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国科学院科研仪器设备政府采购项目高压氦气储存罐招 标 文 件第一册(通用册)上海机电设备招标中国 上海前 言本招标文件共分两册。第一册是招标文件通用文本;第二册是招标文件专用文本。第一册招标文件通用文本内容包含:第一部分 投标人须知第二部分 协议通常条款第三部分 协议格式第四部分 附件第二册招标文件专用文本依据具体招标货物特点进行组织和编写,内容包含:第五部分 投标邀请第六部分 投标人须知资料表第七部分 协议特殊条款第八部分 技术部分第一部分 投标人须知一 说 明1. 招标人、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及合格投标人1.1招标人:特指依法进行此次政府采购招标活动中中国科学院机关及其下属各科研单位、机关、
2、团体组织。本项目标招标人为: 。招标采购代理机构:是指集中采购机构或依法经认定资格其它招标采购代理机构。本项目标招标采购代理机构为: 上海机电设备招标 。1.2合格投标人:详见第二册第六部分“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以下简称“资料表”)1.3凡受托为此次招标进行设计、编制规范和其它文件咨询企业,及相关联隶属机构,不得参与投标,凡未购置招标文件供给商,不得参与投标。1.4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不得向招标人和招标采购代理机构提供、给任何有价值物品,一经发觉,其投标人资格将被取消。1.5招标人和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时候发觉投标人以她人名义投标、相互串通投标,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中提交虚假资料或失实资料,或以
3、其它方法弄虚作假,其投标将被拒绝并没收其投标确保金,并视情况依法追究责任。2资金起源2.1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中所述招标人已经取得足以支付此次招标后所签署协议项下款项。3投标费用3.1投标人应负担全部和准备和参与投标相关费用。不管投标结果怎样,招标人和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均无义务和责任负担这些费用。3.2 中标人应向招标采购代理机构交纳中标服务费(费用详见本须知第30条)。此项费用不应单独开列,但计入投标总价。二 招标文件4. 招标文件组成4.1要求提供货物内容、技术需求、投标须知和协议条件在招标文件中全部有说明。招标文件共八部分,分装两册。各册内容以下:第一册第一部分投标人须知第二部分协议通常条
4、款第三部分 协议格式第四部分附件投标文件格式第二册第五部分投标邀请书第六部分 投标人须知资料表第七部分协议特殊条款第八部分 技术部分4.2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全部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等。如投标人没有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提交资料,或投标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全部做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风险,并可能造成其投标被拒绝。5. 招标文件澄清5.1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投标人,均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采购代理机构。招标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通知全部招标文件收受人。全部接到澄清通知投标人在收到后应立即向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回函确定。6. 招标文件修改6.1在投标截止期十五日前,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可主动地或在
5、解答投标人提出澄清问题时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6.2招标文件修改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全部招标文件收受人,对招、投标双方含有约束力。投标人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立即向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回函确定。该修改内容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6.3为使投标人准备投标时有足够时间对招标文件修改部分进行研究,招标采购代理机构有权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但应该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三日前,将变更时间书面通知全部招标文件收受人。三 投标文件编制7. 投标范围、投标文件中计量单位使用、投口号言7.1投标范围详见第二册“资料表”。7.2投标文件中所使用计量单位,除招标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应采取中国法定计
6、量单位。7.3 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及投标人和招标采购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就相关投标全部来往函电均应使用汉字书写。投标人提交支持文件和印制文件能够用另一个语言,但对应内容应附有汉字翻译本,在解释投标文件时以汉字为准。8. 投标文件组成8.1投标人应完整地按招标文件提供投标文件格式编写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包含但不仅限于以下内容(格式见招标文件相关附件):*附件1投标书(统一格式)*附件2投标一览表(统一格式)*附件3投标分项报价表(统一格式)*附件4货物说明一览表(统一格式)*附件5技术需求逐条应答表(统一格式,投标人必需提供)*附件6商务条款偏离表(统一格式)附件7资格证实文件包含:*7-1 法人营
7、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投标人必需提供)7-2 税务登记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7-3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责任人授权书(统一格式,投标人必需提供)7-4 制造厂家资格申明7-5 投标人(作为制造厂家经销代理)资格申明7-6 国家法律法规要求资质证实文件*7-7 制造厂家授权书(统一格式,假如投标人提供货物不是投标人自己制造,则必需提供)Error! No bookmark name given.*7-8 银行出具资信证实文件或企业财务报表(投标人必需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相关证实材料(不少于3个月)。7-9 招标文件要求或投标人认为必需其它内容(如:质量认证、荣誉证书等)附件8履约
8、确保金保函(统一格式,中标后开具)附件9投标确保金银行保函(统一格式)附件10中标服务费承诺书(统一格式)附件11货物技术说明文件(产品制造商原厂公开公布资料参数等)附件12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标技术支持及售后服务内容承诺(需同时提供中国售后服务网点分布和售后服务人员说明)附件13对于培训、安装、调试及验收要求响应及承诺8.2除上述8.1条外,投标文件还应包含本须知第9条全部文件。8.3 要求投标文件对于上述内容有具体位置确实切目录及索引9. 证实货物和服务合格性和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文件9.1投标人应提交证实文件,证实其拟供协议项下货物和服务合格性符合招标文件要求,该证实文件是投标文件一部分。9.2
9、上款所述证实文件,能够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它包含:9.2.1货物关键技术指标和性能具体说明。9.2.2货物从招标人开始使用至招标文件要求保质期内正常、连续地使用所必需备件和专用工具清单,包含备件和专用工具货源及现行价格。9.2.3分项报价表中所列货物和服务原产地说明,并出具装运货物时原产地证书 。9.3投标人应注意招标文件技术规格中指出工艺、材料和设备标准,和参考牌号或分类号仅起说明作用,并没有任何限制性。投标人在投标中能够选择替换标准、牌号或分类号,但这些替换要实质上相当于技术规格要求,而且使评标委员会满意。9.4 投标人提供产品,包含设备、软件、材料(和/或耗材)、技术资料要求在中华人
10、民共和中国拥有正当使用权和版权。9.5对照招标文件技术规格应答其它要求,见第二册“资料表”。10. 投标报价10.1 投标人投标报价应遵守 “中国价格法”。10.2 投标人对每种货物只许可有一个报价,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和招标人不接收有任何选择报价,同时不接收有条件优惠报价。10.3 投标人应在投标分项报价表上标明投标货物及相关服务单价和总价,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10.4 投标人所报投标价格在协议实施过程中是固定不变,投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给予变更。10.5 对投标人投标产品报价其它要求见第二册“资料表”。11. 投标确保金11.1 投标人应提供投标确保金,并作为其有效投标一部分。(具体
11、金额、形式详见第二册“资料表”)11.2投标确保金是为了保护招标人和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免遭因投标人行为蒙受损失而要求。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投标确保金将不予返还:(1)在开标之以后到投标使用期满前,投标人撤回投标;(2)投标人以她人名义投标、相互串通投标或以其它方法弄虚作假,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中提交虚假资料或失实资料;(3)中标人不按本招标文件要求和招标人签署协议;(4)中标人不按本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确保金;(5)中标人不按本招标文件要求缴纳中标服务费。11.3 凡没有依据本招标文件要求随附投标确保金投标,将被视为非实质响应性投标而给予拒绝。11.4 中标人投标确保金,在采购协议签署并提交中标服务
12、费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中标人。未中标投标人投标确保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投标人凭收据退还投标确保金)。12. 投标使用期12.1 投标应在要求开标以后(见第二册“资料表”)天内保持有效,投标使用期不满足要求投标,将被视为非实质响应性投标而给予拒绝。12.2 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可依据实际情况,在原投标使用期截止之前,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投标文件使用期。接收该要求投标人将不会被要求和许可修正其投标,且本须知中相关投标确保金返还要求将在延长了使用期内继续有效。投标人也能够拒绝招标采购代理机构这种要求,其投标确保金将不会被没收。上述要求和回复全部应以书面形式提交。13. 投标文件签署
13、13.1 投标人应按第二册“资料表”要求形式和数量准备投标文件正本、副本。每份投标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若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13.2 投标文件正本需打印或用不退色墨水书写,并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代表在投标文件上签字并加盖单位印章。授权代表须持有书面“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标准格式附后),并将其附在投标文件中。如对投标文件进行了修改,包含对投标文件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均应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代表在修改每一页上签字。投标文件副本可采取正本复印件。13.3 投标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示不清所引发后果由投标人负责。13.4 投标文件无法人或无被授权代表签字,
14、其投标将被拒绝。四 投标文件递交14. 投标文件密封和标识14.1 投标时,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正本和全部副本分开密封装在单独信封中,且在信封上标明“正本”“副本”字样。并清楚标明所投项目编号及名称。14.2 为方便开标唱标,投标人应将 “投标一览表”单独密封,并在信封上标明“投标一览表”字样,在投标时单独递交。“投标一览表”中报价应和投标分项报价表中对应价格相一致。14.3 为方便核查投标确保金,投标人应将“投标确保金/投标保函”和投标确保金说明函单独密封,在投标时和“投标一览表”同时递交。14.4 全部信封上均应:(1)清楚标明递交至投标邀请书中指明地址。(2)注明招标项目名称、招标编号和“
15、在(详见投标邀请书中开标日期、时间)之前不得启封”字样。14.5 全部信封上还应写明投标人名称和地址,方便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后收到投标文件,能原封退回。14.6 假如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密封及加写标识,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文件误投或过早启封概不负责。15. 投标截止期15.1 投标人应在投标邀请书中要求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按投标邀请书中要求地址递交招标采购代理机构。15.2 招标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按本须知要求,经过修改招标文件延长投标截止期。在此情况下,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和投标人受投标截止期制约全部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截止期。15.3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并原封退回在本须知要求投
16、标截止期后收到任何投标文件。16. 投标文件修改和撤回16.1 投标以后,假如投标人提出书面修改或撤标要求,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招标采购代理机构者,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将给予接收。16.2 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修改或撤回通知应按本须知第14条 要求进行编制、密封、标识和发送。16.3 在投标截止期以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做任何修改。16.4 从投标截止期至投标人在投标书格式中确定投标使用期之间,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不然其投标确保金将根据本须知第11 条要求不予退回。五 开标及评标17. 开标17.1 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应该按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要求,在投标截止时间同一时间和预先确定地点组织公开开标。全
17、部投标人应派代表参与。17.2 开标时,由投标人代表或公证人检验投标文件密封情况。17.3 密封情况经确定无误后,由招标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投标文件其它关键内容。17.4 未宣读投标价格评标时一律不予认可。17.5 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将对唱标内容做开标统计,由投标人代表签字确定。18. 组建评标委员会18.1 招标采购代理机构依据国家要求和招标采购货物特点组建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代表和相关技术、经济等方面教授组成,组员人数为五人(含)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教授不少于组员总数三分之二。19. 投标文件资格性、符合性检验19.1 在具体评标之前,评
18、标委员会要初步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要求。初审分为资格性检验和符合性检验。(1)资格性检验: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要求,对投标文件中资格证实、投标确保金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供给商是否含有投标资格。(2)符合性检验:依据招标文件要求,从投标文件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19.2初审中,对价格计算错误按下述标准修正: (1)总价金额和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2)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显著错位,应以总价为准,修改单价。 (3)假如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有差异,应以大写金额为准。 (4)对不一样文字文本投标文
19、件解释发生异议,以汉字文本为准。 (5)投标人不一样意以上修正,则其投标将被拒绝。19.3 对于投标文件中不一致内容或叙述不清楚内容,评标委员会能够接收澄清,不过不能修改投标文件内容。19.4 不含有投标资格和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投标将被拒绝。投标人不得经过修正或撤销不符合要求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含有投标资格实质上响应投标。如发觉下列情况之一,其投标属于不含有投标资格或非实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其投标将被拒绝: (1) 投标人未提交投标确保金或金额不足;(2) 投标使用期不足; (3) 未根据招标文件要求要求密封、签署、盖章;(4) 未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5) 未提供制造商授权书
20、;(6) 投标人有违法违纪行为,或在过去三年中有重大质量、信誉等问题;(7) 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或失实资料;(8) 投标人以显著低于成本价价格恶意参与投标;(9) 不符正当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要求其它实质性要求;19.5 其它要求见招标文件第二册“资料表”。20. 投标文件澄清20.1 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有显著文字和计算错误内容,评标委员会能够要求投标人作出必需澄清、说明或纠正。投标人澄清、说明或补正应该采取书面形式,有其授权代表签字,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实质性内容。20.2 澄清文件将作为投标文件内容一部分。21. 评标21.1 经初审合格投标文件,
21、评标委员会将依据招标文件确定评标标准和方法,对其技术部分和商务部分作深入评审和比较。21.2 评标严格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和条件进行。考虑以下原因:(1)投标报价:当报价货币不一致时,均折算为人民币进行评标。评标委员会将根据开标当日中国银行公布外币对人民币卖出汇率,对投标价格进行换算;(2)技术性能及货物质量:对招标文件应答情况,技术规格有没有偏离,产品性能、交换性及标准,产品优异性、可靠性、稳定性及质量确保等;(3)投标人资质、业绩等;(4)货物交货期、付款条件等;(4)售后服务: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所能提供售后服务、技术支持机构情况、售后服务承诺及售后服务人员情况等;21.3 评标方法:综合评价打
22、分法。即在最大程度地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依据招标文件中要求各项原因及权重,评标委员会每位组员分别对每个经过初审投标人进行评价、打分。具体评分权重见第二册“资料表”。 22评标过程及保密标准22.1 开标以后,直到授予中标人协议为止,凡和此次招标相关人员对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相关资料和授标意向等,均不得向投标人或其它无关人员透露。22.2 在评标期间,投标人试图影响招标人、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和评标委员会任何活动,将造成其投标被拒绝,并负担对应法律责任。六 确定中标23中标候选人确实定标准23.1 除第26条要求外,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候选人标准见第二册“资料表”。24最终审查24
23、.1 最终审查对象为中标候选人。24.2 审查内容:依据投标人按要求递交投标文件、资格证实文件等和评标委员会认为其它必需、适宜资料,对投标人财务、技术和生产能力等进行审查。为确保投标货物质量,必需时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和招标人可能派出评标教授及相关人员到投标人以往实际用户现场进行考察,方便正确了解中标货物、服务实际情况。24.3 假如审查未经过,评标委员会将拒绝其投标。 25授标时更改采购货物数量权利25.1 招标人在授予协议时有权对招标文件中要求货物数量和服务给予增加或降低,但不得对单价或其它条款和条件做任何改变。具体增减幅度见第二册“资料表”。26. 接收和拒绝任何或全部投标权利26.1 为维
24、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招标人和招标采购代理机构保留在授标之前任何时候接收或拒绝任何投标权利,且对受影响投标人不负担任何责任。27中标通知书27.1 评标结束后,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要求公布信息媒体上公告评标结果。公告期为七个工作日。投标人应该在公告期内对评标结果以书面形式向招标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但需对质疑内容真实性负担责任及后果。公告期外提出质疑,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受理。27.2 在投标使用期内,中标人确定后,招标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27.3 中标通知书是协议组成部分。27.4 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将向其它投标人发出招标结果通知书,并退还投标确保金。28. 签署协
25、议28.1 招标人、中标人应该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根据中标人投标文件和招标文件约定,签署书面协议。 28.2 中标人投标文件、招标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为签署协议依据。28.3 假如中标人没有根据上述第28.1条和招标人签约,招标人将有充足理由取消该中标决定,并没收其投标确保金。在此情况下招标人可将标授予下一个最高综合评分投标人,或重新招标。29. 履约确保金29.1 中标人应按第二册“资料表”中要求时间、金额、使用期,并根据招标文件中提供履约确保金保函格式或买方能够接收其它形式向买方提交履约确保金。29.2 假如中标人没有根据上述第28条或29.1条要求实施,招标人和招标采购代理
26、机构将取消该中标决定,该中标人投标确保金不予返还,同时将结果报上级主管部门立案。七中标服务费30. 中标服务费30.1 中标人须在签署中标协议后7日内,向招标采购代理机构缴纳中标服务费,具体标准和计算措施见第二册“资料表”。此项费用无须单列,但计入投标总价。30.2 中标服务费将以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可接收方法进行收取。中标人如未按上述要求交纳,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将没收其投标确保金。30.3 在投标时,投标人须提供中标服务费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见附件9)。第二部分 协议通常条款1定义本协议下列术语应解释为:1.1 协议要素(a)“协议”系指买卖双方签署、协议格式中载明买卖双方所达成协议, 包含全部附件
27、、附录和上述文件所提到组成协议全部文件。(b)“协议价”系指依据协议要求卖方在正确地完全推行协议义务后买方应支付给卖方价格。(c) “协议条款”系指本协议条款。(d) “技术要求”指是招标文件中技术要求。即协议附件2。1.2 实体(a)“买方”系指购置货物和服务单位或其指定采购代理。(b)“卖方”系指提供本协议项下货物和服务企业或实体。(c) “最终用户” 系指授权买方采购协议项下货物和服务使用单位。(d)“项目现场代表”由买方任命代表,负责实施买方在项目现场所同义务。1.3 事项(a)“货物”系指卖方依据协议要求须向买方提供一切设备、机械、仪表、备件、工具、软件和或其它材料。详见协议附件(b
28、) “服务”系指依据协议要求,卖方应提供技术、管理和其它服务,包含但不限于:管理和质量确保、运输、保险、检验、现场准备、安装、集成、调试、培训、维修、技术支持等。详见协议附件(c) “软件”指是使得系统能够根据特定方法进行运行或实施特定操作指令。详见协议附件(d) “资料”指卖方在协议项下,向买方提供全部印刷或打印文件,经过任何方法(包含声像或文本)和任何媒介向买方提供多种指令性和信息性帮助,但不包含口头指导。(e) “知识产权”指本协议包含任何及全部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和其它智力结果和专有权利和利益。1.4 活动(a) “交货”是指卖方根据协议要求,向买方提供货物。(b) “安装”是指相关
29、设备、 备件、 材料和软件安装工作,包含根据图纸将零部件放置在合适位置并连接起来,详见协议附件技术要求。(c) “调试” 指卖方在完成了安装以后,为准备验收而进行货物运转测试。详见协议附件技术要求(d) “验收”是指全部协议项下所供货物在测试中达成协议附件要求技术性能指标后,买方给予接收。1.5 地点和时间(a) “项目现场”指是货物交付和安装场所。(b) “天”指日历天数。(c) “周”指按中国习惯开始连续七天(d) “年”指连续12个月。(e) “确保期“是指自协议验收合格之日起一定时间内,卖方确保所供货物合适和稳定运行,并负责消除存在任何缺点。2适用性2.1 本协议条款适适用于没有被本协
30、议其它部分条款所替换范围。3原产地3.1 本协议项下所提供货物及服务均应来自于中国或是和中国有正常贸易往来国家(以下简称“合格起源国”)和地域。3.2 本条所述“原产地”系指货物开采、生长,生产地或提供服务起源地。经过制造加工、产品或经过实质上组装关键元件而形成产品均可称为货物,商业上公认新产品是指在基础特征、目标或功效上和元部件有实质性区分产品。3.3 货物和服务原产地有别于卖方国籍。4标准 4.1 本协议下交付货物/服务应符合协议附件技术要求所述标准。假如没有提及适用标准,则应符合货物/服务起源国适用官方标准。这些标准必需是相关机构公布最新版本标准。4.2 除非技术规格中另有要求,计量单位
31、均采取中国法定计量单位。5使用协议文件和资料5.1 没有买方事先书面同意,卖方不得将由买方或代表买方提供相关协议或任何协议条文、规格、计划、图纸或资料提供给和推行本协议无关任何其它人。即使向和推行本协议相关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推行协议必需范围。 5.2 没有买方事先书面同意,除了推行本协议之外,卖方不应使用协议条款第5.1条所列举任何文件和资料。 5.3 除了协议本身以外,协议条款第5.1条所列举任何文件是买方财产。假如买方有要求,卖方在完成协议后应将这些文件及全部复制件还给买方。5.4 对于在协议推行过程中所取得或了解商业秘密,任何一方应负担保密义务。未经对方事先书面许可,任何一方不
32、得利用或披露这些信息。5.5 保密义务不适适用于下列信息:5.5.1 现在或以后进入公共领域信息;5.5.2 能够证实在泄露时已被一方当事人持有,而且并非是以前直接或间接地从另一方取得信息5.5.3 一方当事人正当地从第三方取得而且也不对此负担保密义务信息。6知识产权 6.1 卖方应确保,买方在中国使用该货物或货物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知识产权索赔或诉讼。6.2 假如买方在使用该货物或货物任何一部分时被任何第三方诉称侵犯了该第三方知识产权或任何其它权利,买方应立即通知卖方。卖方应负责处理这一指控并应以卖方名义自负费用向起诉方提出抗辩。由此可能产生一切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均由卖方负担。
33、买方将尽可能地对卖方抗辩给帮助,由此发生费用由卖方负担。6.3 假如买方发觉任何第三方在买方被许可范围内非法使用买方取得知识产权,买方应毫不延迟地通知卖方。卖方应在收到买方通知后14日内采取合适行动以阻止非法使用行为;不然,假如买方要求,卖方应授权买方依据中国法律要求对该第三方提起诉讼,并给买方尽可能帮助。买方应负担诉讼中发生全部费用,并有权取得判决给付全部赔偿。7履约确保金7.1 卖方应在协议签署后30天内,向买方提交关键商务条款中所要求金额履约确保金。 7.2 履约确保金用于赔偿买方因卖方不能完成其协议义务而蒙受损失。7.3 履约确保金应采取以本协议货币表示、用银行保函或不可撤销信用证方法
34、提交,由买方可接收、在中国注册和营业省、市等级以上银行开出。其格式采取招标文件提供格式或其它买方可接收格式。7.4 在卖方完成其协议义务包含任何确保义务后三十(30)天内,买方将把履约确保金退还卖方。8检验和测试8.1 在交货前,卖方应让制造厂家对货物质量、规格、性能、数量或重量等进行具体而全方面检验。卖方/厂家应出具一份证实货物符合协议要求检验证书,检验证书是付款时提交文件一个组成部分,但不能作为相关质量、规格、性能、数量或重量最终检验。制造厂家检验结果和细节应依据情况向买方提供。8.2 货物抵达现场后,买方应立即和卖方约定时间和地点开箱,对货物质量、规格、数量和重量进行检验,并出具收到货物
35、证实。假如买方发觉货物规格或数量和协议不符,有权向卖方提出索赔。8.3 卖方须依据协议要求完成安装调试及现场培训和协议要求提供现场技术服务,其后进行集中培训,系统进入试运行期。系统连续成功运行90天后,由买方组织相关部门进行全方面测试和验收,相关测试和验收程序和标准,见协议附件“技术要求”。系统验收期应最晚不迟于交货后180天内。8.4 假如在协议条款第18条要求确保期满前,买方发觉卖方所提供货物或其组成部分和协议要求不符,或被证实有缺点,包含潜在缺点,或使用不适宜材料,买方应立即通知卖方,并向卖方提出索赔。8.5 协议条款第8条要求不能免去卖方在本协议项下确保义务或其它义务。9包装9.1 卖
36、方提供货物应为原厂包装,能够预防货物在转运中损坏或变质。这类包装应采取防潮、防晒、防锈防腐蚀、防震动及预防其它损坏必需保护方法,从而保护货物能够经受数次搬运、装卸及远洋和内陆长途运输。卖方应负担因为其包装或其防护方法不妥而引发货物锈蚀、损坏和丢失任何损失责任或费用。9.2 每件包装箱内应附一份具体装箱清单和质量合格证。10装运标识10.1 卖方应在每一包装箱相邻四面用不可擦除油漆和显著汉字做出以下标识: A收货人 B协议号 C 目标地 D货物名称和箱号 E毛重净重(用 kg表示) F尺寸(长宽高用 cm表示)10.2 假如单件包装箱重量在2吨或2吨以上,卖方应在包装箱两侧用汉字和通用运输标识标
37、注“重心”和“起吊点”方便装、卸和搬运。依据货物特点和运输不一样要求,卖方应在包装箱上清楚地标注“小心轻放”、“此端朝上,请勿倒置”、“保持干燥”等字样和其它合适标识。11装运/交付条件11.1 卖方应负责安排运输工具、运输货物和支付运费,确保根据协议要求交货期交货。11.2 最终用户签发收到货物证实日期应视为实际交货日期。11.3 卖方装运货物不应超出协议要求数量。不然,买方对超运数量或重量而产生一切费用和后果不负担责任。11.4 最终用户签发已完成培训义务证实日期应视为实际完成培训日期。11.5 最终用户签发协议验收证实日期应视为货物最终验收、确保期起算日期。12装运通知 卖方应在货到项目
38、现场一周前通知买方和最终用户。13交货和单据13.1 卖方应根据协议附件要求条件交货和提供服务。卖方应提供装运细节和或其它单据在协议其它条款中有具体要求。13.2 卖方应在货物交付和服务完成后后,为协议支付需要,依据本协议条款第20条(支付条款)要求,向买方寄交该支付条款要求相关“支付单据”。13.3 交货时间、地点要求详见协议特殊条款。14保险l4.1卖方对本协议下提供货物应对其在制造、购置、运输、存放及交货过程中丢失或损坏进行全方面保险, 还应对其在项目现场进行技术服务人员进行必需保险。15. 运输卖方应将货物运至买方项目现场,负责办理货物运至买方指定目标地,包含协议要求保险和储存在内一切
39、事项,相关费用(包含清关、提货、 支付海关监管费、内陆运输、保险等)应包含在协议价中。16伴随服务16.1 卖方被要求根据协议附件要求,提供下列服务:实施所供货物现场安装调试和试运行;(1) 提供货物所需备件和专用工具;(2) 为所供货物提供具体技术文件;在双方约定一定时限内对所供货物提供维修和技术支持,但前提条件是该服务并不能免去卖方在协议确保期内所负担义务;和在卖方厂家和/或在项目现场就所供货物对买方人员进行培训,并依据协议提供集中培训。16.2 卖方应提供附件技术要求中要求全部服务。为推行要求伴随服务报价应包含在协议价中。17.备 件17.1 正如协议条款所要求,卖方可能被要求提供下列和
40、备件相关材料、通知和资料:(l)买方从卖方选购备件,但前提条件是该选择并不能免去卖方在协议确保期内所负担义务;和(2)在备件停止生产情况下:(i)事先将要停止生产计划通知买方使买方有足够时间采购所需备件;和 (ii) 在停止生产后,假如买方要求,无偿向买方提供备件蓝图、图纸和规格。17.2 卖方应根据协议附件中要求提供所需备件。18质量确保18.1 卖方应确保所供货物及其集成没有设计、工程、材料和工艺上缺点,没有因卖方行为或疏忽而产生缺点。18.2 卖方应确保协议项下所供货物是全新、未使用过,应含有设计上和材料全部最新改善。18.3 卖方应确保所供货物和或其任何组成部分,在正常使用和保养下,在
41、其使用寿命期内,均能够满足协议附件要求性能、可靠性和扩展性。18.4 除另有要求,本确保应在:货物现场测试合格交验后_个月内保持有效。18.5 确保期内所产生索赔买方应立即以书面形式向卖方提出,买方同时向卖方提供合理机会来检验缺点。18.6 卖方收到通知后应在48小时内以合理速度无偿维修或更换有缺点货物或部件,被修理或更换货物或部件从出厂地或进口港/地至最终目标地内陆运费由卖方负担。18.7 假如卖方收到通知后在协议要求时间内没有以合理速度填补缺点,买方可采取必需补救方法,但其风险和费用将由卖方负担,买方依据协议要求对卖方行使其它权力不受影响。18.8 卖方不负责维修或替换或填补因为下列原因造
42、成缺点或损坏:(a)买方不合适地操作和维护(b)正常磨损(c)使用了不是卖方提供货物(d)买方或第三方对货物做出修改,而事先没有得到卖方确实定许可;19.索赔19.1 依据买方检验结果,假如卖方所供货物数量、质量或规格和协议不符,或证实货物是有缺点,包含潜在缺点或使用不符合要求材料等,买方在协议条款第18条或协议其它地方要求检验、安装、调试、验收和质量确保期内提出了索赔,卖方应根据买方同意下列一个或多个方法结合起来处理索赔事宜:(a) 卖方同意退货并用协议要求货币将货款退还给买方,并负担由此发生一切损失和费用,包含利息、银行手续费、运费、保险费、检验费、仓储费、装 卸费和为看管和保护退回货物所
43、需其它必需费用。(b) 依据货物低劣程度、损坏程度和买方所遭受损失金额,经买卖双方约定降低货物价格。(c) 用符合协议要求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新零件、部件和或设备来更换有缺点部分和或修补缺点部分,卖方应负担一切费用和风险并负担买方蒙受全部直接损失费用。同时,卖方应按协议条款第18条要求,对应延长所更换货物质量确保期。(d) 赔偿买方损失19.2 假如在买方发出索赔通知后七(7)天内,卖方未作回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卖方接收。如卖方未能在买方发出索赔通知后三十(30)天内或买方同意延长久限内,根据买方同意上述要求任何一个方法处理索赔事宜,买方将从议付货款或从卖方开具履约确保金中扣回索赔金额。19
44、.3 假如卖方所提供服务不符合协议要求,卖方将自负费用,对其进行改善、修正、更换、增补,以使其满足协议要求。假如这种改善、修正、更换、增补仍不能满足协议要求,买方将依据协议条款扣除卖方履约保函。20付款20.1 本协议项下付款方法和条件在“协议特殊条款”中要求。21价格21.1 卖方在本协议项下提交货物和推行服务收取价格在协议格式中给出。22变更指令22.1 依据协议条款第35条要求,买方能够在任何时候书面向卖方发出指令,在本协议通常范围内变更下述一项或几项:(1) 本协议项下提供货物是专为买方制造时,变更图纸、设计或规格;(2) 运输或包装方法;(3) 交货地点;和或(4) 卖方提供服务。2
45、2.2 假如上述变更使卖方推行协议义务费用或时间增加或降低,协议价或交货时间或二者将进行公平调整,同时对应修改协议。卖方依据本条进行调整要求必需在收到买方变更指令后十四(14)天内提出。23协议修改23.1 除了协议条款第22条要求外,任何对协议条件变更或修改均须双方签署书面修改书。24转让24.1 本协议不许可转让。25分包25.1 本协议不许可分包。 26卖方履约延误26.1 卖方应根据协议附件中买方要求时间表交货和提供服务。26.2 推行协议过程中,假如卖方及其分包人碰到妨碍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情况时,应立即以书面形式将拖延事实、可能拖延时间和原因通知买方。买方在收到卖方通知后,应立即对情
46、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酌情延长交货时间和提供服务和是否收取误期赔偿费。延期应经过修改协议方法由双方认可。26.3 除了协议条款第29条情况外,除非延期是依据协议条款第262条要求取得同意而不收取误期赔偿费之外,卖方拖延交货和提供服务,将按协议条款第27条要求被收取误期赔偿费。27误期赔偿费27.1 除协议条款第29条要求情况外,假如卖方没有根据协议要求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买方应在不影响协议项下其它补救方法情况下,从协议价中扣除误期赔偿费。每延误七天赔偿费按迟交货物交货价或未提供服务服务费用百分之一(1)计收,不足七天按七天计算。直至交货或提供服务为止。 28违约终止协议28.1 在买方对卖方违约而采取任何补救方法不受影响情况下,买方可向卖方发出书面违约通知书,提出终止部分或全部协议:(l) 假如卖方未能在协议要求限期或买方依据协议条款第26条要求同意延长限期内提供部分或全部货物和或服务;或 (2) 假如卖方未能推行协议要求其它任何义务。(3) 假如买方认为卖方在本协议竞争和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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