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物品采购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 为深入规范我校物品采购工作,提升采购工作效益,切实推进物品采购监管和廉政建设,保障学校事业健康发展,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特制订本制度。第二条本制度适适用于学校大宗物品采购。大宗物品指教学仪器、试验器材、办公设备、教材、图书、医药用具等。第二章 机构设置及职责第三条 学校成立物品采购工作组,负责组织物品采购工作实施,物品采购工作组由35人组成,人员由校长办公会决定。第四条物品采购工作组根据公开、公平、公正标准,分专业建立采购评审专业人员信息库,采购评审人员在全校范围内推荐,也可聘用校外教授。第五条根据“统一条件、资源共享、随机选择、采管分离”管理措施
2、,依据采购内容,从评审专业人员信息库中分专业抽取专业人员和物品采购工作组共同组成物品采购小组,具体实施物品采购。物品采购小组组长由物品采购工作组组长兼任。第三章 采购程序第六条年初,各相关部门依据学校整年总体工作安排,提出采购计划,列入财务支出预算。未列入财务支出预算项目,必需由部门写出汇报,报分管校领导和校长审批。第七条 凡采购价值在3000元以上物品,必需写出书面汇报,具体列出需采购物品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和要求等内容,审批后交物品采购工作组。第八条物品采购工作组依据审批汇报成立物品采购工作小组,采取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单一起源采购、询价方法进行采购。第九条采购回物品,由管理
3、使用部门根据学校固定资产管理措施办理相关手续。第四章 物品采购要求第十条实施集体采购制。遵照“品种规格对路、价格合理、品质优良 、数量合适、交货立即”采购标准选择供给商,严格实施采购工作程序。第十一条凡一次性采购3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采购活动,由采购小组集体采购。凡一次性购置5万元以上活动,应采取公开招标,投标单位应不少于3家,定标后按要求签定经济协议。第十二条 供给厂商按其销售政策经手回扣,必需在协议中写明扣率、金额、支付方法,任何人不得将明扣改为暗扣,确保学校利益不受损害。第五章 物品验收要求第十三条 购置物品到货后,由采购工作小组、使用部门和财产管理部门查对验收。第十四条 采购工作小
4、组、使用部门和财产管理部门要严格把关,凡质量规格等不符合要求,应立即调换,不然应予退货,杜绝不合格物品流入,预防造成无须要损失。第六章 物品采购协议管理第十五条 供货协议必需由学校和供货单位签署,其它部门一律不准对外签署协议。第十六条 协议条款应根据谈判或招标要求认真审核,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物品采购工作组责任人)正式签署。第十七条 协议生效后,严格按协议实施。第七章 采购工作纪律第十八条参与物品采购人,必需严格实施国家法纪法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必需做到:1、不得违反要求程序操作;2、不得私自提升采购标准;3、不得委托不含有资质机构办理采购任务;4、不得泄露标底或在招标过程中和投标方协
5、商;5、不得和供给商串通以虚高价格套取回扣、折扣等;6、不得向供给商索要和收授回扣、好处费等;7、不得在供货单位报销任何应由个人支付费用;8、不得私自接收对方礼金、有价证券和物品,无法拒绝必需上缴学校;9、不得参与可能对公正实施公务有影响宴请、娱乐和旅游等活动;10、不得介绍亲属和亲友参与由供给商提供其它经济活动;11、不得在含有采购业务企业中兼职;12、不得私自为外单位从事相关采购工作并谋取利益;13、不得拒绝相关部门监督检验。第十九条 违反本制度相关要求,玩忽职守,徇私舞弊,造成经济损失或其它不良影响责任人,按学校相关要求视其情节给党纪政纪处分。组成犯罪,移交司法机关处理。第八章 附 则第二十条 本制度自校长办公会经过之日实施。附件山西财专物品采购工作程序程序责任人或部门内容和要求备注提出申请物品使用者或部门1、物品用途2、物品型号及数量3、其它特殊要求上报审批1、分管校领导就是否列项购置做出决定2、物品采购领导组3、校长办公会组织采购采购工作办公室1、签署供货协议2、落实推行协议3、了解物源,派员采购检验验收1、相关专业人员1、产品性能、质量2、物品使用者或部门2、检验型号、数量3、库房保员3、办理入库、出库手续交付使用物品使用者或部门1、了解物品性能2、专员管理使用3、定时维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