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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古代的政治、法律和选官制度.ppt

1、冶金与材料史研究所冶金与材料史研究所 李秀辉李秀辉2010-092010-09第六讲第六讲 中国古代的政治、法中国古代的政治、法律和选官制度律和选官制度.内容提要内容提要宗法血缘关系与国家制度(三代至春秋)宗法血缘关系与国家制度(三代至春秋)中央集权与君主专制制度的诞生(战国秦汉)中央集权与君主专制制度的诞生(战国秦汉)门阀政治的兴起与式微(魏晋南北朝)门阀政治的兴起与式微(魏晋南北朝)官僚政治的完善与科举制的创立(隋唐)官僚政治的完善与科举制的创立(隋唐)皇权的强化及其制度的逐渐完备(两宋)皇权的强化及其制度的逐渐完备(两宋)辽金元政治法律制度的特色辽金元政治法律制度的特色皇权专制的再度强化

2、与体制弊端(明清)皇权专制的再度强化与体制弊端(明清).在原始社会,基本的社会关系是在原始社会,基本的社会关系是血缘血缘 关系和亲缘关系关系和亲缘关系,这种社会结构在国家诞,这种社会结构在国家诞 生后被完整地保留下来。因此,夏商周三生后被完整地保留下来。因此,夏商周三 代是一种代是一种部族国家部族国家,它的政治、法律和选,它的政治、法律和选 官制度,都带有浓厚地部族色彩,形成了官制度,都带有浓厚地部族色彩,形成了 以以宗法制宗法制为核心的制度体系,用为核心的制度体系,用分封制分封制作作 为治理国家的基本方式,用为治理国家的基本方式,用世卿世禄制世卿世禄制作作 为选拔官吏的基本方式。为选拔官吏的

3、基本方式。.1 1、宗法制、宗法制 以血缘关系和亲缘关系组建的部族政治以血缘关系和亲缘关系组建的部族政治体系。商周国家组织原则是体系。商周国家组织原则是“亲贵合一亲贵合一”,按照,按照血缘关系和亲缘关系血缘关系和亲缘关系来确定社会等来确定社会等级,级,政权和族权合二为一政权和族权合二为一,由贵族行驶政,由贵族行驶政治统治权。治统治权。.1-11-1 宗法制宗法制 夏商周最高统治者称为夏商周最高统治者称为“王王”,按照,按照昭穆制度来确定班辈等级,根据政治地位昭穆制度来确定班辈等级,根据政治地位划分划分“大宗大宗”与与“小宗小宗”。.1-2 1-2 选官制度选官制度 与分封制相适宜,商周的官员选

4、拔采与分封制相适宜,商周的官员选拔采用用“世卿世禄制世卿世禄制”。世世袭职位卿相,世代享受俸禄。世世袭职位卿相,世代享受俸禄。它的核心内容是嫡长子继承制。它的核心内容是嫡长子继承制。具体办事人员则在国人中采用具体办事人员则在国人中采用“乡举乡举里选里选”的方式产生。的方式产生。.一、宗法血缘关系与国家制度一、宗法血缘关系与国家制度 (三代至春秋)(三代至春秋)1-3 1-3 法律法律 三代的法律制度包括三代的法律制度包括“礼礼”和和“刑刑”两个方面。西周形成了完善的两个方面。西周形成了完善的礼乐制度礼乐制度来来区分贵贱,明确等级,维护统治秩序。同区分贵贱,明确等级,维护统治秩序。同时以惩处为中

5、心的时以惩处为中心的刑罚制度刑罚制度也已经形成。也已经形成。礼主要用于调整贵族内部的社会关系,刑礼主要用于调整贵族内部的社会关系,刑主要用于控制社会下层劳动人民。主要用于控制社会下层劳动人民。即所谓即所谓“刑不上大夫,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礼不下庶人”。.1-3 1-3 法律法律 按史籍记载,夏有按史籍记载,夏有“禹刑禹刑”,商有,商有“汤刑汤刑”。西周的礼制和刑罚为:西周的礼制和刑罚为:礼礼:吉、凶、宾、军、嘉:吉、凶、宾、军、嘉 刑刑:墨、劓、刖、宫、大辟:墨、劓、刖、宫、大辟.关于关于丧礼制度丧礼制度:是与殡殓死者、举办丧事、居丧祭奠是与殡殓死者、举办丧事、居丧祭奠有关的种种仪式礼节。有

6、关的种种仪式礼节。“天子死曰天子死曰崩崩,诸侯曰,诸侯曰薨薨,大夫曰,大夫曰卒卒,士曰,士曰不禄不禄,庶人曰,庶人曰死死”。仪礼仪礼 .春秋时期,周王室衰微,春秋时期,周王室衰微,“礼乐征伐自礼乐征伐自诸侯出诸侯出”。以郑国子产以郑国子产“铸刑书铸刑书”和晋国赵鞅和晋国赵鞅 “铸刑鼎铸刑鼎”为标志,法律制度开始出现变化,为标志,法律制度开始出现变化,刑罚开始向法制转变刑罚开始向法制转变。选贤任能选贤任能成为春秋时的流行风尚。成为春秋时的流行风尚。.2-1 2-1 战国时期战国时期2-1-12-1-1政治制度政治制度 特点:特点:区域性的中央集权和君主专制制度区域性的中央集权和君主专制制度 a.

7、a.郡县制替代分封制,地域国家取代血缘郡县制替代分封制,地域国家取代血缘 国家,部族国家转变为疆域国家;职业官僚国家,部族国家转变为疆域国家;职业官僚 取代了世袭领主;郡县长官取代贵族地主,取代了世袭领主;郡县长官取代贵族地主,贵族政权转化为官僚政权。贵族政权转化为官僚政权。b.b.形成区域性的君主专制制度。形成区域性的君主专制制度。.2-1 2-1 战国时期战国时期2-1-2 2-1-2 选官制度选官制度 军功制:军功制:把功劳大小作为选拔官员的把功劳大小作为选拔官员的基本条件。基本条件。养士制:养士制:由执政的高官豢养的具有特由执政的高官豢养的具有特殊知识或技能的士人,作为人才储备。殊知识

8、或技能的士人,作为人才储备。军功制与养士制军功制与养士制:它们的推行,彻底它们的推行,彻底打破了世卿世禄制。打破了世卿世禄制。.2-1 2-1 战国时期战国时期2-1-2 2-1-2 选官制度选官制度 贾谊贾谊过秦论过秦论:“齐有孟尝,赵有齐有孟尝,赵有平原,楚有春申,魏有信陵君,此四君者,平原,楚有春申,魏有信陵君,此四君者,皆明智而忠信,宽厚而爱人,尊贤而重士皆明智而忠信,宽厚而爱人,尊贤而重士”。军队的强弱与军功制实施的彻底程度军队的强弱与军功制实施的彻底程度有关。有关。.2-1 2-1 战国时期战国时期2-1-3 2-1-3 法律制度法律制度 以魏国李悝所作的以魏国李悝所作的法经法经六

9、篇为六篇为代表,建立了成文法律体系。秦国改法代表,建立了成文法律体系。秦国改法为律,实行为律,实行“以法为教,以吏为师以法为教,以吏为师”的的国策。国策。.2-1 2-1 战国时期战国时期2-1-3 2-1-3 法律制度法律制度 法经法经分为分为盗法盗法、贼法贼法、囚法囚法、捕捕 法法、杂法杂法、具法具法。.2-2 2-2 秦汉时期秦汉时期 自秦汉起,自秦汉起,帝制帝制成为中国古代政治制成为中国古代政治制度的核心。度的核心。从汉代起皇帝都有特殊的从汉代起皇帝都有特殊的庙号、谥号庙号、谥号和年号。和年号。.2-2 2-2 秦汉时期秦汉时期2-2-1 2-2-1 政治制度政治制度 建立了太子制度和

10、太后听政制度以建立了太子制度和太后听政制度以保证帝位的传承。保证帝位的传承。中央中央三公九卿三公九卿 在地方上,秦和西汉实行郡县两级在地方上,秦和西汉实行郡县两级制,东汉实行州郡县三级制。制,东汉实行州郡县三级制。.2-2 2-2 秦汉时期秦汉时期2-2-2 2-2-2 选官制度选官制度 汉代形成了一套完整的选官制度,主汉代形成了一套完整的选官制度,主要有察举、征召、辟除、任子、赀选。要有察举、征召、辟除、任子、赀选。察举制是汉代最重要的选官制度。察举制是汉代最重要的选官制度。.2-2 2-2 秦汉时期秦汉时期2-2-2 2-2-2 选官制度选官制度 察举察举是由中央政府的三公九卿和地方政府的

11、是由中央政府的三公九卿和地方政府的 郡国首相向皇帝推荐人才;郡国首相向皇帝推荐人才;征召征召是皇帝对特殊人才直接聘任;辟除是长是皇帝对特殊人才直接聘任;辟除是长 官直接聘任部下;官直接聘任部下;任子任子是对高级官员子弟的一种特殊照顾;是对高级官员子弟的一种特殊照顾;赀选赀选规定必须具备一定的家产才能被选拔。规定必须具备一定的家产才能被选拔。.2-2 2-2 秦汉时期秦汉时期2-2-2 2-2-2 选官制度选官制度 汉代以汉代以察举和辟除察举和辟除为主要的选官制度,为主要的选官制度,解决了战国依赖军功制和养士制不适应治解决了战国依赖军功制和养士制不适应治理国家的问题,比较成功地完成了理国家的问题

12、,比较成功地完成了由夺天由夺天下到治理天下的转变下到治理天下的转变。.2-2 2-2 秦汉时期秦汉时期2-2-3 2-2-3 法律制度法律制度 秦崇尚法治,轻刑重罪,严刑酷法。秦崇尚法治,轻刑重罪,严刑酷法。汉初,由萧何制定了崇尚宽简的汉初,由萧何制定了崇尚宽简的九章九章律律。到武帝以后,重用。到武帝以后,重用“条定律令条定律令”。其。其法制的指导思想则为法制的指导思想则为礼法并用,以礼入法,礼法并用,以礼入法,儒家经义成为法理的基础,儒家经义成为法理的基础,坚持德主刑辅,坚持德主刑辅,先教后刑,先教后刑,奠定了此后法制体系奠定了此后法制体系“礼刑一体礼刑一体”的基本框架。的基本框架。.3-1

13、 3-1 政治制度政治制度 魏晋时期门阀政治兴起,即家族等级魏晋时期门阀政治兴起,即家族等级制向政治领域的渗透,具体表现为名门大制向政治领域的渗透,具体表现为名门大姓把持朝政。姓把持朝政。士族士族:司马氏取代曹魏政权后,世家大:司马氏取代曹魏政权后,世家大族在政治上日益显赫,被人称为士族。族在政治上日益显赫,被人称为士族。.3-2 3-2 选官制度选官制度 九品中正制:由曹魏的吏部尚书陈群创九品中正制:由曹魏的吏部尚书陈群创立,一直实行到隋文帝时才彻底废除。立,一直实行到隋文帝时才彻底废除。中正评价人才的标准:家世、行状。中正评价人才的标准:家世、行状。同时沿用了察举制和辟除制。同时沿用了察举

14、制和辟除制。.3-3 3-3 法律法律 魏:魏律十八篇;魏:魏律十八篇;西晋:晋律二十篇;西晋:晋律二十篇;北魏:北魏律二十篇。北魏:北魏律二十篇。陈寅恪评价:陈寅恪评价:北魏前后定律能综合比北魏前后定律能综合比较,取精用宏,所以成此伟业,实有其广较,取精用宏,所以成此伟业,实有其广收博取之功。收博取之功。.4-1 4-1 政治制度政治制度 相权的改变:相权的改变:实行集体宰相制,以分割实行集体宰相制,以分割相权,消除皇权与相权的矛盾。相权,消除皇权与相权的矛盾。变化机构设置:变化机构设置:中央机构:中央机构:实行三省六部制。三省为尚实行三省六部制。三省为尚书省、中书省和门下省;尚书省下设六书

15、省、中书省和门下省;尚书省下设六部:吏、户、礼、兵、刑、工。部:吏、户、礼、兵、刑、工。.4-1 4-1 政治制度政治制度 中书省中书省是最高决策机构,掌是最高决策机构,掌“军国政令,草军国政令,草拟制诏拟制诏”。门下省门下省是最高审议机构,掌是最高审议机构,掌“出纳帝命,封出纳帝命,封驳诏奏驳诏奏”。在唐代政治制度中,在唐代政治制度中,宦官专政宦官专政是一个突是一个突出的问题。随着皇权的加强,皇帝身边的宦出的问题。随着皇权的加强,皇帝身边的宦官成为控制朝政的有力工具。官成为控制朝政的有力工具。.中书省起草的文书:中书省起草的文书:制:制:帝王的命令。帝王的命令。诏:诏:特指皇帝颁发的命令文告

16、,诏书。特指皇帝颁发的命令文告,诏书。诰:诰:古代一种训诫勉励的文告。隋唐以后古代一种训诫勉励的文告。隋唐以后 ,帝王授官、封赠的命令亦称诰。,帝王授官、封赠的命令亦称诰。敕:敕:自上命下之词。特指皇帝的诏书。自上命下之词。特指皇帝的诏书。.4-1 4-1 政治制度政治制度 地方:州郡合并,中央直接掌管州郡。州郡合并,中央直接掌管州郡。唐代的节度使制度对政治产生极大地影响。唐代的节度使制度对政治产生极大地影响。-导致安史之乱导致安史之乱.4-2 4-2 选官制度选官制度 在官吏选拔上的在官吏选拔上的最大贡献:最大贡献:创建了创建了科举科举制制。它改变了前代选官制度中的权利下移之弊,。它改变了前

17、代选官制度中的权利下移之弊,适应了加强中央集权的需要,把官吏的选拔权适应了加强中央集权的需要,把官吏的选拔权彻底收归朝廷。彻底收归朝廷。科举制科举制扩展扩展了统治集团的了统治集团的社会基础,社会基础,打打破了官僚世家依仗门荫资历对政权的垄断,为破了官僚世家依仗门荫资历对政权的垄断,为中小地主乃至平民开辟了入仕途径,形成了由中小地主乃至平民开辟了入仕途径,形成了由下层社会到上流社会的政治通道。下层社会到上流社会的政治通道。.4-2 4-2 选官制度选官制度 科举制科举制将教育制度与选官制度结合将教育制度与选官制度结合为一个整体,在一定程度上保证了官僚为一个整体,在一定程度上保证了官僚队伍的知识化

18、,有利于陶冶官吏的操守队伍的知识化,有利于陶冶官吏的操守品行,品行,在文化层次上保证了社会思想与在文化层次上保证了社会思想与统治思想的高度融合统治思想的高度融合,在维持社会稳定,在维持社会稳定方面有明显的作用。方面有明显的作用。.4-2 4-2 选官制度选官制度 参加考试的人员:在读生员、审查合参加考试的人员:在读生员、审查合格的普通百姓。格的普通百姓。对文章的审核:纳卷、行卷对文章的审核:纳卷、行卷 通榜、公荐通榜、公荐 .4-2 4-2 选官制度选官制度 科举考中后,只是取得了任官资格,即科举考中后,只是取得了任官资格,即出身;是否能够任职还有经过出身;是否能够任职还有经过铨选铨选。选官的

19、其他途径:门荫、流外铨选官的其他途径:门荫、流外铨.4-2 4-2 选官制度选官制度 “四才三铨四才三铨”制制 四才:四才:身、言、书、判;身、言、书、判;身:体貌丰伟;言:言辞辩证;身:体貌丰伟;言:言辞辩证;书:楷法遒美;判:文理优长。书:楷法遒美;判:文理优长。.科举制是选拔官吏的重要方式,配合着科举制是选拔官吏的重要方式,配合着这种选拔方式,唐王朝又对官吏的功过、品这种选拔方式,唐王朝又对官吏的功过、品行和才能规定了一套考核制度,这便是考课。行和才能规定了一套考核制度,这便是考课。所谓所谓“考课考课”,包含着两种意义:,包含着两种意义:一是考,一是考,就是考察自中央至地方各级官吏在就是

20、考察自中央至地方各级官吏在其任职期间执行国家法令的具体表现;其任职期间执行国家法令的具体表现;二是二是课课,就是依照国家的行政计划进行督课。,就是依照国家的行政计划进行督课。.4-2 4-2 选官制度选官制度 考核由吏部考功司主持,每年定期考核一考核由吏部考功司主持,每年定期考核一次。考核的标准为次。考核的标准为“四善二十七最四善二十七最”。四善:四善:德义有闻、清慎明著、公平可称、德义有闻、清慎明著、公平可称、恪勤匪懈。恪勤匪懈。二十七最:二十七最:将所有官吏分为二十七类,每将所有官吏分为二十七类,每 一类都设定一个最好的标准。一类都设定一个最好的标准。.4-2 4-2 选官制度选官制度 唐

21、代在官僚体系上的又一个建树:唐代在官僚体系上的又一个建树:官吏品秩制度的规范化和细密化。官吏品秩制度的规范化和细密化。唐朝官吏实行九品等级制,而且有唐朝官吏实行九品等级制,而且有 职事官职事官和和散官散官之分。之分。-散官是因人而设,散官是因人而设,职事官是按事而定。职事官是按事而定。“以职为实,以散以职为实,以散 为号。为号。”-标志着官僚体制体系已经趋标志着官僚体制体系已经趋 于成熟。于成熟。.制度制度朝代朝代选官方法选官方法选官标准选官标准察举制察举制两汉两汉地方举荐地方举荐德、才德、才德德门第族望门第族望九品中九品中正制正制魏晋南北朝魏晋南北朝中正举荐中正举荐才才门第门第科举制科举制隋

22、炀帝至清隋炀帝至清朝(朝(19051905)自由报考自由报考考试成绩(才)考试成绩(才).4-3 4-3 法律建设法律建设 隋隋 苏威制定苏威制定开皇律开皇律十二篇五百条。十二篇五百条。唐唐 a.a.裴寂、萧瑀制定裴寂、萧瑀制定武德律武德律,并编纂,并编纂了令、格、式与律配套,开创了唐律的四种形了令、格、式与律配套,开创了唐律的四种形式。式。b.b.房玄龄、长孙无忌修订房玄龄、长孙无忌修订武德律武德律 ,形成,形成贞观律贞观律。c.c.长孙无忌编纂长孙无忌编纂永徽律永徽律,同时注解,同时注解 ,后世将,后世将永徽律永徽律和注解合编本称为和注解合编本称为唐律唐律疏议疏议。.4-3 4-3 法律建

23、设法律建设 d.d.唐六典唐六典-中国最早的中国最早的行政法典,行政法典,开了律典分野的先河。开了律典分野的先河。唐律的特点唐律的特点:a.a.继承了汉晋以礼入律的传统,明确规定继承了汉晋以礼入律的传统,明确规定“德礼为政教之本,刑罚为政教之用。德礼为政教之本,刑罚为政教之用。”b.b.唐律的法律形式已相当完备,律、令、唐律的法律形式已相当完备,律、令、格、式各有其用。格、式各有其用。.4-3 4-3 法律建设法律建设 唐律的特点:唐律的特点:c.c.形成了新的五刑制度,笞、杖、徒、流、形成了新的五刑制度,笞、杖、徒、流、死。死。d.d.在法律的实施上,强调慎狱恤刑,特别是在法律的实施上,强调

24、慎狱恤刑,特别是完善了完善了死刑的复核死刑的复核程序。程序。唐律疏议唐律疏议对当时的高句丽、日本、安南等对当时的高句丽、日本、安南等国有重大影响,也是宋、明各朝法典的范本。国有重大影响,也是宋、明各朝法典的范本。法简刑轻,成为太平盛世的特点。法简刑轻,成为太平盛世的特点。.举例:“三不去”“三不去”亦称“三不出”。中国古代婚姻制度规定不得离弃妻子的三种情况。即:无娘家可归者;曾为公婆守孝三年的;结婚初期丈夫贫贱而后来富贵的。-唐律户婚.5-1 5-1 政治制度政治制度 北宋形成了宰执制度,宰:宰相,执:执北宋形成了宰执制度,宰:宰相,执:执政。同平章事为宰相,参知政事、枢密使政。同平章事为宰相

25、,参知政事、枢密使为执政。为执政。中书、门下为宰相机构中书、门下为宰相机构-行政行政 枢密院枢密院-军务军务 盐铁、度支、户部合称三司盐铁、度支、户部合称三司-财权财权.5-1 5-1 政治制度政治制度 言谏机构言谏机构-御史台,谏院御史台,谏院 宋代政治体制的特点:机构重叠,人员宋代政治体制的特点:机构重叠,人员过多。过多。在地方建制上,比较有特色的是在地方建制上,比较有特色的是“路路”的设置。的设置。.5-2 5-2 选官制度选官制度 科举制趋于完善。科举成为宋代及其以科举制趋于完善。科举成为宋代及其以后官吏选拔最主要的途径。后官吏选拔最主要的途径。唐宋科举的差别:唐宋科举的差别:宋代宋代

26、废除废除了行卷和公荐,实行了了行卷和公荐,实行了“一切一切以程文为去留以程文为去留”,彻底消除了推荐制的遗,彻底消除了推荐制的遗留痕迹。留痕迹。宋代科举取中,直接任官。宋代科举取中,直接任官。.5-2 5-2 选官制度选官制度 宋代真正的任官不在铨选,而在宋代真正的任官不在铨选,而在差遣差遣。需要注意:多数官员任其职者不理其政,需要注意:多数官员任其职者不理其政,实际长官由中央差遣,皇帝更有效控制官实际长官由中央差遣,皇帝更有效控制官吏,而消弱吏部、兵部的任免权。吏,而消弱吏部、兵部的任免权。.5-3 5-3 法律法律 宋太祖:宋太祖:宋刑统宋刑统,其中旧律规定不,其中旧律规定不足者以及随着时

27、代演变而出现新的法律问足者以及随着时代演变而出现新的法律问题,则用题,则用敕令敕令补充。补充。编敕编敕就成为宋代特别就成为宋代特别是神宗以后更为重要的法律渊源。在司法是神宗以后更为重要的法律渊源。在司法实践中,实践中,敕律并行敕律并行。.辽金元是少数民族建立的政权,在一定辽金元是少数民族建立的政权,在一定程度上受到两宋制度的影响,借鉴或仿照程度上受到两宋制度的影响,借鉴或仿照两宋之制。两宋之制。辽:官分南北,以国制治契丹,以汉制辽:官分南北,以国制治契丹,以汉制待汉人。汉人待汉人。汉人科举,契丹科举,契丹世袭制世袭制 金:金:“勃极烈勃极烈”部落议事会议制部落议事会议制“太太子制子制”“天眷新

28、制天眷新制”。科举。科举。.元:宰相权力大,往往是权臣执政。元:宰相权力大,往往是权臣执政。在地方建制上,元代的重大举措是创在地方建制上,元代的重大举措是创立了行省制。立了行省制。1313 1313年,确定科举之法。年,确定科举之法。-有民族歧有民族歧视政策,题目不一。视政策,题目不一。官吏的主要来源:宿卫亲兵和吏员。官吏的主要来源:宿卫亲兵和吏员。儒与吏的区分儒与吏的区分.辽金元的法制建设成就不如唐宋,带有一辽金元的法制建设成就不如唐宋,带有一定的原始性。定的原始性。元代法律为一事一立法,缺乏系统性。元代法律为一事一立法,缺乏系统性。.7-1 7-1 政治制度政治制度 在重大决策上,明清都强

29、调在重大决策上,明清都强调“乾纲独断乾纲独断”,即皇帝的个人独裁。,即皇帝的个人独裁。明代的太子制明代的太子制清雍正时清雍正时“密建皇储制度密建皇储制度”。皇帝通过视朝和批阅奏章统领政务。皇帝通过视朝和批阅奏章统领政务。明代废除了丞相制,创立了内阁制度。明代废除了丞相制,创立了内阁制度。清代的政务中枢,从议政王大臣会议清代的政务中枢,从议政王大臣会议南书房南书房军机处。军机处。.7-1 7-1 政治制度政治制度 在地方建制上,明清沿用了元代的行省在地方建制上,明清沿用了元代的行省制度。制度。明:十三省和南北直隶;省明:十三省和南北直隶;省三司三司 清清:十八省,东北、蒙古、回部、西藏十八省,东

30、北、蒙古、回部、西藏作为特殊行政区,由中央直接管辖,后增作为特殊行政区,由中央直接管辖,后增设为省;固定设置八大总督、河道总督、设为省;固定设置八大总督、河道总督、漕运总督。漕运总督。.7-2 7-2 选官制度选官制度 7-2-1 7-2-1 科举制科举制 明清时期最重要的官吏选拔制度是科举。明清时期最重要的官吏选拔制度是科举。明清科举与宋元科举相比,最大不同是八股明清科举与宋元科举相比,最大不同是八股取士。取士。明清考中举人,即可任官。考中进士,明清考中举人,即可任官。考中进士,经过挑选庶吉士,其余进士直接任官。经过挑选庶吉士,其余进士直接任官。.7-2 7-2 选官制度选官制度 7-2-1

31、 7-2-1 科举制科举制 明清的庶吉士制度在培养人才上有着特明清的庶吉士制度在培养人才上有着特殊作用。选拔庶吉士称为馆选。殊作用。选拔庶吉士称为馆选。明清的科举制度就其制度的严密性、规明清的科举制度就其制度的严密性、规范性来说,堪称完备。八股取士实际是古代范性来说,堪称完备。八股取士实际是古代科举向标准化、规范化方向发展的结果,在科举向标准化、规范化方向发展的结果,在技术手段上,达到了古代所能达到的最高成技术手段上,达到了古代所能达到的最高成就。就。.7-2 7-2 选官制度选官制度 7-2-2 7-2-2 明代官吏铨选明代官吏铨选 明代官吏铨选,文归吏部,武归兵部。明代官吏铨选,文归吏部,

32、武归兵部。文官初授官职,都有参加吏部的大选。它极文官初授官职,都有参加吏部的大选。它极注重出身,正途和杂途有天壤之别。注重出身,正途和杂途有天壤之别。.7-2 7-2 选官制度选官制度 7-2-3 7-2-3 明清官吏考核制度明清官吏考核制度 明代:考满与考察两法。明代:考满与考察两法。清代:清代:“四格八法四格八法”。四格:才(长短平)、守(廉平贪)、四格:才(长短平)、守(廉平贪)、政(勤平怠)、年(青中老)。政(勤平怠)、年(青中老)。八法:贪、酷、浮躁、不及、老、病、八法:贪、酷、浮躁、不及、老、病、罢软、不谨。罢软、不谨。.即明、清两代的贡院,即明、清两代的贡院,建于明永乐十三年。建

33、于明永乐十三年。是礼部会试的考场,也是顺天府乡试的考场。位是礼部会试的考场,也是顺天府乡试的考场。位于今北京建国门内中国社会科学院一带,现今还于今北京建国门内中国社会科学院一带,现今还有贡院东街、贡院西街、贡院头条等地名。有贡院东街、贡院西街、贡院头条等地名。明初,由于正在修建紫禁城和京城城墙,财力明初,由于正在修建紫禁城和京城城墙,财力不足,贡院只用木板、苇席等物,因陋就简搭建不足,贡院只用木板、苇席等物,因陋就简搭建而成。明英宗天顺七年的一次而成。明英宗天顺七年的一次“春闱春闱”失火。因考失火。因考生都被锁在考棚内答卷(怕作弊,故称生都被锁在考棚内答卷(怕作弊,故称“锁院锁院”),),结果

34、被烧死一百多名举人。后埋葬在朝阳门外,结果被烧死一百多名举人。后埋葬在朝阳门外,人称人称“天下英才冢天下英才冢”。万历年间,由大学士张居正。万历年间,由大学士张居正提议,贡院改成以砖瓦结构为主的房间。提议,贡院改成以砖瓦结构为主的房间。.1.陈德远,“一门四进士 父子两翰林一个军屯后裔家庭文化的变迁与发展”,贵州文史丛刊,2002年第4期。2.鲁南,“国宝状元卷被盗始末”,法律与生活,2009年第1期。3.任爽、石庆环,任爽、石庆环,“科举制度与公务员制度:科举制度与公务员制度:中西政治发展史上的一个交汇点中西政治发展史上的一个交汇点”,东北,东北师大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师大学报(哲学社会

35、科学版),20022002年第年第4 4期。期。.7-3 7-3 法律法律 在法律制度建设上,明清是一个体系。在法律制度建设上,明清是一个体系。明代:洪武年间,制定明代:洪武年间,制定大明律大明律,弘治年间,制定弘治年间,制定大明会典大明会典作为行作为行 政规范性质的法典。政规范性质的法典。清代:清代:大清律集解附例大清律集解附例、雍正会典雍正会典 、乾隆会典乾隆会典、嘉靖会典事例嘉靖会典事例、光绪会典光绪会典等。等。.7-3 7-3 法律法律 清代:制定了针对少数民族的单行法律清代:制定了针对少数民族的单行法律法规,以适应不同民族地区的司法需要。法规,以适应不同民族地区的司法需要。如如回律回

36、律、番律番律、蒙古律蒙古律、西宁蕃子治罪条例西宁蕃子治罪条例和和苗律苗律。.7-3 7-3 法律法律 明清司法制度的差别:明清司法制度的差别:明代、清代在司法的宽严程度上的大不相明代、清代在司法的宽严程度上的大不相同,在对官吏的法治监督上,明代失之严同,在对官吏的法治监督上,明代失之严峻,清代失之宽容。峻,清代失之宽容。清代整饰吏治从宽,整饰思想则从严。清代整饰吏治从宽,整饰思想则从严。文字狱文字狱.秦汉以来的法制,以皇权为法律的基本秦汉以来的法制,以皇权为法律的基本渊源,刑法、民法、行政法诸法合一;司渊源,刑法、民法、行政法诸法合一;司法行政不分,形成了中华法系的基本特点。法行政不分,形成了

37、中华法系的基本特点。明清的法制体系把中华法系推到了尽头,明清的法制体系把中华法系推到了尽头,却未能向近代法制体系转化。却未能向近代法制体系转化。.中国古代的皇权专制的家天下体制,使中国古代的皇权专制的家天下体制,使其制度建设多侧重于保证君主的绝对权力,其制度建设多侧重于保证君主的绝对权力,保证政治统治的有效性,防范保证政治统治的有效性,防范“奸邪道党奸邪道党”,而对社会的管理重视不够。,而对社会的管理重视不够。同一制度体系,在不同君主手里,可以同一制度体系,在不同君主手里,可以形成相反的社会效益。汉承秦制,唐承隋形成相反的社会效益。汉承秦制,唐承隋制,宋承唐制,清承明制,制度体系并无制,宋承唐制,清承明制,制度体系并无大的变化,但由于操作人员不同,理念不大的变化,但由于操作人员不同,理念不同,一治一乱,几成天壤之别。同,一治一乱,几成天壤之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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