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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实务:开票时间等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吗?.doc

1、开票时间等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吗? “以票控税、网络比对、税源监控、综合管理”的十六字方针最初是针对增值税管理提出来的。几年来,这一方针在加强税源监控,促进税收管理信息化、精细化,促进税收增收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需要说明的是,这十六字方针的四点要求,相辅相成,偏重或者偏废其中任何一点,皆不可行。然而现实中,一些地方的税务机关对“以票控税”的运用过度依赖,以致远远偏离了此一方针制定的初衷。 某地地税机关去年下发了关于全面推广应用网络发票的通知。该文件规定,发票的开票限额分为单张限额和累计限额,单张限额最高为500元,累计限额最高不能超过纳税人最高营业收入的1倍。同时规定,按月领购网络发

2、票应根据纳税申报的经营收入与开票金额的比对结果发售。纳税申报的经营收入大于或等于开票金额,比对成功,交回错票,可按核定数发售发票。纳税申报的经营收入小于开票金额,则为申报异常。凡属异常申报,主管地方税务机关应负责处理,纳税人能够说明原因立即纠错的,立即补正;不能说明原因立即补正的,由相关管理部门约谈核查。纳税申报的经营收入小于开票金额10%以内的(年度内3次)由税收管理员负责处理;10%~20%以内的由科(股)长负责处理;20%以上的由分管局长负责处理。此外还规定,待处理期间发票由税务机关代开。 按照该文件的逻辑,纳税人月申报收入大于开票金额,正常;一旦开票金额大于申报收入,就属于申报异常,

3、有少报收入、漏缴税款的嫌疑。根据《发票管理办法》规定,发票是指在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开具、收取的收付款凭证。发票仅是“收付款”的凭证,发票开具数额的多少与纳税人应纳多少税并没有法定的关联。在实践中,开票金额大于申报收入的情况是常有的。 以房地产开发企业为例,在行情好的情形下,一个楼盘一个月可以卖出几十套或几百套房。银行一般集中在月末的一两天放款。发票已开出,但会计不可能在一天之内把房款全部入账,有些款就入到下月的账中。这样,当月的申报收入就会小于开票金额。按上述文件规定,这就属于申报异常,系统马上就会“锁票”,使企业不能正常开具发票。不能通过系统开具网络发票,等

4、于停止向纳税人发售发票,剥夺了纳税人的发票领购权,并会对企业的正常经营活动造成干扰。《税收征管法》第七十二条规定,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有本法规定的税收违法行为,拒不接受税务机关处理的,税务机关可以收缴其发票或者停止向其发售发票。也就是说只有在纳税人有“税收违法行为”和“拒不接受税务机关处理”的情况下,税务机关才可以停止发售发票。显然,上述文件规定并不合理。 上述关于全面推广应用网络发票的通知还规定,网络发票缴销,次月发现错票,按错票内容作冲红处理,交回作废发票。不能交回的,受票方应向主管地税机关填报《开具红字网络发票申请单》。纳税人开出的发票,可能因为很多原因形成错票,但又无法

5、向受票人追回发票联。如果既不能追回发票联,而受票人又不配合向税务机关填报《开具红字网络发票申请单》,则错票无法缴销,会因“未按照规定缴销发票”受到处罚。 《国务院关于第四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已经将普通发票的5类行政审批项目予以取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税务行政许可若干问题的通知》明确,经国务院确认,税务行政许可包括:指定企业印制发票;对发票使用和管理的审批;对发票领购资格的审核;对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的审批;建立收支凭证粘贴簿、进货销货登记簿或者使用税控装置的审批;印花税票代售许可。 某地地税机关下发的文件显然违反了《行政许可法》和有关规范性文件。 “以票控税”如

6、果操作得当,是一种加强税源监控的好办法。但是,如果税务机关简单地认为纳税人开多少票就要缴多少税;什么时候开票,就什么时候缴税,以为税源管理就是拉紧发票一根弦就可以了,就等于患上了对“以票控税”的依赖症,会损害纳税人的利益,弱化税收法定主义的原则和精神。 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是税法的要素,是界定纳税人的行为如何适应税法,纳税人从何时起承担责任的唯一依据。每个税种,不论是税收实体法还是程序法,都对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作了明确的规定。同时,计税依据是计算确定纳税人应纳税额的前提,与纳税人利益流出和税务机关的税款收入直接相关,是依据税法的规定计算得出的,与纳税人发票记载金额并无必然的法定联系。然而,一些税务机关错误地理解“以票控税”,把纳税人的开票时间作为纳税义务发生时间,认为开了票就要进行相应的申报纳税,发票的金额就是计税依据,这样的理解和做法显然是有失偏颇的。 小编寄语:会计学是一个细节致命的学科,以前总是觉得只要大概知道意思就可以了,但这样是很难达到学习要求的。因为它是一门技术很强的课程,主要阐述会计核算的基本业务方法。诚然,困难不能否认,但只要有了正确的学习方法和积极的学习态度,最后加上勤奋,那样必然会赢来成功的曙光。天道酬勤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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