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mageVerifierCode 换一换
格式:DOC , 页数:6 ,大小:20.04KB ,
资源ID:2507133      下载积分:6 金币
验证码下载
登录下载
邮箱/手机:
验证码: 获取验证码
温馨提示:
支付成功后,系统会自动生成账号(用户名为邮箱或者手机号,密码是验证码),方便下次登录下载和查询订单;
特别说明:
请自助下载,系统不会自动发送文件的哦; 如果您已付费,想二次下载,请登录后访问:我的下载记录
支付方式: 支付宝    微信支付   
验证码:   换一换

开通VIP
 

温馨提示:由于个人手机设置不同,如果发现不能下载,请复制以下地址【https://www.zixin.com.cn/docdown/2507133.html】到电脑端继续下载(重复下载【60天内】不扣币)。

已注册用户请登录:
账号:
密码:
验证码:   换一换
  忘记密码?
三方登录: 微信登录   QQ登录  
声明  |  会员权益     获赠5币     写作写作

1、填表:    下载求助     留言反馈    退款申请
2、咨信平台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本站仅是提供信息存储空间和展示预览,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所展示的作品文档包括内容和图片全部来源于网络用户和作者上传投稿,我们不确定上传用户享有完全著作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侵犯了您的版权、权益或隐私,请联系我们,核实后会尽快下架及时删除,并可随时和客服了解处理情况,尊重保护知识产权我们共同努力。
3、文档的总页数、文档格式和文档大小以系统显示为准(内容中显示的页数不一定正确),网站客服只以系统显示的页数、文件格式、文档大小作为仲裁依据,个别因单元格分列造成显示页码不一将协商解决,平台无法对文档的真实性、完整性、权威性、准确性、专业性及其观点立场做任何保证或承诺,下载前须认真查看,确认无误后再购买,务必慎重购买;若有违法违纪将进行移交司法处理,若涉侵权平台将进行基本处罚并下架。
4、本站所有内容均由用户上传,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已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虚拟产品一经售出概不退款(未进行购买下载可退充值款),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5、如你看到网页展示的文档有www.zixin.com.cn水印,是因预览和防盗链等技术需要对页面进行转换压缩成图而已,我们并不对上传的文档进行任何编辑或修改,文档下载后都不会有水印标识(原文档上传前个别存留的除外),下载后原文更清晰;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PPT和DOC文档可被视为“模板”,允许上传人保留章节、目录结构的情况下删减部份的内容;PDF文档不管是原文档转换或图片扫描而得,本站不作要求视为允许,下载前自行私信或留言给上传者【天****】。
6、本文档所展示的图片、画像、字体、音乐的版权可能需版权方额外授权,请谨慎使用;网站提供的党政主题相关内容(国旗、国徽、党徽--等)目的在于配合国家政策宣传,仅限个人学习分享使用,禁止用于任何广告和商用目的。
7、本文档遇到问题,请及时私信或留言给本站上传会员【天****】,需本站解决可联系【 微信客服】、【 QQ客服】,若有其他问题请点击或扫码反馈【 服务填表】;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 版权申诉】”(推荐),意见反馈和侵权处理邮箱:1219186828@qq.com;也可以拔打客服电话:4008-655-100;投诉/维权电话:4009-655-100。

注意事项

本文(小额贷款公司改制设立村镇银行暂行制度模板.doc)为本站上传会员【天****】主动上传,咨信网仅是提供信息存储空间和展示预览,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 若此文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咨信网(发送邮件至1219186828@qq.com、拔打电话4008-655-100或【 微信客服】、【 QQ客服】),核实后会尽快下架及时删除,并可随时和客服了解处理情况,尊重保护知识产权我们共同努力。
温馨提示:如果因为网速或其他原因下载失败请重新下载,重复下载【60天内】不扣币。 服务填表

小额贷款公司改制设立村镇银行暂行制度模板.doc

1、中国银监会相关印发小额贷款企业改制设置村镇银行暂行要求通知(银监发48号)各银监局(西藏除外):现将小额贷款企业改制设置村镇银行暂行要求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落实实施。二九年六月九日小额贷款企业改制设置村镇银行暂行要求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做好小额贷款企业改制设置村镇银行工作,依据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农村中小金融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措施、村镇银行管理暂行要求、相关小额贷款企业试点指导意见等,制订本暂行要求。第二条本暂行要求适适用于根据相关小额贷款企业试点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要求,经省级政府主管部门同意、在工商管理部门注册登记、在县(市)及县(市)以下地域设置小额贷款企业。第二章准入条件第三

2、条拟改制小额贷款企业须符合指导意见审慎经营要求。第四条小额贷款企业改制设置村镇银行,除满足村镇银行管理暂行要求第二章、第三章、第四章要求外,还须满足下列条件:(一)召开股东(大)会,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股东同意小额贷款企业改制设置村镇银行,并对小额贷款企业债权债务处理、改制工作作出决议。债权债务处理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二)企业治理机制完善、内部控制健全、经营情况良好、信誉较高,且坚持支农服务方向。 1各治理主体职责明确,议事规则和决议程序清楚,治理目标科学,考评激励机制有效,信息披露透明。2含有完备有效内部控制制度,能覆盖各业务步骤和各操作步骤,且实施到位。3有良好社会声誉、诚信统计和

3、纳税统计,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4按指导意见新设后连续营业3年及以上;清产核资后,无亏损挂账,且最近2个会计年度连续盈利;资产风险分类正确,且不良贷款率低于2%;已足额计提呆账准备,其中贷款损失准备充足率130%以上;净资产大于实收资本。5资产应以贷款为主,最近四个季度末贷款余额占总资产余额百分比标准上均不低于75,且贷款全部投放所在县域。6最近四个季度末涉农贷款余额占全部贷款余额百分比均不低于60%。7单一用户贷款余额不得超出资本净额5,单一集团用户贷款余额不得超出资本净额10。8抵债资产余额不得超出总资产10。(三)已确定符合条件银行业金融机构拟作为主提议人。(四)省级政府主管部门推荐其改制

4、设置村镇银行,同时对其企业治理、内部控制、经营情况等方面进行评价。(五)未设村镇银行县(市)及县(市)以下地域小额贷款企业标准上优先改制。(六)银监会要求其它审慎性条件。第三章程序和要求第五条小额贷款企业改制设置村镇银行应该成立筹建工作小组,设置村镇银行提议人应该委托筹建工作小组为申请人。筹建工作小组由主提议人、小额贷款企业等相关单位组成,负责相关改制工作。第六条筹建工作小组须严格根据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要求,做好改制设置村镇银行筹建前期各项准备工作,并根据村镇银行管理暂行要求、村镇银行组建审批工作指导等相关要求落实筹建、开业阶段相关工作。第七条筹建工作小组须聘用含有资质中介机构对拟改制小额贷款

5、企业进行清产核资,同时对其管理情况进行专题审计。清产核资基准日标准上选定在清产核资工作开始时上季末。筹建工作小组应对清产核资结果和审计结果进行复查。第八条清产核资工作结束后,筹建工作小组、小额贷款企业和中介机构应对净资产结果进行确定,签定净资产确定书,并依据小额贷款企业股东(大)会经过净资产处理方案对净资产进行处理。第九条拟改制设置村镇银行提议人,其资质、持股百分比等必需符合村镇银行管理暂行要求。对不愿意作为提议人、不符合村镇银行提议人资格或持股要求,申请人应在申报开业前完成相关股权转让或清退等工作。第十条相关工作完成后,筹建工作小组应根据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农村中小金融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

6、施措施、村镇银行管理暂行要求、村镇银行组建审批工作指导等要求,向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提交改制设置村镇银行筹建和开业等行政许可申请材料。清产核资基准日和申请筹建日期不得超出3个月。第十一条申请人申请筹建,除提交村镇银行组建审批工作指导要求材料外,还应提交以下材料:(一)股东(大)会同意改制决议书及中介机构出具法律意见书;(二)清产核资汇报、管理情况专题审计汇报;(三)上一经营年度审计汇报;(四)净资产确定书及分配汇报;(五)银行业金融机构拟作为主提议人书面申明;(六)省级政府主管部门出具相关意见;(七)小额贷款企业设置批复文件及营业执照;(八)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要求其它材料。开业申请材料同村镇银行

7、组建审批工作指导要求材料。第十二条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依据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农村中小金融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措施、村镇银行管理暂行要求、村镇银行组建审批工作指导等要求权限、程序和时限,受理、审查并决定小额贷款企业改制设置村镇银行筹建和开业等行政许可事项。第十三条筹建工作小组在收到核准开业批复文件后,要立即按法定程序解散小额贷款企业并注销营业执照,凭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颁发金融许可证办理工商登记。第四章监督管理第十四条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要加强指导监督,严把准入关,确保改制工作依法合规、稳步推进。第十五条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严格根据村镇银行管理暂行要求、中国银监会相关加强村镇银行监管意见等相关文件要求,加强对改制后村镇银行连续监管,确保其稳健发展。第五章附则第十六条本暂行要求未尽事项,根据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农村中小金融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措施、村镇银行管理暂行要求、村镇银行组建审批工作指导等要求实施。第十七条各银监局可依据本暂行要求制订实施细则。第十八条本暂行要求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移动网页_全站_页脚广告1

关于我们      便捷服务       自信AI       AI导航        获赠5币

©2010-2024 宁波自信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客服电话:4008-655-100  投诉/维权电话:4009-655-100

gongan.png浙公网安备33021202000488号   

icp.png浙ICP备2021020529号-1  |  浙B2-20240490  

关注我们 :gzh.png    weibo.png    LOFTER.png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