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青岛国税:增值税优惠政策备案(福利企业除外)(二)
业务简介:
纳税人提供资料:
(接上一节)
10.饲料生产企业(单一饲料除外)①《纳税人减免税申请审批表》(1式3份);②享受增值税优惠政策申请备案的书面报告;③山东省饲料生产企业审查合格证或动物源性饲料产品生产企业安全卫生合格证或饲料生产许可证;④市局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出具(不超过1年)的饲料产品检测报告。对列入农业部《单一饲料产品目录(2008)》的单一饲料产品要求提供山东省饲料生产企业审查合格证或饲料生产许可证,可不提供饲料产品检测证明;未列入农业部《单一饲料产品目录(2008)》的单一饲料产品,可不提
2、供审查合格证(生产许可证)和检测证明。11.饲料批零企业①《纳税人减免税申请审批表》(1式3份);②享受增值税优惠政策申请备案的书面报告;③生产企业提供的有资质的饲料产品质量检测机构出具的饲料产品检测证明复印件及免税批复;④根据《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需要办理并取得《饲料、饲料添加剂进口登记证》的进口饲料需提供进口产品的进口登记证书,海关的进口免税证明,饲料产品检测证明。12.其他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企业或产品①《纳税人减免税申请审批表》(1式3份); ②享受增值税优惠政策申请备案的书面报告。
工作步骤:
1.办税服务厅综合服务岗对纳税人报送的申请资料应即时受理,即时审核。对照纳税人
3、填制的《纳税人减免税申请审批表》或《税务认定审批确认表》,认真审核附送资料。审核的内容包括:(1)备案表项目填写是否齐全、准确;(2)报送的资料是否完备;(3)复印件与原件的内容是否一致,核对一致的加盖“与原件核对一致”印章,同时将原件退还企业;(4)其他应审核的内容;(5)对需要提供有关资质证明的减免税企业或产品,以相关行业管理部门颁发的证书为准。受理备案后,将企业申请的有关内容录入税收征管系统,同时打印《文书受理回执单》,在相关文书中填写受理时间、受理人员姓名,并加盖“减免税备案章”,将相关文书返还纳税人一份,其他资料转税政部门综合业务岗,无需税政部门审核的备案资料由纳税服务部门留存。若发
4、现申请材料不符合标准,可暂不予受理,但应当场下发《补正增值税减免税申请附列资料告知书》,督促企业补充完善申请资料后重新办理审批手续。2.税政科综合岗接收办税服务厅服务统筹岗转交的资料,对纳税人的联系方式进行确认,在发现纳税人有申报收入时,告知纳税人有关审核工作要求,并确定实地审核时间,将纳税人的备案资料转交监控评估岗。3.税政科评估岗核查内容包括:(1)申请人是否具有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条件;(2)申请减税免税事项适用的税收政策依据是否正确;(3)申请减税、免税、退税的时限;(4)申请减税、免税、退税产品是否单独记账,会计核算是否规范;(5)按时办理纳税申报,申请减免退税前实现的税款是否按时缴纳
5、6) 是否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和生产经营必须具备的其他条件;(7)申请的退税款是否符合政策规定的要求;(8)所申请事项的内容与CTAIS中的相关数据进行核对是否一致;(9)审查人员认为需要核查的其他内容。核查完毕后,根据核查情况在《享受增值税优惠政策备案申请表》上签署意见并填制《增值税减免税检查工作底稿》,3日内将签署意见的《享受增值税优惠政策备案申请表》报税政法规部门1份备案,其余材料留存,并视不同情况做出以下处理:①核查无异议的,按原备案执行;②核查发现不符合税收政策规定,不得享受增值税税收优惠政策的,应做出取消享受增值税税收优惠政策的意见;③核查与备案事项不符的,通知纳税人予以变更备案手
6、续;④核查发现纳税人纳税申报的减免税事项与备案事项不相符的,通知纳税人予以重新备案;⑤在核查过程中,发现纳税人减免税申报不真实,不缴或少缴税款的,应追缴已减免税或已退税款,并加征滞纳金‚构成偷税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4.如果该纳税人属于个体双定业户,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免征蔬菜流通环节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137号)文件的规定,享受此类优惠政策的应分开核算,双定户纳税人应该提请取消定期定额核定,税务机关受理此类纳税人申请时,应该取消其核定定额。
小编寄语:会计学是一个细节致命的学科,以前总是觉得只要大概知道意思就可以了,但这样是很难达到学习要求的。因为它是一门技术很强的课程,主要阐述会计核算的基本业务方法。诚然,困难不能否认,但只要有了正确的学习方法和积极的学习态度,最后加上勤奋,那样必然会赢来成功的曙光。天道酬勤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