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mageVerifierCode 换一换
格式:DOC , 页数:4 ,大小:26KB ,
资源ID:2464514      下载积分:3 金币
验证码下载
登录下载
邮箱/手机:
验证码: 获取验证码
温馨提示:
支付成功后,系统会自动生成账号(用户名为邮箱或者手机号,密码是验证码),方便下次登录下载和查询订单;
特别说明:
请自助下载,系统不会自动发送文件的哦; 如果您已付费,想二次下载,请登录后访问:我的下载记录
支付方式: 支付宝    微信支付   
验证码:   换一换

开通VIP
 

温馨提示:由于个人手机设置不同,如果发现不能下载,请复制以下地址【https://www.zixin.com.cn/docdown/2464514.html】到电脑端继续下载(重复下载【60天内】不扣币)。

已注册用户请登录:
账号:
密码:
验证码:   换一换
  忘记密码?
三方登录: 微信登录   QQ登录  
声明  |  会员权益     获赠5币     写作写作

1、填表:    下载求助     索取发票    退款申请
2、咨信平台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本站仅是提供信息存储空间和展示预览,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所展示的作品文档包括内容和图片全部来源于网络用户和作者上传投稿,我们不确定上传用户享有完全著作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侵犯了您的版权、权益或隐私,请联系我们,核实后会尽快下架及时删除,并可随时和客服了解处理情况,尊重保护知识产权我们共同努力。
3、文档的总页数、文档格式和文档大小以系统显示为准(内容中显示的页数不一定正确),网站客服只以系统显示的页数、文件格式、文档大小作为仲裁依据,平台无法对文档的真实性、完整性、权威性、准确性、专业性及其观点立场做任何保证或承诺,下载前须认真查看,确认无误后再购买,务必慎重购买;若有违法违纪将进行移交司法处理,若涉侵权平台将进行基本处罚并下架。
4、本站所有内容均由用户上传,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已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虚拟产品一经售出概不退款(未进行购买下载可退充值款),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5、如你看到网页展示的文档有www.zixin.com.cn水印,是因预览和防盗链等技术需要对页面进行转换压缩成图而已,我们并不对上传的文档进行任何编辑或修改,文档下载后都不会有水印标识(原文档上传前个别存留的除外),下载后原文更清晰;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PPT和DOC文档可被视为“模板”,允许上传人保留章节、目录结构的情况下删减部份的内容;PDF文档不管是原文档转换或图片扫描而得,本站不作要求视为允许,下载前自行私信或留言给上传者【快乐****生活】。
6、本文档所展示的图片、画像、字体、音乐的版权可能需版权方额外授权,请谨慎使用;网站提供的党政主题相关内容(国旗、国徽、党徽--等)目的在于配合国家政策宣传,仅限个人学习分享使用,禁止用于任何广告和商用目的。
7、本文档遇到问题,请及时私信或留言给本站上传会员【快乐****生活】,需本站解决可联系【 微信客服】、【 QQ客服】,若有其他问题请点击或扫码反馈【 服务填表】;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 版权申诉】”(推荐),意见反馈和侵权处理邮箱:1219186828@qq.com;也可以拔打客服电话:4008-655-100;投诉/维权电话:4009-655-100。

注意事项

本文(会计实务:国际税收类专用术语解释十一.doc)为本站上传会员【快乐****生活】主动上传,咨信网仅是提供信息存储空间和展示预览,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 若此文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咨信网(发送邮件至1219186828@qq.com、拔打电话4008-655-100或【 微信客服】、【 QQ客服】),核实后会尽快下架及时删除,并可随时和客服了解处理情况,尊重保护知识产权我们共同努力。
温馨提示:如果因为网速或其他原因下载失败请重新下载,重复下载【60天内】不扣币。 服务填表

会计实务:国际税收类专用术语解释十一.doc

1、国际税收类专用术语解释十一经合组织范本亦称“经合发组织协定范本”、“OECD范本”。全称为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关于避免所得和财产双重征税的协定范本,它是由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制定、于1977年公布的签订国际税收协定的示范文本。该范本是在国际上具有广泛影响的协定范本之一。现已被许多国家,特别是被发达国家作为对外签订国际税收协定的依据和蓝本。国际联盟拟定的墨西哥范本(1943年)和伦敦范本(1946年)促使一些国家缔结了税收协定,发挥了一定的积极作用。但由于这些协定范本的部分原则内容同各国税法不够协调,在条款设计和内容方面存在一些问题,因此没有得到世界各国全面一致的接受。二战后,欧洲经济合

2、作组织(即经合发组织的前身)着手修订新的税收协定范本。1961年9月,改为由24个成员国的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的财政委员会继续这一工作。1963年,该组织首次公布了国际税收协定范本的草案,经过修改,于1977年发表了该草案的修订文本,即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关于避免对所得和财产双重征税的协定范本。经合发组织理事会要求各成员国,在谈判新的税收协定和修订原有协定时,能够与这一范本保持一致。经合发范本全文共7章30条,其内容由5部分组成。这一部分,协定适用的人的范围和税种范围;第二部分,协定用语的定义;第三部分,对所得和财产征税权的划分;第四部分,避免双重征税的方法;第五部分,特别规定。该范本比较强调对居

3、民的征税管辖权,对收入来源管辖权所限制。由于经合发组织成员国均为发达国家,资金、技术、人员流向基本均等,因此该范本适用于发达国家之间签订国际税收协定。净值法税务部门防范纳税人避税和偷漏税所采用的一种税务调查方法。这种方法根据纳税人申报的所得和资产负责表,就一个或两税收年度的某项营业净值的增减额进行估计,并与其申报的所得相比较,由此推断出纳税人的应税所得。利用净值法可审核和检查纳税人申报应税所得的真实性。这种方法始于美国,现为许多国家所运用。居民指在行使居民管辖权的国家中,按照其税法规定,符合其居民判定标准,如住所、居所、居住时间、管理场所或其他标准,具有纳税义务的自然人和法人。居民可分为自然人

4、居民和法人居民两种。自然人居民也就是个人居民,是指居住在本国境内并受本国法律管辖的一切自然人,包括本国公民、外国公民、双重国籍人和无国籍人等。法人居民是指居住在本国境内并受本国法律管辖一切法人,包括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等。自然人和法人居民身份的判定是一国行使居民管辖权的关键。各国判定居民的标准不尽相同,判定自然人居民身份的标准有住所标准、居住时间标准和意愿标准;判定法人居民身份的标准有登记注册标准、管理中心标准、总机构标准、资本控制标准等。一些国家判定纳税人的居民身份采用单一标准,也有许多国家将几种标准相结合,综合确定纳税人的居民身份。居民管辖权:亦称“居住管辖权”。按照属人原则确立的税收

5、管辖权。它是指一国政府对本国居民来自世界范围的全部所得行使的征税权力。居民管辖权的行使其关键是确定纳税人(包括自然人和法人)的居民身份。自然人居民身份的判定,各国主要以住所或居所为标准,其中居所标准又主要根据居住时间来鉴别。法人居民身份的判定,各国主要采用注册地标准、总机构标准和实际管理机构所在地标准。只要纳税人符合一国的居民身份判定标准,即被确认为具有本国居民身份。本国政府就有权对它的居民来自国内和国外的全部所得征税。即使其居民在本国无所得而仅在外国有所得,也要向本国履行纳税义务。居民管辖权并不注重外国居民来源于本国境内的所得。居民管辖权是在第二次世界大战后,适应经济国际化而从公民管辖权衍生

6、出来的,它较之公民管辖权能更好地维护国家的经济利益。因此,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在实行地域管辖权的同时行使居民管辖权。可比不受控价格标准确定关联企业之间转让价格的标准之一。该标准要求关联企业之间交易的转让价格,应该和这些企业在不受控制的销售中制定的价格一致。所谓不受控制的销售,是指交易双方中至少有一方是非关联企业集团的成员,属非受控的无关联企业间的销售,所谓可比,是指交易情况包括产品质量、销售条件、市场容量及交易地理位置等和交易对象是相同的或几乎相同。但是,在执行这一价格标准时,要考虑一些客观因素,允许转让定价以该价格为标准,有一定的浮动。如母公司为扩大某种新产品的销路,或考虑子公司所处地理环境较差,允许母公司按低于可比不受控制的价格与子公司进行交易。小编寄语:会计学是一个细节致命的学科,以前总是觉得只要大概知道意思就可以了,但这样是很难达到学习要求的。因为它是一门技术很强的课程,主要阐述会计核算的基本业务方法。诚然,困难不能否认,但只要有了正确的学习方法和积极的学习态度,最后加上勤奋,那样必然会赢来成功的曙光。天道酬勤嘛!

移动网页_全站_页脚广告1

关于我们      便捷服务       自信AI       AI导航        获赠5币

©2010-2024 宁波自信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客服电话:4008-655-100  投诉/维权电话:4009-655-100

gongan.png浙公网安备33021202000488号   

icp.png浙ICP备2021020529号-1  |  浙B2-20240490  

关注我们 :gzh.png    weibo.png    LOFTER.png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