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车间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合集5篇)【篇一】车间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一、市场管理人员对存在的火灾隐患,应当确定专门人员及时予以消除。 二、在防火安全检查中,应对所发现的火灾隐患进行逐项登记,并将隐患情景书面下发商户限期整改,同时要做好隐患整改情景记录。 三、在火灾隐患未消除前,物业部应当落实防范措施,确保隐患整改期间的消防安全,对确无本事解决的重大火灾隐患应当提出解决方案,及时向公司报告。 四、对随时可能引发火灾的隐患或重大火灾隐患,应责令商户停止经营,立即进行整改,并落实整改期间的安全防范措施。 五、消防安全管理人或消防安全职责人应确定整改的措施、期限以及负责整改的商户,并落实整改。 六、对公安消防
2、机构检查或抽查发现的火灾隐患,要指定专人落实整改,并在规定的期限内整改完毕后,写出火灾隐患整改报告报消防机构。 七、火灾隐患整改完毕要组织进行检查验收。 八、对无力进行整改的火灾隐患要及时上报公司领导。 【篇二】车间安全生产规章制度1目的和适用范围 我公司是电力建设的施工企业,施工机械、工器具的安全对对于生产任务的完成起到了举足轻重的作用。施工机械、工器具也是完成生产任务必不可少的重要条件之一,为了满足电力建设施工发展的需要。为了把好机械、工器具的购买维修使用关,确保施工中的安全。 2机械、工器具的种类: 施工车辆(不包括汽车、吊车)牵引、张力等车辆。 起重工具:主要是指的转换、传递用的工具。
3、 汽、柴油、电动工具:主要是指以汽、柴油、电能为能源的施工机具。 高空工具:主要指高空作业施工的支持与防护工具。 专用安全工具或设备,重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绝缘工具。 3机械、工器具的购买和依据 机械、工器具的购买必须是经过领导同意,按计划进行。 生产厂家必须是国有企业或知名度较高的、信誉较好的厂家。 厂家必须提供国家对产品鉴定的报告书、生产许可证、还有使用说明书,以及产品的各种技术标准。 所购大型机械生产厂家应有一支及时的售后服务队伍。 4机械、工器具验收和试验: 书检查铭牌与外形尺寸应相符。 外观检查:逐个逐件目视过关检查。 寿命与可靠性检查:检查易损部位、保安装置等。 5性能试验检查、抽
4、样比例与重点检查项目检查项目: 施工车辆:牵引设备都应进行额定负荷、启动、刹车试验,必要时进行循环试验。 起重工具:抽样48,分别做100、125额定符合条件下的工作试验检查及外型尺寸有无变形或其他异常现象。 汽、柴油、电动工具:抽样36进行额定荷载试验,多次启动停止,检查是否超温及使用可靠性。 高空工具:应进行额定荷重试验,检查薄弱环节与使用寿命。 6所有的试验都应按规定的周期进行,有安监人员参加,并做好记录。 7机械工器具的使用和保养: 各处的机械、工器具管理部门对机械、工器具的安全负全责,对所发放的工具必须保证100的完好率,否则不能发放。发放前应使用发放记录,退回后应及时修理与保养。
5、各项目部、班组在领用工器具时,除填写领用记录外,还应认真对工器具的外观进行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在每日工作前还应对所使用工器具进行外观检查,及时消除隐患。 各项目部、对、班组内自己的工器具,除了每天外观检查外,还应每月一次对所使用的工器具进行一次检查和维护。保证所使用工器具处在一个合格的状态。同时应建立维修记录。 凡因机械、工器具在使用范围内出现各种不安全现象,都要追究发放、维修人员的责任。 所用机械工机具的周期试验,必须按照规定执行,各处的领导要给予足够的人力、物力保证,由安监人员监督执行。 【篇三】车间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危险化学品仓库设专人管理,职责如下: 一、负责全厂所需物资的供应工作
6、。仓库保管员应严格执行危险化学品储存管理制度,熟悉储存物品的性质,保管业务知识和有关消防安全规定。 二、严格执行危险化学品的出入库手续,对所保管的危险化学品必须做到数量准确,帐物相符,日清月结。28日前办理完出入库手续,完成当月原材料、产成品盘存报表。 三、负责按消防要求对仓库内的消防器材进行管理、定期检查、定期更换。 四、负责对库房进行定时通风,通风时不得远离仓库。做到防潮、防火、防腐、防盗。 五、负责库存物品按要求分垛储存、摆放。留出防火通道。 六、负责对因工作需要进入仓库的职工进行监督检查,严防原料、产品流失。 七、负责及时清点库存,做到心中有数,以便按生产计划提前上报采购计划,保证生产
7、。 八、负责劳保用品的管理、发放工作。 九、负责仓库内及其周围的卫生,定期进行清扫。 十、按时完成厂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篇四】车间安全生产规章制度1各车间的火灾危险性 各车间内有大量的原料、半成品、刨花、锯末、pvc、抹机水、油漆等可燃物,遇到火源极易着火;砂轮、焊接等,对火花控制不好容易发生火灾;机械轴承、皮带摩擦生热或用电锯锯硬质木材时间长发热时,也容易引起火灾;吸塑机、包边机、机贴机、电炉等温度控制或操作不当也会引起火灾,电气设备安装不符合规定或使用不慎(电箱内堆积灰尘过多未及时清理),又缺乏必要检修,也能引起火灾;太阳灯照射不当或使用不慎,极易引起火灾;由于违反工作制度随意携带明火
8、或吸烟,也会导致火灾。 2各车间防火要求 (1)各车间存放物料整齐有序,不可堵塞任何消防设施。成品应及时运走,刨花、锯末每班下班前都要打扫干净,倒在指定地点; (2)木工车间一般情况下不宜采用明火取暖,如用1000w太阳灯烤射半成品时距离应在300cm左右烤射,烤射时间不可超过3分钟,太阳灯要有专人负责,下班时要及时把电源关掉; (3)木工车间使用下料锯、直v机、横v机等生产时一定不要连续作业超过6小时以上,防止摩擦生热引燃起火; (4)贴皮车间电炉在操作过程中应温度控制得当,350温度热包布不可在上面停留2分钟时间,电炉上面严禁放置易燃易爆物品; (5)贴皮车间吸塑机、包边机温度严格按照作业
9、规范进行作业,吸塑机加热仓温度控制在90160之内,包边机加热仓温度控制在0180之内,加热管温度控制在60250之内,加热仓内严禁放任何易燃易爆物品; (6)贴皮车间、装配车间作业时注意烙铁的使用和放置,严禁放置在靠近易燃的物品旁,抹机水在擦拭清洁的过程中严禁靠近含热量大的机器、工具及物品旁,擦拭后的抹布严禁乱摆放,一定要放置在规定的工位或区域内,每天下班前及时把电源关掉; (7)贴皮车间架班在编制架的过程中,电烫斗同布在同一位置接触时间不可超过3分钟,操作停留过程中一定要把电烫斗立起放置,不可平面接触在工作台面上,每天下班前及时把电源关掉; (8)装配车间流水线机仓内每天下班前及时清扫干净
10、,热胶炉温度正常生产时控制在120180之内,开机前融化胶时温度控制在250内10分钟调回正常使用温度; (9)车间在操作各种机械前,仔细检查电器设备是否完好,轴承、滑轨等要经常加油,机器上、电控箱内、机器仓内积落的粉尘每天下班前要及时打扫干净; (10)电气设备安装应符合要求。电锯等工作间的电气设备应是密封式的或防爆式的,防止粉尘爆炸(粉尘浓度高时若意外产生火花会引起爆炸);刨花、锯末较多的电动机(下料锯、直v机、横v机、双边榫、锣机、圆锯机、推台锯),应加防尘罩; (11)车间落地扇、太阳灯放置位置得当,严禁电源线跨过道阻挡通道,车间内严禁私自同手机充电; (12)车间内不得存放汽油、酒精
11、、油漆、白碘油等易燃物品;车间内严禁吸烟和用明火作业;要在工作完毕和下班时,清理场地,将木屑、刨花等余料堆放到安全地点,并切断电源,关闭门窗锁门。 (13)要积极参加消防培训,掌握防火灭火知识。 【篇五】车间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为了更好的规范车间工作人员的行为,也更好的防止车间的安全,特制定本规章制度,望车间工作人员遵照执行。 一、总则 1、车间主任对给排水车间的安全工作负主要责任。 2、车间主任编写车间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督促检查执行。 3、成立车间安全生产管理小组(成员由副主任及工段长组成)。 4、安全员负责对车间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负责督促检查、员工安全培训并建立健全各类安全台帐,及时把检查情况
12、、隐患排查情况、培训情况汇报安环处。 5、车间负责督促各工段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台帐。 二、安全生产制度 1、新入厂员工和来厂培训人员,必须接受三级安全教育,考试合格后方可进入生产现场。 2、员工家属、儿童及无关人员不经批准不得进入生产区。员工进入岗位前,必须按规定穿工作服,戴工作帽和佩带好劳动保护用品。 3、员工在班前和班中不准喝酒,发现带酒味上班者,应立即停止其工作。 4、车间要害部位:锅炉房、主控室、油库、配电站等,非本岗位人员未经许可不得入内。 5、2米以上(含2米)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并派专人监护。 6、特种设备的管理要落实到人,不是自己分管的设备或工具,未经批准,不准动用。 7、严禁非
13、电气人员接电源或从事电气设备、线路、开关的检修、操作等工作。 8、行灯和机器设备上照明的电压不得超过36伏。槽罐、沟道、潮湿场所使用的照明灯为12伏,绝缘必须良好。 9、各种设备、工具开动或使用前,要经过仔细检查,确认安全可靠后方可使用,起重物品时下方严禁站人。 10、各种防护装置、信号、标志、仪表、指示器等,要经常检查、效验,保证齐全、完好、灵敏、可靠。 11、严格执行工艺指标,按工艺规程和操作法进行操作,严格执行“两票”“三制”制度。大型设备的检修和倒换实行一人操作一人监护的制度。 12、设备运行中,擦洗和加油时不准触动转动部位。 13、检修(检查)时,必须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检修制度和有关操
14、作规程。在非动火区内动火时必须按规定办理动火证。 14、生产中遇到危及人身或设备安全,或可能发生火灾、爆炸事故等紧急情况时,操作人员有权先停车后报告。 15、人人有权拒绝违章指挥,人人有权制止违章作业。 16、设备的安全装置必须齐备可靠,电气设备和线路的接地(接零),绝缘必须良好,否则不准使用。 17、车间和仓库内的门窗必须安装牢固,并经常检查、维护。 18、为保护地下的电缆、管道和构造物,防止人身和其他事故,需动土施工时,必须按“动土(动工)安全规定”到有关部门办理动土许可证,待批准后方可施工。 19、自行车必须放入规定的车棚中,严禁进入生产区内。 三、下列场所非操作人员不许逗留 1、挂有“
15、危险”标志的地方。 2、进行起重作业的场所。 3、在进行电焊、气焊的场所。 4、在进行检修、安装或高空作业的地方。 5、正在运转的设备附近。 6、有倒塌危险的建筑物、土石方作业的沟、坑、孔、洞近旁。 7、厂内生产区动火要按规定办理“动火许可证”。 8、在易燃、易爆区域内工作时,必须严格遵守有关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生产技术规程。 9、除发生火警、火灾外,各种消防用具,器材和设施,未经领导同意,不准随便动用。 10、高压线下,严禁站人和堆放物品。 11、酸碱储罐区,严禁非工作人员进入,工作人员卸酸碱和使用酸碱时,必须穿戴好防护用品,严禁私自发放酸碱。 12、油泵房和油管区严禁吸烟、严禁使用明火
16、、禁止打手机,非工作人员不准入内,未经批准不准放油,严格遵守劳动纪律。 四、保障安全十禁止 1、禁止非电工从事电气作业。 2、禁止非木工动用电锯、电刨。 3、禁止非焊工从事焊接作业。 4、禁止非机动车驾驶员动用车辆。 5、禁止在厂内用明火照明。 6、禁止在厂内焚烧杂草、垃圾。 7、禁止在厂内及生产场所吸烟。 8、禁止携带引火物及发火物进入危险场所。 9、禁止不戴安全帽进入交叉作业区。 10、禁止未系安全带登高作业。 五、检修作业十不修 1、检修任务不明确不修。 2、没有安全防范措施不修。 3、带压设备不修。 4、带电设备不切断电源不修。 5、不切断有害物质来源不修。 6、危险物质设备不经过处理
17、不修。 7、容器内部作业分析置换不合格不修。 8、设备结构和性能不清的不修。 9、正在运行的设备不修。 10、空中悬挂设备无牢靠措施不修。 六、动火作业六大禁令 1、动火证未经批准,禁止动火。 2、不与生产系统可靠隔绝,禁止动火。 3、不清洗,置换合格,禁止动火。 4、不消除周围易燃物,禁止动火。 5、不按时做动火分析,禁止动火。 6、没有消防措施,禁止动火。 七、进入设备、容器的八个必须 1、必须申请、办证,并得到批准。 2、必须进行安全隔绝。 3、必须切断动力电,并使用安全灯具。 4、必须进行置换、通风。; 5、必须按时间要求进行安全分析。 6、必须佩带规定的防护用具。 7、必须有人在器外
18、监护,并监守岗位。 8、必须有抢救后备措施。 八、生产区十四不准 1、加强明火管理,生产区内不准吸烟。 2、生产区内不准进入未成年人。 3、上班时间不准睡觉、干私活、离岗或做与生产无关的事。 4、在班前、班上不准喝酒。 5、不准使用汽油等易燃液体擦洗设备、用具和衣物。 6、不按规定穿戴劳动保护用品,不准进入生产岗位。 7、安全装置不齐全的设备不准使用。 8、不是自己分管的设备、工具不准动用。 9、检修设备时安全措施不落实,不准开始检修。 10、停机检修后的设备,未经彻底检查,不准启用。 11、未办高空作业证,不带安全带,脚手架、跳板不牢、不准登高作业。 12、石棉瓦上不固定跳板,不准作业。 1
19、3、未安装触电保护器的移动式电动工具,不准使用。 14、未取得安全作业证的不准独立作业;特殊工种人员,未经取证,不准作业。 九、处罚规定 处罚的目的是惩前毖后,保证维持有效,有序的工作水准,保障车间和员工的权益。 1、在禁烟区内吸烟者,罚款200元,严重者承担一切后果。 2、进入生产车间不戴安全帽者,罚款50元,员工操作设备时不准戴手套进行操作。 3、上班后,不佩戴安全劳动防护用品,罚款60元。 4、在工作岗位上睡觉者罚款50元。 5、在上班期间看与生产业务无关的书籍、报纸,罚款20元。 6、上班时间无故串岗、离岗或干私活者罚款50元。 7、上班迟到或早退超过5分钟,作旷工半天处理。 8、出勤未签到按旷工或事后请假处理。 9、请假、公出未办手续者,作旷工处理。 10、工作懈怠,不按规定和要求完成工作任务,罚款50元(视情况严重性可做行政纪律处分)。 11、无故拒绝工作安排、指令,罚款50元(视情况严重性可做行政纪律处分)。 12、违反安全规定或其行为危害他人安全,罚款50200元。(严重可做行政纪律处分)。 13、偷盗车间的财物,移交保安或公安部门处理。 14、不得在消防器材、消防栓前堆置物品,保持道路畅通,未经同意不得动用消防器材(特殊情况下除外)违者罚款50元。 15、上班时酗酒者,罚款200元/人。 16、无故损坏车间设备、附件者按原值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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