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附:液体奶本部人事管理制度 总 则 本制度依据《蒙牛乳业股份人事管理制度》,结合我企业实际情况制订,未尽事宜实施《总企业人事管理制度》。 一、人员招聘 为了真正做到各岗位竞争上岗,人员才有所用,本着“公开招聘、平等竞争、择优录用”标准进行全方面考评,特制订以下用人招聘制度: 1、招聘: 各处室经过《人员增补申请表》提出用人申请,经本处室第一责任人签字后,报人力资源部审核同意后方可进行招聘,各处室向人力资源部提出人员增补申请须按以下要求进行: (1) 招聘通常职员人数在100人以上,需提前三周向人力资源部提出申请,100人以下30人以上需提前二周向
2、人力资源部提出申请。30人以下需提前一周向人力资源部提出申请; (2)专业技术人员招聘需提前十五天向人力资源部提出申请。 (3)主管、班长级管理人员和行政人员招聘需提前二十天向人力资源部提出申请; (4)以上期限以人力资源部部长审批签字日期为准。 各处室填写《人员增补申请表》,需要扩编时,必需立即提出书面申请,经各处室责任人及人力资源部部长审核,总经理审批后方可生效;一般职员须含有中专以上文化程度(卫生工和重体力岗位除外);各岗人员招聘须依据《液体奶企业定编定岗要求》、《岗位任职资格要求》及《液体奶企业人事管理制度》向人力资源部打人员增补申请,写清招聘学历、年纪、性别、人数及要求,报人
3、力资源部审核后各处室进行公开招聘;招聘人员须和所填《人员增补申请表》相符。 (1)用人处室需填写《人员增补申请表》,经用人处室责任人签字同意、人力资源部责任人审批后,方可进行招聘。 (2)技术人员(电工、制冷工、锅炉工、电焊工、司机)需持相关处室颁发专业岗位资格证书,专业技术人员须同时含有中专以上文化程度。 (3)从事现金收付人员(出纳)需办理相关经济担保手续。经济担保手续:由本企业年薪人员进行担保,以双方确定后书面形式为准;或本人有固定住房,以房本抵押。 2、职员报名、录用 (1) 通常职员招聘,由各处室自己组织人员报名及面试,但面试时必需有二名以上主管级人员及本处室人事专管员参与
4、并通知人力资源部人事专管员以备随时抽查。 (2) 行政人员及主管级人员招聘,由人力资源部组织人员报名,由用人处室组织面试,面试时必需有本处室1/2以上行政人员及本处室责任人参与并通知人力资源部人事专管员参与。 (3) 面试经过后,以书面通知形式在张贴栏内公布并在三日内到人力资源部统一办理上岗手续,办理手续时人力资源部需审查报名人所提供身份证(户口)、学历证、健康证(生产厂全部职员、研发部全部职员、物流部库房全部职员及现场管理员、人力资源部后勤主管、现场管理员及体系处全员、品保部全部职员及其它处室第一责任人和内审员)、专业资格等级证书、当地派出所出具非犯罪证实、已婚妇女计划生育证件(节育证或
5、准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4) 各处室接收新职员时必需经过人力资源部人事专管员统一办理手续,如未经过人力资源部办理手续而私自用人,企业不予发放工资及福利。 二、培训 1、职员岗前培训 企业对新上岗职员进行通用性知识培训(十人以上由人力资源部组织,十人以下由各处室自己组织),培训内容包含: (1)和本企业相关国家法律法规,企业各类规章制度; (2)《食品卫生法》应知应会、乳品知识; (3)五大致系知识; (4)其它基础知识; 2、特殊工种、关键工序培训 (1)由受培训处室提出申请,人力资源部审核、人事管理中心审批后方可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培训; (2)培训期间受培训处室
6、负责受培训人员签到及考试成绩登记工作; (3)受培训处室负责填写课程表、试卷清样、标准答案签字工作(课程表、试卷清样、标准答案由受培训处室责任人签字后报到人力资源部,人力资源部责任人签字后上报人事管理中心,人事管理中心责任人签字后方可生效); (4)理论知识培训考试合格后,由培训人所在处室一周内向人力资源部出具合格证实,然后由人力资源部向人事管理中心提出发放上岗证申请。 3、管理层培训 由人事管理中心负责对管理层进行管理知识培训。 4、日常培训: 由各处室根据年度培训计划进行、提前一周报课程表,本处室责任人签字、人力资源部责任人签字后依计划培训,人力资源部将按计划每个月28日前检验
7、培训效果,培训要有培训签到表、培训统计表、培训内容及效果验证(培训考评表)。 三、 职员试用期要求 全部新录用职员和新上岗职员,均实施试用期制度并签署试用协议。 1、试用期限: (1) 通常职员试用期新录用试用期为三个月,调岗后新上岗人员试用期为30天,通常职员转行政人员试用期为三个月; (2) 技术性职员(班组长、质检、机修、关键工序操作员)新录用人员试用期为四个月,调岗后新上岗人员试用期为30天; (3) 专业技术人员(产品研发员、工艺技术员)、行政人员、主管及生产班长新录用试用期为三个月; (4) 中层管理人员试用期,新录用为六个月,新上岗为三个月; 2、试用期工
8、资标准: (1)通常职员试用期工资为车间500元/月,依据实际情况,车间包装工、卫生工、装卸工、安装工等岗位人员在试用期间,第30天实施试用期工资标准,考评合格后,从第二个月开始即实施岗位工资或效益工资; (2)技术性职员、专业技术人员、行政人员试用期工资为600元/月; (3)生产班长试用期工资为700元/月; (4)主管及车间主任:试用期工资为1000元/月; (5)中层管理人员试用期工资为1800元/月。 四、 劳动协议签署 1、签署协议条件: 凡在我企业签署《试用协议》满三个月并被正式录用职员,均应签署劳动协议 。 2、签署程序: (1)各处室须将符合签署正
9、式《劳动协议》人员人数于每个月10日2:00前报于人力资源部,人力资源部依据所报人数向人事管理中心领取《劳动协议书》,各处室于15日到人力资源部领取空白《劳动协议书》并于20日10:00前将填好《劳动协议书》上交人力资源部; (2)凡签署《劳动协议书》职员同时填写《职员基础情况记录表》一份,而且须本人用钢笔认真填写,字迹工整、清楚,不得潦草; (3)在《劳动协议书》第1页中,地域(国籍)应写“中国·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户籍性质应填写“农户”或“非农户”;第2页劳动协议期限中“1”协议期从×年×月×日起应填写本人从上岗之日起第三个月日期(例:某人4月5日进企业,但正式上岗日期为4月8日
10、填此表时应填为7月8日起)至×年×月×日止应统一填为×年12月31日止其中双方约定试用期为3个月。从 × 年× 月 × 日到 ×年 ×月 ×日止”。在第二条工作内容中应填写本人在××处室××处担任××工种(职务),在第13页中劳动者签字及协议签署时间应由本人填写。 五、 职员调动及待岗 1、内部转岗: 内部转岗是指液体奶企业内部处室和处室之间人员调动。手续必需在三日内办理完成,具体程序以下: 转出职员在转出处室填写《内部转岗单》一式三份→由转出处室人事专管员负责送到本处室责任人签字→转入处室人事专管员负责送到本处室责任人签字→人力资源部人事专管员负责送到人力资源部责任人签
11、字后留一份→返转出、转入各一份。人员档案必需在三日内由转入处室人事专管员到转出处室人事专管员处取回,转出处室人事专管员主动配合。(双向考评) 2、企业级调动: (1)企业和企业之间人员调动。企业级调动,需本人亲自办理,调出企业第一责任人签字同意,调入企业第一责任人签字同意,报企业人力资源开发管理中心审批,《职员调动申请表》一式三份必需有本人照片,十五天内返回原单位,如在要求期限不返回调动表按解聘处理。 调动表由调出企业人力资源部、调入企业人力资源部、人事中心各留一份(平级之间标准上不许可调动); (2)通常本企业职员在没有办理调动手续而私自离岗者按解聘处理; 3、待岗: 待岗:企
12、业职员因岗位不适合、竞聘下岗、或因病、因事请假30天以上,可申请办理待岗。 (1)通常职员待岗,需在一周内向所在处室人事专管员递交申请由所在处室责任人签字同意报人力资源部审核同意方可待岗,待岗时间最长为30天; (2) 班组长、技术人员、行政人员及关键工序待岗,需在一周内向所在处室人事专管员递交申请由所在处室责任人签字同意报人力资源部审核并经人力中心审批方可待岗,待岗时间最长为两个月; (3)车间主任、主管级以上管理人员待岗,需在一周内递交申请由所在处室责任人同意报人力资源部审批,上交人力中心同意方可待岗,待岗时间最长为三个月; (4)待岗期间计算工龄但不发放工资,职员在待岗期间可在企
13、业内部自找岗位,如在超出待岗时间仍未找到适宜岗位,则按辞职(或解聘)处理;职员十二个月内只许可办理二次待岗手续。 六、 职员辞职 辞职:适适用于企业全部签署劳动协议职员,辞职即是职员主动提出和企业解除劳动关系。 1、通常职员辞职: 提前15天向各处室人事专管员递交书面辞职申请,15天后经处室责任人签字同意方可办理正式辞职手续,辞职手续由处室人事专管员统一办理,三日内必需转交人力资源部人事专管员。 2、班长级以上管理人员、行政人员辞职: 提前30天向本处室人事专管员递交书面辞职申请,30天后经处室责任人签字同意方可办理正式辞职手续。辞职手续由处室人事专管员统一办理,三
14、日内必需转交人力资源部人事专管员处。 3、技术人员辞职:(配料、杀菌、灌装、机修、质检) 提前两个月向本处室人事专管员递交书面辞职申请,两个月后经处室责任人签字同意方可办理正式辞职手续。辞职手续由处室人事专管员统一办理,三日内必需转交人力资源部人事专管员处。同时各处室要安排好工作交接资料归档. 4、凡企业辞职人员,从辞职之日起,停发工资,享受年薪待遇人员中途辞职后,本年度年薪不予兑现,未交辞职申请书者视为解聘。辞职人员企业六个月内不予录用。 七、 职员解聘(解聘) 1、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企业能够解除和职员之间劳动关系: (1)在试用期内被证实不符合录用条件或不能适应工作者
15、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及规章制度,影响正常生产和工作秩序者; (3)严重渎职,违反操作规程,损坏设备、工具、浪费材料、能源或利用职务之便违反国家及企业相关要求,对企业造成重大损害者; (4)擅离职守,连续旷工三天以上,全月累计五天以上或整年旷工达十天者。 (5)请事假超出30天或在假期满后五日内未续假或续假未经同意者; (6)职员因工负伤在要求医疗期内及女职员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不得解除劳动协议; 2、有下列行为之一者,企业有权单方面解除和职员劳动关系: (1) 因违法犯罪被依法判刑者; (2) 犯有偷窃、聚众赌博、吸食毒品等行为者; (3) 犯有受贿、贪污、挪用企业
16、财产者; (4) 工作期间打架斗殴、酗酒闹事严重影响生产和工作秩序者; (5) 擅离生产、工作岗位,造成严重后果者; (6) 损害企业财物,造成重大损失者。 (7) 煽动怠工或罢工者; (8) 伪造或盗用企业印章,泄露企业商业秘密,使企业蒙受重大损失者; (9) 参与非法组织者; (10)其它给企业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严重不良影响者。 八、 职员工伤、病事假待遇 1、职员工伤待遇: (1) 职员因工负伤、死亡按国家相关要求实施,职员因工负伤、死亡待遇,依据工伤处理程序,经上级劳动行政处室进行认定后,按国家现行要求享受工伤死亡待遇; (2)职员非因工负伤,致残时,签
17、署壹年以上劳动协议,在企业工作满十二个月职员,在协议使用期内,休假期间发给生活费,每个月210元,但最长不超出三个月;签署壹年以下劳动协议,工作不满十二个月职员,只发给30天生活费,210元/月;对于未签署劳动协议职员,企业不负担任何费用; 2、职员非因工死亡待遇: (1)签署壹年以上劳动协议,在企业工作满壹年职员发生非因工死亡,按呼劳险字[1998]12号文件要求实施,发给当地上年度职员月平均工资4个月标准作为丧葬费; (2)签署壹年以下劳动协议,在企业工作未满壹年职员,发生非因工死亡,一次发给死亡慰问金300元; (3)未签署劳动协议职员发生非因工死亡,企业不负担任何费用。 3、
18、职员病事假待遇: (1)职员因病休假,必需执有指定医院诊疗证实方可准假。休假五天以上,30天之内,停发岗位工资,按210元/月发给生活费; (2)职员因事请假,一周之内,按实际天数扣除事假工资;一周以上,停发岗位工资;30天之内保留原工作岗位;30天以上,依据情况另行安排。 九、 职员假期及福利待遇 1、 职员假期: (1) 公休假及法定假日:企业行政人员每七天工作四十小时后,可享受两天休息日;职员可享受元旦一天、春节、“五一”劳动节、国庆节7天休息日,如遇工作需要节假日加班,标准上给补休,无法安排补休,发给加班费,元旦假日补助30元,春节、“五一”劳动节、国庆节假日补助前三
19、天天天30元,后四天天天15元; (2) 探亲假:企业职员凡离家300公里以上,节假日不能和家人团聚者,可享受探亲假。享受探亲假对象是和企业签署三年以上劳动协议,连续工作三年在岗职员。职员办理探亲假,应提出书面申请,经本单位领导签署同意,报企业人事管理中心同意后方可休假。 探望父母(不包含公婆、岳父、母): ①未婚职员符合探亲条件,可享受十二个月一次12天探亲假(路途除外,公休公假日包含在内); ②已婚职员符合探亲条件,可享受四年一次20天探亲假(路途除外,公休节假日包含在内)。 探望配偶: 已婚职员,符合探亲条件职员,可享受十二个月一次20天探亲假(路途除外,公休、节假日包含在内
20、 探亲待遇: ①工资待遇:符合探亲条件职员,探亲期间按300元/月生活费发放; ②探亲旅差费:按国家相关要求由所在单位报销。乘火车日间乘车12小时以上,夜间乘车8小时以上可报硬席卧铺票。在中途需住宿,每日报销30元住宿费。乘飞机、轮船、软卧、出租车等超出报销标准部分一律自负。 2、其它假期:享受本条款假期必需是签署两年以上劳动协议、工作满两年职员。 (1)婚丧假,本人结婚,给十八天假期;儿女结婚给三天假期;直系亲属逝世,给五天假期,公休日包含在内(以上假期均为带薪假); (2)女工假和产假: ①女工假:按计划生育要求上环、流产一次性给带薪休假一周至二周; ②产假:正常生育,
21、给产假三个月。领独生儿女证给产假四个月。男职员妻子生产时,给三天休假。休产假期间,发给生活费300元/月(不保留原岗位)。 3、其它福利待遇 企业职员签署壹年以上劳动协议,连续工作壹年,可享受下列各福利待遇: (1)生日祝贺金:企业赠予贺金50元; (2)婚礼贺金:职员本人结婚,企业赠予贺金100元; (3)住院慰问金:职员因病住院诊疗,企业给慰问金50元; (4)死亡慰问金:职员直系亲属死亡,企业一次性给慰问金100元。 十、 职员奖罚制度 1、含有下列条件之一,酌情给奖励: (1) 在工作或生产中做出显著成绩; (2) 在生产、科研、工艺设计、产品开发、改善劳动
22、条件等方面有发明发明,技术改善或提出合理化提议取得重大成量或显著成绩; (3) 在企业管理、提升经济效益方面做出显著成绩,贡献较大; (4) 在增产节省、增收节支、节能降耗、降低成本等方面有突出贡献; (5) 见义勇为,勇于同坏人坏事作斗争,对维护社会治安,维护企业正常生产(工作)秩序,维护企业声誉,有显著功绩; (6) 一贯忠于职守,主动贡献,廉洁奉公,舍已为人,事迹突出。 2、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给处罚,视情节给警告、解聘、解聘、开除: (1)违反劳动纪律:常常迟到、早退、旷工、窜岗、上班干私活、打牌、喝酒、赌博等行为; (2)无理取闹、聚众闹事、打架斗殴、影响社会秩序和企业相关秩序; (3)玩忽职守,不推行岗位职责,违反安全生产和技术、工艺规程,造成事故,使人民生命、财产遭受损失; (4)滥用职权,违法违规,损公肥私,泄漏企业商业秘密,造成严重后果,使企业遭受经济损失; (5)偷窃企业和她人财物; (6)其它对企业利益造成损害行为。 十一、职员信息表 必需按人力资源部要求统一格式,分为在岗人员信息表和待岗人员信息表。做到人在花名在。
©2010-2025 宁波自信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客服电话:4009-655-100 投诉/维权电话:186582498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