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保险公司提取的哪里些准备金支出可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问题描述: 问:保险公司提取的哪里些准备金支出可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问题答复:答: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保险公司准备金支出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自2011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止,保险公司按国务院财政部门的相关规定提取的未到期责任准备金、寿险责任准备金、长期健康险责任准备金、已发生已报案未决赔款准备金和已发生未报案未决赔款准备金,准予在税前扣除.1.未到期责任准备金、寿险责任准备金、长期健康险责任准备金依据经中国保监会核准任职资格的精算师或出具专项审计报告的中介机构确定的金额提取.未到期责任准备金,是指保险人为
2、尚未终止的非寿险保险责任提取的准备金.寿险责任准备金,是指保险人为尚未终止的人寿保险责任提取的准备金.长期健康险责任准备金,是指保险人为尚未终止的长期健康保险责任提取的准备金.2.已发生已报案未决赔款准备金,按最高不超过当期已经提出的保险赔款或者给付金额的100%提取;已发生未报案未决赔款准备金按不超过当年实际赔款支出额的8%提取.已发生已报案未决赔款准备金,是指保险人为非寿险保险事故已经发生并已向保险人提出索赔、尚未结案的赔案提取的准备金.已发生未报案未决赔款准备金,是指保险人为非寿险保险事故已经发生、尚未向保险人提出索赔的赔案提取的准备金.小编寄语:会计学是一个细节致命的学科,以前总是觉得只要大概知道意思就可以了,但这样是很难达到学习要求的。因为它是一门技术很强的课程,主要阐述会计核算的基本业务方法。诚然,困难不能否认,但只要有了正确的学习方法和积极的学习态度,最后加上勤奋,那样必然会赢来成功的曙光。天道酬勤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