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粉尘防爆安全规程GB15577-1 范畴本原则规定了粉尘爆炸危险场合防爆安全规定。本原则合用于粉尘爆炸危险场合工程设计、生产管理及粉末产品贮存和运送。本原则不合用于矿山烟花爆竹和火炸药粉尘场合。2 规范性引用文献下列文献中条款通过本原则引用而成为本原则条款。凡是注日期引用文献其随后所有修改单不涉及勘误内容或修订版均不合用于本原则然而勉励依照本原则达到合同各方研究与否可使用这些文献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引用文献其最新版本合用于本原则。GB/T11651 劳动防护用品选用规则GB12476.1 可燃性粉尘环境用电气设备 第l某些用外壳和限制表面温度保护电气设备 第1节电气设备技术规定IDT IEC
2、 61241-11999GB/T15605粉尘爆炸泄压指南NEQ NFPA 68 GB/T17919 粉尘爆炸危险场合用收尘器 防爆导则GB/T18154 监控式抑爆装置安全技术规定GB50057 建筑防雷设计规范GB50058 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J16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合用于本原则。3.1 可燃粉尘 combustible dust 在一定条件下能与气态氧化荆重要是空气发生激烈氧化反映粉尘。3.2 粉尘爆炸危险场合 area subject to dust explosion hazards 存在可燃粉尘和气态氧化剂重要是空气场合。3.3 惰化
3、 inerting 向有粉尘爆炸危险场合充入足够惰性物质使粉尘混合物失去爆炸性技术。3.4 抑爆 explosion suppression 爆炸发生时通过物理化学作用扑灭火焰使未爆炸粉尘不再参加爆炸控爆技术。3.5 阻爆隔爆 explosion arrestment 在具有可燃粉尘通道中设立可以制止火焰通过和阻波、消波器具将爆炸阻断在一定范畴内控爆技术。3.6 泄爆 venting of dust explosion 有粉尘和重要是空气存在围包体内发生爆炸时在爆炸压力达到围包体极限强度之前使爆炸产生高温、高压燃烧产物和未燃物通过围包体上薄弱某些向无危险方向泄出使围包体不致被破坏控爆技术。3.
4、7 二次爆炸 subsequent explosion 发生粉尘爆炸时初始爆炸冲击波将沉积粉尘再次扬起形成粉尘云并被其后火焰引燃而发生持续爆炸。4 总则4.1 有粉尘爆炸危险场合公司新建、改建、扩建工程应符合本原则规定。不符合本原则规定既有公司应制定安全技术办法筹划。4.2 公司应清晰本公司有无粉尘爆炸危险场合并采用能有效防止和控制粉尘爆炸办法。4.3 公司应依照本原则并结合自身粉尘爆炸危险场合特点制定本公司粉尘防爆实行细则和安全检查表并按安全检查表认真进行粉尘防爆检查。公司每季度至少检查一次车间或工段每月至少检查一次。4.4 公司应认真做好安全生产和粉尘防爆教诲普及粉尘防爆知识和安全法规使职
5、工理解本公司粉尘爆炸危险场合危险限度和防爆办法对危险岗位职工应进行专门安全技术和业务培训并经考试合格方准上岗。4.5 粉尘爆炸危险场合应杜绝各种非生产性明火存在。4.6 安全、通风除尘、粉尘爆炸防止、粉尘爆炸控制等设备设施未经安全主管部门批准不应更换或停止使用。5 建构筑物构造与布局5.1 安装有粉尘爆炸危险工艺设备或存在可燃粉尘建构筑物应与其他建构筑物分离其防火间距应符合GBJ16有关规定。5.2建筑物宜为单层建筑屋顶宜用轻型构造。5.3多层建筑构造规定如下5.3.1 多层建筑物宜采用框架构造5.3.2 不能使用框架构造建筑物应在墙上设立符合规定泄爆口5.3.3 如果将窗户或其她开口作为泄爆
6、口应经核算并保证在爆炸时其能有效进行泄爆。5.4 有爆炸危险工艺设备宜设立在建筑物外露天场合如厂房内有粉尘爆炸危险工艺设备宜设在建筑物内较高位置并接近外墙。5.5 梁、支架、墙及设备等应具备便于清扫表面构造。5.6 疏散通道规定如下5.6.1 工作区应有疏散通道。疏散通道数目和位置应符合GBJ16有关规定5.6.2 疏散路线应设立明显路标和应急照明。5.7 有爆炸危险工艺设备宜设立在建筑物外露天场合。6 防止粉尘云与粉尘层着火6.1 防止粉料自燃6.1.1 能自燃热粉料贮存前应设法冷却到正常贮存温度6.1.2 在普通贮存条件下大量贮存能自燃散装粉料时应对粉料温度进行持续监测当发现温度升高或气体
7、析出时应采用使粉料冷却办法6.1.3 卸料系统应有防止粉料汇集办法。6.2 防止明火与热表面引燃6.2.1 在粉尘爆炸危险场合进行明火作业时应遵守下列规定有安全负责人批准并获得动火证明火作业开始前应清除明火作业场合可燃粉尘并配备充分灭火器材进行明火作业区段应与其她区段分开或隔开进行明火作业期间和作业完毕后冷却期间不应有粉尘进入明火作业场合。6.2.2 与粉尘直接接触设备或装置如光源、加热源等其表面容许温度应低于相应粉尘最低着火温度6.2.3 存在可燃粉尘场合其设备和装置传动机构应符合下列规定工艺设备轴承应防尘密封如有过热也许应安装能持续监测轴承温度探测器不适当使用皮带传动如果使用皮带传动应安装
8、速差传感器和自动防滑保护装置当发生滑动摩擦时保护装置应能保证自动停机。6.3 防止电弧和电火花6.3.1 粉尘爆炸危险场合应按GB50057中关于规定采用相应防雷办法6.3.2 当存在静电危险时应遵守下列规定6.3.2.1 所有金属设备、装置外壳、金属管道、支架、构件、部件等普通应采用防静电直接接地不便或工艺不容许直接接地可通过导静电材料或制品间接接地6.3.2.2 直接用于盛装起电粉末器具、输送粉末管道带等应采用金属或防静电材料制成6.3.2.3 所有金属管道连接处如法兰应进行跨接6.3.2.4 操作人员应采用防静电办法6.3.2.5 不应采用直接接地金属导体或筛网与高速流动粉末接触办法消除
9、静电6.3.3 粉尘爆炸危险场合用电气设备应符合GB12476.1有关规定6.3.4 粉尘爆炸危险场合电力设计应按GB50058关于规定执行。6.4 防止摩擦、碰撞火花6.4.1 粉尘云可以被碰撞产生火花引燃时应采用办法防止碰撞发生同步检修时应使用防爆工具6.4.2 在工艺流程进料处应安装能除去混入料中杂物磁铁、气动分离器或筛子防止杂物与设备碰撞6.4.3 应采用有效办法防止铝、镁、钛、锆等金属粉末或具有这些金属粉末与锈钢摩擦产生火花6.4.4 没有与明火作业等效保护办法。不应使用旋转磨轮和旋转切盘进行研磨和切割。6.5 惰化 在生产或解决易燃粉末工艺设备中采用上述办法后仍不能保证安全时应采用
10、惰化技术。6.6 通风除尘6.6.1 宜按工艺分片设立相对独立除尘系统6.6.2 所有产尘点均应装设吸尘罩6.6.3 风管中不应有粉尘沉降6.6.4 除尘器安装、使用及维护应符合GB/T17919有关规定。7 减少初始爆炸引起破坏7.1 分段与隔离7.1.1 工艺设备连接应保证不进行明火作业就能将各设备以便地分离和移动7.1.2 设计工艺设备时应考虑技术上可实现隔离。7.2 爆炸时实现保护性停车应依照车间大小安装数个能互相联锁动力电源控制箱在紧急状况下应能及时切断所有电机电源。7.3 抑爆 7.3.1 宜采用抑爆装置进行保护7.3.2 如采用监控式抑爆装置其应符合GB/T18154规定。7.4
11、 约束爆炸压力生产和解决能导致爆炸粉料时若无抑爆装置也无泄压办法则所有工艺设备应足以承受内部爆炸产生超压同步各工艺设备之间连接某些如管道、法兰等也应与设备自身有相似强度高强度设备与低强度设备之间连接某些应安装阻爆装置。7.5 泄爆7.5.1 工艺设备强度局限性以承受其实际工况下内部粉尘爆炸产生超压时应设立泄爆口。泄爆口尺寸宜符合GB/T156057.5.2 具备内联管道工艺设备普通推荐设计指标应能承受至少0.1MPa内部超压。8 二次爆炸防止8.1 工艺设备接头、检查门、挡板、泄爆口盖等均应封闭严密。8.2 特殊地点清洁规定8.2.1 不能完全防止粉尘泄漏特殊地点如粉料进出工艺设备处应采用有效
12、除尘办法8.2.2 手工装粉料场合应采用有效防尘办法8.2.3 进行打包场合应定期清扫粉尘。8.3 清洁8.3.1所有也许积累粉尘生产车间和贮存室都应及时清扫8.3.2 不应使用压缩空气进行吹扫。8.4 灭火8.4.1 应依照粉尘物理化学性质对的选用灭火剂8.4.2 灭火时应防止粉尘扬起形成粉尘云8.4.3 若燃烧物与水接触能生成爆炸性气体不应用水灭火。9 个体防护和救援9.1个体防护9.1.1 生产人员应按GB11651关于规定使用劳动保护用品9.1.2 在工艺流程中使用惰性气体或能放出有毒气体场合应配备可保证作业人员安全呼吸保护装置9.1.3 在作业场合内生产人员不应贴身穿着化纤制品衣裤。9.2 救援9.2.1 公司应编制具有粉尘爆炸应急救援预案并报有关部门备案9.2.2 应组织全体职工进行灭火和应急救援预案演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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