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目 录 第一章:总 则 5 第二章:各级管理人员的职责 5 第三章:设备管理制度 6 第一节 设备选型购置制度 6 第二节 设备到货验收制度 7 第三节 设备保管制度 7 第四节 设备外委检修制度 8 第五节 设备使用、运行和维护保养制度 9 第六节 设备定期检修制度 14 第七节 设备包机制度 17 第八节 设备的更新与报废制度 18 第九节 设备润滑管理制度 19 第四章 :大型固定设备管理制度 20 第一节 大型设备管理制度 20 第二节 矿
2、山四大件管理制度 21 第三节、钢绳芯胶带输送机 29 第五章:配件管理制度 33 第一节 配件管理职责分工 33 第二节 配件计划管理制度 33 第三节 配件到货验收、保管、发放管理制度 34 第四节 配件现场管理制度 35 第五节 配件的回收、修复和报废管理制度 35 第六章:电气管理制度 36 第一节 供用电审批制度 36 第二节 井上、下停送电管理制度 37 第三节 地面供用电管理制度 42 第四节 井下供电管理制度 43 第五节 井下电气安全管理制度
3、49 第六节 双回路检修规定 50 第七节 事故处理规定 51 第八节 井下瓦斯断电装置管理制度 52 第九节 局扇管理制度 53 第十节 供电系统继电保护整定计算及试验管理制度 56 第十一节 电气试验制度 57 第十二节 杂散电流管理制度 58 第十三节 电气安装与检修制度 58 第十四节 检修注意事项 60 第十五节 保护接地管理制度 63 第十六节 电气安全技术管理规范 63 第十七节 电气安装与检修制度 72 第十八节 两票管理办
4、法 76 第七章:机电材料管理制度 77 第一节:机电材料管理规定 77 第二节:矿用阻燃胶带管理制度 78 第三节:电缆管理制度 81 第四节:专用工具、五小电器管理制度 84 第五节:油脂管理制度 84 第八章 :其它管理制度 89 第一节 防爆设备入井检查、验收制度 89 第二节 机电部防爆检查管理制度 90 第三节 机电干部上岗查岗制度 91 第四节 安全活动制度 92 第五节 机电现场管理规定 93 第六节 机电事故追查制度 94 第七节 安全技术
5、措施编制会审管理制度 97 第八节 机电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101 第九节 机电例会管理制度 102 第十节 井下设备贴挂标识管理制度 104 第十一节 机电隐患排查工作管理制度 105 第十二节 机电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管理办法 107 第十二节 井下给、排水、压风管路管理办法 111 第十三节 机电处罚条例 113 附件1:《防爆六十条》 118 第一章:总 则 1、为了加强机电设备(设施)管理,明确机电管理职责,使机电管理制度化、规范化,保证矿井安全生产和机电设
6、备正常运转,特制定本管理制度。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吴王山煤业。 2、机电设备管理部门及各设备使用单位的机电负责人要积极组织实施,做到全员、全过程的设备综合管理,做到全面规划、合理选购、及时安装、正确使用、精心维护、科学检修、适时改造和更新,充分发挥设备的效能和投资效益。 3、各单位要设一名责任心强、善于管理的兼职设备(配件)管理员负责该单位的设备(配件)支领、验收、移交、回收等工作,并报机电部备案。 4、本管理制度解释权属矿机电部。 第二章:各级管理人员的职责 1、矿级领导在设备管理方面的职责: (1)对本企业生产设备管理全面负责。 (2)负责设备购置(更新)计划、大修理计划
7、报废计划的审批。 (3)正确掌握、分配使用折旧基金、租赁资金和大修资金。 (4)对重大、特大事故的处理做出决定。 2、科级领导对设备管理的职责: (1)对企业生产设备全面全过程管理。 (2)正确使用折旧基金和租赁资金、大修资金、更新资金。 (3)负责组织编制、实施设备年度的更新、大修、报废计划。 (4)掌握设备动态、搞好设备使用信息反馈。 (5)负责机电“四率”达标。 (6)负责组织对职工进行设备管理方面的业务技术培训。 (7)负责对机电事故的追查处理。 3、队级领导对设备管理的职责: (1)正确处理好生产与维修的关系,搞好设备的计划检修,严禁超设备性能使用。 (2
8、负责现场设备的管理,合理使用、维护设备。 (3)负责机电“四率”达标。 (4)负责组织对单位职工进行设备管理方面的教育和技术培训。 (5)负责机电事故的追查、处理,并责任到人。 第三章:设备管理制度 第一节 设备选型购置制度 1、设备选型是煤矿企业经营决策中的主要技术问题,这项工作由机电矿长、矿长助理、机电副总和机电主任工程师直接负责。 2、一般设备的选型由机电部有关工程技术人员根据生产需要进行分析研究,提出所需设备的型号,机电部部长召集机电部主任工程师和有关工程技术人员会审后决定。 3、对于主要机电设备选型,工程技术人员在接受选型任务后,要认真收集有关设备选型方面
9、的数据资料,进行各方面的调查研究,有必要的要进行技术经济论证、选型计算等,最后写出选型报告书。设备的选型要充分考虑到设备的安全性、生产性、经济性、可靠性、通用性等。优先选用对环境影响小、能源资源消耗低、污染轻、噪声低的设备。 4、选型报告书完成后,机电矿长要召集机电副总、矿长助理、机电部长、机电主任工程师以及机电部、生产部、计划财务部等单位有关人员参加对选型报告书进行认真的讨论和研究决定。 5、重大机电设备选型,机电矿长要组织有关人员去全国各有关厂家和使用单位进行考查,上报矿长并经矿逐级审批后报集团公司批准。 6、选型审批完成后,要编制设备定购计划,经矿逐级审批后由机电部定购。 第二节
10、 设备到货验收制度 1、机电设备到货后,机电部分管领导应召集有关工程技术人员、设备管理员、设备保管员组织对设备进行验收,设备验收可以在库内或库外进行。 2、重大机电设备机电部应组织有关工程技术人员到厂家进行“中检”,确保质量。 3、验收的内容应包括:(1)各种技术文件(最少三份)、合格证、技术说明书、装箱单、发货明细等;(2)数量验收,根据合同和装箱单要逐件检查;(3)质量验收,要对外观或解体对各部位详细检查,运输中是否损坏,重要设备要进行测试,并将测试数据和技术说明书对照,做好验收的各种记录。防爆电气设备要有防爆组人员参加验收并对设备的防爆性能进行验收和鉴定。 4、对于验收中出现的
11、问题,机电部要立刻向有关领导汇报,并积极和有关厂家和运输部门联系,解决质量问题。 5、验收不合格的设备,不予办理入库手续。 6、入库的设备要登记、立卡、建档、编号,并在库房内码放整齐。 7、验收后要对设备的技术资料统一归档保管,资料除三证一标志由设备库保留保管外,其它全部交资料室,为设备的安装运行服务。 8、对于在设备验收中玩忽职守,将有重大缺陷的设备入库而造成损失的要追究有关验收人员的责任。 第三节 设备保管制度 1、入库保管的设备必须按规格、型号定货位,整齐摆放,进行标识管理。 2、长期闲置的设备要做好防潮、防锈、防腐、防冻、防晒工作。 3、需定期涂抹黄油的设备轴、孔
12、等部位,要造册登记每次涂抹黄油的时间。涂抹黄油产生的油棉纱等危险废弃物要定点放置,并按有关规定处置。需加注润滑油的设备和冬天排放水的设备应建立台账。 4、电气设备严禁直接放在地上,以免受潮,更不能受淋水,以免造成设备绝缘下降而损坏。 5、搞好库内卫生,做到库内整洁,设备无灰尘。 6、发放设备时,保管员必须到现场,严格按批示发放设备,不得随意改发其它设备,并做好登记和移交手续,当天发生支领业务必须当天做好帐务处理,并返回动态组建账。 7、爱护设备,发放设备时,严禁设备碰撞。 第四节 设备外委检修制度 1、机电部设备组负责成套设备和部分机电材料的回收及检修;配件组负责配件、国产7
13、5KW以下电机的回收与检修。 2、外委检修应遵循《吴王山煤业修理费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 3、当以上单位检修任务已饱和,或因生产急需、检修难度较大的设备、配件及机电材料,可安排出矿进行外委检修,但应办理相应的出矿审批手续,逐级批准后,方可出矿进行检修。 4、根据各检修单位的综合实力,建立《合格修理厂家名册》,当需出矿外委修理时,优先考虑名册上的厂家。 5、对于专用设备、专用配件的修理,若其他厂家修理不了时,应返回原厂进行修理。 6、外委检修设备、配件及机电材料,坚持“谁外委,谁负责”的原则。外委以前必须对设备、配件及材料的损坏情况,短缺件情况作详细的记录,以便作为日后结算的
14、原始依据。 7、要求检修单位必须要有详细的检修记录和修理预算。若检修过程中,需要更换价值较高的配件,应及时通知机电部,或进行拍照,以便予以认定。 8、检修完毕,机电部要组织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办理结算手续。 9、机电部设备、配件库要根据检修前的原始记录,检修单位的检修记录对修理预算进行初审,初审后再逐级审批,审批后方可办理结算手续。 10、机电部设备、配件库要对检修情况登记造册,每月月底汇总一次。 第五节 设备使用、运行和维护保养制度 一、配套、安装、回收、验收、移交: (一)审批、支领、发放 1、各单位支领设备时,各单位兼职设备管理员必须详细填写设备支领单,并携带
15、本单位的设备使用保管手册,到规定部门审批登记。 2、审批时必须审核设备名称、型号、规格等参数是否填写齐全,不齐全不得审批,同时必须注意使用地点所供电压和支领单填写是否一致,不一致时不得审批。 3、工作面及掘进面成套设备安装时,必须按工作面设计图审批设备,如有与设计图不符的,须经主任工程师审核认可签字后,方可办理审批手续。 4、支领单审批后,须加盖动态专用章,由设备库管理人员或机电部分管领导签字生效后,设备组发放。 5、因生产急需或其他紧急情况下支领设备,必须经机电部领导审批后,设备组照单发放,并到设备动态组补办手续。 6、保管员发放设备时,必须到现场严格按指示发放,不得随意改发;防爆
16、电气设备发放时,防爆检查人员必须到场,检查防爆性能合格后,签发防爆合格证,方可入井。局扇必须由通风部签字试验确认风量后签发或井下移交。 7、发放结束后,必须将设备编号填入支领单备注栏,并将管理员留存联于当日交管理员,以便登记管理。 8、保管员、管理员当天发生的支领业务,必须当天做账务处理。 9、设备支领单必须按月、年装订,永久保存,任何人不得销毁。 10、各生产队组设备管理员,每月25日前向机电部报一份本单位设备、机电材料动态情况表。 11、每月应给设备库报一份设备动态情况表。 (二)一般设备的安装验收 1、地面非大型固定设备和井下非采掘工作面设备称为一般设备。 2、设备安装前
17、安装单位工程技术人员要认真研究设备使用说明书,收集现场施工资料,以及施工人员和施工单位情况,编制设备安装的施工组织设计,并经有关单位组织会审后方可执行。 3、安装单位接收安装任务后,要按施工组织设计和有关会议要求,按时、按质、按量完成任务。施工过程中要严格按照工艺流程、质量标准和施工安全措施进行作业,做好施工过程中的各种记录,特别是隐蔽工程的记录。 4、施工完成后,施工单位必须绘制机电设备安装竣工图(包括设备、电缆、五小电器等的编号在内)和有关竣工验收报告,并书面申请验收。 5、机电部接到申请报告后,要及时组织安装单位、设备接收单位和其它有关单位对安装设备进行验收。验收包括外观检查、隐蔽
18、工程记录,并要进行不少于四小时的试运转。验收人员要严格按照安装质量标准的要求进行验收。 6、验收完成后,验收人员要填写验收三定表,将所提的问题汇总安装单位,安装单位要按三定表要求在归定时间内解决所存在的各种问题,对于所存在的问题,机电部要组织有关单位进行第二次验收,对于第一次提的问题第二次验收时没有解决,视问题的严重性罚安装单位500——1000元。 7、安装验收后,安装单位和使用单位填写验收移交单,双方签字后,设备移交使用单位投入使用。安装单位要将安装的各种原始资料和有关图纸等一并移交给使用单位一份,机电部存档一份。 (三)大型固定设备和采掘连采设备 1、设计部门必须根据生产需要提前
19、两个月拿出工程方案,机电部设计人员接到工程方案实施通知后,要及时了解现状、收集数据、资料,在一个月之内完成采掘工作面设备布置设计和供电系统设计,机电主任工程师应组织对设计进行会审签字后,方可进行描晒。图纸要及时送交有关领导、有关单位,机电部要做好设备的配套工作。 2、工程完工后,由生产部牵头,调度室、机电部、安全部、通风部等有关单位参加对工程进行验收,对于机电部提出的有关影响设备安装问题,调度室要及时督促有关单位限期解决。机电部设计人员根据工程验收情况有必要及时修改设计,以免给安装或生产造成困难。工程验收一个月内,机电部设计人员必须完成施工组织设计。机电部主任工程师要及时召集调度、生产、机
20、电、安全等部门对设计进行会审并签字,施工组织设计审批完成后,要及时印制并下发有关单位。 3、安装单位在接受安装任务后,应积极组织人力、物力按时按质按量完成任务。安装好的设备要求完好率达90%以上,标准化达90分以上,不完好的设备应无重大隐患,且不影响设备的正常运行。安装单位要对设备进行联合试运行,一切正常后方可移交。 4、各大型、关键设备安装前,安装单位要编写施工组织设计及质量标准、安全措施,以便设备建档,否则,不予移交且每少一样罚责任单位负责人200元。 5、设备安装过程中,要认真做好安装记录,特别是隐蔽工程,没有记录或记录不详的,不准移交生产使用,并扣罚责任人100元。 6、设备的
21、验收、移交由机电部组织,按标准进行。双方在移交有争执时,机电部负责仲裁。对无理取闹或对验收人员无理打骂者,给予当事人不少于100元的罚款。凡限于第一次移交时提出的问题,进行第二次移交,如合格不奖不罚,如遗留问题未处理,每条问题罚100元,但因问题特殊无法解决的,可暂缓并限期处理。验收移交必须三方(机电部、安装单位、接收单位)签字方可生效。移交后,由安装、回收单位设备管理员同接收单位管理员到主管部门机电部办理移交过帐手续,否则罚设备管理员100元。 (四)设备回收 1、各单位要根据生产情况和设备的使用情况,定期对设备进行回收,在回收设备的过程中,必须指定专人负责,将设备的零部件清点清楚,不论
22、是完好件,还是损坏件,都不得遗失。 2、对回收设备,机电部设备库有关人员要与各单位负责回收设备的人员共同清点零部件数量,设备回收单一式三份,回收单位一份,设备组一份,动态组留存一份,对数量不全者,要根据短缺情况,按其价值的30%--50%做出罚款处理。 3、对回收上井的设备,由机电部配合,双方共同清点数量,验明设备状况,回收单位负责卸至机电部指定地点,并分类码放整齐。 4、非特殊情况,我矿遵循设备谁使用谁回收的原则。 5、设备回收单位在设备回收的全过程中必须负责保护好设备,否则,造成损坏按设备价值的30%—50%进行处罚。在运输过程中有损坏的,由设备库通知事故组分析事故,落实责任。
23、 6、机电部设备库人员负责开据设备回收单,注明设备回收的实际情况,验收单一式三份,设备库留一份,回收单位留一份、设备动态组一份。由设备组根据回收上井设备损坏程度对责任单位做出处理,对设备井下运行过程中造成的损坏由动态组罚款。 7、各单位对回收上井的设备、配件必须及时实施移交入库,否则视情节轻重给予罚款100——1000元。 8、设备回收上井后,及时对队组进行设备移交,并把回收设备车辆顶到指定地点,严禁上井设备在工业场地过夜。如停留时间过长、丢失或淋雨造成损坏,由动态组经分析根据实际情况作出处理。 9、设备零件回收标准:地面设备零件回收率100%,否则按零件的原值考核。井下设备零件回收率1
24、00%,否则按零件的原值考核。 10、由机电部牵头,组织对回收设备的外委检修工作。 二、使用: 1、设备在投入使用前,设备使用单位的工程技术人员要详细研究,学习随机带来的说明书和其它技术资料,弄懂设备的各种技术问题,从而制定出与设备相适应的操作规程,会审通过后要对设备的使用或操作者进行必要的技术培训,使操作人员达到本设备操作的技术等级“应知”、“应会”要求,经考试合格,本矿职教中心发证后,方可操作设备。 2、设备操作要严格按照本设备的操作规程使用设备,严禁违章作业和违章指挥。对任何违章现象,任何人都有权制止。对违章而造成的不良后果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3、各单位根据本队设备情况,建
25、立相应的岗位责任制、操作规程、干部上岗查岗制度,本队干部和矿有关领导要按有关要求,定期检查,对于各种设备隐患和违章现象及时通知有关人员进行处理。 4、使用中的设备必须处于完好状态,安全保护装置齐全,动作可靠,防爆设备不失爆。机电部要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的要求,定期对设备进行完好检查和防爆性能检查。对于存在的问题,使用单位要及时解决。 5、严禁设备带病运转,杜绝跑、冒、滴、漏现象。有效利用能源资源,减轻环境污染。 6、环境保护设施必须与产生污染的相应设施同时运转,同等维护。 7、环境保护设施因事故停止运转,应立即采取措施排除故障,同时向总工办汇报情况。环境保护设施停运后使环境受到污染时,
26、立即停止排放污染物。 8、设备在使用过程中出现故障,必须停机检修,严禁设备带病运行。大型设备检修完毕必须在三天内写出检修总结交机电部。 三、维护保养: 1、设备投入使用前,要对设备维护人员进行技术培训,使维护人员达到本设备操作的技术等级“应知”、“应会”要求,经职教中心考试合格后,方可对设备进行维护。 2、使用中的各种设备,各单位必须建立包机制。包机人要包运转、包维护、包检修;单人使用的设备由操作者负责,公用设备必须指定专人负责,对多班制生产的设备,必须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 3、采掘设备每天至少要有4~6小时的检修或维护保养时间,大型固定设备每天应有不少于两小时的维护时间;对重点设
27、备关键部位要进行日常检查和定期检查,大型重要设备要定期进行技术性能测定和精度检验整定试验等工作,并要做好各种记录。 4、设备上所有的各种仪表,包括压力表、温度表、电流表、电压表等要定期进行检验和校验,保证灵敏、准确、可靠。 5、锅炉、压力容器、电梯等特种设备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使用、维护和管理,定期进行检测和预防性试验,防止因事故发生造成的环境污染和人体伤害。 6、对于维护保养不当,玩忽职守造成不良后果的要按有关文件规定进行处罚。 四、交接班制度 1、全矿各种主要生产设备投入使用后,都必须建立相应的交接班制度。 2、操作人员或司机交接班时,要做到“手拉手”、“口对口”,你不来
28、我不走。 3、交班人员在交班时,必须把设备和操作现场清扫干净,做到环境清洁、整洁。 4、交班时要把本班运行情况说清,能解决的问题,交班人员要及时解决,不能解决时要将情况告知接班人员,并要在运行日志上写清楚,同时汇报值班干部。 5、接班人员接班后,要按巡回检查线路再详细巡回检查一遍,对出现的问题记入巡回检查记录本。 6、对于不按交接班要求进行交接班,要按违章论处,由此而引起的一切不良后果由交接班人员负责。 第六节 设备定期检修制度 一、定期检修 1、设备投入使用后,使用单位工程技术人员要根据设备使用说明书和其它有关规定,制订出本设备有关部位或整体设备的检修或检查更换周期,同
29、时,使用设备单位要根据本单位设备的特点和使用状况对设备进行定期检修。 2、需要在节日停产期间检修的设备,要提前向机电部申报检修计划,并严格按照节日停产检修制度进行检修组织准备工作。 3、需要大修的设备,各使用单位要在每年五月十五日前将本单位需要大修的设备报机电部设备库,机电部要在每年五月底编制出全矿设备大修计划待审批后组织实施。 4、各单位必须严格遵守检修班次,未经有关矿领导和主管部门批准,任何单位不得私自更改检修班次和缩短检修时间,一经查出私自更改检修班次罚单位1000元,随意缩短检修时间,每三十分钟,罚跟班干部或值班队干部300元,依此类推。 5、各单位必须制定日常检修安全措施,并
30、按规定审批后执行,以防在检修过程中发生事故。 6、各单位每日检修班要详细填写检修记录,对检修过程中发现的问题,采取的措施,消耗零配件以及检修后设备实际运转情况进行详细记录。各单位对每天检修记录要整理归档,机电部不定期抽查,无记录者,罚单位500元,记录不全者,少一份罚单位50元,依此类推。进口设备及大型设备的检修、维护及运行记录必须健全,否则加倍处罚。 7、若在检修时,需要停电,应提前一天写出停电申请报告,(注明停电范围,影响单位及影响时间等)报机电部主管人员核实签字,经调度会通报批准后,方可停电,严禁擅自停电。 8、检修中需将减速箱内的润滑油放出时,要使用专用的容器,将润滑油妥善储存,
31、以备检修完后回收。另在加油和放油过程中,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润滑油泄漏而污染设备和环境。 9、检修时要加强对油脂的管理,节约用油,对检修过程中产生的油棉纱等要定点暂时放置,最后由本单位按有关规定处置。 10、机电部负责督促检查各单位的检修情况,对不按规定进行检修的单位除罚款处理外,有权令其停产强制检修。 二、节假日检修 1、根据我矿生产情况,如确实需要安排节假日设备检修时遵照本规定执行。 2、节日机电设备停产检修的组织管理工作由机电部负责。 3、停产检修前一个月,各单位技术人员都要详细考察本单位的设备运转情况,再根据本单位的设备档案记录确定本单位设备的检修台数,检修部位,从而编制出
32、本单位的节日检修计划。计划应包括以下内容:(1)检修项目;(2)检修进度;(3)所需工时等。同时编制安全技术措施,措施必须包含工艺流程、质量标准等,并应明确项目负责人、安全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和停送电负责人,并编制材料及配件计划。其中检修项目和材料配件计划应在检修前一个月报机电部,其他在检修前十天报机电部。机电部负责组织对安全措施的会审。 4、机电部要根据各单位上报的检修计划,汇编全矿节日停产检修计划,并确定重点检修项目,拟定全矿停产检修的停送电计划和停送电安全措施,确定节日检修的各项总负责人。并将计划分别报送安检、调度、生产、通风、劳资等有关单位。人劳部应落实检修工时定额。 5、检修前五天
33、由生产矿长和机电矿长牵头召开全矿停产检修工作会议,决定停产时间,检修时间,井下停风时间,停外运时间,停电时间,停供水、压风时间,还要落实检修项目,检修质量标准,工艺流程,检修材料,配件计划,检修安全措施以及检修人员、起吊工具等,成立停产检修指挥部。 6、节日检修指挥部设在调度室,由生产矿长或机电矿长及调度、机电、安检、通风等部门负责人组成。 7、检修前,各单位要组织检修人员认真学习检修安全措施,质量标准,工艺流程等,并要组织考试,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检修;机电部有关领导和工程技术人员要对重点检修项目分头把关,确保检修安全和检修质量、各把关人员要随时将检修情况向指挥部汇报。 8、检修其间,
34、各单位工程技术人员要认真做好各种记录,测绘各种数据,要求准确无误,检修完毕后,检修记录要一式两份,本单位留一份,报机电部一份。 9、检修其间,各单位要精心组织,随时向指挥部通报各项目的检修进展情况,确保在规定时间内检修完毕。如遇特殊情况,需延长检修时间时,要向指挥部说明情况,申请延长检修时间,如无正当理由,随意延长检修时间的,每延长一小时,罚单位300元。 10、检修其间,各单位要确保检修质量,对所承担的检修项目,保证在一月内不发生事故,否则,每影响一小时罚款200元。 11、机电部要成立节日检修验收小组,对检修好的设备进行严格验收,主要设备要进行必要的试运转,验收合格后,机电部验收人员
35、与各单位验收人员共同填写“______机电设备停产检修竣工验收报告”,一式两份,机电部留一份,本单位留一份。 12、每次节日检修完毕后,机电部要撰写节日检修总结上报矿领导及天安公司机电部,并整理检修档案存档。 第七节 设备包机制度 为加强设备管理,杜绝失爆发生,消灭隐患,确保设备正常运行,特制定本办法: 1、全矿各设备使用单位,在设备安装投运前必须建立包机制度。 2、电气设备包机人必须是电工,机械部分包机人必须是钳工,生产区队可根据生产实际需要推行就近分片包机责任制。 3、包机人必须刻苦钻研技术,细心维护保养设备,充分发挥设备效能,提高设备完好率。 4、包机人必须按时检查所
36、包机设备性能、完好状况等。 5、每次检查和维护完毕后,要记入有关记录簿内。 6、如果因某种原因包机人不能进行检查时,单位要安排其它人代检,保证设备安全运转。 7、若所包设备发生故障,包机人要积极主动抢修。 8、因工作粗心或不负责任,设备发生故障,包机者要承担责任,并视情节轻重给予一定处罚。 9、包机要熟知设备结构、性能和安全保护等。 10、包机者必须在所包设备上挂完好牌和责任牌,若有人员变动要及时更换。 11、各单位必须建立本单位的设备包机台帐,并随着人员的调整及时进行变动。 12、设备在移交生效之日起,接收单位对所接收设备进行包机管理。 13、设备包机人必须经过技术培训,并
37、取得操作资格。 14、机电设备包机必须专人、专职负责,设备包机牌上必须注有包机人姓名、地点等内容。 15、巷内每一条电缆,每一条管线,每一件安全保护装置都应分工包干,落实到专人,并挂牌留名。 16、包机人必须严格按所包设备的技术要求进行维护、保养,保证设备始终处于完好状态。 17、包机人必须做到“五包”:包生产出勤、包机电设备完好、包安全经济运转、包文明生产和质量标准化达标。 第八节 设备的更新与报废制度 一、更新改造: 1、年度设备的更新改造由机电矿长负责,机电部负责组织实施,机电副总、矿长助理、机电工程师对其中的技术问题负责。 2、下年度的设备更新改造计划每年六月
38、十五日前报计划财务部。每年五月十五日前各使用设备单位要向机电部设备组申报下年度设备需要计划和有关的设备改造计划。机电部设备管理人员和有关工程技术人员根据设备统计资料和设备现状及时编制出设备的年度更新改造计划。对于重大设备的更新改造,机电部设备管理人员要对更新改造的设备进行技术经济分析和论证。 3、设备的更新改造严格执行上级下达的各种文件和《煤炭工业企业设备管理规程》的有关要求。计划编出后必须按照审批程序进行审批。机电矿长必须召集机电副总、矿长助理、机电部、计划财务部等一起会审后才能定稿。 4、对于需要定购的设备,机电部要协助天安公司有关单位做好定货工作。对于改造的设备,机电部工程技术人员要
39、及时拿出改造方案,并要制定改造措施,按时完成改造任务。 5、更新改造的设备尽量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减少环境污染,降低能源资源消耗,进口设备改造必须报请上级管理部门认可。 6、用技术性能先进的设备更换技术性能落后又无法修复的老旧设备。 7、机电部必须按时、按质、按量完成设备的更新改造工作。 二、封存与报废: 1、设备的封存和报废由机电部负责组织实施。 2、每年从六月份开始机电部设备组要对设备进行清查,调查研究设备的使用情况,有必要时要进行技术经济分析,最后拟定出年度报废计划,报废计划要在9月1日前报天安公司。 3、对于重大设备的报废,机电矿长、机电副总、矿长助理或机电工程师
40、要组织有工人、工程技术人员参加的报废鉴定小组,对报废设备进行技术鉴定,确认可报废时,方可申请报废。 4、设备报废必须严格执行《煤炭工业企业设备管理规程》第五十四条的规定进行。 5、设备报废计划必须由机电矿长、机电副总、矿长助理或机电工程师组织有关人员和部室领导会审签字后方可报有关单位部门,待对报废计划复批后,方可对设备进行报废处理。 6、报废的设备应及时办理报废手续,报废的残值权益必须用于设备的更新改造,待报废的设备在未经批准前应妥善保管,已批准报废的设备,应将其可用的零部件拆下,折价入账。 7、暂不需用或需要连续停用六个月以上设备进行封存,封存设备必须检修完好,妥善保管,定期保养,严
41、禁拆卸,防止丢失损坏。 8、对于设备报废、封存管理中,由于管理不善或个别人玩忽职守而造成不应有的经济损失,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第九节 设备润滑管理制度 1、各种润滑油的选型根据设备说明书要求确定,供应部门接到使用单位提供的型号、数量方可订购。 2、润滑油到货后,综合办必须出示油脂化验合格证后方可发放;否则扣责任者100元。 3、各使用设备的单位都要建立各种设备的润滑制度,要做到五定:即“定人、定质、定量、定点、定期”,要做好油质化验和换油的各种记录,主要设备必须建立润滑卡片。润滑卡上要写清设备需要油脂规格,注明润滑部位,加油和换油周期,包机人等。设备没有润滑卡片不准投运。 4
42、机电部要负责做好设备润滑的检查、考核工作;每月要组织人员对各种设备的润滑情况进行检查。要将设备润滑工作作为设备管理考核的一个主要指标。 5、要严格追查由于润滑不良而造成的设备损坏事故,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责任者10—500元的罚款处理,对于重大事故要给予行政处分。 第十节、主要采掘机电设备现场使用管理细则 为了加强各级机电管理人员责任心,做到管好、用好机电设备,及时排除机电设备隐患,消灭机电事故,保证设备正常运转,特制定本管理细则: 一、采煤机、综掘机 1、各部位联接螺丝齐全、紧固、有效、可靠,否则查出一处不合格罚款50元。 2、油质合格、油量适中,定期检查化验,不合格及时
43、更换。否则一次不合格罚款50元。 3、各转动部位定时检查注油,转动灵活自如,肖轴齐全、合格,不得用其它材料代替肖、轴,不漏油、不漏水,轴承合格,无异响,否则,一处不合格罚10~50元。 4、电机、电缆、电控电器、移变定期摇测、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更换,未按规定检查一次罚款20元,发生事故影响生产一次罚款100~500元。 5、采煤机、掘进机的移动电缆要有专人看护,避免脱出槽外,挂坏、挤伤电缆,否则对责任人罚款50~100元,影响生产一次罚款500元。 6、行走部件无损伤、截齿齐全、有效合格,否则一处罚10~50元。 7、机组内、外喷雾装置齐全、有效、合格。在投入使用
44、前,必须经通风、安检等业务部门验收,合格后,交付使用单位。各使用单位要坚持使用并对其及时维护或更换,喷雾效果要达到要求,否则每次不合格罚款500元或停产、整改。 8、各种附属装置及保护设施齐全、有效,符合规定,否则一处罚款100~500元。 9、机身上不得堆积、存放浮煤、杂物,交接班时打扫干净,否则一次罚款100元。 10、设备发生故障,要及时停机处理、更换,不得带病运转。否则每查出一次罚款100元。造成设备报废的,按原值赔款。 11、严格执行定期检修制度,不得挤占检修时间,否则每查出一次罚款100元。 12、各部位检修要有记录,注明时间、负责人及检修内容,否
45、则一次罚款20元。 13、设备回收或带问题移交其它单位时,所有问题经机电室核实费用后,转入该单位成本。 二、液压支架(及泵站): 1、不窜液、漏液,有问题及时处理、更换,否则一处罚款50元。 2、各种保护阀组(安全阀、液控阀,单向阀、控制阀)及操作手柄齐全、有效,动作灵活,有问题及时处理更换,否则一处罚款50~100元。 3、各种千斤顶及联接肖子、固定块齐全、有效,有问题及时处理、更换,否则一处罚款40元。 4、支架立柱及千斤伸缩自如,立柱渡层部位在使用、搬迁过程中,要采取保护措施,不得损伤镀层,千斤顶的伸缩杆上不得承受、吊挂、起吊其它物件,否则一处罚款100元。
46、 5、支架内不得存放杂物,浮煤要定时清理,否则一次罚款30元。 6、支架的支护附件,喷雾设施出现安全隐患,要及时处理更换,否则一处罚款100元。 7、严格执行检修及有关制度,需在生产过程中投入的材料、配件,使用单位要及时投入更换,不得将存在问题累积到工作面结束,移交设备时到处是问题。出现类似情况,机电室在移交过程中,要将所有问题统计,列出清单,核实费用,经领导审查后,转入该单位成本。 8、乳化液浓度配比合格,达到3—5%,不合格一次罚款1000元。 9、乳化液泵出口压力达26Mpa以上,保证支架的初撑力,不合格一次罚款1000元。 10、高压供、回液管路及接头
47、密封不漏液,一处漏液罚款50元。 11、按规定正确操作、使用、检修泵站(必须坚持使用喷雾泵),发现问题及时停机处理或更换,不得带病运转,否则每次罚款100~500元。 三、刮板输送机(包括工作面前后溜子、转载机、40溜子、730溜子) 1、严格按设备技术要求进行使用,弯曲度不得超过规定,否则一次/处罚款50~100元。 2、电机、减速器、机头、机尾轴、要定期检查、摇测、加油,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更换,否则罚款100~500元。 3、大链的连接螺丝齐全、紧固,双中链的连接环必须是立环,否则一处不合格罚款20元。发现双中链连接环一处为平环且三天内未处理罚款100元。 4、刮板齐全,发现有弯
48、断现象及时更换,否则不合格或每少1块罚款50~300元。 5、机头机尾要固定,并符合规程要求,小架、护轴板、分链器、紧固、合格,否则罚款20元。 6、挡煤板、肖排、肖轴螺丝齐全紧固、不变形,发现问题及时更换,否则罚款20元。 7、推移联接装置齐全,肖子合格,不变形,有问题及时更换,否则罚款20元。 8、溜子运转链速平滑、无异响,无卡拌现象,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不得带病运转,否则一次罚款50~100元。造成事故的,按影响时间追查处理。工作面结束或移交其它单位时,所有问题经机电室核实费用,转入该单位成本。 9、溜子运输其它物件,要严格执行规程规定要求,运输特殊物件,要有安全措施,否则发现
49、一次罚款100元。造成设备损坏或人身事故的,按事故追查处理。 10、因塌矸等原因,溜子负荷增大,出现压溜时,必须停机处理,清理,严禁强行、反复起动,以免造成机件损坏及断链事故。否则除负担损坏件赔款外,对责任人罚款100元。 四、皮带运输机:(包括主皮带、盘区皮带、1.2皮带机,1米皮带机、800皮带机及转载皮带机) 1、皮带机各种保护、护栏、过桥,设施齐全、有效,符合规程要求,否则一处罚款100元。 2、上、下及折转处皮带不跑偏、不擦帮,发现问题及时停机处理,否则一处罚款10~100元。 3、上、下托混、缓冲托滚及滚筒齐全、完好、转动灵活,轴承无异响,发现问题及时停机处理,否则一处罚
50、款50元。 4、皮带机两侧及机头、机尾下方浮煤要班班清理,不得堆积,否则一处罚款50元。 5、减速器油质合格,油量适中,定期化验或更换,电机定时摇测,检查。有问题及时更换。否则一次罚款20元。 6、皮带接头完好,定期检查,皮带扣完好数量达到宽度的90%,否则一处罚20元。 7、未经领导同意不得用皮带做牌板、挡风墙、或做其它用处,否则一次罚款100元。 8、回收时皮带长度不得随意割断,每卷必须有一头带卡,卡头剩余长度不得超过50mm(两头无卡,视为中间割断)。否则每卷罚款50—500元。 9、皮带因跑偏、折叠而造成撕裂,宽度小于100mm,每米罚款50—200元。 撕裂宽度在1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