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辽宁国税:遗失税务证件报告
业务概述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应当按规定保管税务证件.对因保管不善‚发生丢失、被盗税务证件的‚应及时报告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税务证件挂失及补办税务证件‚对存在违章行为的予以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二十条
应用文书
1.税务证件挂失报告表表样及填表说明 下载
2.税务证件挂失报告表空白表 下载
提供资料
1.刊登遗失声明的报纸、杂志的报头或者刊头
2.刊登遗失声明的版面原件和复印件
3.遗失、被盗证件后‚公安机关或其他有关部门出具的立案处理证明
2、说明
4.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办理时限
‚如实填写《税务证件挂失报告表》‚并将纳税人的名称、税务证件名称、税务证件号码、税务证件有效期、发证机关名称在税务机关认可的报刊上作遗失声明‚凭报刊上刊登的遗失声明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补办税务登记证件.
承诺时限
提供资料完整、填写内容准确、各项手续齐全‚符合条件的‚当场受理即时办结.
工作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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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请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遗失税务证件的‚应当自遗失税务证件之日起15日内‚持有关资料向主管税务机关
3、领取和填写《税务证件挂失报告表》.
(二)受理审核
税务登记管理岗纳税人报送的《税务证件挂失报告表》及附列资料后‚主要对以下内容进行审核:
1.审核资料是否齐全、合法、有效;
2. 填写是否完整准确‚印章是否齐全.
审核通过的‚税务登记管理岗在《税务证件挂失报告表》上签署意见‚”综合征管软件【税务登记】—【税务证件挂失报告表】”模块录入《税务证件挂失报告表》‚并在”税务登记证件重新发放”模块中重新打印税务登记证正、副本.
申请人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应当告知并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
4、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一次性告知纳税人需要补正或重新填报的全部内容‚制发《补正资料告知书》(WS003)‚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不符合条件的‚制发《不予受理通知书》(WS004).
(三)发放证件
审核通过的‚税务登记管理岗收取税务登记工本费并开具行政性收费专用收据交付纳税人‚在”税务登记证件重新发放”模块中制发《税务登记证》正本(DJ007)、《税务登记证》副本(DJ008).
(四)资料归档
税务登记管理岗整理后经综合管理岗即时将以下资料移送归档:
1.《税务证件挂失报告表》(BGOO1)
2.刊登遗失声明的版面复印件
3.刊登遗失声明的报纸、杂志的报头或者刊头
4.其他有关资料
小编寄语:会计学是一个细节致命的学科,以前总是觉得只要大概知道意思就可以了,但这样是很难达到学习要求的。因为它是一门技术很强的课程,主要阐述会计核算的基本业务方法。诚然,困难不能否认,但只要有了正确的学习方法和积极的学习态度,最后加上勤奋,那样必然会赢来成功的曙光。天道酬勤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