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幼稚园办园章程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全方面落实国家教育方针,主动推进幼稚园素质教育,全方面开启教育现代化工程,提升保教质量,促进幼稚园连续、稳定健康地发展,依据中国教育法、中国老师法、幼稚园管理条例、幼稚园工作规程、幼稚园教育指导纲要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幼稚园实际情况制订本章程。第二条 幼稚园名称: 。第三条 幼稚园地址: 。第四条 幼稚园性质:全日制幼稚园,学制三年,招收3-6周岁幼儿。第五条 办园规模:小、中、大、学前班各2个班。第六条 办园理念和办园目标:办园理念:以促进幼儿发展为根本,重视培养幼儿良好习惯和个性,让幼儿感到幸福和愉快。办园目标:以一流师资、一流设备、一流管理、创一流
2、理代名园。幼稚园园风:团结、敬业、求实、创新。第七条 幼稚园培养目标是:培养幼儿健康体魄,养成幼儿良好习惯,发展幼儿个性特征,培养幼儿健全人格,建立幼儿广乏爱好,开启幼儿多元智能,培养幼儿发明能力,促进幼儿主动发展。第八条 幼稚园办园特色:不停优化教育教学环境,陶冶幼儿性情有,培养幼儿创新能力。第二章 行政管理第九条 幼稚园法定代表人由董事长(或园长)担任,其人选由董事会确定。法定代表人依据法律或幼稚园章程要求,对外代表幼稚园行使职权实施园长负责制,其关键职责是:( 一) 落实实施国家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主管部门要求。领导全园教育教学、卫生保健、安全保卫等工作。( 二) 制订幼稚园发展计划、
3、年度、学期计划。认真组织实施,定时检验总结。( 三) 负责建立并组织实施多种规章制度。( 四) 负责聘用、调配工作人员。知道检验和评定老师和其它工作人员工作。( 五) 负责工作人员思想工作,组织文化业务学习。维护教职员正当权益。( 六) 管理园舍设备和经费。( 七) 组织和知道家长工作,负责和小区联络和合作。第十条 园务管理委员会是幼稚园关键机构。负责审议园务计划,决议园内重大事项。由保教、医务、后勤等人员代表组成,园长任园务委员会主任。第十一条 教职员大会是教职员行使权力,民主管理幼稚园,监督干部形式。审议幼稚园岗位责任制方案、考评方案、奖惩条例及规章制度、章程。第十二条 家长委员会在幼稚园
4、园长指导下工作。由各班级家长代表、园长、老师、保健老师等人员组成。帮助家长了解幼稚园工作计划和要求,帮助幼稚园工作,反应家长意见及提议,交流教育,参与幼稚园民主管理。第三章 老师队伍管理第十三条 幼稚园老师享受老师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相关权利,有推行老师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义务。保育员、炊事员及教辅人员参考实施。第十四条 自觉遵守老师师德行为规范、幼稚园章程和规章制度,爱生敬业,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创新进取,崇尚科学,诲人不倦,以身作则。主动参与院内外各项活动。第十五条 严格推行岗位职责,讲究工作规范,自觉做到“五不”( 不讲老师忌语,不体罚变相体罚幼儿,不搞有偿家教,不收受幼儿家长礼品。不
5、参与黄、赌毒及一切封建迷信活动) 。第十六条 教职员根据幼稚园岗位聘用制要求,定时和幼稚园签署聘用协议。教职员由 幼稚园聘用,聘期通常为十二个月,对于不能胜任现职员作,学校能够不聘。老师对本班工作全方面负责,关键职责:( 一) 遵守幼稚园园规,含有良好师德,有团体意识和强烈事业心、责任感。( 二) 依据幼稚园教育指导纲要,幼稚园培养目标和园务计划,遵照幼儿身心发展规律,结合本班幼儿特点,制订保教工作计划( 学期计划,月计划、周计划,日计划) 并认真实施并做好总结。( 三) 认真实施计划,观察、统计、评定每个幼儿健康;各领域相互渗透认真实施,以促进每个幼儿在原有水平上有所发展。( 四) 完成园务
6、计划要求,创设和保教要求相适应,并使幼儿能主动参与生活和教育环境。组织安排好一日活动,认真组织教学活动,寓教育于游戏活动之中。严格实施幼儿一日作息制度。( 五) 严格实施幼稚园安全卫生,保健制度,管理好幼儿生活。( 六) 热情接待家长,了解全班幼儿家长基础情况及家庭教育情况,有计划地进行家园联络并做统计。经过多种方法和路径做好家园一致教育工作,定时向家长汇报幼儿在园情况,定时召开家长会,指导家庭教育。( 七) 按时主动参与教研活动,主动参与并主动发表意见。按时认真参与看课、评课活动,在完成园务计划部署工作之外,做好业务资料积累工作。依据本人特点或业务上难点进行科学研究,不停提升业务能力和水平。
7、( 八) 做好教室环境清洁卫生工作,做好班级内教具、玩具及个人学习、备课用具等财产保管工作,节省使用纸张等多种易耗品。( 九) 外出参与进修、开会、听课等活动者,必需凭通知先取得园长及分管领导同意。( 十) 主班老师和配班老师要相互合作,做好每日交接班工作,建立每七天一次商讨班级工作制度,沟通思想交流情况。统一教育方法,实施教育上一致性。( 十一) 自觉维护幼稚园声誉,向家长、社会宣传幼稚园。第十七条 对违反老师法、幼稚园老师职业道德规范和岗位协议要求,结合幼稚园奖惩制度及相关要求处理。第四章 教育教学管理第十八条 依据国家教育部颁发幼稚园工作规程及幼稚园教育指导纲要等从事幼稚园保育教育教学科
8、研工作,幼稚园任务是:实施保育和教育相结合标准,对幼儿实施体智德美诸方面发展教育,促进其身心友好发展。第十九条 依据新课程、幼稚园计划,制订对应教学计划,尊重幼儿身心特点,实施教学活动,严格实施教学纲领和教学计划。第二十条 认真抓好教育质量常规管理和教学评定,认真抓好确定教学计划,做好一日各个步骤管理。第二十一条 幼稚园使用全国通用一般话。第二十二条 加强学籍管理,健全幼儿成长档案。第二十三条 加强教科研管理,依据本园特点合理有序开展教科研工作,做到以研促教、以教兴研,从而促进老师和幼儿共同发展。第二十四条 依据幼儿年纪特点,尊重幼儿意愿,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游戏活动,提供现代化教学设备
9、,新奇独创儿童玩具,安全卫生生活设施,促进幼儿能力和个性得到全方面发展。第二十五条 立即反馈幼儿在园情况,了解家长提议或意见,交流教育经验。第五章 安全卫生保健管理第二十六条 全体师生努力创建健康、童趣、向上、文明高雅育人环境。第二十七条 发明健康向上,催人奋进园所文化气氛,幼稚园各班级应开展丰富多彩文化活动,努力营造宽松友好、团结协调、相互尊重人际关系和担心有序工作环境。第二十八条 搞好园内整体计划,从幼稚园实际出发,分步创设符合幼儿特点净化、美化、绿化、童化绿色幼稚园,把幼稚园建成孩子乐园。第二十九条 严格园内环境卫生管理,努力创建卫生整齐工作、学习和生活环境,确保园内无果壳,纸屑、烟头,
10、痰迹,墙壁无污迹,公物无损坏。第三十条 切实加强安全保卫工作,做好防火、防盗、防电防毒工作立即发觉和排除多种隐患,确保财产安全和人身安全。严格实施接送制度,食品、药品管理制度,预防发生失火、触电、砸伤、摔伤、汤伤、食物中毒、煤气中毒、吞食异物和预防幼儿快要异物放入眼、耳、鼻、口腔内和交通安全等事故,确保幼儿人身安全。第三十一条 幼稚园必需切实做好幼儿生理和心理卫生保健工作,严格实施各级各类相关卫生保健制度。第三十二条 制订科学合理幼儿一日生活作息制度。第三十三条 幼稚园建立幼儿健康检验制度和幼儿健康档案。第三十四条 幼稚园建立卫生消毒,病儿隔离制度,主动做好计划免疫和疾病预防工作。第三十五条
11、为幼儿提供合理膳食,每七天要编制营养平衡幼儿食谱,定时计算幼儿进食量和营养素摄取量。第三十六条 确保幼儿随时饮水条件,培养幼儿良好大小便习惯,不得限制幼儿大小便次数,时间等。第三十七条 幼稚园要逐步改善条件,夏委做好防暑降温工作,冬委做好防寒保暖工作。第六章 总务后勤管理第三十八条 总务后勤工作必需树立为教育教学服务,为教育科研服务,为师生服务观念,强化服务意识,主动、热情、优质、高效、超前做好服务工作。第三十九条 严格实施财务制度,坚持勤俭办园,精打细算标准,统筹计划、合理开支,搞好经费预算、实施和决算。第四十条 幼稚园严格根据教育、物价、财政部门确定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依法向幼儿收取费用。
12、经费用于幼稚园发展、教职员收入分配。教职职员资不得低于国家要求最低工资标准。第四十一条 坚守岗位,推行职责,根据安全、保卫、采购、保管、维修等后勤各项规章制度,严格工作规范,严厉工作纪律,;公开服务内容,接收师生评议,廉洁自律,克已奉公,讲求效率。第四十二条 加强园舍,园产管理,严防公物流失和浪费。第七章 章程修改程序 第四十三条 幼稚园更换举行者、法定代表人、园长前,必需向区教育局提交由会计师事务所提供财务审计汇报。 第四十四条 幼稚园章程修改,须经董事会2/3以上组员同意方可经过。 第四十五条 幼稚园修改章程,须在董事会经过后15日内,报县教育局立案并公告。 第八章 名称、层次、类别变更,
13、终止程序及终止后资产处理第四十六条 幼稚园要求分立、合并,在进行财务清算后,由幼稚园董事会报区教育局同意;幼稚园名称、层次、类别变更,由幼稚园董事会报区教育局同意;幼稚园举行者发生变更,须由举行者提出,在进行财务清算后,经幼稚园董事会同意,报区教育局核准。第九章 附则第四十七条 本章程经幼稚园教职员大会讨论后经过,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后实施生效。第四十八条 幼稚园依据本章程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幼稚园各类规章制度凡和本章程相抵触,一律以本章程为准。第四十九条 本章程如有和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相关政策相抵触,一律以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相关政策为准,并依据法律程序给予修正第五十条 本章程由园长室负责解释,自同意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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