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长宁区2016年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一、完善绩效管理制度建设
(一)根据本区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进展特点,2016年拟定了《长宁区财政支出绩效评价聘用第三方评价机构管理暂行办法》。涵盖绩效目标评审、绩效跟踪评价、绩效项目评价等内容,从人员配备情况、内部质量控制体系、评价过程工作质量、评价沟通效果四方面对第三方评价机构进行全方位考核。该办法的出台将有利于规范第三方管理,进一步提高长宁区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质量。
(二)根据全年工作计划,印发《2016年长宁区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通知》(长财〔2016〕21号),明确2016年预算绩效管理具体工作,促进全区绩效评价工
2、作质量不断提高。
(三)在全区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动员布置大会上,印发《关于编制2017-2019年支出规划和2017年部门预算的通知》(长财〔2016〕41号),进一步明确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内容、范围和责任要求,要求各预算单位“一是提高绩效目标与项目预算的匹配性;二是实现绩效目标申报部门的全覆盖;三是落实部门绩效主体责任。”
二、推进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
(一)绩效目标方面:为实现预算管理与绩效目标申报相衔接,长宁区绩效目标通过绩效管理系统与部门预算同步申报,共有531个项目开展了绩效目标编报工作,完成“项目支出预算编报绩效目标基本实现全覆盖”的管理要求。
3、 (二)绩效跟踪方面:一是继续开展以预算主管部门为实施主体的绩效目标跟踪,监控和跟踪项目实施是否符合预算确定时设置的绩效目标;二是以区财政部门为主体,选择部分资金量较大、与经济社会密切相关的民生支出项目结合财务监理和财政日常监督工作开展绩效跟踪。2016年实施绩效跟踪的资金量为32.01亿元。占2016年本级财政项目预算金额63.88亿元的50.11%。完成“各区县财政局开展绩效跟踪的资金总量不低于本级公共财政项目支出的50%”的管理要求。
(三)绩效评价方面:充分发挥部门(单位)的主体责任,实施自评价,财政部门在部门(单位)自评价基础上,选择部分项目实施重点评价,并继续开展部门整体支
4、出绩效评价和专项资金政策评价试点工作。2016年实施绩效评价的资金量为23.58亿元,占2015年度本级财政项目预算金额65.87亿元的35.80%。完成“区县财政开展绩效评价的资金总量不低于全部项目支出的30%”的管理要求。
(四)结果应用和信息公开方面:以促进绩效评价结果应用为核心,推进绩效信息公开。2016年我区将重点评价项目的绩效评价结果及预算部门整改情况,在长宁区政府门户网站和区财政局门户网站主动进行信息公开,接受来自社会各界的监督。
三、提升绩效管理工作质量
(一)加大宣传,利用政府网站、长宁时报等多种媒介介绍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从深化政府预算管理制
5、度改革、明确预算绩效管理重点、依托信息化跟踪绩效管理等多角度宣传,共同营造长宁良好的绩效管理舆论氛围。
(二)开展培训,提升预算单位财政资金绩效能力。一是召开绩效目标申报培训会,由上海公共绩效评价行业协会秘书长讲解绩效目标解读和管理实务;二是召开绩效跟踪项目培训会议,对财务监理和项目单位分批开展培训,绩效系统技术人员现场进行了跟踪流程讲解及投影演示,促进全区预算绩效工作水平提升。
(三)借力平台,提升本区预算绩效效能。2016年绩效目标通过预算绩效信息系统申报,实现与部门预算申报同步。并利用该平台推进绩效跟踪管理效能,2016年43个跟踪项目首次尝试全部上线在系统内进行填报,直
6、接利用绩效管理系统将绩效跟踪项目与日常管理相结合进行跟踪纠偏,促进了预算绩效管理信息和资源共享。
(四)落实责任,强化绩效结果应用。一是向项目主管部门下发《财政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结果反馈表》,将绩效评价项目的评价结果书面反馈项目单位,对绩效评价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建议,不断提高评价结果对预算单位的约束力,逐步探索建立绩效评价结果和项目预算安排挂钩制度,将绩效评价结果作为部门预算编制、预算调整时的参考依据。二是将各预算部门开展绩效管理工作情况列入本区2016年度区级机关绩效考核范围,从而引起各预算部门对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重视,加强预算绩效工作开展的力度。
长宁区财政局
二〇一七年八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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