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企业资源综合利用减计收入所得税优惠备案一、业务概述 企业综合利用资源,生产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规定的产品所取得的收入,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减计收入。纳税人按照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进行备案,享受税收优惠。 二、服务对象 综合利用资源企业。 三、纳税人办理时限 企业取得资源综合利用认定证书之后。 四、资料提供 (一)验证资料 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和经办人身份证明。 (二)报送主表 税收优惠备案报告表 (一式一份)。 (三)附送资料 1.省级资源综合利用主管部门颁发的资源综合利用认定证书复印件(一式一份);2.产品技术标准的证明材料(一式一份)。 五、办结期限 当场办结。 六、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
2、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第99条;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执行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税200847号);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公布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2008年版)的通知 (财税2008117号); 宁波市国家税务局关于企业所得税优惠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 (甬国税发20106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所得税优惠管理问题的通知 (国税函2009185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3号)第33条; 七、纳税人注意事项 (一)2008年1月1日之前经资源综合利用主
3、管部门认定取得资源综合利用认定证书的企业,应按本通知第二条、第三条的规定,重新办理认定并取得资源综合利用认定证书,方可申请享受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所得税优惠。(二)企业从事非资源综合利用项目取得的收入与生产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取得的收入没有分开核算的,不得享受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所得税优惠。(三)享受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所得税优惠的企业因经营状况发生变化而不符合目录规定的条件的,应自发生变化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告,并停止享受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所得税优惠。(四)纳税人提交的税收优惠备案报告表中“享受优惠政策报备情况说明”栏,应列明享受优惠的理由、依据、综合利用的资源、生产的产品、技术标准、减计收入额等情况。 宁波市国家税务局咨询服务电话:12366宁波市国家税务局网站:.nb-n-tax-gov 小编寄语:会计学是一个细节致命的学科,以前总是觉得只要大概知道意思就可以了,但这样是很难达到学习要求的。因为它是一门技术很强的课程,主要阐述会计核算的基本业务方法。诚然,困难不能否认,但只要有了正确的学习方法和积极的学习态度,最后加上勤奋,那样必然会赢来成功的曙光。天道酬勤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