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广州番禺潮流水上乐园建造有限公司 磁 粉 检 测 工 艺 规 程 工艺规程版本号:CL/Y01- 二零一六年一月一日 无损检测工艺文献 版本/修改 A/O 文献名称 磁粉检测工艺规程 实行日期 01月01日 文献编码 CL/Y01- 页数 第 1页 共8页 1. 合用范畴 本规程适应于我司对大型游乐设施磁粉检测办法及质量分级规定。 本规程合用于铁磁性材料制造大型游乐设施原材料、零部件和焊接接头表面、近表面缺陷检测,不适于奥氏体不锈钢和其他非铁磁性材料检测。
2、与大型游乐设施关于支承件和构造件,如有规定也可参照本规程进行磁粉检测。 2. 规范性引用文献 下列文献中条款通过NB/T47013-《承压设备无损检测》本某些引用而成为本某些条款。凡是注日期引用文献,其随后所有修改单(不涉及刊物内容)或修订版均不合用于本某些,然而,勉励依照本某些达到合同各方研究与否使用这些文献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引用文献,其最新版本合用于本某些。 GB 11533-1989 原则对数视力表 GB/T 16673-1996 无损检测用黑光源(UV-A)辐射测量 NB/T47013.1- 承压设备无损检测 第1某些:通用规定 JB/T 6063
3、1992 磁粉探伤用磁粉 技术条件 JB/T 6065- 无损检测 磁粉检测用试片 JB/T 8290-1998 磁粉探伤机 3. 普通规定 磁粉检测普通规定除应符合NB/T47013.1关于规定外,还应符合下列规定。 3.1 磁粉检测人员 磁粉检测人员未经矫正或经矫正近(距)视力和远(距)视力应不低于5.0(小数记录值为1.0),测试办法应符合GB 11533规定。并1年检查1次,不得有色盲。 3.2 磁粉检测程序 磁粉检测程序如下: a) 预解决; b) 磁化; c) 施加磁粉或磁悬液; d) 磁痕观测与记录; e) 缺陷
4、评级; f) 退磁; g) 后解决。 3.3 磁粉检测设备 3.3.1 设备 磁粉检测设备应符合JB/T 8290规定。我司采用CJX-220E交流磁粉仪,仪器编号:15876 无损检测工艺文献 版本/修改 A/O 文献名称 磁粉检测工艺规程 实行日期 01月01日 文献编码 CL/Y01- 页数 第 2页 共8 页 3.3.2 提高力 当使用磁轭最大间距时,交流电磁轭至少应有45N提高力;直流电磁轭至少应有177N提高力;交叉磁轭至少应有118N提高力(磁极与试件表面间隙为0.5mm)。 3.3.3辅助器材 普通应涉及下列器材: a) A1型、
5、C型、D型和M1型试片、原则试块和磁场批示器; b) 磁悬液浓度梨形沉淀管; c) 2~10倍放大镜; 3.4 磁粉、载体及磁悬液 3.4.1 磁粉 磁粉应具备高磁导率、低矫顽力和低剩磁,并应与被检工件表面颜色有较高对比度。磁粉粒度和性能其她规定应符合JB/T 6063规定。 3.4.2 载体 湿法应采用水或低粘度油基载体作为分散媒介。若以水为载体时,应加入恰当防锈剂和表面活性剂,必要时添加消泡剂。油基载体运动粘度在38℃时不大于或等于3.0mm2/s,使用温度下不大于或等于5.0 mm2/s,闪点不低于94℃,且无荧光和无异味。 3.4.3 磁悬液 磁悬液浓度应依照磁粉
6、种类、粒度、施加办法和被检工件表面状态等因素来拟定。普通状况下,磁悬液浓度范畴应符合表1规定。测定前应对磁悬液进行充分搅拌。 表1 磁悬液浓度 磁粉类型 配制浓度,g/L 沉淀浓度(含固体量),mL/100mL 非荧光磁粉 10~25 1.2~2.4 荧光磁粉 0.5~3.0 0.1~0.4 3.5 原则试件 3.5.1 原则试片 3.5.1.1 原则试片重要用于检查磁粉检测设备、磁粉和磁悬液综合性能,理解被检工件表面有效磁场强度和方向、有效检测区以及磁化办法与否对的。原则试片有A1型。其规格、尺寸和图形见表2。A1型原则试片应符合JB/T 6065规定。 表2
7、 原则试片类型、规格和图形 类型 规格:缺陷槽深/试片厚度,μm 图形和尺寸,mm A1型 A1-7/50 A1-15/50 A1-30/50 A1-15/100 A1-30/100 A1-60/100 无损检测工艺文献 版本/修改 A/O 文献名称 磁粉检测工艺规程 实行日期 01月01日 文献编码 CL/Y01- 页数 第3 页 共8 页 3.5.1.2 磁粉检测时应选用A1-30/100型原则试片。 3.5.1.3 原则试片用法 a) 原则试片合用于持续磁化法,使用时,应将试片无人工缺陷面朝外。为使试片与被检面接触良好,可用
8、透明胶带将其平整粘贴在被检面上,并注意胶带不能覆盖试片上人工缺陷。 b) 原则试片表面有锈蚀、褶折或磁特性发生变化时不得继续使用。 3.6 磁化电流类型及其选用 3.6.1 电流类型 磁粉检测惯用电流类型有:交流、整流电流(全波整流、半波整流)和直流。 3.6.2 电流值 磁化规范规定交流磁化电流值为有效值,整流电流值为平均值。磁粉检测用磁化电流波形、电流表批示及换算关系参见附录A(资料性附录)。 3.7 磁化方向 磁化方向涉及纵向磁化、周向磁化和复合磁化。 3.7.1 纵向磁化 检测与工件轴线方向垂直或夹角不不大于或等于45°缺陷时,应使用纵向磁化办法。纵向磁化可用下列
9、办法获得: a) 线圈法(见图2); b) 磁轭法(见图3)。 图2 线圈法 图3 磁轭法 3.7.2 周向磁化 检测与工件轴线方向平行或夹角不大于45°缺陷时,应使用周向磁化办法。周向磁化可用下列办法获得: a) 轴向通电法(见图4); 图4 轴向通电法 无损检测工艺文献 版本/修改 A/O 文献名称 磁粉检测工艺规程 实行日期 01月01日 文献编码 CL/Y01- 页数 第 4页 共8 页 b) 触头法(见图5);
10、 c) 中心导体法(见图6)。 图5 触头法 图6 中心导体法 3.7.3 复合磁化 复合磁化法涉及交叉磁轭法(见图7)和交叉线圈线等各种办法。 图7 交叉磁轭法 无损检测工艺文献 版本/修改 A/O 文献名称 磁粉检测工艺规程 实行日期 01月01日 文献编码 CL/Y01- 页数 第5 页 共 8页 3.7.4 焊接接头典型磁化办法 磁轭法、触头法、绕电缆法和交叉磁轭法典型磁化办法参见附录B(资料性附录)。 3.8
11、磁化规范 3.8.1 磁场强度 磁场强度可以用原则试片(块)来拟定磁场强度与否适当。 3.8.5 磁轭法 3.8.5.1 磁轭磁极间距应控制在75mm~200mm之间,其有效宽度为两极连线两侧各1/4极距范畴内,磁化区域每次应有不少于10%重叠。 3.8.5.2 采用磁轭法磁化工件时,其磁化电流应依照原则试片实测成果来选取;如果采用固定式磁轭磁化工件时,应依照原则试片实测成果来校验敏捷度与否满足规定。 3.9 质量控制 磁粉检测用设备、仪表及材料应定期校验。 3.9.1 综合性能实验 每天检测工作开始前,用原则试片检查磁粉检测设备及磁粉和磁悬液综合性能(系统敏捷度)。 3.
12、9.2 磁悬液浓度测定 对于新配制磁悬液,其浓度应符合3.4规定。对循环使用磁悬液,每天开始工作前,应进行磁悬液浓度测定。 3.9.3 磁悬液污染鉴定 对循环使用磁悬液,应每周测定一次磁悬液污染。测定办法是将磁悬液搅拌均匀,取100mL注入梨形沉淀管中,静置60min检查梨形沉淀管中沉淀物。当上层(污染物)体积超过下层(磁粉)体积30%时,或在黑光下检查荧光磁悬液载体发出明显荧光时,即可鉴定磁悬液污染。 3.9.4 磁悬液润湿性能检查 检测前,应进行磁悬液润湿性能检查。将磁悬液施加在被检工件表面上,如果磁悬液液膜是均匀持续,则磁悬液润湿性能合格;如果液膜被断开,则磁悬液中润湿性能不合
13、格。 3.9.6 电磁轭提高力校验 电磁轭提高力至少半年校验一次。在磁轭损伤修复后应重新校验。 3.9.8 其她 设备内部短路检查、电流载荷校验、通电时间校验等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测定。 3.10 安全防护 3.10.1 轴向通电法和触头法检查不应在易燃易爆场合使用;使用在其她地方,也应当防止起火燃烧。 3.10.2 使用水磁悬液检测承压设备时,应防止绝缘不良或电器短路。 3.10.3 使用荧光磁粉检测时,应避免黑光灯直接照射人眼睛。 3.10.4 使用干法检查时,规定通风良好,并应注意防尘。 3.11 被检工件表面准备 3.11.1 工件表面 无损检测工艺文献 版本
14、/修改 A/O 文献名称 磁粉检测工艺规程 实行日期 01月01日 文献编码 CL/Y01- 页数 第6 页 共8 页 被检工件表面不得有油脂、铁锈、氧化皮或其她粘附磁粉物质。表面不规则状态不得影响检测成果对的性和完整性,否则应作恰当修理。如打磨,则打磨后被检工件表面粗糙度Ra≤25μm。如果被检工件表面残留有涂层,当涂层厚度均匀不超过0.05mm,且不影响检测成果时,经合同各方批准,可以带涂层进行磁粉检测。 3.11.3 封堵 若工件有盲孔和内腔,宜加以封堵。 3.11.4 反差增强剂 为增强对比度,可以使用反差增强剂。 3.12 检测时机 焊接接头磁粉检
15、测应安排在焊接工序完毕之后进行。对于有延迟裂纹倾向材料,磁粉检测应依照规定至少在焊接完毕24h后进行。除另有规定,对于紧固件和锻件磁粉检测应安排在最后热解决之后进行。 4. 检测办法 4.1 检测办法分类 依照不同分类条件,磁粉检测办法分类如表5所示。 表5 磁粉检测办法分类 分类条件 磁粉检测办法 施加磁粉载体 干法(荧光、非荧光)、湿法(荧光、非荧光) 施加磁粉时机 持续法、剩磁法 磁化办法 轴向通电法、触头法、线圈法、磁轭法、中心导体法、交叉磁轭法 4.3 湿法 4.3.1 湿法重要用于持续法和剩磁法检测。采用湿法时,应确认整个检测面被磁悬液湿润后,再施加磁
16、悬液。 4.3.2 磁悬液施加可采用喷、浇、浸等办法,不适当采用刷涂法。无论采用哪种办法,均不应使检测面上磁悬液流速过快。 4.4 持续法 采用持续法时,被检工件磁化、施加磁粉工艺以及观测磁痕显示都应在磁化通电时间内完毕,通电时间为1s~3s,停施磁悬液至少1s后方可停止磁化。为保证磁化效果应至少重复磁化两次。 5. 磁痕显示分类和记录 5.1 磁痕分类和解决 5.1.1 磁痕显示分为有关显示、非有关显示和伪显示。 5.1.2 长度与宽度之比不不大于3缺陷磁痕,按线性磁痕解决;长度与宽度之比不不不大于3磁痕,按圆形磁痕解决。 5.1.3 长度不大于0.5mm磁痕不计。 无损检
17、测工艺文献 版本/修改 A/O 文献名称 磁粉检测工艺规程 实行日期 01月01日 文献编码 CL/Y01- 页数 第 7页 共8 页 5.1.4 两条或两条以上缺陷磁痕在同始终线上且间距不不不大于2mm时,按一条磁痕解决,其长度为两条磁痕之和加间距。 5.1.5 缺陷磁痕长轴方向与工件(轴类或管类)轴线或母线夹角不不大于或等于30°时,按横向缺陷解决,其她按纵向缺陷解决。 5.2 缺陷磁痕观测 5.2.1 缺陷磁痕观测应在磁痕形成后及时进行。 5.2.2 非荧光磁粉检测时,缺陷磁痕评估应在可见光下进行,普通工件被检表面可见光照度应不不大于或等于1000lx;
18、当现场采用便携式设备检测,由于条件所限无法满足时,可见光照度可以恰当减少,但不得低于500lx。 5.2.3 除能确认磁痕是由于工件材料局部磁性不均或操作不当导致之外,其她磁痕显示均应作为缺陷解决。当辨认细小磁痕时,应用2~10倍放大镜进行观测。 5.3 缺陷磁痕显示记录 缺陷磁痕显示记录可采用照相、录像和可剥性塑料薄膜等办法记录,同步应用草图标示。 6. 复验 当浮现下列状况之一时,需要复验: a) 检测结束时,用原则试片验证检测敏捷度不符合规定期; b) 发现检测过程中操作办法有误或技术条件变化时; c) 合同各方有争议或以为有必要时。 7. 退磁 7.1 退磁普通规定
19、 规定检测后加热至700℃以上进行热解决工件,普通可不进行退磁。在下列状况下工件应进行退磁: a) 当检测需要多次磁化时,如认定上一次磁化将会给下一次磁化带来不良影响; b) 如以为工件剩磁会对后来机械加工产生不良影响; c) 如以为工件剩磁会对测试或计量装置产生不良影响; d) 如以为工件剩磁会对焊接产生不良影响; e) 其她必要场合。 7.2 退磁办法 退磁可分为交流退磁法和直流退磁法两种。 7.2.1 交流退磁法 将需退磁工件从通电磁化线圈中缓慢抽出,直至工件离开线圈1m以上时,再切断电流。或将工件放入通电磁化线圈内,将线圈中电流逐渐减小至零或将交流电直接通
20、过工件并逐渐将电流减至零。 无损检测工艺文献 版本/修改 A/O 文献名称 磁粉检测工艺规程 实行日期 01月01日 文献编码 CL/Y01- 页数 第8 页 共8 页 7.2.2 直流退磁法 将需退磁工件放入直流电磁场中,不断变化电流方向,并逐渐减小电流至零。 7.2.3 大型工件退磁 大型工件可使用交流电磁轭进行局部退磁或采用缠绕电缆线圈分段退磁。 7.3 剩磁测定 工件退磁效果普通可用剩磁检查仪或磁场强度计测定。剩磁应不不不大于0.3mT(240A/m),或按产品技术条件规定。 9. 磁粉检测质量分级 9.1 不容许存在缺陷 a) 不容许
21、存在任何裂纹; b) 紧固件和轴类零件不容许任何横向缺陷显示。 9.2 焊接接头磁粉检测质量分级 其她部件和材料磁粉检测质量分级见表6。 表6 焊接接头磁粉检测质量分级 级别 线性缺陷 圆形缺陷(评估框尺寸为35mm×100mm) Ⅰ L≤1.5 d≤2,且在评估框内不不不大于1个 Ⅱ 不不大于Ⅰ级 注:L表达线性缺陷长度,mm;d表达圆形缺陷磁痕长径,单位为mm。 9.3 其她部件和材料磁粉检测质量分级 其她部件和材料磁粉检测质量分级见表7。 表7 其她部件和材料磁粉检测质量分级 级别 线性缺陷 圆形缺陷 (评估框尺寸为2500mm2,其中一条矩
22、形边长最大为150mm) Ⅰ 不容许 d≤2.0,且在评估框内少于或等于1个 Ⅱ L≤4.0 d≤4.0,且在评估框内少于或等于2个 Ⅲ L≤8 d≤6.0,且在评估框内少于或等于4个 Ⅳ 不不大于Ⅲ级 注:L表达线性缺陷长度,单位为mm;d表达圆形缺陷磁痕长径,单位为mm。 10. 通用工艺规程未尽事宜参照NB/T47013.4-原则,所有附录均见NB/T47013.4-附录。 11. 检测记录、报告和资料存档 11.1 检测记录由检测人员按规定及时填写,部位示意图清晰精确 11.2 报告由II级以上涉及II级检测人员按原则规定及时签发,由负责人员审核签名。 11.3 存档:检测资料应及时上交档案室保管,保存时限七年以上。 编制(级别): 审核(级别): 批准人: 制定日期: 年01 月 01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