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资本公积转增资本在企业日常经营中比较常见,但并不是所有的资本公积都可以转增资本。由于形成资本公积的情形很多,情况不同,涉及的税务处理也不同。结合资本公积相关会计、税收政策,笔者就常见的几种情况列举说明如下。一、属于原资本溢价部分可以转增资本且不涉及企业所得税情形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企业所得税法若干税收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79号)第四条“被投资企业将股权(票)溢价所形成的资本公积转为股本的,不作为投资方企业的股息、红利收入,投资方企业也不得增加该项长期投资的计税基础”规定,资本溢价形成的资本公积税务上不确认收入,自然就不缴纳企业所得税,当然也不能增加投资方的长期股权
2、投资计税成本。会计账务处理:借:资本公积资本溢价贷:实收资本(股本)。二、会计处理错误时应补缴企业所得税的情形本应计入收入、利得部分,会计处理错误计入了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转增时应按照会计差错处理,同时调整应纳税所得额,补缴企业所得税。例如:某企业以固定资产进行对外投资,账面净值1000万元,评估价值1200万元。错误的会计处理:借:长期股权投资1200贷:固定资产清理1000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200该账务处理是错误的,应按照会计差错进行调整,正确的会计处理:借:长期股权投资1200贷:固定资产清理1000营业外收入200这样处理,评估增值部分就通过营业外收入计入了应纳税所得额,若
3、未进行调整就转增注册资本,应补缴企业所得税。三、违规转增资本需补缴企业所得税的情形以下属于按会计准则正确计入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部分,但按照会计准则规定是不能转增资本的,若违反规定转增注册资本,需补缴企业所得税。1.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的,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企业按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的份额。根据新准则规定,如转让该被投资单位股权,则应将该项资本公积转入“投资收益”。会计账务处理:所有者权益变动时借:长期股权投资贷: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处置长期股权投资时借: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贷:投资收益。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的公允价值大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
4、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会计部函200850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部:贵部上证上函2008109号函收悉,经研究,现回复如下: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除减值损失和外币货币性金融资产形成的汇兑差额外,应当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其他资本公积)。在相关法律法规有明确规定前,上述计入其他资本公积的公允价值变动部分,暂不得用于转增股份;以公允价值计量的相关资产,其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收益,暂不得用于利润分配。”规定,该项资本公积应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其他资本公积)。在相关法律法规有明确规定前,这部分差额暂不得用于转增股份。会计账务处理:公允价值变动时借: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
5、变动)贷: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处置金融资产时借: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贷:投资收益。3.自用房地产或存货转换为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在转换日的公允价值大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根据准则规定,该项资本公积应于处置该投资性房地产时转入当期损益,故不得用于转增资本。会计账务处理:转换时借:投资性房地产贷: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处置投资性房地产时借: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贷:投资收益。4.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换取职工或其他方提供服务的,资产负债表日按照确定的金额计入。考虑日后行权时应转出,该项资本公积在行权前不得转增资本。会计账务处理:资产负债表日借:管理费用等贷: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行权时借:银行存款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贷:股本资本公积(股本溢价)。5、金融资产重分类产生的差额,根据规定在该金融资产被处置时转出,计入当期损益,在金融资产被处置前不得转增资本。会计账务处理:重分类时借: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贷:持有至到期投资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处置金融资产时借: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贷:投资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