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化工企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一、新职员入厂,须进行消防安全职前培训,培训内容包含:消防安全基础常识、灭火器及消火栓操作使用等。 二、对每名职员每十二个月最少进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训教育,培训情况统计存档 三、企业每个季度对全体职员进行疏散演练,对义务消防队员进行灭火演练专门培训,使每个队员全部能熟练使用灭火器材, 四、企业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消防控制室操作人员等相关人员应接收消防安全专门培训。 五、电焊、气焊、锅炉工等在含有火灾危险区域作业人员和自动消防系统操作人员,必需经过消防培训,持证上岗 六、各车间
2、班组等部门展开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应依据各部门、各阶段、各字特点进行针对行教育。 七、企业经过多个形式开展多个形式开展常常性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防火巡查检验制度 一、建立逐层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各自职责,落实巡查检验制度。 二、企业安全部人员每日对企业进行防火检验。企业安全部、环安部每个月对企业进行防火检验并复查追踪改善。 三、检验中发觉火灾隐患,检验人员应填写统计,并根据要求,要求相关人员在统计上署名, 四、检验部门应将检验情况以书面形式立即通知受检部门,受检部门责任人应按通知要求立即整改火灾隐患 五、对检验中发觉火灾隐患未按要
3、求时间立即整改,依据企业要求给处罚。 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 一、厂内车间、仓库、宿舍安全出口门、疏散楼梯、疏散走道宽度必需按规范设置。 二、全部疏散出口、楼梯、走道必需配置对应应急照明和疏散标志。 三、上班时、生产车间、仓库应确保安全出口通畅,安全出口不得上锁。 四、车间、仓库应按要求存放物品,不得堵塞通道。 五、各部门责任人应按要求定时检验疏散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是否完好,发觉损坏立即维修。 消防控制室值班制度 一、消防控制室坚持二十四小时值班制度。 二、消防控制室操作维护人员,应经消防安全专门培训合格后上岗。 三、值班人员不得擅离岗
4、位,应严格按规程操作。 四、值班人员应尽职尽责,如有发生火灾事故,应按相关预案立即处理,并汇报相关部门。 五、值班人员应统计下当班情况,并做好交接班工作。 六、值班人员每日应观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自动灭火系统自检情况,发觉故障应立即排除,确保系统正常运行。 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 一、企业消防设施器材由安全部管理,定时检验检测消防设施器材。 二、对消防器材和消防设施建立档案管理。 三、消防设施、消防器材应定点存放、定人保养、定时检验,并将检验情况统计存档。 四、对全企业职员进行教育,要求职员珍惜消防设施器材,对刻意破坏损坏消防设施、器材行为,将
5、要求赔偿,并提出惩处。 五、企业根据《机关、团体、企业、机关消防安全管理要求》要求,设置符合国家要求消防安全疏散标志和应急照明等消防那轧器材、设施、并保持消防设施处于正常状态。 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一、企业保卫科管理职能部门每个月一次对各部门进行防火检验,对所发觉问题以书面形式责令其限改,并督察整改到位。 二、消防安全责任人或消防安全管理人应每个月组织一次消防安全会议,讨论检验过程中发觉火灾隐患及对应整改方法,确保安全生产。 三、企业各部门收到火灾隐患整改同时后,应抓紧督促相关人员落实整改方法,一时无法整改部门应落实防范方法,保障消防安全。 四、火灾隐患整改完
6、成,负责整改部门或相关责任人应将整改情况统计报送企业消防安全责任人或消防安全管理人签字,确定后存档备查。 五、对公安消防机构责令限期整改火灾隐患,企业负责整改部门应该在要求期限内整改并做出火灾隐患整改复函,报送公安消防机构。 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一、企业应严格实施用火用电消防安全管理要求。 二、用电安全管理:1严禁随意拉设电线,严禁超负荷用电。2、电气线路、设备安装应由保全机修部门持证电工负责。3、各车间下班后,该关闭电源应给予关闭,不然安全部将对责任人提出处分。4、严禁私用电热棒、电炉等大功率电器。 三、用火安全管理: 1、严格实施动火审批制度,确需动火
7、作业时,作业单位应按要求向保卫科等相关部门申请“动火许可证”,外包施工经过发包单位代办申请。 2、作业前应清除动火点周围4米半区域范围内易燃易爆危险物品或作合适之安全隔离,并向保卫科借取合适种类、数量灭火器材随时备用,结束作业后应即时归还,若有动用应如实汇报。外包施工单位动用灭火器应负担重新灌药之费用,如若造成其它尊得失还应照价进行赔偿并负担责任. 3、如属在作业点就地动火施工,应按要求将办理申请会签到作业点所在单位经理级(含)以上主管人员,申请单位需派人现场监督、保卫科亦需不定时派人前往巡查。离地面2米以上高架动火作业必需确保一人在下方专职负责随时扑灭可能引燃其它物品火花。
8、 4、在确保安全,又不影响现场正常生产前提下,要求在申请“动火作业申请单”时,标准上严禁夜间动火,尤其危险作业区严禁夜间动火。 5、节假日现场加班出勤时动火作业会签和核准,依第4电实施。现场公休期间动火作业应事先申请,由施工单位派人负责监护,假如是由承包商动火作业,则由发包单位派人负责监护。 6、未办理“动火作业许可证”私自动火作业者,本企业人员给予记小过二次处分,严重给予开除;外包施工则处以外包商500元罚款,令其办妥手续后再施工。 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管理制度 一、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应有专用库房,配置必需消防器材设施,仓库人员必需由消防安全培训合格人员担任。
9、 二、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应分类、分项储存。化学性质相抵触或灭火方法不一样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应分隔存放。 三、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入库前应经检验部门检验,出入库应进行登记。 四、库存物品应分类、分垛储存,每垛占地面积不宜大于一百平方米,垛和垛之间大于一米,垛和墙间距大于零点五米,垛和梁、柱间距大于零点三米,关键通道宽度大于二米。 五、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存取应按安全操作规程实施,仓库工作人员应坚守岗位,非工作人员随意入内。 六、易燃易爆场所应依据消防规范要求采取防火防爆方法并做好防火防爆设施维护保养工作。 义务消防队组织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安全生产及防火工作,提升企
10、业自防自救能力,制订以下制度: 一、建立健全义务消防队组织机构,适时更新、补充义务消防队员。 二、加强义务消防队培训、教育工作,提升队员业务素质。安全部负责队员业务训练考评及指导。 三、对车间、部门、班组等义务消防员,每三个月组织一次消防知识学习和灭火演练,并统计培训档案。 四、义务消防队员必需做到:熟悉防火和灭火基础常识;熟悉企业内消防通道、关键部位;熟悉掌握企业内部自动灭火系统等消防设施、器材使用和保养;熟悉报警和接警处理程序;熟悉应急疏散组织程序和方法;熟悉扑救初起火灾程序;熟悉通讯联络、安全防护救护程序和方法。 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制度 一、企业应
11、加强灭火、应急疏散预案制订工作,每十二个月应对企业相关变更情况进行全方面修订。 二、企业应根据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进行演练,每十二个月演练不少于二次。 三、进行消防演练时,应该设置显著标识并事先通知演练范围人员。 四、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内容包含:组织机构(灭火行动组、通讯联络组、疏散引导组、安全防护救护组);报警和接警处理程序;应急疏散组织程序和方法;扑救初起火灾程序和方法。 燃气和电气设备检验和管理制度 一、安装和维修电气设备必需由专门电工按要求进行实施,新设、增设、更换电气设备必需经过主管部门、保全机修部门、环安部检验合格后投入使用。 二、电气设备和线路要
12、定时检修,发觉问题立即汇报,立即处理。 三、储存燃气库房,应严格根据消防规范要求采取防火、防爆、防静电方法。 四、保卫科对提供和使用燃气部门,实施定时和不定时抽查,对抽查结果应统计存档。 五、对使用燃气和电气设备相关人员,企业应定时进行教育培训,以提升相关人员消防安全意识。 六、每十二个月对避雷装置进行全方面检测。对防静电设施进行定时检测。 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和奖惩制度 一、企业将把平时演练情况、业务学习情况、日常消防工作、规章制度落实情况作为企业各部门、个人考评、奖惩依据。 二、每十二个月度企业将对在消防安全工作中成绩突出部门和个人,给表彰奖励。
13、 三、对未依要求推行职责部门和个人,将给对应处理。 四、对违反消防安全管理要求,造成火灾事故行为,将依法给处理。 锅炉房防火防爆制度 一、锅炉房重地闲人勿进,严禁吸烟,并没显著标志牌。 二、锅炉房必需制订相关操作规程和管理制度,并严格实施逐项落实。 三、锅炉工必需经过培训,持有锅炉证方可上岗,严禁非锅炉工操作。 四、多种锅炉体安全阀、水位表、气压表必需灵敏有效,定时外送检修。锅炉房内不得设置和堆放可燃、易燃易爆物品。 五、锅炉炉体、灯具、多种管道、阀门、安全阀、水水位表等要定时进行检验,发觉有裂缝,空隙或隔热不良等情况,要立即进行检修。 高低压配
14、电室防火制度 一、高低压配电室应保持清洁干燥,要有良好通风,严禁吸烟及明火作业。 二、高低压配电室电气设备多种接地安全保护装置必需常常保持完整、正确、灵敏、有效。 三、变压器、电缆等带油设备不得满油,常常检验各部件功效和运转情况,发觉问题要立即采取有效方法,并立即修复。 四、每十二个月在雨季之前要对避雷器进行检验、检测。对多种电气设备接地零线,每十二个月要检测一次。 五、要常常检验,发觉火灾隐患应立即汇报和整改。 六、要采取方法预防老鼠、蛇类、鸟类侵入,避免产生短路。 仓库防火制度 一、仓库内严禁吸烟及使用明火,并设显著标志牌。 二、仓库内
15、部照明用灯,应使用60W以下白炽灯或大于60W含有防爆功效灯具,严禁乱拉乱设临时电源线。 三、应依据货物不一样性质分类存放。 四、严禁使用电热器。 五、多种灭火器材,消防设施不得私自动用。 六、仓库保管员下班前要进行一次防火检验,在确定无问题后关闭电源,锁门离开。 七、知道所在部门灭火器材位置并会使用多种灭火器,能熟练地掌握其性能、作用和使用方法。 八、未经许可,无关人员不准进入仓库。 电、气焊防火制度 一、焊工应经过专门培训,掌握焊割安全技术,并经过考试合格后,方准独立操作。 二、焊割前按要求进行“动火作业申请”,核准后方可进行。
16、三、焊割作业要选择安全地点,焊割前要仔细检验上下左右情况,周围可燃物必需清除,如不能清除时,应采取浇湿、遮隔等安全可靠方法加以保护。 四、盛过或盛有可燃性气体或粉尘易爆场所焊割,在这些场所周围进行焊割时,应按相关要求,保持一定距离。 六、焊割操作不准和油漆、喷漆、木工等易燃操作同部位、同时间、上下交叉作业。 七、电焊机地线不准接在建筑物、机器设备、多种管道、金属道、金属架上,必需设置专用地线,不得借路。 八、不得使用有故障焊接工具。电焊导线不要和装有气体气瓶接触。 九、焊割工作点火前要遵守操作规程,焊割结束或离开现场时,必需切断电源、气源,并仔细查现场,清除火灾隐
17、患;在闷顶,隔墙等隐蔽场所焊接,在操作完成半小时内反复检验,以防暗燃发生。 十、焊割现场必需配置灭火器材,应有专员现场监护。 车间消防安全生产“十不准” 一、不准在车间内吸烟,私自进行明火作业。 二、不准占用疏散通道。 三、不准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障碍物。 四、不准在生产工作期间将安全出口大门上锁或关闭。 五、不准随便动用消防器材。 六、非机修人员不准私自拆装机器设备。 七、不准无证上岗操作危险机台。 八、故障设备未修好前,不准使用。 九、上班时间不准怠工、滋事、打架或擅离职守。 十、不准赤膀赤脚进车间,不准带小孩进车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