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传媒公司与培训学校快手主播艺人合作协议
本协议由以下各方于签署日份签署:
甲方:传媒公司/培训学校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乙方:快手主播艺人
艺名: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以下简称“甲方”与“乙方”,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合作协议:
1.合作期限
本协议自签署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一年,届满后双方可协商续约。双方合作期限内应当尽力实现合作目的。
2.合作目的
甲方希望与乙方合作,利用乙方快手平台的影响力,为甲方的品牌推广和宣传活动提供支持和帮助。
3.合作内容
(1)甲方将根据乙方的快手平台粉丝数、互动率、内容质量等情况,选择合适的乙方作为甲方品牌
2、代言人,并与乙方签订品牌代言协议。
(2)甲方还可邀请乙方参与开展宣传活动、线下直播、访谈等活动,也可邀请乙方参与甲方组织的演出、签售会等活动,甲方将为此支付必要的费用。
4.合作方式
(1)甲方将向乙方支付一定的合作报酬,报酬数额由甲方与乙方协商确定,若存在任何变动,应当及时协商解决。
(2)乙方应当按照约定时间及品质要求完成甲方委托的任务,并保证所做内容不违反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和习惯。如乙方未能按期完成甲方所需内容,甲方有权结束此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因乙方原因所导致的损失和费用。
5.知识产权
本次合作甲乙双方所涉及的所有内容和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音频、视频、动画等,均为甲方的知识产权,双方应当妥善保管。
6.保密条款
甲乙双方应当对本次合作中了解到的对方商业秘密、信息保密等予以妥善保护,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向他人透露或使用。
7.争议解决
本协议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协商未果,任何一方可向协议签约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本协议以中文文本书写,如有涉及解释时,应以中文文本构成的协议为准。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应当友好协调解决。本协议自签署之日起正式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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