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变更登记——工作流程
(一)申请
纳税人税务登记内容发生变化的,应当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变更税务登记。
(二)受理审核
税务登记管理岗受理纳税人填报的文书和附送的证件和资料,审核证件资料是否齐全、合法、有效,《税务登记变更表》填写是否完整准确,印章是否齐全;《税务登记变更表》填写内容与附报资料是否一致,原件与复印件是否相符,复印件是否注明“与原件相符”字样并由纳税人签章,核对后原件返还纳税人;
纳税人提供资料完整、填写内容准确、各项手续齐全,在其报送的《税务登记变更表》上签属意见,通过“综合征管软件 「税务登记」─「变更登记」”模块中录入税务登记变更内容;
对于提交的证
2、件、资料中有疑点的,还须打印《文书受理回执单》交纳税人,同时制发《税务文书及附送资料传递卡》通过综合管理岗传递至税收管理员岗。
申请人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应当告知并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一次性告知纳税人需要补正或重新填报的全部内容,作《补正资料告知书》给纳税人,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不符合条件的,制作《不予受理通知书》。
(三)发放证件
即时办结的,税务登记管理岗对涉及税务登记证件内容变化的收取税务登记工本费并开具行政性收费票据交付纳税人,收回旧证,制发《税务登记证》正本、《税务登记证》副本交纳税人;未涉及税务
3、登记证件内容变化的不需打印《税务登记证》正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将《税务登记变更表》交纳税人。
不能即时办结的,纳税人凭《文书受理回执单》向税务登记管理岗领取《税务登记证》正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税务登记变更表》等有关证件、文书并签收。
(四)实地调查
税收管理员岗通过“税收管理员信息系统-待办事宜”接收调查任务,并根据综合管理岗转来的核查资料进行实地调查,核查变更税务登记内容是否与实际相符。调查结束后,将资料通过综合管理岗传递至税务登记管理岗。(下列变更登记事项需要调查:纳税人名称、纳税人识别号、注册地址、生产经营地址、法定代表人、核算方式、投资方名称、经营范围)
税收管理员岗
4、在进行变更登记调查时,可对涉及纳税人的一般纳税人认定、税务认定、税种登记、核定、减免税等事项进行合并调查。
(五)违法违章处理
税务登记管理岗和税收管理员岗发现纳税人未按规定期限办理变更税务登记等违章行为的,转违法违章处理。
(六)资料归档
税务登记管理岗应整理后经综合管理岗即时将以下资料移送归档:
1. 《税务登记变更表》;
2. 工商营业执照及工商变更登记表复印件;
3.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副本)原件(涉及变动的提供);
4.业主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涉及变动的提供);
5.场地使用证明:自有房屋的提供房屋产权证租赁房屋的提供租房协议和出租方的房屋产权证复印件无房屋产权证的提供情况说明无偿使用的提供无偿使用证明(地址)。
小编寄语:会计学是一个细节致命的学科,以前总是觉得只要大概知道意思就可以了,但这样是很难达到学习要求的。因为它是一门技术很强的课程,主要阐述会计核算的基本业务方法。诚然,困难不能否认,但只要有了正确的学习方法和积极的学习态度,最后加上勤奋,那样必然会赢来成功的曙光。天道酬勤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