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浙江国税:符合条件的软件企业所得税减免备案一、业务概述符合条件的软件企业,经认定后,在2017年12月31日前自获利年度起计算优惠期,第一年至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按照25%的法定税率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并享受至期满为止。二、纳税人应提供的资料(一)申请办理减免税手续时提供以下资料:1.企业所得税优惠项目备案登记表(主表1份);2.软件企业认定证书复印件(或年审合格证明);3.获利年度说明;4.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二)纳税年度终了后至次年4月底前提供以下资料: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2.签订劳动合同关系且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职工人数以及研究开发人员占企业当年月
2、平均职工总数的比例说明;3.研究开发费用占企业销售收入的比例说明,以及境内研究开发费用占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说明;4.软件产品(嵌入式软件产品或信息系统集成产品)开发销售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的比例说明,软件产品(嵌入式软件产品或信息系统集成产品)自主开发销售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的比例说明;5.主营业务拥有自主知识产权证明资料,软件产品拥有省级软件产业主管部门认可的软件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证明材料和软件产业主管部门颁发的软件产品登记证书;6.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三、纳税人办理业务的时限要求取得软件企业认定证书之后申请办理减免税手续,并于纳税年度终了后至次年4月底前报送相关资料。四、税务机
3、关业务流程及承诺时限(一)业务流程纳税人申请大厅受理税源管理部门审核备案(二)承诺时限7个工作日。五、主要政策依据国务院关于印发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国发20114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27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软件和集成电路企业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19号)浙江省国家税务局关于企业所得税优惠项目管理问题的公告(公告20126号)关于印发软件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工信部联软201364号)浙江省财税咨询服务电话:12366浙江省国家税务局网站:/.zjtax.gov/2013年4月修订小编寄语:会计学是一个细节致命的学科,以前总是觉得只要大概知道意思就可以了,但这样是很难达到学习要求的。因为它是一门技术很强的课程,主要阐述会计核算的基本业务方法。诚然,困难不能否认,但只要有了正确的学习方法和积极的学习态度,最后加上勤奋,那样必然会赢来成功的曙光。天道酬勤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