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混凝土预制构件和商品混凝土生产企业资质管理要求(试行)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混凝土预制构件和混凝土生产企业资质管理,维护建设市场秩序,确保建设工程质量,制订本要求。 第二条本要求所称混凝土预制构件和商品混凝土生产企业,是指建筑、市政建设工程混凝土预制构件生产企业(以下简称构件生产企业)和建设工程商品混凝土企业(以下简称凝土生产企业)。 第三条建设部负责归口全国构件和混凝土生产资质管理。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全部构件和混凝土生产企业资质管理。 第四条下列构件和混凝土生产企业,应按本要求进行资质审查:一、全民全部制企业;二、集体全部制企业;三、私营企业; 四、中外合资、中
2、外合作和外资企业; 五、兼营构件和混凝土生产其它企业。 第五条企业隶属非独立核实构件和混凝土生产企业,也应安本要求进行资质审查。 第二章资质审查管理 第六条建设部负责制订构件和混凝土生产企业资质等级标准。构件生产企业资质等级分为一、二、三、四级(附件一);混凝土生产企业资质等级分为一、二、三级(附件二)。 第七条构件生产企业和混凝土生产企业资质等级,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审批,并按附件三表格内容,每十二个月向建设部填报立案。建设部将进行不定时抽查。 第八条经资质审查合格企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给资质等级证书。资质等级证书分为正本和副本,两种版本含有相同法
3、律效力。资质等级证书由建设部统一印制。 第九条企业申请资质等级,应提交下列文件、资料: 一、企业资质等级申报表;二、企业法人代表和技术、经济责任人技术职称证件;三、企业年报统计资料; 四、企业基础情况和相关文件、证实。 第十条根据中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相关要求和1991年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联合印发建法1991798号建设市场管理要求第七条要求程序,企业应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定资质后,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及相关手续。 第十一条新创办企业,应申请暂定资质等级,取得暂定资质等级1年内,企业管理健全和产品质量稳定1年后,申报审定对应正式资质等级。 第十二条经审定企业资质等级和营业范围,
4、由资质审批部门公布公告,未经资质审批部门同意其它单位,不得公布企业资质等级公告。 第十三条企业资质等级证书丢失,必需在所在省或市级报纸申明作废后,方可申请补办。 第十四条企业资质等级实施复检制度,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订复检措施。经复检不合格企业,降低其企业资质等级或注销资质等级证书,并写出复检汇报,上报建设部。 第三章企业变更管理 第十五条企业改变名称、办公地址、生产场所、法人代表、技术、财务、经济责任人、经济性质、经营方法和隶属关系,应在企业主管部门或审批机关同意后30日内,持相关同意文件或变感人员任免文件和新任人员资历情况,向资质等级审批部门申请办理变更登记。 第十六条企
5、业申请变更资质等级或营业范围,应向资质等级审批部门提交企业上级主管部门同意文件和企业资质情况说明,并经审查同意后方可变更。 第十七条企业发生分立、合并、迁移,应在企业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后30日内,到资质审批部门办理变更登记,重新核定资质等级。 第十八条企业歇业、转产、破产或因故终止营业,应向原质审批部门办理注销登记,并收缴资质等级证书正、副本。 本章上述各条企业变更,经资质等级审批部门登记或同意后,均应提请工商行政部门变更相关手续。 第四章监督管理 第十九条企业必需根据要求资质等级和营业范围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无企业资质等级证书,不准生产和销售构件和商品混凝土。 第二十条企业不按本要求办理资质审批
6、手续或在审办资质等级时,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其补办或更正,给予警告;情节严重者,给予通报,已审定企业资质等级,降低其企业资质等级或注销资质等级证书。 第二十一条无企业资质等级证书或超营业范围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和产品质量低劣造成工程质量事故,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处以警告、通报、罚款;情节严重,给予曝光,降低其企业资质等级,注销资质等级证书。 第二十二条伪造、涂改、出租、出借、转让、出卖资质等级证书,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收缴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对相关责任者个人视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分、罚款。 第二十三条罚款具体标准和措施、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报当
7、地人民政府同意。 第二十四条已审定资质等级和营业范围企业,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相关要求,实施企业资质动态管理,针对组成及影响企业资质人员素质、生产规模及工艺、产品质量、安全生产、经营管理等发生显著改变,已经高于或低于原资质等级标按时,对其资质等级上浮或不调、对其营业范围扩大或缩小。 第二十五条当事人对处罚决定不服,可在街道处罚决定通知书之日起15日内,向上一级行政复议机关申请复议。也可按相关法律要求,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六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可依据本要求制订实施措施,并报建设部立案。 第二十七条本要求由建设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八条本要求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8、原城镇建设环境保护部86城建字第18号混凝土建筑构件厂营业管理要求同时停止实施。附一:混凝土预制构件生产企业资质等级标准和营业范围(试行) 一级企业:1构件产品年实际产量2万立方米以上,或设备生产能力达成2万立方米以上;2厂长含有中级以上技术(经济)职称;总工程师、总经济师和会计师含有本专业高级技术(经济)职称;(年产量在3万立方米以下企业,可为中级技术(经济)职称);3有技术(经济)职称人数,占企业职员总人数8%以上;其中:有工程技术职称人员,占企业职员总人数3.5%以上; 4生产性固定资产原值在600万元以上; 5有和产品产量适应生产工艺设备和一级试验室(年产3万立方米以下企业,可设二级试
9、验室); 6企业管理健全,产品质量合格。营业范围:可生产各类混凝土预制构件。 二级企业: 1构件产品年实际产量1万立方米以上,或设备生产能力达1万立方米以上; 2厂长含有中级技术(经济)职称;总工程师、总经济师和会计师含有本专业中级技术(经济)职称; 3有技术(经济)职称人数,占职员总人数7%以上;其中:有工程技术人员职称人员,占企业职员总人数3%以上,且不少于5人; 4生产性固定资产原值在300万元以上; 5有和产品产量相适应生产工艺设备和二级试验室; 6企业管理健全,产品质量合格。 营业范围:除不准生产预定应力吊车梁、桥梁、屋面梁、屋架和预应力混凝土管以外,可生产其它各类混凝土预制构件。
10、三级企业:1构件产品年实际产量在3000立方米以上,或设备生产能力达3000立方米以上; 2厂长含有初级或对应初级技术(经济)职称;企业技术、经济、财务责任人,含有本专业初级以上技术(经济)职称; 3有初级和初级以上工程技术职称人员不少于3人; 4生产性固定资产原值在60万元以上; 5有和生产规模相适应生产工艺设备和三级试验室;6企业管理健全,产品质量合格。 营业范围:可生产跨度在4.5米以内预应力钢丝圆孔板和楼梯、阳台等小型建筑工程配套构件和市政工程挡土墙板及直径在1米以内混凝土管。 四级企业: 1构件产品年实际产量在1000立方米以上,或设备生产能力达1000立方米以上;2厂长含有相当初级
11、技术(经济)职称,企业技术责任人含有初级或相当初妆级技术职称;相当初级工程技术职称人员不少于3人; 3生产性固定资产原值20万元以上; 4有和生产规模相适应生产工艺设备和通常试验室设备或以协议方法委托资质等级试验室进行试验; 5企业管理基础健全,产品质量合格。 营业范围:市政工程方砖、道牙、隔离墩、地面砖面砖花饰等装饰件和过梁、沟盖板。附二:商品混凝土生产企业资质等级标准和营业范围(试行) 一级企业: 1商品混凝土年产量在10万立方米以上;2站长(厂长)含有中级或相当中级以上技术(经济)职称;技术责任人含有本专业中级以上技术职称,并有经济师、会计师; 3有助理工程师以上工程技术职称人员不少于5
12、人; 4技术装备优异,生产工艺设备和生产能力相适应,配有2台以上搅拌系统,混凝土运输车不少于8辆,输送泵不少于2台; 5企业管理健全,设有相适应二级试验室(并有抗渗试验设备)。 营业范围:可生产多种强度等级混凝土和特种混凝土。 二级企业: 1商品混凝土年产量在5万立方米以上; 2站长(厂长)含有助理工程师以上技术(经济)职称;技术责任人含有本专业中级技术职称,并有经济师、会计师; 3助理工程师以上工程技术人员不少于3人;4生产工艺设备和生产能力相适应,混凝土运输车不少于5辆,输送泵车不少于1台; 5企业管理健全,设有对应二级试验室(并有抗渗试验设备)。 营业范围;可生产强度等级在40以下混凝土。生产强度等级在50以上和特种混凝土,需经行业主管部门审查同意。 三级企业: 资质等级标准和工农业范围,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据当地域实际情况制订。营业范围,不宜生产大于30强度等级混凝土。 一、二级构件厂,含有商品混凝土资质等级条件,可兼营对应资质商品混凝土。 企业聘用技术人员,必需签署聘用协议,并明确双方责任和义务。
©2010-2024 宁波自信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客服电话:4008-655-100 投诉/维权电话:4009-655-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