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企业会计在证据面前道出真相把销售收入说成集资款,近日,黑龙江省海伦市某家电商场因偷税受到当地税务机关的查处。今年4月,海伦市国税局城区分局通过评估分析发现,某家电商场税负明显偏低。城区分局在对该商场约谈没有取得成果后,将此案移交至市国税局稽查局。稽查局随即将这户主要从事彩电、冰箱等家电销售业务的商场列入稽查计划并实施检查。稽查人员首先进行调账检查,检查了该商场2007年5月2008年4月的账目。稽查人员通过对账簿和财务报表分析,发现该商场税负的确明显偏低。但账面显示,商场实现的销售收入、销项税额、抵扣进项税额、应缴增值税、已缴增值税等计提无误,那么问题到底在哪里呢?稽查人员随后又对该商场的凭证
2、进行了详细核查,发现其中2007年12月21号凭证记载的业务为收取“其他应付款”,账目二级科目列为“集资款”,所附原始凭证却是连续若干天的借款收据,且金额零散杂乱,不像统一集资的款项。对此,稽查人员产生了怀疑。稽查人员立即叫来商场会计,当询问到此款项时,商场会计神情异常,言语含糊,解释说,此款项是因企业资金周转困难而向员工集资的借款。为进一步查清问题,这边稽查人员稳住商场会计,那边稽查局另派人员向该商场所记载的交集资款员工进行调查取证,结果员工们都说商场从未搞过集资。商场会计在铁的事实面前无法自圆其说,不得不承认采取虚假账务处理的手段偷税的事实。原来,该商场的进货厂家按代理商支付货款的多少而给
3、予不同比例的折让。为了多得折让,该商场在2007年12月预收了各下属分销商货款36万元支付给厂家。为了隐匿这些预收货款收入,商场经理授意会计进行“变通”。商场在收款时为分销商开具的是商场自制的收款收据,却未将这些收款收据入账,而是另外伪造了向员工收取集资款的借款凭证入账。稽查人员进一步盘点库存,核对库存商品账,发现预交货款的分销商早已于今年1月提走彩电180台,价款36万元,但是该商场既没开发票,也未作销售账务处理。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有关规定,该商场的行为为隐匿销售收入36万元,少计提销项税额61200元。根据税收征管法有关规定,海伦市国税局对该商场上述少缴税款行为定性为偷税,应补缴增值税61200元,并对其处以偷税数额1倍的罚款61200元。鉴于该商场偷税数额超过10000元,且偷税数额占应纳税额比例已达到10%,根据刑法的有关规定,该商场已涉嫌构成犯罪,海伦市国税局近日将此案移送司法部门处理。小编寄语:会计学是一个细节致命的学科,以前总是觉得只要大概知道意思就可以了,但这样是很难达到学习要求的。因为它是一门技术很强的课程,主要阐述会计核算的基本业务方法。诚然,困难不能否认,但只要有了正确的学习方法和积极的学习态度,最后加上勤奋,那样必然会赢来成功的曙光。天道酬勤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