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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相关标准及实务解读15条.doc

1、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相关标准及实务解读15条 1.一般纳税人资格实行登记制,在具体登记程序中取消了税务机关审批环节,主管税务机关在对纳税人递交的登记资料信息进行核对确认后,纳税人即可取得一般纳税人资格.具体操作: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23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18号)2.除试点实施前已取得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的纳税人以外,营改增试点实施前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以下简称应税行为)的年应税销售额超过500万元的试点纳税人,应向主管国税机关办理增值

2、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手续.试点纳税人试点实施前的应税行为年应税销售额按以下公式换算:应税行为年应税销售额=连续不超过12个月应税行为营业额合计(1+3%)公式中不论行业和企业性质,公式”连续不超过12个月应税行为营业额合计(1+3%)”,都是3%.另外各地方关于”连续不超过12个月”的时间段,规定不一样,如江苏地税规定:年应税销售额=所属期2015年1月-2015年12月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的营业收入合计(1+3%),即所属期2015年1月-2015年12月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的营业收入合计为515万元(含)按照现行营业税规定差额征收营业税的试点纳税人,其应税行为营业额按未扣除

3、之前的营业额计算.【例】深圳地税某建筑企业纳税人2015年1月-2015年12月提供建筑服务(不考虑其他特殊情况)营业额680万元,可扣除分包营业额260万元,虽然应缴纳营业税(680-260)3%=12.6万元,但未扣除前的营业额680(1+3%)>500万元,应当到主管国税税务机关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手续.试点实施前,试点纳税人偶然发生的转让不动产的营业额,不计入应税行为年应税销售额.3.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规定标准的其他个人不属于一般纳税人.即自然人不可能成为一般纳税人,但是个体工商户可以按照相关规定登记为一般纳税人.4.试点实施前已取得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并兼有应税行为的试点纳税人

4、,不需要重新办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手续,继续变成”一般纳税人”,由主管国税机关制作、送达税务事项通知书,告知纳税人.5.试点实施前应税行为年应税销售额未超过500万元的试点纳税人,会计核算健全,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的,也可以向主管国税机关办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不达标准的纳税人也可以”主动申请”变成一般纳税人6.试点实施前,试点纳税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可由省国税局按照本公告及相关规定采取预登记措施.7.试点实施后,符合条件的试点纳税人应当按照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2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

5、15年第18号)及相关规定,办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按照营改增有关规定,应税行为有扣除项目的试点纳税人,其应税行为年应税销售额按未扣除之前的销售额计算.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偶然发生的转让不动产的销售额,不计入应税行为年应税销售额.还需要提醒的是:从2016年5月1日起纳税人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时,其应税服务年销售额从2016年5月1日起连续12个月开始计算,以前年度的营业额不列入计算范围.8.试点纳税人兼有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应税行为的,应税货物及劳务销售额与应税行为销售额分别计算,分别适用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标准.兼有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应税行为,年应税销售额超

6、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标准且不经常发生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应税行为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可选择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纳税.即根据(销售货物销售额、销售劳务销售额)和(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销售额)分别计算年应税销售额.无论哪项的年应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均应按规定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登记后所有销售额按一般纳税人标准执行.【例】某从事混业经营的纳税人,提供应税销售额470万,生产销售额货物年销售额40万,两项年销售额合计510万,但那项年应税销售额都没有超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只有会计核算健全、能够准确提供税务资料的,才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般纳税人

7、资格认定.9.原增值税纳税人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38号,以下简称增值税条例)缴纳增值税的纳税人中一般纳税人的标准:(1)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的纳税人,以及以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为主,并兼营货物批发或者零售的纳税人,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以下简称应税销售额)在50万元以下(含本数)的;(2)除第(1)项规定以外的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在80万元以下的.以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为主,是指纳税人的年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的销售额占年应税销售额的比重在50%以上.10.除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外,纳税人可根据需要,填报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8、资格登记表时,自行选择当月1日或次月1日作为一般纳税人资格生效之日,按照增值税一般计税方法计算应纳税额,并按照规定领用增值税专用发票.11.试点纳税人在办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后,发生增值税偷税、骗取出口退税和虚开增值税扣税凭证等行为的,主管国税机关可以对其实行6个月的纳税辅导期管理.12.跨征收区域迁移的一般纳税人,主管税务机关按税务登记变更办理,其一般纳税人(或辅导期纳税人)资格继续保留13.证明纳税人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文件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涉及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74号)第一条规定:”主管税务机关在为纳税人办

9、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时,纳税人税务登记证件上不再加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戳记.经主管税务机关核对后退还纳税人留存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表,可以作为证明纳税人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的凭据.”实务中证明纳税人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资料还可以选择以下其一:当地国税局网站上查询或对方近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一栏非3%和5%)的扫描件.14.除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外,一经登记为一般纳税人后,不得转为小规模纳税人.截至目前,总局尚未发布不适用上述办法的特殊情况.15.对应当登记一般纳税人资格而未登记的(如:年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但未登记一般纳税人资格的)纳税人,要按销售额依照增值税税率计算应纳税额,不得抵扣进项税额,也不得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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