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企业雇佣外藉员工的工资是否作为计算职工福利费的基数?
请问企业雇佣外藉员工的工资‚是否可以并入工资总额‚作为计算职工福利费的基数?
答:根据下列规定,如果您公司与聘用外籍员工签订了雇用合同,该外籍员工在公司实际工作,且支付给外籍员工的工资薪金属于“合理工资薪金”,则实际支付给员工的工资可以并入工资薪金总额,作为计算职工福利费的基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
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准予扣除。…
第四十条 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
另外,根据《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
2、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号)
一、关于合理工资薪金问题
《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所称的“合理工资薪金”,是指企业按照股东大会、董事会、薪酬委员会或相关管理机构制订的工资薪金制度规定实际发放给员工的工资薪金。税务机关在对工资薪金进行合理性确认时,可按以下原则掌握:
(一)企业制订了较为规范的员工工资薪金制度;
(二)企业所制订的工资薪金制度符合行业及地区水平;
(三)企业在一定时期所发放的工资薪金是相对固定的,工资薪金的调整是有序进行的;
(四)企业对实际发放的工资薪金,已依法履行了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义务。
(五)有关工资薪金的安排,不以减少或逃避税款为目的;
二、关于工资薪金总额问题
《实施条例》第四十、四十一、四十二条所称的“工资薪金总额”,是指企业按照本通知第一条规定实际发放的工资薪金总和…
小编寄语:会计学是一个细节致命的学科,以前总是觉得只要大概知道意思就可以了,但这样是很难达到学习要求的。因为它是一门技术很强的课程,主要阐述会计核算的基本业务方法。诚然,困难不能否认,但只要有了正确的学习方法和积极的学习态度,最后加上勤奋,那样必然会赢来成功的曙光。天道酬勤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