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习收入会计准则017:初始符合第五条标准的合同发生重大变化如何处理?拥有某项专利的企业(许可方)向客户授予专利许可证并向其收取基于使用的特许使用费。在合同开始时,合同满足合同成立的所有条件(收入准则第五条),企业按照收入会计准则的相关要求对客户合同进行会计处理,在客户的使用发生时确认收入。中国财税浪子:在合同开始的第一年,客户每季度提供使用情况报告并在商定的期间内支付使用费。在这种情况下,许可方第一年内正常确认使用费收入。在合同开始的第二年,客户继续使用主体的专利,但其财务状况恶化。客户当前获得贷款的能力和可使用的现金受到限制。许可方在第2年内继续基于客户的使用情况确认收入。客户在第1季度支
2、付了特许使用费,但仅为第2季度至第4季度的专利使用支付了名义金额。许可方决定对现有应收款项的任何减值进行会计处理。在合同开始的第3年,客户继续使用许可方的专利。但是,许可方得知该客户已丧失获得贷款的能力及主要客户,因此其支付能力显著恶化。因此,许可方得出结论认为客户将不大可能为对其专利的持续使用进一步支付任何特许使用费。根据收入准则第五条第二款规定,在合同开始日即满足前款条件的合同,企业在后续期间无需对其进行重新评估,除非有迹象表明相关事实和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既然合同的相关事实和情况已经发生了重大变化,许可方需要重新评估该客户合同是否满足第五条的全部要件,由于许可方已经很可能无法收回其有权获得的对价,客户基本没有财务能力支付对价。基于此,许可方不再进一步确认与客户未来对其专利的使用相关的任何收入。同时对已经确认的现有应收款项的任何减值进行会计处理。小编寄语:会计学是一个细节致命的学科,以前总是觉得只要大概知道意思就可以了,但这样是很难达到学习要求的。因为它是一门技术很强的课程,主要阐述会计核算的基本业务方法。诚然,困难不能否认,但只要有了正确的学习方法和积极的学习态度,最后加上勤奋,那样必然会赢来成功的曙光。天道酬勤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