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ICS 29.240 29.240F 30Q/GDW备案号:CEC 186-国家电网公司公司原则Q / GDW248 输变电工程建设原则强制性条文实行管理规程Management regulation for enforcing the compulsory provisions ofstandards of transformer substation engineering construction- 06 - 30发布-06- 30实行国家电网公司发布前言依照国家电网公司国家电网科928号关于下达国家电网公司原则制修订筹划(第一批)告知,制定本规程。本规程贯彻“强制性条文、强制性执行”指
2、引思想。输变电工程建设原则强制性条文实行管理规程是一套系列原则,用于输变电工程建设中强制性条文执行、检查及记录。本规程由如下8某些构成:第1某些:通则第2某些:变电站建筑工程设计第3某些:变电站建筑工程施工第4某些:变电站电气工程设计第5某些:变电站电气工程施工第6某些:输电线路工程设计第7某些:输电线路工程施工第8某些:输变电工程施工安全本规程收集整顿国家现行有效工程建设原则强制性条文,作为工程建设中执行、检查、监督根据。在此之后发布强制性条文,将代替或补充本规程中收录强制性条文相应内容。本规程与输变电工程质量验收范畴划分协调一致,以输变电工程强制性条文执行筹划表为纲,系统地编制了输变电工程
3、强制性条文执行登记表、输变电工程强制性条文执行检查表、输变电工程强制性条文验收汇总表,分别用于施工、勘察设计、监理、建设单位执行、检查、验收监督管理。本规程强调了实行筹划,强化了事前、事中过程控制,完善了执行事后控制,形成了参建各单位互相监督、制约、较为完整、系统强制性条文实行管理体系,尽量地避免在执行中发生偏差、漏掉和违背强制性条文状况,有助于提高输变电工程建设管理水平,保障电网安全。本规程由国家电网公司科技部归口。本规程由国家电网公司基建部提出并负责解释。重要审查人:吴云喜、赵东元、徐志军、陈发宇、王海龙、张桂芹、蔡新华、武英利、李仲秋、孙东海、王洪峰、黄曙英、卫 汉。主编单位:山西省电力
4、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中心站。参编单位:山西锦通工程项目管理征询有限公司、山西省电力公司忻州供电分公司、山西省电建四公司、山西和祥建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山西多源电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重要起草人:田 璐、高士法、丁瑞明、郝志刚、宋述停、张海涛、王巳英、刘晓忠、毛志文、李 源、张 雷、李永茂、叶圣茂、甘振清、薛 茜、段剑飞、杨同伟、王 涛、费志刚、李德生、白彦杰、王锐锋、陈 强、贺耀文、乔富强、寇文静、刘 琼、浮习新、石志伟、李灵川、杨小光、白峻昶、王曦晨、高全治、茹静亮、李怀斌、王天宝、邱云岗、芦 笛、周利柱、范国平、李瑞芳、尚 绚、孙 渊、陈建光、董德奎、周庭绪、刘志宏。目次输变电工程建设原则强
5、制性条文实行管理规程 第1某些:通则1输变电工程建设原则强制性条文实行管理规程 第2某些:变电站建筑工程设计15输变电工程建设原则强制性条文实行管理规程 第3某些:变电站建筑工程施工165输变电工程建设原则强制性条文实行管理规程 第4某些:变电站电气工程设计277输变电工程建设原则强制性条文实行管理规程 第5某些:变电站电气工程施工305输变电工程建设原则强制性条文实行管理规程 第6某些:输电线路工程设计343输变电工程建设原则强制性条文实行管理规程 第7某些:输电线路工程施工363输变电工程建设原则强制性条文实行管理规程 第8某些:输变电工程施工安全381编制阐明405ICS 29.2402
6、9.240备案号:CEC 130-Q/GDW国家电网公司公司原则Q / GDW248.1 输变电工程建设原则强制性条文实行管理规程第1某些:通 则Management regulation for enforcing the compulsory provisions ofstandards of transformer substation engineering constructionPart 1: General rules-06-30发布-06-30实行国家电网公司发布目次前言41 范畴52 规范性引用文献53 强制性条文实行53.1 基本规定53.2 强制性条文实行准备53.3 强
7、制性条文执行63.4 强制性条文执行状况检查73.5 强制性条文执行状况核查8条文阐明11前言依照国家电网公司国家电网科928号关于下达国家电网公司原则制修订筹划(第一批)告知,制定本规程。本规程贯彻“强制性条文、强制性执行”指引思想。输变电工程建设原则强制性条文实行管理规程是一套系列原则,用于输变电工程建设中强制性条文执行、检查及记录。本规程发由如下8某些构成:第1某些:通则第2某些:变电站建筑工程设计第3某些:变电站建筑工程施工第4某些:变电站电气工程设计第5某些:变电站电气工程施工第6某些:输电线路工程设计第7某些:输电线路工程施工第8某些:输变电工程施工安全本某些是该规程中第1某些:通
8、则。规定了本规程合用范畴及参建各责任主体强制性条文执行、检查程序及典型表式;本规程强调了实行筹划,强化了事前、事中过程控制,完善了执行事后控制,形成了参建各单位互相监督,较为完整、系统强制性条文实行管理体系,尽量地避免在执行中发生偏差、漏掉和违背强制性条文状况,有助于提高输变电工程建设质量水平,保障电网安全。本规程由国家电网公司基建部提出。本规程由国家电网公司科技部归口。本规程由国家电网公司基建部负责解释。本某些主编单位:山西省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中心站本某些参编单位:山西锦通工程项目管理征询有限公司本某些重要起草人:田 璐 高士法 丁瑞明 郝志刚 宋述停 张海涛 王巳英 李永茂 叶圣茂 段剑
9、飞 李德生 贺耀文 浮习新 王曦晨 高全治 李怀斌 输变电工程建设原则强制性条文实行管理规程第1某些:通 则1范畴1.0.1 为加强输变电工程建设过程控制,强化质量安全责任,规范质量安全行为,保证输变电工程建设严格执行强制性条文,保证工程质量及电网安全,依照国家关于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制定本规程。1.0.2 本规程合用于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工程建设质量安全管理,各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调试、实验和检测等单位均应遵循执行。1.0.3 本规程所称强制性条文,涉及国家现行有效工程建设原则强制性条文(如下简称强制性条文),且合用于最新版本,应及时更新代替、补充新增内容。2规范性引用文献下列文献
10、中条款通过本规程引用而成为本规程条款。其最新版本合用于本规程。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国务院令第279号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建设部81号令 实行工程建设强制性原则监督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工程建设原则强制性条文(电力工程某些)3强制性条文实行3.1基本规定3.1.1工程建设、勘察、设计、监理、施工等单位应加强单位内部管理,制定严格执行强制性条文管理制度,关于工程管理及技术人员必要熟悉、掌握强制性条文。3.1.2工程勘察设计招标阶段,建设单位或其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应在招标文献中对强制性条文实行提出详细规定,并作为勘察、设计单位评标定标根据之一。在工程施工招标阶段,建设单位或其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应在招标文
11、献中对强制性条文实行提出详细规定,并作为施工单位评标定标根据之一。3.1.3工程建设过程中,参建各单位必要严格执行强制性条文,不符合强制性条文规定,应及时整治,并应保存整治记录。未整治合格,禁止通过验收。3.1.4施工、监理、建设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如发现勘察设计有不符合强制性条文规定,应及时向勘察、设计单位或建设单位提出书面意见和建议。3.1.5工程项目投运前,参建各单位应分别对强制性条文执行状况进行检查,并提供检查报告。3.1.6专职质量检查员、监理工程师应持有效资格证书上岗。3.1.7输变电工程强制性条文执行筹划表和输变电工程强制性条文验收汇总表、输变电工程强制性条文执行检查表、输变电工程强
12、制性条文执行登记表应填写规范、数据真实,记录齐全,签证有效,并按工程项目单独组卷,由建设单位归档。3.1.8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更改强制性条文。3.1.9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违背工程建设原则强制性条文行为,有权向上级主管部门检举、控告、投诉。3.2强制性条文实行准备3.2.1 工程项目施工图设计前,勘察设计单位应明确本工程项目所涉及强制性条文,编制输变电工程设计强制性条文执行筹划,经内部审批后,报设计监理单位审核,建设单位批准执行。如未委托设计监理单位,直接报建设单位批准执行,保证工程项目执行强制性条文完整性。输变电工程设计强制性条文执行筹划见表3.2.1。表3.2.1输变电工程设计强制性条文执行
13、筹划表工程名称序号图纸卷册责任单位强制性条文执行表号设计单位设计监理建设单位3.2.2 工程项目开工前,施工单位应按单位、分部、分项工程明确本工程项目所涉及强制性条文,编制输变电工程施工强制性条文执行筹划经内部审批后,报监理单位审核,建设单位批准执行,保证工程项目执行强制性条文完整性。输变电工程施工强制性条文实行筹划见表3.2.2。表3.2.2输变电工程施工强制性条文执行筹划表工程编号工程名称责任单位强制性条文执行表号单位工程子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子分部工程分项工程检查批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建设单位3.3强制性条文执行3.3.1 在工程勘察设计阶段,强制性条文执行主体责任单位为勘察设计单位。3.3.2
14、 勘察设计单位应严格按强制性条文进行勘察设计,对强制性条文实行筹划进行分解细化,并据实填写输变电工程设计强制性条文执行检查表。如委托设计监理单位,设计监理单位应对勘察设计成果执行强制性条文状况进行审核。在施工图会审前,提交建设单位。输变电工程设计强制性条文执行检查表见表3.3.2。3.3.3 工程施工阶段,强制性条文执行主体责任单位为施工单位。3.3.4 工程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有关负责人应及时将强制条文实行筹划贯彻状况,依照工程进展按分项工程据实记录、填写输变电工程施工强制性条文执行登记表,并由监理工程师审核。输变电工程强制性条文执行登记表见表3.3.4。表3.3.2输变电工程设计强制性条文
15、执行检查表 编号:工程名称 卷册分类设计单位项目经理序号强制性条文内容执行状况相 关 资 料执 行 标 准123项目总监:年 月 日项目经理:年 月 日主设人:年 月 日表3.3.4输变电工程施工强制性条文执行登记表 编号:工程名称单位(子单位)工程名称分部(子分部)工程名称分项工程名称 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强制性条文内容执行要素执行状况有关资料执 行 标 准项目部质检员(安全员):年 月 日专业监理工程师:年 月 日3.4强制性条文执行状况检查3.4.1 强制性条文执行状况检查主体责任单位为监理单位。3.4.2 在分部工程验收时,应由总监组织对施工单位执行强制性条文状况进行阶段性检查,检查成果填
16、入输变电工程施工强制性条文执行检查表,并应由施工单位签证。输变电工程质量强制性条文执行检查表见表3.4.2。表3.4.2输变电工程施工强制性条文执行检查表 编号:工程名称单位(子单位)工程名称分部(子分部)工程名称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序号强制性条文规定执行状况有关资料执 行 标 准 名 称 及 编 号12345678项目总工:年 月 日项目总监(副总监):年 月 日3.5强制性条文执行状况核查3.5.1 在工程竣工验收阶段,对强制性条文执行状况核查主体责任单位为建设单位。3.5.2 工程竣工验收时,勘察、设计单位应向建设单位提交输变电工程设计强制性条文执行检查表,施工、监理单位应向建设单位提交输变
17、电工程施工强制性条文执行登记表、输变电工程施工强制性条文执行检查表。3.5.3 在工程竣工验收时,监理单位应及时对输变电工程设计强制性条文执行检查表和输变电工程施工强制性条文执行检查表进行复查汇总,对照经审批强制性条文执行筹划,填写输变电工程强制性条文执行汇总表,报建设单位审核、确认。变电站建筑工程施工强制性条文执行汇总表见表3.5.3.1,变电站电气(输电线路)工程施工强制性条文执行汇总表见表3.5.3.2。表3.5.3.1变电站建筑工程施工强制性条文执行汇总表 编号:工程名称施工单位 序号检查项目执行状况验收结论1单位工程名称应执行已执行记录份数表3.5.3.1(续)工程名称施工单位 序号
18、检查项目执行状况验收结论12单位(子单位)工程已按合同、设计文献及规程、规范、原则规定施工完毕并经验收合格。共 分部,符合规定 分部,应验收 项 已验收 项,合格 项3参加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各方人员应具备规定资格。质检员证号:监理人员资质证号:4质量控制资料完整。隐蔽工程验收文献齐全,有效。共 项 份,签证齐全5工程验收程序符合规定各单位验收报告资料齐全6安全和功能检测抽样检测合格,资料完整7涉及构造安全试块、试件以及关于材料检测试块(件)及原材料有见证取样记录,取样数量符合规定,实验室资质证书齐全有效8观感质量验收应符合规定。有单位工程观感验收记录,签字齐全,合格核查意见建设单位技术负责人:年
19、 月 日设计单位项目经理:年 月 日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年 月 日施工单位项目经理: 年 月 日表3.5.3.2变电站电气(输电线路)工程施工强制性条文执行汇总表 编号:工程名称施工单位 序号检查项目执行状况验收结论1单位工程名称应执行已执行记录份数表3.5.3.2(续)工程名称施工单位 序号检查项目执行状况验收结论12单位工程已按合同、设计文献及规程、规范、原则规定施工完毕并经验收合格。应验收已验收合格率3工程质量控制资料应完整共 项 份,签证齐全4参加工程验收各方人员资格合格质检员证号:监理人员资质证号:5工程验收程序符合规定各单位验收报告资料齐全6调试工作符合规定调试项目齐全,调试报告
20、 份:核查意见建设单位技术负责人:年 月 日设计单位项目经理:年 月 日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年 月 日施工单位项目经理: 年 月 日输变电工程建设原则强制性条文实行管理规程第1某些:通则条文说明目次1 范畴132 规范性引用文献133 强制性条文实行133.1 基本规定133.2 强制性条文实行准备133.3 强制性条文执行133.4 强制性条文执行状况检查133.5 强制性条文执行状况核查131范畴1.0.1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和实行工程建设强制性原则监督规定(建设部81号令)均对严格执行工程建设原则强制性条文做出明确规定。通过执行强制性条文,加强过程控制,强化质量
21、安全责任,规范质量安全行为,保证工程质量和电网安全。1.0.2本条规定了本规程使用范畴:国家电网公司系统内输变电工程建设质量安全管理,同步参加工程建设各责任主体建设、勘察、设计、施工、调试、监理及实验和检测单位均应执行本原则。输变电工程包括变电(换流、开关)站建筑、电气及输电线路工程。1.0.3本规程摘录了关于输变电工程建设现行有效国标及工程建设原则强制性条文(电力工程某些)()中直接涉及工程质量和安全强制性条文,随着国标不断更新、代替,本规程所摘录强制性条文应及时代替、补充。2规范性引用文献本章是根据GB/T 1.1原则化工作导则第1某些:原则构造和编写规则编写,列出了本规程条款中所引用文献
22、编号和名称。所列原则版本号为本规程所摘录原则版本,随着原则不断更新、代替,本规程所摘录原则版本应及时代替、补充、更新。3强制性条文实行3.1基本规定3.1.1 规定了参建各责任主体单位应进行强制性条文执行策划,建立保证强制性条文执行关于考核、奖惩管理制度。3.1.2 规定了工程强制性条文执行规定应纳入招标文献内容,作为设计、施工定标根据之一。3.1.4 本条按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编写,规定了施工、监理、建设单位有义务在施工过程中如发现勘察设计有不符合强制性条文规定,应及时向勘察、设计单位或建设单位提出书面意见和建议。3.1.9 依照实行工程建设强制性原则监督规定编写。3.2强制性条文实行准
23、备3.2.1 规定了输变电工程设计强制性条文执行筹划表编制、审核、批准程序,并给出了筹划表典型表式,与图纸卷册分类协调、统一,内容可依照工程特点、专业类别详细填写。3.2.2 规定了输变电工程施工强制性条文执行筹划表编制、审核、批准程序,并给出了筹划表典型表式,与工程质量验收划分协调、统一,内容可依照工程特点、专业类别详细填写。3.3强制性条文执行3.3.4 规定了施工单位应依照工程实际进展状况按检查批或分项工程同步填写输变电工程施工强制性条文执行登记表,由于输变电工程施工强制性条文执行筹划表是与施工质量验收划分协调一致,经自查后,由具备资格质量检查员签字确认,安全某些由专职安全员签字确认。3
24、.4强制性条文执行状况检查3.4.1 规定了监理单位不是强制性条文执行主体,而是检查主体,应对勘察设计和施工单位强制性条文执行状况进行检查。3.4.3 规定了分部工程验收时,监理单位应对强制性条文执行状况进行阶段性检查,并对阶段性(分部工程)已执行强制性条文进行汇总,填写输变电工程施工强制性条文执行检查表,并请施工单位总工进行确认。3.5强制性条文执行状况核查3.5.1 规定了建设单位是强制性条文执行一方主体,在工程竣工验收时履行责任。3.5.2 3.5.3 规定了在工程竣工验收时,监理单位在勘察、设计、施工单位对强制性条文执行、检查基本上,对强制性条文执行状况进行核查汇总,填写输变电工程施工强制性条文执行汇总表,汇总表应由参建各责任主体签证,报建设单位审核、确认。表3.5.3.1和3.5.3.2中检查项目均为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原则(GB 50300)规定强制性条文内容,安全某些可同步填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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