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mageVerifierCode 换一换
格式:DOC , 页数:3 ,大小:25KB ,
资源ID:2413228      下载积分:6 金币
验证码下载
登录下载
邮箱/手机:
验证码: 获取验证码
温馨提示:
支付成功后,系统会自动生成账号(用户名为邮箱或者手机号,密码是验证码),方便下次登录下载和查询订单;
特别说明:
请自助下载,系统不会自动发送文件的哦; 如果您已付费,想二次下载,请登录后访问:我的下载记录
支付方式: 支付宝    微信支付   
验证码:   换一换

开通VIP
 

温馨提示:由于个人手机设置不同,如果发现不能下载,请复制以下地址【https://www.zixin.com.cn/docdown/2413228.html】到电脑端继续下载(重复下载【60天内】不扣币)。

已注册用户请登录:
账号:
密码:
验证码:   换一换
  忘记密码?
三方登录: 微信登录   QQ登录  
声明  |  会员权益     获赠5币     写作写作

1、填表:    下载求助     留言反馈    退款申请
2、咨信平台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本站仅是提供信息存储空间和展示预览,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所展示的作品文档包括内容和图片全部来源于网络用户和作者上传投稿,我们不确定上传用户享有完全著作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侵犯了您的版权、权益或隐私,请联系我们,核实后会尽快下架及时删除,并可随时和客服了解处理情况,尊重保护知识产权我们共同努力。
3、文档的总页数、文档格式和文档大小以系统显示为准(内容中显示的页数不一定正确),网站客服只以系统显示的页数、文件格式、文档大小作为仲裁依据,个别因单元格分列造成显示页码不一将协商解决,平台无法对文档的真实性、完整性、权威性、准确性、专业性及其观点立场做任何保证或承诺,下载前须认真查看,确认无误后再购买,务必慎重购买;若有违法违纪将进行移交司法处理,若涉侵权平台将进行基本处罚并下架。
4、本站所有内容均由用户上传,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已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虚拟产品一经售出概不退款(未进行购买下载可退充值款),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5、如你看到网页展示的文档有www.zixin.com.cn水印,是因预览和防盗链等技术需要对页面进行转换压缩成图而已,我们并不对上传的文档进行任何编辑或修改,文档下载后都不会有水印标识(原文档上传前个别存留的除外),下载后原文更清晰;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PPT和DOC文档可被视为“模板”,允许上传人保留章节、目录结构的情况下删减部份的内容;PDF文档不管是原文档转换或图片扫描而得,本站不作要求视为允许,下载前自行私信或留言给上传者【快乐****生活】。
6、本文档所展示的图片、画像、字体、音乐的版权可能需版权方额外授权,请谨慎使用;网站提供的党政主题相关内容(国旗、国徽、党徽--等)目的在于配合国家政策宣传,仅限个人学习分享使用,禁止用于任何广告和商用目的。
7、本文档遇到问题,请及时私信或留言给本站上传会员【快乐****生活】,需本站解决可联系【 微信客服】、【 QQ客服】,若有其他问题请点击或扫码反馈【 服务填表】;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 版权申诉】”(推荐),意见反馈和侵权处理邮箱:1219186828@qq.com;也可以拔打客服电话:4008-655-100;投诉/维权电话:4009-655-100。

注意事项

本文(会计实务:青岛:上民校免公办标准学杂费企业助学享税收优惠.doc)为本站上传会员【快乐****生活】主动上传,咨信网仅是提供信息存储空间和展示预览,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 若此文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咨信网(发送邮件至1219186828@qq.com、拔打电话4008-655-100或【 微信客服】、【 QQ客服】),核实后会尽快下架及时删除,并可随时和客服了解处理情况,尊重保护知识产权我们共同努力。
温馨提示:如果因为网速或其他原因下载失败请重新下载,重复下载【60天内】不扣币。 服务填表

会计实务:青岛:上民校免公办标准学杂费企业助学享税收优惠.doc

1、青岛:上民校免公办标准学杂费企业助学享税收优惠 民办学校在用水、用电、用气、采暖、环境保护等方面享有与公办学校同等的政策待遇;在民办学校接受义务教育的学生,按照规定享有与公办学校同类学生同等标准的免除学杂费待遇。10月29日上午,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在八大关小礼堂召开,青岛市实施办法(草案)首次提请会议审议。 办法(草案)规定,民办学校应当聘任专职校长,校长任职条件参照同级同类公办学校标准,年龄可以适当放宽,但不得超过70周岁。实施学历教育的民办学校,由教育行政部门依据当地生源和民办学校办学能力核定招生计划。招生计划在招生过程中需要调整的,应当经教育行政部门同意。学校不得擅自变更招生计

2、划。并且,民办学校学生退学的,学校应当按照有关规定核退费用。因民办学校刊登、散发虚假招生简章和广告或者其他违反国家规定的行为等原因造成学生退学的,应当退还全部费用。 学校设立需经对口审批 民办学校的设立应由教育、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审批。其中,学前教育、小学、初中由区(市)教育行政部门审批;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普通高中学校、中等职业学校以及高等非学历教育学校由市教育行政部门审批;中等及以下非学历教育学校,在市内四区的由市教育行政部门审批,其他区(市)的,由区(市)教育行政部门审批;实施以职业技能为主的职业资格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的民办学校,由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审批。 水电暖与公办

3、同等待遇 办法(草案)规定,民办学校在用水、用电、用气、采暖、环境保护等方面享有与公办学校同等的政策待遇。新建、扩建民办学校的,市和区(市)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公益事业用地及建设的有关规定给予优惠。公办学校闲置的教育教学设施经批准后,应当优先出租或转让给民办学校使用。 此外,区(市)人民政府根据本行政区域实施义务教育的需要,可以与民办学校签订协议,委托其承担部分义务教育任务,并根据接受义务教育学生的数量和当地实施义务教育的公办学校的生均教育经费标准,拨付相应的教育经费。受委托的民办学校向协议就读的学生收取费用,执行当地同级同类公办学校的收费标准。 免学杂费标准同“公办” 办法(草案)规定,在民办学

4、校接受义务教育的学生,按照规定享有与公办学校同类学生同等标准的免除学杂费待遇。民办学校的受教育者,在升学、就业、医疗保险、助学贷款及其他社会优待等方面,享有与同级同类公办学校的受教育者同等的权利。并且,教育、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将民办学校的教师培训纳入教师培训规划。民办学校应建立教师培训制度,对受聘教师进行思想政治培训和业务培训,鼓励和支持教师参加科学研究、技术创新、学术交流和社会实践。 企业助学享受税收优惠 此外,鼓励企业捐资助学。企业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向民办教育事业捐赠的,按照国家有关税收规定,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民办学校接受境外无偿捐赠的直接用于教育的教学仪器、图书、资料和一般学习用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同级同类公办学校同等的关税优惠政策。小编寄语:会计学是一个细节致命的学科,以前总是觉得只要大概知道意思就可以了,但这样是很难达到学习要求的。因为它是一门技术很强的课程,主要阐述会计核算的基本业务方法。诚然,困难不能否认,但只要有了正确的学习方法和积极的学习态度,最后加上勤奋,那样必然会赢来成功的曙光。天道酬勤嘛!

移动网页_全站_页脚广告1

关于我们      便捷服务       自信AI       AI导航        获赠5币

©2010-2024 宁波自信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客服电话:4008-655-100  投诉/维权电话:4009-655-100

gongan.png浙公网安备33021202000488号   

icp.png浙ICP备2021020529号-1  |  浙B2-20240490  

关注我们 :gzh.png    weibo.png    LOFTER.png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