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管养维护管理标准及考评标准 第一节 郑州市郑东新区绿化管养标准 总 则 本技术条款本协议关键组成部分,是工程范围内园林绿化管养项目标管养标准、技术要求和具体实施细节,是甲乙双方工程价款结算关键制约条款。 第一章 园林绿化管养技术标准 1 范围 1.1 本标准按园林绿地组成元素进行编写,涵盖园林绿化管护中相关乔木、花灌木、草坪、地被、绿篱及模纹图案、垂直绿化及立体绿化、花坛花带、古树名木、行道树、园路、广场、水体及喷泉、园林设施等元素。 1.2 采取分级管养,以各元素在养护技术上必需达成要求,达成完善、景观优美水准为特级标准;达成完善、景观良好水准为一级标准;
2、达成完善水准为二级标准;基础达成完善水准为三级标准。 1.3 本标准适适用于郑州市郑东新区各类城市绿地养护管理工作。 2 术语和定义 2.1 乔木:树干高大,主干和分枝有显著区分木本植物。 2.2 花灌木:通常指有漂亮芳香花朵或色彩艳丽果实灌木和小乔木。种类繁多,观赏效果显著,在园林绿地中应用广泛。 2.3地被植物:植株低矮、枝叶密集,含有较强扩展能力,能快速覆盖裸露平地或坡地植物,通常高度不超出60cm。地被植物可单一个植也可混植。 2.4 绿篱:由灌木或小乔木成单行或多行规则式种植成墙状,可整形修剪或自然生长。 2.5 垂直绿化:利用
3、藤本等植物攀附于建筑物或构筑物墙面上绿化形式。 2.6 花坛:应用一、二年生花卉、球根花卉和温室花卉等为主种植成规则、群体、平面图案精细、具美观效果部署形式。 2.7 古树:树龄在一百年以上树木。 2.8 名木:珍贵稀有,相关键历史价值和纪念意义,含相关键科研价值树木。 2.9 行道树:道路两边树木,常成行栽植,排列整齐,规格统一,株间有一定距离,关键起遮荫、防尘、护路、美化街景作用。伴随道路形式改变,行道树种植形式可单一乔木成行规则种植,亦可乔灌木群落规则或不规则丛植。 2.10 切边:为阻隔两种不一样植物生长带来相互影响所采取养护方法,有时可采取插片等新技术达成切边目标。
4、 2.11 水体:绿地内水体分自然和人工建造两大类。人工建造水体在形式上分规则水池和仿自然水池。在驳岸和池底结构上又分自然(软底)和人工(铺状)两种类别。 2.12 生长势:植物生长强弱。泛指植物生长速度、整齐度、茎叶色泽、植株茁壮程度、分蘖或分枝繁茂程度等。 2.13 园林植物养护管理:对园林植物采取浇灌、排涝、修剪、防治病虫、防寒、支撑、除草、中耕、施肥等技术方法。 2.14 整形修剪:用剪、锯、疏、捆、绑、扎等手段,使树木长成特定形状技术方法。 2.15 黄土不露天:利用草坪等地被植物或树皮、木片等其它材料,对绿地内和树冠下裸露土地进行覆盖,以期达成绿化、美化、抑尘和
5、保墒目标。 2.16 分级养护管理:依据园林绿地所处位置关键程度和养护管理水平高低而将园林绿地养护管理分成不相同级。由高到低分为:特级养护管理、一级养护管理、二级养护管理、三级养护管理等四个等级。 3 园林绿化养护管理质量标准 3.1 特级养护质量标准 3.1.1 绿化养护技术方法完善,管理适当,植物配置科学合理,达成黄土不露天。现场管理每人不超出3000㎡。每50万平方米初级以上职称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3名(其中中级一人以上),且有五年以上专业实践经验,其中植保专业1人;管理人员2名以上。 3.1.2 园林植物 3.1.2.1 生长健壮,年生长量超出均值。新建绿地多种植物
6、两年内达成正常形态,截干乔木四年内成形。 3.1.2.2 园林树木树冠完整美观,分枝点适宜,枝条粗壮,无枯枝死杈;主侧枝分布匀称、数量适宜、修剪科学合理、内膛不乱,通风透光,剪口、锯口平滑,涂敷适当;抹芽立即根本(萌芽长度小于6cm),创口平滑。花灌木开花立即,株形丰满,花后修剪立即合理。绿篱、色块等修剪立即,枝叶茂密,整齐一致,整型树木造型雅观。行道树长势旺盛、均匀一致、无缺株,绿地内无死树。 3.1.2.3 落叶树新梢生长健壮,叶片大小、颜色正常。在通常条件下,无黄叶、焦叶、卷叶,正常叶片保留率在95%以上。针叶树针叶宿存3年以上,结果枝条在10 %以下。 3.1.2.4 花
7、坛、花带轮廓清楚,整齐美观,色彩艳丽,无残缺,无残花败叶。 3.1.2.5 草坪及地被植物整齐,生长旺盛,生长季节不枯黄,无斑秃,覆盖率99%以上,草坪内无杂草。草坪绿色期:冷季型草不得少于280天;暖季型草不得少于220天。 3.1.2.6 有植保专业技术人员、详尽防治工作计划;植保机具优异齐全,运转良好;药剂保管、药剂施用制度、安全保护制度及方法完善到位,无安全事故;以无公害防治为主;防治率不少于98%。 病虫害控制立即,无显著危害(整体株危害率<5%,枝危害率<3%,根部病害发病率<3%);园林树木无蛀干害虫活卵、活虫;无显著危害(整体株危害率<5%,枝危害率<3%)、无活虫活
8、卵,危害少于1只/100cm或1只/30cm枝条);刺吸害虫无显著危害,平均被害株数不超出12%,叶危害率小于8%;其中在园林树木主干、主枝上平均每100 cm介壳虫活虫数不得超出2头,较细枝条上平均每30cm不得超出8头;地下害虫基础无危害(整体株危害率<2%,危害少于0.2只/100 cm2);食叶害虫无显著危害(整体株危害率<5%,且每株叶危害率<3%);叶片上无虫粪、虫网。 3.1.2.7 草坪、绿篱、地被等切边合理,线条流畅。 3.1.3 垂直绿化应依据不一样植物攀缘特点,立即采取对应牵引、设置网架等技术方法,视攀缘植物生长习性,覆盖率不得低于90 %。开花攀缘植物应适时开花
9、且花繁色艳。 3.1.4 绿地整齐,以“十无”(无果皮纸屑、无塑膜树挂、无烟蒂痰迹、无积水、无暴露垃圾、无人畜粪便、路牙无泥沙绿地无碎砖石、水体水面无杂物、无焚烧树叶、杂草和废纸、无往绿化带和花坛、排水设施等扫倒垃圾污物行为)、“四净”(边角净、路面净、果皮箱净、设施标牌净)为标准(下同)。绿化生产垃圾(如树枝、树叶、草屑等)立即搜集,随产随清。做好巡视保洁,保洁时间:夏季为7:00-19:30,冬季为7:30-18:00。 在重大节日、关键活动等应立即洒水,冲洗沙尘。 垃圾要倒入指定地点,不准随意倾倒,不得任意焚烧,不得在作业时间内翻捡垃圾。 3.1.5 栏杆、园路、桌椅、雕
10、塑、园灯、井盖和牌示、浇灌管网等园林设施完整、安全,维护立即。 3.1.6 水体及喷泉养护完全达成和保持设计要求。 3.1.7 绿地完整,无私自占绿、毁绿现象;无堆物、堆料、搭棚,树干上无钉拴刻画等现象。行道树下距树干2 m范围内无堆物、堆料、圈栏或搭棚设摊等影响树木生长和养护管理现象。 3.2 一级养护质量标准 3.2.1 绿化养护技术方法比较完善,管理适当,植物配置基础合理,达成黄土不露天。现场管理每人不超出4000㎡每50万平方米初级以上职称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3名(其中中级一人以上),且有五年以上专业实践经验,其中植保专业1人;管理人员2名以上。 3.2.2 园林植
11、物 3.2.2.1 生长正常。新建绿地多种植物三年内达成正常形态。截干乔木五年内成形。 3.2.2.2 园林树木树冠完整,主侧枝分布均称、数量适宜、修剪合理,内膛不乱,通风透光,剪口、锯口平滑,涂敷适当;抹芽立即(萌芽长度小于8cm)。花灌木开花立即、正常,花后修剪立即。绿篱、色块枝叶正常,整齐一致。行道树长势良好、均匀一致、无缺株,绿地内无死树。 3.2.2.3 落叶树新梢生长正常,叶片大小、颜色正常,在通常条件下,黄叶、焦叶、卷叶和带虫尿、虫网叶片不得超出5%,正常叶片保留率在90%以上。针叶树针叶宿存2年以上,结果枝条不超出15%。 3.2.2.4 花坛、花带轮廓清楚,整
12、齐美观,适时开花,无残缺。 3.2.2.5 草坪及地被植物整齐一致,生长旺盛,生长季节不枯黄,无斑秃覆盖率98 %以上,除缀花草坪外草坪内杂草率不得超出2%。草坪绿色期:冷季型草不得少于270天,暖季型草不得少于210天。 3.2.2.6有植保专业技术人员、详尽防治工作计划;植保机具较齐全,运转良好;药剂保管、药剂施用制度、安全保护制度及方法完善,无安全事故;以无公害防治为主;防治率不少于95%;病虫害控制立即,无显著危害(整体株危害率<8%,枝危害率<5%,根部病害发病率<5%)。 园林树木无蛀干害虫活卵、活虫;无显著危害(整体株危害率<5%,枝危害率<5%)、基础无活虫活卵,危害少
13、于2只/100cm或2只/30cm枝条);刺吸害虫无显著危害,平均被害株数不超出15%,叶危害率小于10%;其中在园林树木主干、主枝上平均每100 cm介壳虫活虫数不得超出3头,较细枝条上平均每30cm不得超出10头;地下害虫基础无危害(整体株危害率<3%,危害少于0.3只/100 cm2);食叶害虫无显著危害(整体株危害率<8%,且每株叶危害率<5%);叶片上无虫粪、虫网。 3.2.2.7 草坪、绿篱、地被等切边合理,线条流畅。 3.2.3 垂直绿化应依据不一样植物攀缘特点,采取对应牵引、设置网架等技术方法,视攀缘植物生长习性,覆盖率不得低于85%,开花攀缘植物能适时开花。 3.2
14、4 绿地整齐,以“十无”、“四净”为标准。绿化生产垃圾(如树枝、树叶、草屑等)须立即搜集、随产随清。做好巡视保洁,保洁时间:夏季为7:30-19:00,冬季为7:50-18:00。 在重大节日、关键活动等应立即洒水,冲洗沙尘。 垃圾要倒入指定地点,不准随意倾倒,不得任意焚烧,不得在作业时间内翻捡垃圾。 3.2.5 栏杆、园路、桌椅、雕塑、路灯、井盖和牌示、浇灌管网等园林设施完整、安全,基础做到维护立即。 3.2.6 水体及喷泉养护完全达成和保持设计要求。 3.2.7 绿地完整,无私自占绿、毁绿现象;无堆物、堆料、搭棚,树干上无钉拴刻画等现象。行道树下距树干2m范围内无堆物、
15、堆料、搭棚设摊、圈栏等影响树木生长和养护管理现象。 3.3 二级养护质量标准 3.3.1 绿化养护技术方法完善,管理适当,植物配置科学合理,基础达成黄土不露天。现场管理每人不超出5000㎡。每50万平方米初级以上职称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3名(其中中级一人以上),且有五年以上专业实践经验,其中植保专业1人;管理人员2名以上。 3.3.2 园林植物 3.3.2.1 生长健壮,年生长量达成均值。新建绿地多种植物三年内达成正常形态,截干乔木五年内成形。 3.3.2.2 园林树木树冠完整,主侧枝分布均称、数量适宜、修剪合理,内膛不乱,通风透光,剪口、锯口平滑,涂敷适当;抹芽立即(萌芽长
16、度小于10cm)。花灌木开花立即、正常,花后修剪立即。绿篱、色块枝叶正常,整齐一致。行道树长势良好、基础均匀一致、无缺株,绿地内无死树。 3.3.2.3 落叶树新梢生长正常,叶片大小、颜色正常,在通常条件下,黄叶、焦叶、卷叶和带虫尿、虫网叶片不得超出5%,正常叶片保留率在90%以上。针叶树针叶宿存2年以上,结果枝条不超出20%。 3.3.2.4 花坛、花带轮廓清楚,整齐美观,适时开花,无残缺。 3.3.2.5 草坪及地被植物整齐一致,生长旺盛,生长季节不枯黄,无斑秃覆盖率98 %以上,除缀花草坪外草坪内杂草率不得超出2%。草坪绿色期:冷季型草不得少于260天,暖季型草不得少于200
17、天。 3.3.2.6有植保专业技术人员、详尽防治工作计划;植保机具较齐全,运转良好;药剂保管、药剂施用制度、安全保护制度及方法完善,无安全事故;以无公害防治为主;防治率不少于95%;病虫害控制立即,无显著危害(整体株危害率<10%,枝危害率<6%,根部病害发病率<6%)。 园林树木无蛀干害虫活卵、活虫;无显著危害(整体株危害率<6%,枝危害率<6%)、基础无活虫活卵,危害少于2只/100cm或2只/30cm枝条);刺吸害虫无显著危害,平均被害株数不超出15%,叶危害率小于12%;其中在园林树木主干、主枝上平均每100 cm介壳虫活虫数不得超出3头,较细枝条上平均每30cm不得超出10头;地
18、下害虫基础无危害(整体株危害率<4%,危害少于0.4只/100 cm2);食叶害虫无显著危害(整体株危害率<10%,且每株叶危害率<6%);叶片上无虫粪、虫网。 3.3.2.7 草坪、绿篱、地被等切边合理,线条流畅。 3.3.3 垂直绿化应依据不一样植物攀缘特点,采取对应牵引、设置网架等技术方法,视攀缘植物生长习性,覆盖率不得低于80%,开花攀缘植物能适时开花。 3.3.4 绿地整齐,以“十无”、“四净”为标准。绿化生产垃圾(如树枝、树叶、草屑等)须立即搜集、日产日清。做好巡视保洁,保洁时间:夏季为7:30-19:00,冬季为7:50-18:00。 在重大节日、关键活动等应立即洒
19、水,冲洗沙尘。 垃圾要倒入指定地点,不准随意倾倒,不得任意焚烧,不得在作业时间内翻捡垃圾。 3.3.5 栏杆、园路、桌椅、雕塑、路灯、井盖和牌示、浇灌管网等园林设施完整、安全,基础做到维护立即。 3.3.6 水体及喷泉养护达成和保持设计要求。 3.3.7 绿地完整,无私自占绿、毁绿现象;无堆物、堆料、搭棚,树干上无钉拴刻画等现象。行道树下距树干2m范围内无堆物、堆料、搭棚设摊、圈栏等影响树木生长和养护管理现象。 3.4 三级养护质量标准 3.4.1 绿化养护技术方法完善,管理适当,植物配置科学合理,基础达成黄土不露天。现场管理每人不超出6000㎡。每50万平方米初级以上职
20、称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2名(其中中级一人以上),且有五年以上专业实践经验,其中植保专业1人;管理人员2名以上。 3.4.2 园林植物 3.4.2.1 生长健壮,年生长量达成均值。新建绿地多种植物四年内达成正常形态,截干乔木五年内成形。 3.4.2.2 园林树木树冠完整,主侧枝分布均称、数量适宜、修剪合理,剪口、锯口平滑,涂敷适当;抹芽立即。花灌木开花正常,花后修剪。绿篱、色块枝叶正常,基础一致。边行树木无缺株,绿地内无死树。 3.4.2.3 落叶树新梢生长正常,叶片大小、颜色正常,在通常条件下,黄叶、焦叶、卷叶和带虫尿、虫网叶片不得超出6%,正常叶片保留率在90%以上。针叶树针叶
21、宿存2年以上,结果枝条不超出20%。 3.4.2.4 花坛、花带整齐美观,适时开花,无残缺。 3.4.2.5 草坪及地被植物整齐一致,生长旺盛,生长季节不枯黄,无斑秃,覆盖率95%以上,除缀花草坪外草坪内杂草率不得超出3%。草坪绿色期:冷季型草不得少于250天,暖季型草不得少于200天。 3.4.2.6有植保专业技术人员、详尽防治工作计划;植保机具较齐全,运转良好;药剂保管、药剂施用制度、安全保护制度及方法完善,无安全事故;以无公害防治为主;防治率不少于92%;病虫害控制立即,无显著危害(整体株危害率<10%,枝危害率<8%,根部病害发病率<8%)。 园林树木无蛀干害虫活卵、活虫;
22、无显著危害(整体株危害率<8%,枝危害率<8%)、基础无活虫活卵,危害少于3只/100cm或3只/30cm枝条);刺吸害虫无显著危害,平均被害株数不超出20%,叶危害率小于15%;其中在园林树木主干、主枝上平均每100 cm介壳虫活虫数不得超出4头,较细枝条上平均每30cm不得超出12头;地下害虫基础无危害(整体株危害率<5%,危害少于0.5只/100 cm2);食叶害虫无显著危害(整体株危害率<12%,且每株叶危害率<8%);叶片上基础无虫粪、虫网。 3.4.3 垂直绿化应依据不一样植物攀缘特点,采取对应牵引、设置网架等技术方法,视攀缘植物生长习性,覆盖率不得低于80%,开花攀缘植物能适
23、时开花。 3.4.4 绿地整齐,无果皮纸屑、无塑膜树挂、无积水、无暴露垃圾、无人畜粪便、无焚烧树叶、杂草和废纸。绿化生产垃圾(如树枝、树叶、草屑等)须立即搜集、清理。做好巡视保洁,保洁时间:夏季为7:30-18:30,冬季为8:00-18:00。 垃圾要倒入指定地点,不准随意倾倒,不得任意焚烧,不得在作业时间内翻捡垃圾。 3.4.5 栏杆、园路、桌椅、雕塑、路灯、井盖和牌示、浇灌管网等园林设施完整、安全,基础做到维护立即。 3.4.6 绿地完整,无私自占绿、毁绿现象;无堆物、堆料、搭棚,树干上无钉拴刻画等现象。 4 园林植物养护管理技术方法及要求 4.1 园林树木养护管理技
24、术方法及要求 4.1.1 修剪 4.1.1.1 园林树木修剪应依据园林绿化功效需要和设计要求,科学合理,适时适度,在不违反树木生长特征和自然分枝规律前提下(特型树木除外),充足考虑树木和生长环境关系,并依据树龄及生长势强弱进行修剪。 4.1.1.2 每十二个月修剪树木前必需制订修剪技术方案,并对工人进行培训,认真落实后方可进行操作,做到因地制宜,因树修剪;修剪工具齐全,操作标准。 4.1.1.3 自然型树木修剪应以树木自然分枝习性所形成树冠形状为基础进行修剪。 4.1.1.4 造型树木修剪应依据园林绿化对树木特定要求,合适控制树木部分枝干,根据绿化美化要求把树木剪成多种理想
25、形态。 4.1.1.5 园林树木修剪时期:园林树木可在休眠期和生长久进行修剪,但更新修剪必需在休眠期进行;有严重伤流和易流胶树种应避开生长季和落叶后伤流严重期;抗寒性差、易抽条树种宜于早春进行;常绿树修剪应避开生长旺盛期;绿篱、色块、黄杨球等修剪必需在每十二个月4月下旬和9月底以前进行。 4.1.1.6 乔木修剪:以自然形修剪为主。凡主轴显著树种,修剪时应注意保护中央领导枝,使其向上直立生长。原中央领导枝受损、折断,应利用顶端侧枝重新培养新领导枝;应逐年调整树干和树冠合理百分比。同一树龄和品种林地,分枝点高度应基础一致。在林地边缘树木分枝点可稍低于林内树木;修剪后冠形优美冠形优美,内膛
26、通透。主侧枝条分布均匀、修剪强度适宜,疏密适当;修除枯死枝,内膛乱枝、交叉枝、平行枝、横跨枝、下垂枝、衰弱枝、劈裂枝、病虫枝和其它影响树势、树形枝条;工具齐全,操作认真标准,剪口、锯口平滑。茬口保护涂敷适当;针叶树应剪除基部垂地枝条,随树木生长可依据需要逐步提升分枝点,并保护主尖直立向上生长;银杏修剪只能疏枝,不准短截。对轮生枝可分阶段疏除。 行道树中乔木修剪,除应按以上要求操作外,还应注意以下要求:行道树树型和分枝点高度应基础一致,分枝点高度最低标准为2.8m,树木和架空线有矛盾时,应修剪树枝,使其和架空线保持安全距离,在交通路口30m范围内树冠不能遮挡交通信号灯,路灯和变压设备周围树枝应
27、和其保留出足够安全距离。 4.1.1.7 灌木修剪:应使冠形优美,内膛通透,枝条数量适宜、分布均称、修剪强度适宜,通常形成树型内高外低,形成自然丰满圆头形或半圆形树型;剪口芽留芽方位正确,芽长势饱满;灌木内膛小枝应适量疏剪,强壮枝应进行合适短截,下垂细弱枝及地表萌生地蘖应根本疏除。修除枯死枝、内膛乱枝,交叉枝、平等枝、横跨枝、衰弱枝、病虫枝等影响树势、树形枝条;栽种多年丛生灌木应逐年更新衰老枝,疏剪内膛密生枝,培育新枝。栽植多年有主干灌木,每十二个月应采取交替回缩主枝控制树冠剪法,预防树势上强下弱;生长于树冠外徒长枝,应立即疏除或早短截,促生二次枝;花落后形成残花、残果,若无观赏价值或其它
28、需要宜尽早剪除;成片栽植灌木丛,修剪时应形成中间高四面低或前面低后面高丛形;多品种栽植灌木丛,修剪时应突出主栽品种,并留出合适生长空间;造型灌木修剪应保持外型轮廓清楚,外缘枝叶紧密。 花灌木修剪应尤其注意:当年生枝条开花灌木,如:紫薇、木槿、月季、珍珠梅等,休眠期修剪时,为控制树木高度,对于生长健壮枝条应在保留3个~5个芽处短截,促发新枝。1年可数次开花灌木如月季、珍珠梅、紫薇等,花落后应立即剪去残花,促进再次开花;隔年生枝条开花灌木,如:碧桃、榆叶梅、连翘、紫珠、丁香、黄刺玫等,休眠期合适整形修剪,生长季花落后10天~15天将已开花枝条进行中或重短截,疏剪过密枝,以利明年促生健壮新枝;多年
29、生枝条开花灌木,如:紫荆、贴梗海棠等,应注意培育和保护老枝,剪除干扰树型并影响通风透光过密枝、弱枝、枯枝或病虫枝。 4.1.1.8 绿篱及模纹色带修剪:应使绿篱及模纹色带轮廓清楚,有层次感,三面平整,高度一致,直线笔直,曲线流畅,侧面上下垂直或上窄下宽。绿篱每十二个月整形修剪不少于10次,模纹色带每十二个月整形修剪不少于6次;修剪强度适宜、疏密适当;绿篱及模纹色带每次修剪高度较前一次修剪应提升1cm;修剪后残留绿篱面枝叶应立即清除洁净。 4.1.1.9 藤木修剪:吸附类藤木,应在生长季剪去未能吸附墙体而下垂枝条,未完全覆盖植物应短截空隙周围枝条,方便发生副梢,填补空缺。钩刺类藤木,可按
30、灌木修剪方法疏枝;生长到一定程度,树势衰弱时,应进行回缩修剪,强壮树势;生长于棚架藤木,落叶后应疏剪过密枝条,清除枯死枝,使枝条均匀分布架面;成年和老年藤木应常疏枝,并合适进行回缩修剪。 4.1.1.10 园林树木修剪时,落叶树通常不留橛,针叶树应留1cm~2cm长橛。修剪剪口必需平滑,不得劈裂,并注意留芽方位。直径超出4cm以上剪锯口,应用刀削平,涂抹防腐剂促进伤口愈合。锯除大树杈时应注意保护皮脊。 4.1.2 灌水、排涝 4.1.2.1 排灌系统完整,运转正常,无旱涝现象。 4.1.2.2 应依据本市气候特点、土壤保水、植物需水、根系喜气等情况,适时适量进行浇水,促其正常生
31、长。浇水前应先检验土壤含水量(通常取根系分布最多土层中土壤,用手攥可成团,但指缝中不出水,泥团落地能散碎,就可暂不浇水;杨柳树等较喜水树木则土壤含水量可合适多部分)。 4.1.2.3 新植树木应在连续5年内充足浇灌、立即排涝,土质保水力差或根系生长缓慢树种,可合适延长灌水年限。 4.1.2.4 浇水树堰高度不低于10cm,树堰直径,有铺装地块以预留池为准,无铺装地块,乔木应以树干胸径6倍左右、树冠垂直投影1/2为准,并确保不跑水、不漏水。 4.1.2.5 用水车浇灌树木时,应接软管,进行缓流浇灌,确保一次浇足浇透,严禁用高压水流冲垮树堰。 4.1.2.6 喷灌时应开关定时,专员
32、看管,以绿地地面达成径流为准,不得直接向绿地外及园路喷水,分车带浇水不得流向车道。 4.1.2.7 在使用再生水及其它水浇灌绿地时,水质必需符合园林植物浇灌水质要求,不得用碱性水浇灌喜酸性植物。 4.1.2.8 在雨季可采取开沟、埋管、打孔等排水方法立即对绿地和树池排涝,预防植物因涝至死。绿地和树池内积水不得超出二十四小时;宿根花卉种植地积水不得超出12小时。 4.1.3 中耕除草 4.1.3.1 在植物生长季节要不间断地进行中耕除草,应除小、除早、除了,无大型、恶性杂草。除下杂草要集中处理,并立即清运。 4.1.3.2 在绿地内采取化学药剂除草时,必需慎重,须经主管部门同
33、意,先试验,再应用。 4.1.4 施肥及土壤改良 4.1.4.1 应依据园林树木生长需要和土壤肥力情况,合理施肥,平衡土壤中多种矿质营养元素,保持土壤肥力和合理结构。做到无缺肥、无漏肥、无肥害。各级绿地每平方米每十二个月投放肥料不得低于以下标准:特级复合肥200g、有机肥300g;一级复合肥150g、有机肥250g;二级复合肥125g、有机肥200g;三级复合肥100g、有机肥150g。 4.1.4.2 在树木休眠期以有机肥为主,在和土壤拌匀后,采取穴施、环施和放射状沟施等方法。施肥后扎实,并平整场地。 4.1.4.3 在树木生长季节可依据需要,进行土壤追肥或叶面喷肥。 4.
34、1.4.4 园林树木施肥量应依据树木大小、肥料种类及土壤肥力情况而定。施用时要用量正确,并充足粉碎,和土壤混合后要撒施均匀,随即浇水,严禁肥料裸露。 4.1.4.5 用铁篦子等完全封闭树池,应预留专门浇灌和施肥口。 4.1.5 更新、调整和伐树 4.1.5.1 种植结构调整和伐树应经相关部门同意后方可进行。 4.1.5.2 含有以下条件上报同意后再移植或伐树:密植林调整和间伐,更新树种,枯朽、衰老、严重倾斜、对人和物体组成危险,配合相关供电、建筑或市政工程施工所必需。 4.1.5.3 伐除树木时,应设安全员,划定安全范围并围拦,严格实施操作规程;伐除树干、树枝等要随时清运
35、树桩高度应尽可能降低,并必需在两日内刨除树桩,并立即采取补种或铺装方法,做到场光地净,确保绿化景观完美和行人、车辆安全。 4.1.6 病虫害防治 4.1.6.1 防治园林植物病虫害应落实“预防为主,综合防治”方针。 4.1.6.2 应科学、有针对性地进行养护管理,使植株生长健壮,以增强抗病虫害能力。 4.1.6.3 立即清理带病虫落叶、杂草等,消亡病源、虫源,预防病虫扩散、蔓延。 4.1.6.4 应加强病虫检验,发觉关键病虫害应依据虫情预报立即采取防治方法。对于危险性病虫害,一旦发觉疫情应立即上报主管部门,并快速采取扑灭方法。 生物防治:应保护和利用天敌,发明有利于其生
36、存发展环境条件。具体方法关键包含以微生物治虫、以虫治虫、以鸟治虫、以螨治虫、以激素治虫,以菌治病虫等。 物理防治:关键包含饵料诱杀、灯光诱杀、潜所诱杀、热处理、截止上树、人工捕捉、挖蛹或虫、采摘卵块虫包、刷除虫或卵、刺杀蛀干害虫、摘除病叶病梢、刮除病斑、结合修剪剪除病虫枝等。 化学防治:应选择高效、低毒、无污染、对天敌较安全药剂。被农药管理部门明令严禁使用农药,如:六六六、滴滴涕、西力生、赛力散、毒杀芬、甲六粉、乙六粉、氯乙酰胺、氯乙酸钠、培福明、杀虫脒、二溴氯丙烷、蝇毒磷乳粉、除草醚、三氯杀螨醇、氧化乐果、久效磷、对硫磷等对人毒性较大、污染较重、对天敌影响较大化学农药在园林植物养护中一样
37、严禁使用。用药时,对不一样防治对象,应抓住时机,对症下药、安全用药,不得随意加大浓度。注意不一样药剂交替使用,同时,尽可能采取兼治,降低喷药次数;选择新药剂和方法时,应先经试验,证实有效和安全时,才能大面积推广。 4.1.6.5 操作人员必需按摄影关农药操作规程及园林树木病虫害防治技术操作质量标准进行作业。 4.1.7 防寒 4.1.7.1 加强水肥管理,尤其是返青水和冻水应适时浇灌,并浇足浇透。合理安排修剪时期和修剪量,使树木枝条充足木质化,有效控制病虫害发生,提升抗寒能力,确保树木安全越冬。 4.1.7.2 对不耐寒树种和树势较弱植株应分别采取不一样防寒方法:对香樟等边缘树
38、种在新植3年内应搭设风障;对悬铃木等耐寒性差且树皮较薄树种在新植2年内可采取主干裹纸加绕草绳等防寒方法;对月季等株形低矮、抗寒性较差花灌木应于根基部培设土堆防寒;对紫薇、木槿、大叶黄杨等易发生春季哨条树种,宜于上年初冬和当年早春适量喷洒高酯膜等抗蒸腾剂。 4.1.8 树穴形式统一,大小适宜,边线清楚,线条流畅;硬化地面树穴要有美化处理,盖板完整,无缺损,草坪地树穴覆盖充足、适当;树穴内无垃圾,黄土不露天。 4.1.9 栽(补)植:乔木树干笔直,纵成行,横成排;花冠木栽植科学、搭配合理;常绿树种、不易成活树种及反季节树木必需带土球,土球直径乔木大于胸径8~10倍,花灌木大于冠径1/3,且
39、须根保留完好;树坑直径大于土球直径50cm以上,封土深度以盖住土球上部5~10cm为宜;栽前起挖、包装运输规范;乔木栽后支撑,修剪、浇水等严格按规程操作。 补植苗木和原品种、原规格一致。补植乔木、花灌木须在死亡或其它原因造成缺株15日内完成。补植绿篱须在死亡或其它原因造成缺株7日内完成。 补植、移植乔木、花灌木、绿篱成活率反季节50%以上,适宜季节95%以上。 栽植苗木须施足量有机底肥。 4.2 园林花卉养护管理技术方法及要求 4.2.1 应依据不一样花卉植物生态习性、生物学特征、应用要求和周围环境情况,进行养护管理,使其适时开花,花繁色艳。 4.2.2 宿根花卉萌芽前应剪除
40、上年残留枯枝、枯叶;依据不一样生长特征立即采取分栽倒茬等养护方法。 4.2.3 花坛、花径和多种容器栽植花卉应立即灌水,宿根花卉应尤其注意返青水和冻水浇灌时期和灌水量,矮牵牛等忌水涝花卉应注意排涝,花池应在合适位置加设排水孔。 4.2.4 立即中耕除草,作业时不能伤根及造成根系裸露,宿根花卉萌芽期应尤其注意保护新生嫩芽,同时立即剪除多出萌蘖。 4.2.5 结合浇灌和中耕适量施肥,保持土壤肥力和合理结构。 4.2.6 宿根花卉花谢后应立即去除残花、残枝和枯叶,并加强肥水管理;1年生草花花后失去观赏价值应立即更换。 4.2.7 立即清理死苗,并按原品种、原规格补齐。补植花卉须在
41、死亡或其它原因造成缺株15日内完成。 4.2.8 做好病虫害防治工作。立即清理株间枯枝落叶,对病虫害早发觉早治理。 4.2.9 病虫害防治技术操作必需按摄影关农药操作规程并参考园林树木病虫害防治技术操作质量标准进行作业。 4.2.10 对不耐寒宿根花卉应分别采取覆土、起挖等不一样防寒方法,确保安全越冬。 4.3 草坪养护管理技术方法及要求 4.3.1 草坪养护管理,应在了解各草种生长习性基础上,依据立地条件、草坪功效进行。 4.3.2 修剪 4.3.2.1 草坪修剪应依据不一样草种习性和观赏效果,进行定时修剪,使草高度一致,边缘整齐。 4.3.2.2 剪草高度
42、以草种、季节、环境等原因而定。一次修剪高度标准上小于草高1/3。 4.3.2.3 草坪植物修剪次数依不一样草种、不一样管理水平和不一样环境条件来确定,冷季型草要定时立即修剪,使草坪高度保持在6cm~8cm,修剪后留茬高度不得低于5cm,。 4.3.2.4草坪每十二个月最少春秋打孔2次。 4.3.3 浇灌 4.3.3.1 除土壤封冻期外,人工草坪应适时进行浇灌,每次要浇足浇透,浇水深度不低于20cm。雨季应注意排水,干热天气尤其是冷季型草应合适喷水降温保护草地。11月下旬至12月上旬上冻前要浇足浇透冻水。 4.3.3.2 严禁使用撒过融雪剂积雪补充草坪土壤水分。 4.3.3.
43、3 在使用再生水及其它水浇灌时,水质必需符合园林植物浇灌水质要求。 4.3.3.4 喷灌时应开关定时,专员看管,以绿地地面达成径流为准,不得直接向绿地外及园路喷水,分车带浇水不得流向车道。 4.3.4 施肥:草坪建植时应施基肥,以后每十二个月应依据草坪草生长情况进行合适追肥;施肥时期和施肥量:冷季型草坪返青前,可施腐熟粉碎有机肥,施肥量50 g/㎡~150g/㎡,或施10 g/㎡尿素或10 g/㎡磷酸二铵等;生长久应视草情,合适增施磷、钾肥;晚秋,可施氮、磷、钾复合肥或纯氮肥2次~3次,每次约10 g/㎡~15g/㎡。暖季型草可于5月和8月各施10 g/㎡尿素。草坪施肥必需均匀,撒施
44、后立即灌水。 4.3.5 除杂草、补植、修边 4.3.5.1 人工建植草坪要立即清除杂草,保持草坪纯度。 4.3.5.2 使用除草剂必需慎重,须报园林主管部门同意,先试验,再应用。 4.3.5.3 对被破坏或其它原因引发死亡草坪草三日内更换补植,使草坪保持完整,无裸露地面。 4.3.5.4 补植时应补种和原草坪相同草种;合适密植,补栽平整美观,无显著补栽痕迹;栽后加强管理养护,成活率达成100%,使其立即和周围草坪一致。 4.3.5.5 三年生以上草坪应采取打孔透气、疏草等方法,且每十二个月不少于两次。 4.3.5.6 草坪和侧石结合部切出4~6㎝整齐美观边缘带,坡
45、体草坪边缘修剪整齐;草坪和绿篱、地被间切出8~10㎝整齐美观边缘带。边线清楚、宽窄适宜、线条流畅。 4.3.6病虫害防治:草坪病虫害防治,应在加强养护管理基础上,以防为主,综合防治;草坪病害以冷季型草最为严重。化学防治应在4月份开始,以后依据病情适时喷药;草坪害虫关键有:蛴螬、蚜虫、螨类、地老虎等,应加强对其防治。草坪病虫害防治技术操作必需根据农药操作规程并参考园林树木病虫害防治技术操作质量标准进行作业。 4.4 园林地被植物养护管理技术方法及要求 4.4.1 草本类地被植物养护管理技术方法参考草坪和花卉养护管理技术方法。补植地被植物须在苗木死亡或其它原因造成缺株7日内完成。 4.
46、4.2 木本类地被植物养护管理技术方法参考园林树木养护管理技术方法。 4.5 竹类养护管理技术方法及要求 4.5.1 本标准是以本市引种成功早园竹、箬竹等养护管理方法为主,其它品种可参考实施。 4.5.2 间伐修剪:竹林间伐修剪应在晚秋或冬季进行,间伐以保留4、5年生以下立竹,去除6、7年以上,尤其是生以上老竹标准进行。使竹林立竹年纪组成为1度~2度竹占40%左右,3度~4度竹占45%以上,5度竹占15%左右;应立即清除枯死竹干和枝条,砍除老竹、病竹和倒伏竹;竹林过密应合适间伐或间移,使留竹分布均匀,并立即用土杂肥回填土坑。 4.5.3 施肥:竹林应以施有机肥为主,并适量加
47、入含铁复合肥料,肥料中氮、磷、钾百分比以5:2:4为宜。最好施肥时间为早春3月和8月~9月;应在竹林计划延伸位置,深翻土地,并压入青草或填有机质含量高土杂肥。 4.5.4 浇水:应于每十二个月春季出笋前(3月)浇足催笋水,5、6月浇足拔节水。雨季可视降雨情况浇水,秋季(11月、12月上旬)浇孕笋水,冬季过于干旱时可合适喷水。 4.5.5 管理:竹林每经过3年~5年,应深翻、断鞭,将4年生以上老鞭及每十二个月砍伐后竹蔸挖出;过密竹林应于11月合适钩梢,未钩梢密竹林,应于降雪后立即抖掉竹梢积雪;竹林应于每十二个月初冬适量培土。 4.5.6 病虫害防治以预防为主,综合防治。应以控制红蜘
48、蛛、蚜虫等为主,常常检验,掌握虫情发展规律,立即防治;竹林应加强抚育管理,保留合适密度,使竹林通风透光、生长健壮;注意因干旱、水湿、冷冻、日灼、风害、缺肥等所致生理性病害防治。 4.5.6.1 竹林关键病害防治:竹丛枝病:加强抚育管理,3月~5月清除病枝或病株;竹杆锈病:合理砍伐,使林内通风透光,及早砍除病竹。 4.5.6.2 病虫害防治技术操作必需按摄影关农药操作规程并参考园林树木病虫害防治技术操作质量标准进行作业。 4.6 园林绿地管理要求 4.6.1 保持绿地内无垃圾杂物,包含生活垃圾、石砾砖块、干枝枯叶、粪便,无鼠洞和蚊蝇滋生地等,发觉鼠洞要随时堵塞。立即清除“树挂”等
49、白色污染物及绿地内水面、水体杂物。清除完第一遍垃圾时间要求:5-10月,7:30前;11-4月,7:50前。清除垃圾杂物后要注意保洁,绿地一有垃圾,要求十分钟内拣拾洁净。 4.6.2集中后垃圾杂物和器具应摆放在隐蔽地方,并按要求立即清运,严禁焚烧垃圾和枯枝落叶。 4.6.3 应保护好绿地内花草树木,绿地红线范围内不被侵占,保持绿地版图完整,对任何侵占和破坏行为要加以阻止并立即汇报市政园林水务管理局。经同意临时占用绿地,应按时收回,并监督恢复原状。 4.6.4 加强监管,严禁绿地内堆放杂物和停放和绿化作业无关一切车辆;严禁在绿地植物上贴挂口号、晾晒衣物等。 4.6.5 应确保围栏、
50、护网、绿化供水及观赏、游艺等设施完整美观,预防绿化用水等被盗用。对损坏园林设施,要立即修补或更换。 4.6.6 果皮箱等环卫设施应保持外观整齐、完整,内壁无污垢陈渍,无绿化生产垃圾,每日两清掏一擦洗,无乱贴乱画,立即维修更换损坏歪斜果皮箱,周围无抛撒、存留垃圾,箱内要发明条件分类搜集。垃圾堆场必需和景区分隔,有大门、围棚、地面排水良好,场内无臭、无蚊蝇孳生。 4.6.7 园椅、园凳分布设置合理,位置基础固定,无损坏,外观整齐美观,坐靠舒适。同一场地内材质、形式相对统一。维修和油漆未干时,必需有显著标志。 4.6.8 标牌形式完美,书写端正,字迹清楚,构件完整,材质、色彩和绿地景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