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时尚“宅人”的个人所得税税收筹划目前,将工作地点选择在家中,靠为他人提供劳务的“宅人”越来越多。 作为“宅人”,他们在遇到一些纳税问题的时候,如何才能潇洒应对?在不违反税法规定的前提下,“宅人”们如何才能节省税款支出,让自己获得更多的收益呢?个人为他人提供劳务主要涉及缴纳个人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规定,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劳务报酬适用比例税率一般为20%;对一次性劳务报酬超过20000元不满50000元的,适用税率30%;对超过50000元的,适用税率40%
2、。 小李是一位名牌大学毕业生,毕业后一直“宅”在家中,通过网络为客户提供广告设计。 2010年7月份,小李应一家公司要求为其设计广告宣传语和不同主题的现场宣传策划。该公司与小李约定设计费用共计10000元,广告宣传语3000元,现场宣传策划7000元。期限为2010年7月1日至7月31日。那么小李应该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为:10000(1-20%)20%=1600(元)。 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劳务报酬所得,属于一次性收入的,以取得该 项收入为一次;属于同一项目连续性收入的,以一个月内取得的收入为一次。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征收个人所得税若干问题的规定(国税函199489号)规定,条
3、例第二十一条第一款第一项中所述的同一项目,是指劳务报酬所得列举具体劳务项目中的某一单项,个人兼有不同劳务报酬所得,应当分别减除费用,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因为小李为该公司分别设计广告宣传语、现场宣传策划,所以根据上述税法规定,小李可以分别缴纳个人所得税。广告宣传语(3000-800)20%=440(元)。现场宣传策划7000(1-20%)20%=1120(元)。两项共计1560元(440+1120),比两项费用一起缴纳,少缴纳税款40元(1600-1560)。 从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还可以看出属于同一项目连续性收入的,以一个月内取得的收入为一次。据此小李可以在一个月内的收
4、入次数上做些文章。假如小李与该公司约定设计期限为2010年7月15至8月15日,费用按天收取。 在此种情况下,小李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为:广告宣传语(3000-800)20%=440(元)。由于当天现场宣传策划为连续性劳务,按照上述税法规定,可以以一个月内取得的收入为一次。7月份小李现场宣传策划劳务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为:(3500-800)20%=540(元)。8月份小李现场宣传策划劳务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为: (3500-800)20%=540(元)。 两项共计1520元(440+540+540)。比两项费用一起缴纳,少缴纳税款80元(1600-1520)。 作为“宅人”,还经常会遇到在同一个月内
5、,分别从不同地区取得劳务报酬的情况。假如小李2010年8月份,分别从A、B两地各取得22000元的设计收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偷税案件查处中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国税函1996602号)规定,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劳务报酬所得属于同一项目连续性收入的,以一个月内取得的收入为一次”,考虑属地管辖与时间划定有交叉的特殊情况,统一规定以县(含县级市、区)为一地,其管辖内的一个月内的劳务服务为一次;当月跨县地域的,则应分别计算。因此,“宅人”们遇到上述情况时,应该按照税法有关规定,分别进行申报缴纳。 小李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为:22000(1-20%)30%-20002=6560(元
6、)。 如果小李对此笔收入合并申报,那么小李应该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为:220002(1-20%)30%-2000=8560(元)。 二者相比,分开申报要节省税款2000元(8560-6560)。 最后,需要提醒“宅人”们注意的是,我国个人所得税法对费用扣除的方法是定额扣除与比例扣除相结合,如果定额扣除大于比例扣除,则分别核算、分开申报可以节约税款,相反则不能。 小编寄语:会计学是一个细节致命的学科,以前总是觉得只要大概知道意思就可以了,但这样是很难达到学习要求的。因为它是一门技术很强的课程,主要阐述会计核算的基本业务方法。诚然,困难不能否认,但只要有了正确的学习方法和积极的学习态度,最后加上勤奋,那样必然会赢来成功的曙光。天道酬勤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