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天津严管非居民工程劳务税收享协定优惠需要报备 国家税务总局令(第19 号)发布了非居民承包工程作业和提供劳务税收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针对上述规定,天津市国税局日前结合本市情况,下发关于严格执行国家税务总局 非居民承包工程作业和提供劳务税收管理暂行办法 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津国税际20099号),再次强调无论是否享受协定待遇,非居民都得申报,同时提交享受协定待遇报告表,否则先按照国内法缴纳税款。据悉,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天津市境内外企业间经贸往来日益频繁,非居民与天津市机构和个人签订承包工程、设计、修理修配、技术服务、咨询、教育培训、文化。体育等服务合同越来越普遍。为此,天津国
2、税在通知中要求,税务部门加强税源监控,加强项目的跟踪管理要充分利用境内机构和个人有关的登记备案资料,及时将资料中涉及的非居民纳入管理范围,对其开展业务情况实施动态监控;做好合同执行后的清税工作非居民应于项目完土后、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前按照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管理办法 的通知 (国税发20096 号)要求进行企业所得税的汇算清缴,办理税款的多退少补手续。各单位应在为非居民办理注销税务登记手续时,对非居民是否已办理本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情况进行核实。 此外,通知还强调,税务机关要做好税收协定的执行工作对未提出享受税收协定待遇的非居民,各单位应依据国内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
3、,对其及时征收企业所得税。对申请享受税收协定待遇的非居民,各单位应按照暂行办法的规定,对其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核,并对其享受税收协定待遇的资格进行认定。对于非居民承包工程和提供劳务取得的收入是否征税,除按照所得税法规定以外,还必须按照与相关国家(地区)的税收协定(税收安排)判断是否构成常设机构,如果在中国境内不构成常设机构,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经营所得就不征税。据悉,为防止税收协定滥用,暂行办法把享受协定待遇与申报规定相结合。规定无论是否享受协定待遇,非居民都得申报,同时提交享受协定待遇报告表,否则先按照国内法缴纳税款。同时,税务机关要对非居民提交的享受税收协定待遇报告进行审核,一经发现作假就追缴税款。 (程彩清) 小编寄语:会计学是一个细节致命的学科,以前总是觉得只要大概知道意思就可以了,但这样是很难达到学习要求的。因为它是一门技术很强的课程,主要阐述会计核算的基本业务方法。诚然,困难不能否认,但只要有了正确的学习方法和积极的学习态度,最后加上勤奋,那样必然会赢来成功的曙光。天道酬勤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