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目录 新疆哈密市梧桐大泉金矿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书 工程规模:1.5万t/a 工程性质:新 建 建设单位:哈密市鑫豪工贸有限公司 报批时间:二〇一六年五月 13 目 录 目 录 0 前 言 0-1 0.1 项目实施背景 0-1 0.2 建设项目的特点 0-2 0.3 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过程 0-2 0.4 主要关注的环境问题及评价重点 0-4 0.5 环境影响报告书的主要结论 0-4 1 总 论 1-1 1.1 编制依据 1-1 1.2 环境功能区划 1-5 1.3 评价标
2、准 1-5 1.4 评价等级与评价范围 1-9 1.5 环境要素识别和评价因子筛选 1-15 1.6 评价重点 1-17 1.7 评价时段 1-17 1.8 污染控制与环境保护目标 1-17 2 建设项目概况及工程分析 2-1 2.1 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2-1 2.2 开采范围及储量 2-1 2.3 工程组成 2-2 2.4 矿山前期工作情况 2-4 2.5 项目建设条件 2-5 2.6 相邻矿山分布与开采情况 2-12 2.7 开拓方案 2-12 2.8 采矿方法 2-12 2.9 回采工艺 2-13 2.10 通风、排水 2-14 2.11 井下运输及地面
3、生产工艺 2-15 2.12 主要地面建(构)筑物及总平面布置 2-15 2.13 主要生产设备 2-16 2.14 主要原辅材料消耗 2-17 2.15 土石方平衡 2-18 2.16 给排水 2-18 2.17 以往地质勘查工作、遗留的环境问题及恢复改进措施 2-19 2.18 环境影响及产污环节 2-20 2.19 污染物源强及影响分析 2-22 2.20 服务期满后污染影响因素分析 2-29 2.21 工程建成后“三废”污染物排放汇总 2-29 3 建设项目所在地环境概况 3-1 3.1 自然环境概况 3-1 3.2 社会环境概况 3-4 4 环境
4、质量现状监测与评价 4-1 4.1 环境空气质量现状评价 4-1 4.2 水环境质量现状监测与评价 4-2 4.3 声环境现状监测与评价 4-4 4.4 生态环境现状评价 4-5 5 施工期环境影响分析 5-1 5.1 施工期生态环境影响 5-1 5.2 施工期空气环境影响分析 5-4 5.3 施工期水环境影响分析 5-5 5.4 施工期声环境影响分析 5-5 5.5 施工期固体废物影响分析 5-7 6 运营期环境影响分析 6-1 6.1 运营期环境空气质量影响分析 6-1 6.2 运营期水环境影响分析 6-6 6.3 运营期固体废物影响分析 6-10 6.4 运
5、营期声环境影响分析 6-14 6.5 地表形态影响分析 6-16 6.6 运营期生态环境影响分析 6-20 6.7 公路运输对环境的影响分析 6-23 7 闭矿期环境影响分析 7-1 7.1 环境空气影响预测分析 7-1 7.2 水环境影响分析 7-1 7.3 环境噪声影响分析 7-1 7.4 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分析 7-1 7.5 生态环境影响分析 7-1 8 社会环境影响 8-1 9 环境保护措施 9-2 9.1 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分析 9-2 9.2 运营期环境保护措施分析 9-4 9.3 地质灾害预防措施 9-10 9.4 退役期生态恢复措施 9-10
6、9.5 生态恢复方案 9-10 9.6 植被保护措施及砾幕保护措施 9-12 10 环境风险评价 10-1 10.1 环境风险评价目的 10-1 10.2 风险识别 10-2 10.3 炸药爆炸环境风险评价 10-2 10.4 柴油罐风险分析 10-6 10.5 其它风险分析 10-9 10.6 风险事故防范措施 10-9 10.7 环境风险应急预案 10-12 11 水土保持 11-1 11.1 项目区水土流失现状 11-1 11.2 水土流失环节分析 11-1 11.3 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 11-2 11.4 水土流失影响 11-2 11.5
7、水土保持方案 11-5 12 清洁生产、循环经济和总量控制 12-1 12.1 清洁生产 12-1 12.2 循环经济 12-5 12.3 总量控制 12-7 13 环境经济损益分析 13-1 13.1 经济效益分析 13-1 13.2 社会效益 13-1 13.3 环境效益 13-1 13.4 环保投资估算 13-2 14 环境管理与环境监测计划 14-1 14.1 环境管理 14-1 14.2 环境监理 14-4 14.3 环境监测计划 14-6 14.4 “三同时”环保竣工验收 14-7 15 公众参与 15-9 15.1 公众参与的意义 15-9 15
8、2 信息公开 15-9 15.3 公众意见调查 15-9 15.4 公众意见采纳情况 15-15 16 产业政策、规划及选址合理性性分析 16-1 16.1 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 16-1 16.2 规划符合性分析 16-4 16.3 工程选址合理性分析 16-5 17 结论与建议 17-1 17.1 结论 17-1 17.2 建议 17-4 附 表: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审批登记表。 附 件: (1)委托书; (2) “关于《新疆哈密市梧桐大泉金矿资源储量核实报告》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备案证明”(新国土资储备字[2013]098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土资源厅; (
9、3)哈密市鑫豪工贸有限公司新疆哈密市梧桐大泉金矿划定矿区范围批复(新国土资采划[2013]031号); (4)新疆哈密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哈密市鑫豪工贸有限公司新疆哈密市梧桐大泉金矿矿区范围有关土地权属和规划证明的函》; (5)关于对《新疆哈密市梧桐大泉金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专家意见认定; (6)环境监测报告及废石毒性浸出实验检测报告; (7)环评公众参与第一次公告; (8)环评公众参与第二次公告; (9)公众参与被调查人员名单; (10)公众参与调查照片及调查表样表; (11)建设单位对公众意见采纳的承诺; (12)补充修改说明及审查会会议纪要; (13)新疆维吾尔自
10、治区环境工程评估中心新环评估【2016】56号《关于新疆哈密市梧桐大泉金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技术评估报告》,2016年1月27日; (14)哈密地区环境保护局哈地环监审发【2016】9号《关于新疆哈密市梧桐大泉金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初审意见》,2016年4月22日。 0 前 言 0 前 言 0.1 项目实施背景 金是人类利用较早的贵重金属之一,作为硬通货,黄金一直用于货币储备,作为国际付款和银行金融界的交换基础。我国对外贸易增加,黄金需求量不断增大,因此,勘查和开发金矿资源不但对当地的经济建设有促进作用,而且对整个国民经济建设也具有重要意义。
11、 新疆哈密市梧桐大泉金矿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哈密市南东116°方位,行政区划隶属新疆哈密市管辖。矿区中心地理坐标:东经95°59′44″,北纬42°18′02″,矿区面积0.75km2。矿区向南有两条简易公路与312国道相连。从矿区至哈密的运距约300km,矿区与外界交通比较方便。 新疆哈密市梧桐大泉金矿是哈密市鑫豪工贸有限公司的下属矿山,公司性质为有限责任公司。 2006年7月哈密市鑫豪工贸有限公司首次获得哈密市梧桐大泉金矿探矿权, 2010年8月探矿权人申请办理了探矿权延续和变更。2012年11月20日经探矿证延续和变更,取得新疆哈密市梧桐大泉金矿勘探勘查许可证。勘查许可证号为T651
12、20080602011715。 哈密市鑫豪工贸有限公司于2013年7月取得了“关于《新疆哈密市梧桐大泉金矿资源储量核实报告》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备案证明(新国土资储评「2013」098号文)”。确定梧桐大泉金矿区内已圈出金矿体4个,矿体长30~220m,矿体平均真厚度1.27~2.08m,Au平均品位2.47~3.71×10-6;经对梧桐大泉核实区Ⅰ、Ⅱ、Ⅲ、Ⅳ号金矿体资源储量估算,获资源储量(332+333)类总矿石量88904.24t,Au金属量259.54kg,矿床平均品位2.92×10-6 ,其中:控制的内蕴经济资源量(332)矿石量:47893.65t,Au金属量140.41kg;推断
13、的内蕴经济资源量(333)矿石量:41010.59t,Au金属量119.13kg。 矿石工业类型为蚀变岩型金矿石。矿床成因类型为岩浆期后热液蚀变岩型金矿床。 根据矿体赋存特征及开采技术条件,设计采用地下开采方式,竖井开拓方案,浅孔留矿采矿法回采。 设计各矿体总的开采顺序为自上而下开采;中段水平采用自端部向竖井方向的后退式开采顺序。开采标高为1660~1567m。 0.2 建设项目的特点 ①本项目为新建项目,采用地下开采,生态破坏相对较小。本项目仅进行矿石开采,不涉及选矿。 ②评价范围不涉及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等环境敏感目标,项目区不在水源涵养区。 ③本项目主要大气污染物为粉尘;
14、废水主要是矿井排水、生活污水;固体废物主要为废石和生活垃圾等。项目冬季不生产。 0.3 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过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等有关法律、法规,本项目应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为此,2014年9月,新疆哈密市梧桐大泉金矿委托核工业二〇三研究所承担“疆哈密市梧桐大泉金矿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接受委托后我单位按照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程序,组织专业人员,对本项目评价区及周边区域现场实地踏勘、收集资料及其他支持性文件资料,对项目进行分析,根据环境各要素的评价等级
15、及其相应要求进行环境影响预测及评价,提出环境保护措施,开展公众参与调查,提出评价结论。在此基础上编制完成了《新疆哈密市梧桐大泉金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见图1。 环境影响评价委托 1研究国家和地方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政策、标准及相关规划等 2依据相关规定确定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类型 1研究相关技术文件和其他有关文件 2进行初步工程分析 3开展初步的环境状况调查 环境影响因素识别与评价因子筛选 1明确评价重点和环境保护敏感目标 2确定工作等级、评价范围和评价标准 制定工作方案 评价范围内的环境状况调查、监测与评价
16、 建设项目 工程分析 各环境要素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各专题环境影响分析与评价 1提出环境保护措施,进行技术经济论证 2给出建设项目环境可行性的评价结论 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公众参与 第一阶段 第二阶段 第三阶段 有重大变化 图1 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图 0.4 主要关注的环境问题及评价重点 本项目属于采掘类环评项目,根据本项目采用的工艺及污染物排放方式,结合矿区周围环境特征,本项目应重点关注:项目建设对生态环境的影响、矿区废气及粉尘治理、固废污染防治及综合利用。 本次评价工作重点为:工程分析、生态环境影响评价、环境空气影响评价、 生态环境保护和污染
17、防治措施可行性分析、废石场选址合理性分析等内容。 0.5 环境影响报告书的主要结论 本项目为金矿开采,依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修订本),本项目不属于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属于允许类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在落实本环评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后,主要污染物浓度可实现达标排放,各项指标基本可满足清洁生产要求,对当地环境不会造成大的污染影响,同时本项目建成后可以增加企业的经济效益,对推动当地经济具有一定的促进作用。本评价认为该项目只要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的环保法律、法规,认真落实本环评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环境影响减缓措施、生态保护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从环境保护的角度
18、看,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2 建设项目概况及工程分析 1 总 论 1.1 编制依据 1.1.1 法律法规及规划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年1月1日实施); (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03年9月1日施行);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08年6月1日施行); (4)《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5年修订,2016年1月1日施行); (5)《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13年修正,2013.6.29主席令第31号);
19、 (6)《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污染防治法》(1997年3月1日施行); (7)《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2012年7月1日施行); (8)《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1997年1月1日施行); (9)《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2003年3月1日起施行); (10)《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1989年3月1日); (11)《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2008年4月1日; (12)《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1998年1月1日; (13)《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04年8月28日起施行)。 (14)《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2011年3月1日施行
20、 (15)《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02年11月1日施行); (16)《国务院关于环境保护若干问题的决定》(1996年8月施行); (17)《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1998年11月施行); (18)《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修正)》(国家发改委令第21号,2013年5月1日施行); (19)《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环发[2005]109号,2005年9月7日施行); (20)《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国家环保部2015年6月1日施行); (21)《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44号,2009年5月1日起
21、施行); (22)《关于加强工业节水工作的意见(国家经贸委等六部委) 》,国经贸资源[2000]1015号,(2000年10月25日实施); (23)《关于防范环境风险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发[2005]152号,2005年12月15日; (24)《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2006年3月18日实施; (25)《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国发[2005]39号,2005年12月3日; (26)《全国生态环境保护纲要》,国发[2000]38号文,2000年11月26日; (27)《土地复垦条例》,国务院令第592号,2011年3月
22、5日; (28)《土地复垦条例实施办法》,2013年3月1日; (29)《国务院关于加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意见》,国发[2012]35号,2011年10月17日; (30)《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循环经济若干意见》,国发[2005]22号,2005年7月2日; (31)《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环境保护条例》,2012年2月1日; (32)《关于修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矿产资源管理条例)的决定》,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委会,1997年10月; (33)《关于进一步做好矿产资源开发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通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环保局,新环自发[2006]7号,2006年1月8日; (34)《中国新疆
23、水环境功能区划》, 2002年12月; (35)《新疆生态功能区划》,2005年7月; (36)《关于加强资源开发生态环境监管工作的意见》,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环发[2004]24号,2004年2月13日; (37)《国务院关于全面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的通知》(国发〔2005〕28 号); (38)《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重点行业环境准入条件(试行)》2014年2月; (39)《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管理规定(试行)》,2013年10月23日; (40)《关于进一步促进新疆经济社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7]32号,2007年9月28日; (41)《新疆维
24、吾尔自治区野生植物保护条例》,2006年12月1日; (42)《关于全疆水土流失重点预防保护区、重点治理区、重点治理区划分的公告》,2000年10月31日; (4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名录(第一批)》,新政办发[2007]175号,2007年8月1日; (44)《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加快发展循环经济若干意见的实施意见》,新政发[2005]101号,2005年11月19日; (45)《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黄金工业“十二五”发展规划》,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2011年; (46)《关于促进黄金行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工业和信息化部,工信部原[2012]531
25、号,2012年11月; (47)《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主体功能区规划》,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2年10月; (48)《关于促进新疆工业通信业和信息化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工信部产业[2010]617号); (49)《关于进一步加强矿产资源储量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新国土资源发[2008]148号文。 (50)《关于加强生产建设项目土地复垦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土资源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铁道部、交通部、水利部、环保总局,国土资发[2006]225 号); (51)《关于逐步建立矿山环境治理和生态恢复责任机制的指导意见》(财政部、国土资源部、环保总局,财建[2006]215 号)
26、 (52)《关于进一步推进建设项目环境监理试点工作的通知》,环办(2012) 5 号。 1.1.2 行业标准和技术规范 (1)《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总纲》HJ2.1-2011; (2)《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2008; (3)《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面水环境》HJ/T2.3-93; (4)《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 610-2011; (5)《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声环境》HJ2.4-2009; (6)《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生态影响》HJ 19-2011; (7)《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规范》GB50433-2008
27、 (8)《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T169-2004; (9)《开发建设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标准》GB50434-2008; (10)《土地复垦技术标准》,国家土地管理局,1994年; (11)《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分原则与技术方法》(HJ14-1996); (12)《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9); (13)《水土保持综合治理技术规范》(GB16453.1~16453.6-2011); (14)《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技术规范(试行)》(HJ651-2013); (15)《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编制导则》(环办[2012]154
28、号); (16)《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规划)编制规范(试行)》(HJ 652-2013)。 1.1.3 工程技术资料 (1)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委托书,2014年9月; (2)《新疆哈密市梧桐大泉金矿资源储量核实报告》,辽宁省第十一地质大队2012年11月; (3) “《新疆哈密市梧桐大泉金矿资源储量核实报告》矿产资源储量评审意见书”(新国土资储评[2013]098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矿产资源储量评审中心; (4)“关于《新疆哈密市梧桐大泉金矿资源储量核实报告》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备案证明”(新国土资储备字[2013]098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土资源厅; (5)哈密
29、市鑫豪工贸有限公司新疆哈密市梧桐大泉金矿划定矿区范围批复(新国土资采划[2013]031号); (6)《哈密市鑫豪工贸有限公司新疆哈密市梧桐大泉金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 1.2 环境功能区划 1.2.1 生态环境功能区划 根据《新疆生态功能区划》,本规划所在区域属于天山南坡吐鲁番-哈密盆地戈壁荒漠、绿洲农业生态亚区,嘎顺-南湖戈壁荒漠风蚀敏感生态功能区。 1.2.2 水环境功能区划 评价区域附近无地表水体,地下水根据《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地下水分类标准,划分为Ⅲ类标准。 1.2.3 空气环境功能区划 本项目属于哈密市辖区,直距哈密市约290k
30、m,根据《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环境空气功能区分类要求,确定项目区属于环境空气质量二类区。 1.2.4 声环境功能区划 根据《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和矿区周围的环境状况,矿区为2类声环境功能区。 所在区环境功能区划见表1.2-1。 表1.2-1 矿区环境功能区划 环境要素 区划依据 区划结果 环境空气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二类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 地下水 《地下水质量标准》 区域地下水体为Ⅲ类地下水体。 声环境 《声环境质量标准》 2类声环境功能区 生态环境 《新疆生态功能区划》 嘎顺-南湖戈壁荒漠风蚀
31、敏感生态功能区 1.3 评价标准 1.3.1 环境质量标准 (1)环境空气质量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的二级标准,见表1.3-1。 表1.3-1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污染物 取值时间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 (μg/m3) SO2 日平均 150 小时平均 500 NO2 日平均 80 小时平均 200 TSP 日平均 300 PM10 日平均 150 (2)地下水环境质量标准执行《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Ⅲ类标准。 表1.3-2
32、地下水质量标准限值 单位:mg/L,pH除外 序号 项目 标准值(Ⅲ类) 序号 项目 标准值(Ⅲ类) 1 pH 6.5~8.5 12 氰化物 ≤0.05 2 溶解性总固体 ≤1000 13 砷 ≤0.05 3 总硬度 ≤450 14 汞 ≤0.001 4 CODMn ≤3.0 15 镉 ≤0.01 5 氟化物 ≤1.0 16 铁 ≤0.3 6 铅 ≤0.05 17 锰 ≤0.1 7 硝酸盐氮 ≤20 18 六价铬 ≤0.05 8 氯化物 ≤250 19 铜 1.0 9 硫酸盐
33、 250 20 锌 1.0 10 氨氮 ≤0.2 21 细菌总数(个/mL) ≤100 11 挥发酚 ≤0.002 (3)声环境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区标准。 表1.3-3 声环境质量标准 类别 昼间/dB(A) 夜间/dB(A) 2 60 50 (4)土壤中的重金属执行《土壤环境质量标准》(GB15618-1995)中的二级标准。 表1.3-4 土壤环境质量标准值 单位:(mg/kg) 项目 pH要求 Hg Ni Cd Cr As Cu
34、 Pb Zn 标准限值 <6.5 0.30 40 0.3 150 40 50 250 200 6.5~7.5 0.50 50 0.3 200 30 100 300 250 >7.5 1.0 60 0.6 250 25 100 350 300 1.3.2 污染物排放标准 (1)水污染物 废水排放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二级标准。 表1.3-5 污水排放标准 项目 pH COD(mg/L) BOD5(mg/L) 氨氮 (mg/L) SS (mg/L) 石油类(mg/L) GB8
35、978-1996二级标准 6~9 150 30 25 300 10 废污水用于地面降尘洒水执行《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02)中的控制要求,具体见表1.3-6。 表1.3-6 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标准 序号 项目 冲厕 道路清扫、消防 城市绿化 车辆冲洗 建筑施工 1 pH 6.0~9.0 2 色( 度)≤ 30 3 嗅 / 4 浊度(NTU)≤ 5 10 10 5 20 5 溶解性总固体(mg/L)≤ 1500 1500 1000 1000 — 6 五日生化需
36、氧量(BOD5) (mg/L)≤ 10 15 20 10 15 7 氨氮 (mg/L)≤ 10 10 20 10 20 8 阴离子表面活性剂(mg/L) ≤ 1.0 1.0 1.0 0.5 1.0 9 铁(mg/L) ≤ 0.3 — — 0.3 — 10 锰(mg/L) ≤ 0.1 — — 0.1 — 11 溶解氧(mg/L)≥ 1.0 12 总余氯(mg/L) 接触30min 后≥1.0,管网末端≥0.2 13 总大肠菌群(个/L)≤ 3 (2)废气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
37、B16297-1996)中二级排放标准。 表1.3-7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污染物 最高允许排放浓度(mg/m3) 最高允许排放速率(kg/h) 无组织排放监控 浓度限值 排气筒高度(m) 二级 监测点 浓度限值(mg/m3) 颗粒物 120 15 3.5 周界外浓度最高点 1.0 NOx 240 0.77 0.12 SO2 550 2.6 0.40 (3)噪声 本项目工业场地场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 表1.3-8 声环境质量标准 类别 昼
38、间/dB(A) 夜间/dB(A) 2 60 50 施工现场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相关标准,具体见表1.3-9。 表1.3-9 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标准 噪声限值dB(A) 昼间 夜间 70 55 (4)固体废物标准 固废鉴别按照《危险废物鉴别标准-浸出毒性鉴别》(GB5085.3-2007)及《危险废物鉴别标准-腐蚀性鉴别》(GB5085.1-2007)要求执行,见表1.3-10。 表1.3-10 浸出毒性鉴别标准值 单位:mg/l 项目 浸出液最高允许浓度 项目
39、浸出液最高允许浓度 pH ≥12.5,≤20 汞 0.1 六价铬 5 镍 5 铅 5 硒 1 镉 1 铜 100 砷 5 总银 5 锌 100 总铬 15 废石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修改单的公告 (公告 2013年第36号)。 1.4 评价等级与评价范围 1.4.1 生态环境评价 (1)评价等级 矿区面积为0.75km2,占地范围小于2km2,位于嘎顺-南湖戈壁荒漠风蚀敏感生态功能区,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生态影响》中要求,确定本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等级为三级。见评价工
40、作等级判别表1.4-1。 表1.4-1 生态环境评价工作等级判别表 影响区域生态敏感性 工程占地(水域范围) 面积≥20km2 或长度≥100km 面积2~20km2 或长度50~100km 面积≤2km2 或长度≤50km 特殊生态敏感区 一级 一级 一级 重要生态敏感区 一级 二级 三级 一般区域 二级 三级 三级 (2)评价范围 本项目生态评价等级为三级,评价以矿界范围0.75 km2及向外延伸1km区域为生态环境影响评价范围。 1.4.2 地下水环境评价 1.4.2.1评价等级 本项目在建设期、生产运行期和服务期满后的各个过
41、程中,可能造成地下水水质污染和引起地下水流场或地下水位变化,本项目为III类建设项目。 1.4.2.2评价分级 1)Ⅰ类建设项目评价等级判定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中规定的评价工作等级划分的依据见表1.4-2。 表1.4-2 Ⅰ类建设项目评价工作等级分级 评价级别 建设项目场地包气带防污性能 建设项目场地的含水层易污染特征 建设项目场地的地下水环境敏感程度 建设项目污水排放量 建设项目水质复杂程度 一级 弱-强 易-不易 敏感 大-小 复杂-简单 弱 易 较敏感 大-小 复杂-简
42、单 不敏感 大 复杂-简单 中 复杂-中等 小 复杂 中 较敏感 大-中 复杂-简单 小 复杂-中等 不敏感 大 中 复杂 不易 较敏感 大 复杂-中等 中 复杂 中 易 较敏感 大 复杂-简单 中 复杂-中等 小 复杂 不敏感 大 复杂 中 较敏感 大 复杂-中等 中 复杂 强 易 较敏感 大 复杂 二级
43、 除了一级和三级以外的其他组合 三级 弱 不易 不敏感 中 简单 小 中等-简单 中 易 不敏感 小 简单 中 不敏感 中 简单 小 简单 不易 较敏感 中 简单 小 中等-简单 不敏感 大 中等-简单 中-小 复杂-简单 强 易 较敏感 小 简单 不敏感 大 简单 中 中等-简单 小 复杂-简单 中 较敏感 中 简单 小 中等-简单
44、 不敏感 大 中等-简单 中-小 复杂-简单 不易 较敏感 大 中等-简单 中-小 复杂-简单 不敏感 大-小 复杂-简单 a、Ⅰ类建设项目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的划分,应根据建设项目场地的包气带防污性能、含水层易污染特征、地下水环境敏感程度、污水排放量与污水水质复杂程度等指标确定。 b、建设项目场地的包气带防污性能 建设项目场地的包气带防污性能按包气带中岩(土)层的分布情况分为强、中、弱三级,分级原则见表1.4-3。 表1.4-3 包气带防污性能分级 分级 包气带岩(土)层的渗
45、透系数 强 岩(土)层单层厚度Mb≥1.0m,渗透系数K≤10-7cm/s,且分布连续、稳定 中 岩(土)层单层厚度0.5m≤Mb≤1.0m,渗透系数K≤10-7cm/s,且分布连续、稳定 岩(土)层单层厚度Mb≥1.0m,渗透系数10-7≤K≤10-4cm/s,且分布连续、稳定 弱 岩(土)层不满足上述“强”和“中”条件 本项目岩(土)层单层厚度Mb≥1.0m,渗透系数10-7cm/s <K≤10-4cm/s,包气带防污性能中等。 (1)建设项目场地的含水层易污染特征 建设项目场地的含水层易污染特征分为易、中、不易三级,分级原则见表1.4-4。 表1.4-4 建设
46、项目场地的含水层易污染特征分级 分级 项目场地所处位置与含水层易污染特征 易 潜水含水层埋深浅,渗透性强的地区;地下水与地表水联系密切地区;不利于地下水中污染物稀释、自净的地区、现有地下水污染问题突出的地区 中 多含水层系统且层间水力联系较密切的地区;存在地下水污染问题的地区 不易 以上情形之外的地区 矿区内基岩裂隙水含水层渗透能力差,富水性差,为弱含水层。勘探期间勘探钻孔水位测定均未测到地下水,矿区地下水水位埋深大于150m。不属于埋藏浅的地区,含水层污染特征为“不易”。 (2)建设项目场地的地下水环境敏感程度 建设项目场地的地下水环境敏感程度可分为敏感、较敏感、不敏感
47、三级,分级原则见表1.4-5。 表1.4-5 地下水环境敏感程度分级 分级 项目场地的地下水环境敏感程度 敏感 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包括已建成的在用、备用、应急水源地,在建和规划的水源地)准保护区;除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以外的国家或地方政府设定的与地下水环境相关的其它保护区,如热水、矿泉水、温泉等特殊地下水资源保护区。 较敏感 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包括已建成的在用、备用、应急水源地,在建和规划的水源地)准保护区以外的补给径流区;特殊地下水资源(如矿泉水、温泉等)保护区以外的分布区以及分散式居民饮用水水源等其它未列入上述敏感分级的环境敏感区。 不敏感 上述
48、地区之外的其它地区。 本项目所在场地地下水不属于生活供水水源地及补给径流区,环境敏感程度为不敏感,地下水级别为“不敏感”。 (3)建设项目污水排放强度 建设项目污水排放强度可分为大、中、小三级,分级标准见表1.4-6。 表1.4-6 污水排放量分级 分级 大 中 小 污水排放总量(m3/d) ≥10000 1000~10000 ≤1000 本项目排放废水主要是生活废水及矿井排水,生活污水产生量为1.024m3/d,矿井正常涌水量为15m3/d,总排放量为16.024m3/d,污水排放量等级为“小”。 (4)建设项目污水水质的复杂程度 根据建设
49、项目所排污水中污染物类型和需预测的污水水质指标数量,将污水水质分为复杂、中等、简单三级,分级原则见表1.4-7。 表1.4-7 污水水质复杂程度分级 污水水质复杂程度级别 污染物类型 污水水质指标(个) 复杂 污染物类型数≥2 需预测的水质指标≥6 中等 污染物类型数≥2 需预测的水质指标<6 污染物类型数=1 需预测的水质指标≥6 简单 污染物类型数=1 需预测的水质指标<6 本项目排水主要是矿井涌水及生活废水,矿井涌水性质是SS浓度较高、有机浓度较低的无机废水,生活废水中主要成分为SS、COD、BOD5和氨氮等,属于低浓度有机废水,须预测污染因子数小于
50、6个,因此污水水质的复杂程度为简单。 (5)判定结果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1)中的有关规定,Ⅰ类项目根据以上参数筛选结果,判定地下水评价等级为三级,具体见表1.4-8。 表1.4-8 Ⅰ类建设项目评价工作等级 项目 包气带防护性能 建设场地含水层易污染程度 建设项目场地的地下水环境敏感程度 建设项目污水排水量(m3/d) 建设项目水质复杂程度 评价等级 指标 中 不易 不敏感 小 简单 三 2)Ⅱ类建设项目评价等级判定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中规定,Ⅱ类建设项目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