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4 四、招标文件获取 5 五、投标文件递交 5 六、其它注意事项 5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7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 一、总 则 9 二、招标文件 10 三、投标文件编制
2、 10 四、投标文件提交 13 五、开标和评标 14 六、中标结果 16 七、履约确保金和中标服务费 16 八、保密和披露 17 九、其它事项 17 第三章 评标措施(综合评分法) 19 评标措施前附表 19 1.评标措施 21 2.评审标准 21 3.评标程序 21 第四章 项目需求 23 一、项目说明 23 二、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依据: 23 三、电动自行车产品要求 23 四、物流配送体系要求 24 五、销售及售后服务网点 24 六、售后服务 24 七、其它要求 25 八、监管管理 25 第五章 供货协议书样式及关键条款 27 第六章 投
3、标文件格式 36 格式1:开标(唱标)一览表 37 格式2:投标函 38 格式3: 40 3-1:投标产品价格及性能指标明细表 40 3-2:电动自行车样式及性能指标情况表 41 3-3:产品质量检验汇报 42 3-4:“市场价”证实材料 42 格式4:商务文件 43 4-1:商务文件对照表 43 4-2:商务条款偏离表 44 格式5:技术文件 45 5-1:技术偏离表 45 5-2:投标方案 45 5-3:产品其它相关认证证书 46 格式6:服务承诺 46 6-1:家电下乡承诺书 46 6-2:售后服务承诺 48 6-3:云南省内销售及售后服务网点情况表
4、48 6-4:云南省内配送中心(或仓储中心)情况表 48 6-5:质量保障方法 49 格式7:资格证实文件 50 7-1: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51 7-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实书 52 7-3:营业执照 52 7-4:税务登记证 52 7-5:组织机构代码证 52 7-6: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52 7-7: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52 7-8:商标注册证 53 7-9:制造商资格申明 53 格式8:其它资料 55 8-1:产销量证实 55 8-2:资信证实文件 55 8-3:财务情况证实文件 55 8-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统计 55 8-5:和产品销售商
5、和蓄电池供给商电池回收协议 55 8-6:投标人认为必需提供其它相关资料 56 第一章 投标邀请 一、项目概况 依据《中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文件要求,云南省招标采购局受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商务厅及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委托,对云南省新增家电下乡产品(电动自行车)入围项目进行中国公开招标,现诚邀电动自行车生产企业参与投标。 二、招标范围及内容 2.1 招标编号:YC11053 2.2 招标内容:电动自行车,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2.3 价格控制范围:电动自行车下乡产品最高限价为3500元/辆。 2.4 供货期限:自协议生效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 三、投标人资格要
6、求 3.1在中国境内注册、含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够独立负担民事责任电动自行车生产企业; 3.2 此次招标不接收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要求: 3.2.1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投标人还应该含有下列条件:含有独立负担民事责任能力;含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财务会计制度;含有推行协议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良好统计;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统计;法律、行政法规要求其它条件; 3.2.2投标人必需含有电动自行车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3.2.3投标人电动自行车产品在云南省区域内含有一定市场销量; 3.2.4投标人须拥有完善质量管理体系,含有提供
7、质量稳定可靠产品能力。投标人必需经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并取得证书,且证书在使用期内; 3.2.5投标人须含有完善销售及售后服务体系,含有二十四小时服务电话;销售及售后服务能力须覆盖云南省全部乡镇,销售及售后服务网点在云南省县(市)综合覆盖率不得低于30%; 3.2.6投标人应含有面向农村市场完善分级物流配送体系,配送能力须覆盖云南省全部乡镇; 3.2.7投标人应根据国家相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要求,负担保护环境义务,并和产品经销商和铅酸蓄电池供给商(铅酸蓄电池供给商本身需有铅酸蓄电池回收资质或和有回收资质企业签署了回收协议)分别签署电池回收协议; 3.2.8投标人所投产
8、品商标应是其自有商标或取得商标全部者有效授权;同一商标只能由一家合规投标人进行投标,在最近两年内国家及省级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中,该商标产品质量应监督抽查合格和无重大人身伤亡事故; 3.2.9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 3.2.10母企业和其全资子企业、控股企业(控股50%以上),和母企业全资子企业、控股企业(控股50%以上)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 3.2.11投标人必需购置招标文件并登记立案,不然无资格参与此次投标。 四、招标文件获取 4.1 凡有意参与投标者,请于5月28日至6月1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早晨8:30 时至11:3
9、0时,下午14:00 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昆明市环城西路170号云南民族大厦四楼协议处持单位介绍信购置招标文件,购置时,请自带U盘拷贝招标文件电子版。 4.2 招标文件售价150元/份,售后不退。 4.3 外地购置招标文件,应在银行汇款附言中注明该项目编号、联络人、电子邮箱地址、传真及手机号码。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电汇款后2日内以电子邮件方法发送。 五、投标文件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为6月18日8时30分~6月18日10时00分。 5.2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6月18日10时00分,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云南省昆明市环城西路17
10、0号工商银行西市区支行三楼会议室(云南民族大厦三楼)。注:请各投标代表从工商银行大门入场。 5.3 开标时间:6月18日10时00分。 5.4 开标地点:云南省昆明市环城西路170号工商银行西市区支行三楼会议室(云南民族大厦三楼)。注:请各投标代表从工商银行大门入场。 5.5 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投标文件,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六、其它注意事项 6.1招标文件中要求提供电子文档必需提供光盘一份,光盘封装在投标文件袋中,随投标文件一起密封提交;另投标人准备U盘作为光盘备份,在光盘无法打开时另行提交,采购代理机构现场拷贝保留,以备唱标时查对及后续处理。 6.2招标文件在法
11、定时间内变更、对投标人提问回复和其它相关事项通知,均以网上公告形式公布。请投标人在投标前常常访问“云南政府采购网”以获取最新信息。 6.3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请尤其关注黑体字内容及★号条款。 采购人代表:云南省财政厅 联络人:张海峰 联络电话: 采购人代表:云南省商务厅 联络人:王宇 联络电话: 采购人代表: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联络人:韦涛 联络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云南省招标采购局 协议处联络人:胡建昆 华静昆 联络电话: 5360725 联络传真: 地 址:云南省昆明市环城西路170号云南民族大厦四楼协议处 邮政编码:6
12、50032 开 户 行:中国工商银行昆明市西市区支行 账 号:2500 推荐投标代理:标书网.com (专业代理电动车下乡投标工作,含标书编写和人际公关等) 联络人:赵生 电话: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 款 名 称 编 列 内 容 1 采购人 云南省财政厅、云南商务厅、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监督部门 云南省财政厅驻厅纪检监察室 采购代理机构 云南省招标采购局 2 项目名称 云南省新增家电下乡产品(电动自行车)入围项目 招标编号 YC 3 招标范围 根据第一章要求 4 投标人资格 根据第一章要
13、求 9.1 招标文件澄清截止时间 6月3日 9.3 招标文件澄清联络方法 电话:王女士 传真:胡先生 11.3 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第三章“评标措施”第2.1款初步评审标准要求内容及本招标文件中标注★号其它条款为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不满足任何一条将造成投标文件无效。请投标人仔细阅读初步评审标准及★号条款。 13.1 (8) 其它资料 ★1.产销量证实,详见第六章格式8-1要求; 2.资信证实,详见第六章格式8-2要求; ★3.财务情况证实文件,要求提供、经有资质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审计汇报复印件,包含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和现金流量表,详见第六章格式8-3要求; ★4.依
14、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统计,包含:1月至6月期间任意2个月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复印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复印件或税务局出具有效纳税情况相关证实复印件;和1月至6月期间任意2个月社会保险费缴款书复印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复印件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有效缴款证实复印件,详见第六章格式8-4要求; 5.产品销售商和蓄电池供给商电池回收协议,详见第六章格式8-5要求; 6.投标人认为必需提供其它相关资料,包含招标文件要求其它资料或投标人认为必需提供和本项目标其它相关资料。 16.1 投标文件使用期 90 天 17.1 投标确保金 投标确保金形式:电汇、汇票、支票 投标确保金金
15、额:人民币壹拾万元。 请投标人在提前到云南省招标采购局财务处开具确保金收据,在开标时投标人出具投标确保金收据原件,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确保金收据复印件 ★19.1 投标文件正本及副本份数 要求提供1份正本,2份副本,1张光盘。 19.2 电子文档 要求提交全部投标文件电子扫描件、格式3-1《投标产品价格及性能指标明细表》EXCEL、格式6-3《云南省内销售及售后服务网点情况表》EXCEL、格式6-4《云南省内配送中心(或仓储中心)情况表》EXCEL电子文档; 电子文档以光盘形式提交,光盘封装在投标文件中随投标文件密封提交,另U盘作为光盘全部内容备份,在光盘无法打开时另行提交,采购
16、代理机构现场拷贝保留,以备唱标时查对及后续处理。 20.1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6月18日10时00分 20.2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 云南省昆明市环城西路170号工商银行西市区支行三楼会议室(云南民族大厦三楼)。注:请各投标代表从工商银行大门入场。 23.1 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云南省昆明市环城西路170号工商银行西市区支行三楼会议室(云南民族大厦三楼)。注:请各投标代表从工商银行大门入场。 24.1 评标委员会组建 由采购单位代表和相关技术、经济等方面教授组成。 27 评标方法 最低评标价法 √综合评分法 性价比法 30.
17、1 履约确保金数额及退还时间 履约确保金:人民币壹拾万元。 履约确保金退还时间:协议期满后退还。 31.1 中标服务费收费标准 中标服务费向中标人收取,收取标准为伍仟元整。 37.2需要补充其它内容: (1) ★开标时投标人应提交核验证照: 1. 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2. □其它: 无 以上资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将造成投标无效。 □复印件 一、总 则 1. 采购人、监督部门及采购代理机构: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 项目名称及招标编号: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 本项目招标范围: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
18、表”。 4. 合格投标人: 4.1投标人应符合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要求条件。 4.2 投标人应含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财务会计制度;含有推行协议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良好统计;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统计; 4.3本项目不许可联合体参与投标。 5. 投标费用 5.1 不管投标结果怎样,投标人均应自行负担全部和编写和提交投标文件相关全部费用。 6. 质疑 6.1供给商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正当权益受到损害,应该在知道或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下列部门提出质疑。 受理质疑部
19、门:云南省招标采购局招投标处 电话: 传真: 6.2供给商提供质疑书(如材料中有外文资料应同时附上汉字译本)应该包含以下关键内容: (1)供给商名称、地址、电话等; (2)具体质疑事项及事实依据; (3)质疑日期。 质疑书实施实名制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6.3采购人代表、采购代理机构应该在收到供给商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做出回复,但回复内容不得包含商业秘密。 7. 投诉 7.1 投诉人必需首先经过质疑程序,在对采购代理机构回复不满意,或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要求时间内做出回复,能够在回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书面向云南省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0、 二、招标文件 8. 招标文件组成 8.1 要求提供货物、采购过程及协议条款在招标文件中全部有说明,招标文件共六章,各章内容以下: 第一章 投标邀请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第三章 评标措施 第四章 项目需求 第五章 中标产品供货协议书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9. 招标文件澄清 9.1投标人应认真审核《项目需求》中技术参数及要求,如发觉表中技术参数有误或要求不合理,投标人必需在收到招标文件后到“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加盖公章)要求采购代理机构澄清,截止时间后送达澄清要求概不接收,由此产生后果由投标人负责。
21、 9.2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书面或网上公布公告形式(.com)回复全部购置招标文件投标人(回复中不包含问题起源)要求澄清问题,其它澄清方法无效。 9.3 招标文件澄清联络方法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0. 招标文件修改 10.1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招标文件进行必需澄清或修改,于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十五日前,在财政部门指定政府采购信息公布媒体(.com)上公布更正公告,该澄清或修改内容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 10.2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单位能够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但最少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三日前,在财政部门指定政府采购信息公布媒体(.com)
22、上公布变更公告,并通知全部招标文件收受人。 三、投标文件编制 11. 投标文件编写注意事项 11.1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全部事项、格式、条款等要求,在完全了解采购内容、要求(详见项目需求)和商务条件后,按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使用汉字、编排有序,并编制文件目录和页码,正确标明文件内容所在位置。未按要求提交全部投标文件或资料,没有对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是投标人风险,并可能造成该投标被拒绝。 11.2 对招标文件提出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是指投标人必需对招标文件中标明实质性要求和条件技术参数及性能配置、数量、售后服务、协议关键条款及其它要求等内容作出满足或优于原要
23、求和条件承诺。 11.3 招标文件中打★号部分为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12. 投口号言及计量单位 12.1投标人投标文件和投标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就相关投标全部来往函电统一使用汉字(尤其要求除外)。 12.2投标文件中使用计量单位除招标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一律使用中国法定计量单位。 13. 投标文件组成 13.1投标人编写投标文件应由下列部分组成,并按以下次序装订成册。相关文件提交如未尤其注明需提供原件,可提供复印件。 ★(1)开标(唱标)一览表: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1”提供“开标唱标一览表”格式及要求填写; ★(2)投标函: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2”提供“投标函”格式及要求填写;
24、 ★(3)投标产品价格及性能指标明细表: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3”提供格式及要求填写; (4)商务文件: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4”提供格式及要求填写; (5)技术文件: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5”提供格式及要求填写; (6)服务承诺相关文件: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6”提供格式及要求填写; (7)资格证实文件: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7”提供格式及要求填写; (8)其它资料:按前附表要求提供,有格式根据格式填写,无格式由投标人自拟格式。 14. 投标文件格式要求 14.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提供格式编写其投标文件,投标人不得缺乏或留空任何招标文件要求填写表格或提交资料
25、招标文件提供标准格式按标准格式填列,未提供标准格式可自行确定。 15. 投标报价 15.1 全部产品投标报价均以人民币元为计算单位。 15.2投标价格应包含产品、运输、保险、安装调试、销售和售后服务、相关税费等一切相关费用,且应充足考虑销售步骤合理税费(销售及售后服务网点销售家电下乡产品必需开具税务发票)。 15.3每个型号产品只能有一个投标报价且不得高于3500元,如中标,则该价格即为投标人该型号产品在云南省地域内终端零售最高限价。投标人应充足考虑报价合理性,不能低于成本或恶意高价竞标。 15.4投标人要按开标(唱标)一览表、投标产品价格及性能指标明细表内容填写综合优惠率、市场价
26、投标单价及其它事项,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投标产品价格及性能指标明细表中投标单价=市场单价*(1-优惠率)。 15.5投标人对优惠率若有其它说明,应在开标一览表显著处给予注明。不然,采购代理机构对此不负担任何责任。 ★15.6本项目要求填报综合优惠率,综合优惠率等于所投全部产品优惠率算术平均值(要求唯一),即综合优惠率=所投各产品优惠率之和/所投产品型号总个数。 15.7投标报价为一次性报价,采购人不接收可选择或可调整投标和报价,也不接收开标后对投标报价修改。 15.8最低报价或最大优惠率不作为中标唯一确保。 16. 投标文件使用期 16.1 投标文件使用期必需按“投标
27、人须知前附表”要求时间保持有效。 16.2 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可和投标人协商延长投标文件使用期,这种要求和回复均应以书面形式提交。 17. 投标确保金 17.1 投标确保金为人民币。投标人应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以前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金额交至采购代理机构,并在要求时间内保持有效。此次采购项目不接收银行保函形式投标确保金。 17.2 交款方法:市内用转账,外地用电汇及汇票。 17.3 办理投标确保金手续时,请务必在银行进账单或电汇单用途栏或空白栏上注明采购项目名称及招标编号。 17.4投标人应在截标前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采购代理机构出具投标确保金到账收据凭证。 17.
28、5 未中标投标人投标确保金,在中标结果公布后由投标人携带确保金收据到采购代理机构办理退还投标确保金手续,并在办理完成退款手续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中标人投标确保金,将在协议签署后退还。 17.6 下列情况发生时,投标确保金将由采购代理机构全部扣除: (1)投标人在开标后要求撤回投标; (2)拒绝推行协议/协议义务。 18. 投标文件书写要求 18.1投标文件须用不褪色墨水书写或打印。 18.2投标文件书写应清楚工整,修改处应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18.3字迹潦草、表示不清、未按要求填写而造成非唯一了解,造成非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将会被认定为无效投标
29、 18.4投标文件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在凡要求签章处逐一署名或盖章;要求盖公章处应盖单位公章。 18.5投标文件应准备正本一份,并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要求数量准备文件副本。投标文件封面上应标明“正本”或“副本”和项目名称、招标编号、投标人名称等内容。若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副本能够采取正本复印件。 四、投标文件提交 19. 投标文件密封和标识 19.1 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要求正本和副本数量提交投标文件。 19.2 投标人必需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电子文档。 19.3投标人应将投标正、副本文件装入投标文件袋中加以密封,并在封贴处盖
30、密封章(或公章)。 19.4投标文件袋封面应注明项目名称、招标编号、投标人名称、具体通讯地址、邮政编码。 19.5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未按本须知要求密封、标识,采购代理机构不予接收。 20.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地点 20.1投标文件提交不得迟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投标人必需在要求时间内将投标文件提交到“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地点。 21. 投标人在投标时有下列情形之一,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 (1)在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截止时间以后投标; (2)投标文件未密封; (3)未购置招标文件参与投标; (4)未提交投标确保金。
31、22. 投标文件修改和撤回 22.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后,能够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但必需在要求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递交书面通知,并由采购代理机构签字确定接收,不然无效。 22.2投标人修改或撤回通知书应按要求密封、标识和递交,并标明“修改”或“撤回”字样。 22.3在投标截止时间后(即从开标之时起),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 22.4投标使用期内,投标人不得撤回投标,不然投标确保金将被没收。 五、开标和评标 23. 开标 23.1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时间和地点进行开标,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参与开标会,如投标人未出席开标会,视为其默认现场唱
32、标结果,由此产生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23.2 根据投标人须知第22条要求,“撤回”投标文件将不予开封并原封退回投标人。 23.3 开标时将启封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宣读投标人名称、品牌、优惠率等内容。 23.4开标程序: (1)开标会由采购代理机构主持,主持人宣告开标会议开始; (2)介绍参与开标会人员名单; (3)宣告唱标、监标和统计人员名单; (4)公证人员检验投标文件密封性及按招标文件要求核验证照; (5)唱标:由唱标人宣读投标人在其投标文件中承诺投标报价、交货期等和采购代理机构认为有必需宣读其它内容。唱标次序由公证人员随机选择; (6)宣告评标期间相关事项; (
33、7)开标会议结束。 23.5采购代理机构将做开标统计(包含投标人名称、品牌、优惠率和投标确保金等),投标人对唱标结果签字确定。 24. 评标 24.1评标委员会组成 24.1.1 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组织评标工作。 24.1.2 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商务厅和云南省工信委代表各1名和相关技术、经济方面教授6名,累计9人组成。评标委员会负责具体评标事务,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要求评标程序,根据评标措施及评标标准独立推行评标委员会职责。 24.1.3和投标人有利害关系人不得进入评标委员会。 24.2评标标准 评标活动遵照公开、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标准。
34、24.3评标工作程序 评标委员会根据第三章“评标措施”要求方法、评审原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措施”没有要求方法、评审原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1)投标文件初审(包含资格性检验和符合性检验)。 资格性审查内容包含:资格条件、投标确保金,审查标准见第三章“评标措施”。 符合性审查内容包含:投标人经营范围、投标函签字盖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投标报价、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统计、投标使用期、实质性条件等,审查内容及标准见第三章“评标措施”。 (2)澄清相关问题。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有显著文字和计算错误内容,评标委员会能够书面形式要
35、求投标人做出必需澄清、说明或纠正。投标人澄清、说明或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实质性内容。澄清、说明或补正应该采取书面形式,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确定。投标人澄清文件是投标文件组成部分。 (3)比较和评价、综合评分。 (4) 推荐入围中标候选人 评标委员会将按评标总得分由高到低进行排序,根据以下淘汰标准对排序靠后投标人进行淘汰后推荐入围中标候选人,并提出书面评标汇报。 淘汰标准以下: 1.如进入综合评分投标人总数量小于20个(含20个),则进行末位淘汰; 2.如进入综合评分投标人总数量多于20个,则按参与综合评分投标人总数量10%百分比进行淘汰。 (5)
36、推荐中标产品型号。评标委员会对入围中标候选人所提供每个型号逐一审核,评标委员会将优先选择节能环境保护及环境标志产品,并剔除报价显著偏高、实用性差型号。 (6)编写评标汇报。 24.4评标过程保密。开标后,直到授予投标人协议止,通常属于审查、澄清、评审和比较相关资料和授标提议等均不得向投标人或其它无关人员透露。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所进行力图影响评标结果不公正活动,可能造成其投标被拒绝。 25. 投标文件假如出现计算或表示上错误,修正错误标准以下: (1)开标时,投标文件中投标函内容和投标报价表中明细表内容不一致,以投标函为准。 (2)投标文件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以大写金额为准;
37、 (3)总价金额和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4)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显著错位,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5)对不一样文字文本投标文件解释发生异议,以汉字文本为准。 (6)按上述修正错误标准及方法调整或修正投标文件投标报价,投标人同意后,调整后投标报价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假如投标人不接收修正后报价,则其投标将被拒绝而且其投标确保金也将被没收。 26. 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应予废标: (1)符合专业条件供给商或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供给商不足3家;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违法、违规行为; (3)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 27.评标措施 27.1
38、评标措施:本项目标具体评标措施详见第三章:评标措施。 六、中标结果 28. 中标通知书 28.1中标人确定后,中标结果由采购代理机构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com)上公告,同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28.2中标通知书是协议一个组成部分。 28.3采购代理机构无义务向未中标投标人解释落标原因和退回投标文件。 29. 签署协议 29.1中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按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相关澄清承诺书要求和云南省财政厅签署协议。 七、履约确保金和中标服务费 30. 履约确保金 30.1 中标人须向采购人提交履约确保金,履约确保金数额及退还时间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办理。 30
39、2 协议使用期内,若中标人或各供货经销商不按供货协议履约,则没收其全部履约确保金,履约确保金不足以赔偿损失,按实际损失赔偿。 30.3履约确保金在供货协议期满后,经审查,假如中标人及经销商没有违反招标、投标文件及协议约定行为,在按要求交纳相关费用后无息退还。 31. 中标服务费 31.1 中标服务费向中标人收取,收取百分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办理。 八、保密和披露 32.投标人自领取招标文件之日起,须承诺负担本招标项目下保密义务,不得将所以次招标取得信息向第三人外传。 33.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将投标人提供全部资料向其它政府部门或相关非政府机构负责评审投标文件人员或和评标相关人
40、员披露。 34.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在认为合适时,或在任何第三人提出要求(书面或其它方法)时,无须事先征求中标人同意而披露相关已签订协议资料、中标人名称及地址、中标产品相关信息和协议条款等。 九、其它事项 35. 解释权 本招标文件是依据《中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编制,其它未尽事宜根据《中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相关要求实施。解释权属采购代理机构。 36. 非必需采购申明 鉴于家电下乡项目特征和相关政策要求,采购代理机构并不确保中标人因本项目而能够获取商业利益具体数额和具体市场份额,请投标人投标前充足考虑相关商业风险。 37. 需要补充其它内容 37.1 自主创新产品是
41、指纳入财政部公布《政府采购自主创新产品目录》货物和服务。节能产品是指列入财政部和国家发改委公布、在使用期内《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货物,需对应到“节能清单”中所列型号/系列。环境标志产品是指列入财政部、原环境保护总局公布、在使用期内“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货物。 投标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产品在“节能清单”或“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单页复印件一份, 并在复印件上标注出所投产品及型号。 当期“节能清单”可经过中国政府采购网()、国家发展改革委网站()查阅、下载;当期“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 可经过中国政府采购网()、国家环境保护部网()查阅、下载。 37.2 需要补
42、充其它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第三章 评标措施(综合评分法) 评标措施前附表 条款号 评 审 因 素 评 审 标 准 2.1.1 资格 评审 标准 资格条件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4项要求 投标确保金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7.1项要求 2.1.2 符 合 性 评 审 标 准 投标人经营范围 和营业执照一致 投标函签字盖章 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或加盖单位公章;符合招标文件给定格式及内容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有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符合招标文件给定格式及内容 投标
43、报价 只有一个有效报价 投标文件格式 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统计 投标人1月至6月期间任意2个月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复印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复印件或税务局出具有效纳税情况相关证实复印件。 投标人1月至6月期间任意2个月社会保险费缴款书复印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复印件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有效缴款证实复印件。 投标使用期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6.1项要求 实质性条件 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中打★内容 条款号 评分原因 评分标准 2.2 投标报价部分 (F1满分30分) 计算公式F1投标报价得分=车型报价分+综合优惠率
44、100*0.5 评委会各组员依据各投标人投标报价、综合优惠率进行算分。 其中车型报价分为15分,即投标车型在采购范围内即得车型报价分15分;若投标人综合优惠率每优惠一个百分点则再加0.5分,加至30分为止。 评标加分: 在投标报价评分项中,对自主创新产品按给定幅度计算加分,如加分后超出满分,按满分计算; 投标人提供经国家认定自主创新产品有效证实材料方可取得加分(有效材料证实相关要求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7.1款)。 评标加分幅度J1:价格评标总分值 6 % 技术部分 (F2满分30分) 1、制动性能、车架/前叉组合件强度、续行里程、百公里电耗等性能指标及功效,满分
45、20分; 2、针对农村市场使用适用性,满分5分; 3、操作简单、方便,配有简明使用手册,满分3分; 4、产品包装,满分2分; 评标加分: 1.在技术部分评分项中,对自主创新产品、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按给定幅度计算加分,如加分后得分超出技术部分满分,按满分计算; 2.投标人应主动选报自主创新产品、节能环境保护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选报全部产品符合要求,且提供经国家认定自主创新产品、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有效证实材料方可取得综合优惠率折算幅度(有效材料证实详见第二章第37.1条款,须全部选报产品均含有该加分项认证); 3. 若其选报产品部分含有认证,则不再对其进行加分计算; 4.
46、 投标人只能取得其中一项认证折算幅度,若其报全部产品全部含有两项及以上产品认证,只按加分幅度最大一项计算。 评标加分幅度J2: 自主创新产品:技术部分评标总分值 6 % 节能产品:技术部分评标总分值 8 % 环境标志产品:技术部分评标总分值 8 % 服务部分 (F3满分30分) 1、县(市)级及乡镇销售网点覆盖情况,满分5分; 2、县(市)级及乡镇销售网点设施、销售规模和服务水平,满分5分; 3、县(市)及乡镇售后服务网点覆盖情况,满分5分; 4、售后服务标准及承诺,满分5分; 5、适应农村市场特点物流配送体系及物流配送能力,满分5分; 6、网点管理标准及水平,满分3
47、分; 7、信息管理系统,满分1分; 8、服务电话,满分1分; 企业情况部分 (F4满分10分) 1、产品生产情况,满分2分; 2、企业管理水平,满分2分; 3、企业财务及资信情况,满分2分; 4、企业研发能力,满分1分; 5、企业社会责任,满分1分; 6、企业电动自行车产品销售量及在云南省市场拥有率,满分2分; 1.评标措施 此次评标采取综合评分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投标文件,根据本章第2.2款要求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次序推荐中标候选人;评标总得分相等时,按综合优惠率由高到低次序排列;评标总得分相等且综合优惠率相同时,按技术部分得分由高
48、到低次序排列。 公式:投标人评标总得分=F1×(1+J1)+F2×(1+J2)+F3+F4 其中: ①F1、F2、F3、F4分别为投标报价部分、技术部分、服务部分、企业情况部分4项评分原因汇总得分; ②J1、J2分别为投标报价评分原因加分幅度、技术部分评分原因加分幅度。 2.评审标准 2.1 初步评审标准 2.1.1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措施前附表。 2.1.2符合性评审标准:见评标措施前附表 2.2 具体评审标准 具体评审标准:见评标措施前附表。 评委会各组员对每个有效投标人进行独立综合打分,其中投标报价部分得分按计算公式计算,技术部分、服务部分及企业情况
49、部分由评委进行打分,打分采取插入法。 统计分数标准:去除评委打分中最高、最低分后,计算算术平均分值为投标人技术(服务、企业情况)部分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评标程序 3.1初步评审 3.1.1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1项、第2.1.2项要求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作废标处理。 3.1.2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其投标作废标处理: (1)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它违法行为; (2)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 3.2具体评审 3.2.1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款要求评分
50、原因进行综合评分。 3.2.2评标委员会发觉投标人报价显著低于其它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成本,应该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对应证实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不能提供对应证实材料,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作废标处理。 3.3投标文件澄清和补正 3.3.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能够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有显著文字和计算错误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收投标人主动提出澄清、说明或补正。 3.3.2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