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江西峡江土地整理项目监理招标文件 招标编号:(招标编号)峡建招字-44工 程 名 称: 峡江县土地整理项目 招 标 人: 峡江县土地开发整理中心(章) 法定代 表人: 黄 强 联 系 人: 黄 强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峡江县方圆建设工程造价咨询(章)联 系 人: 张建强 电 话: 编 制 时 间: 8月25日 江西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印制目 录招标公告(3)第一章 投标须知(5)前附表(5)一、总则(6)二、踏勘现场(7)三、招标文件(7)四、投标报价(8)五、投标文件组成及内容(9)六、投标担保(10)七、投标文件使用期(10)八、投标文件编制和密封(11)九、投标文件修改和撤回(1
2、2)十、对投标单位要求(12)十一、开标、评标、定标(12)十二、授予协议(16)十三、协议条件(16)十四、关键协议条款(16)第二章 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协议(17)第一部分标准条件(18)第二部分专用条件(25)第三章 技术规范(26)第四章 图纸、技术资料(另册)(27)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28)峡江县土地整理项目监理服务招标公告(招标编号)峡建招字-44峡江县土地整理项目工程监理服务招标,经相关部门同意,现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择监理单位,现将相关事项公告以下: 一、招标单位:峡江县土地开发整理中心二、工程名称:峡江县土地整理项目工程三、工程概况:本工程仁和片建设规模为882.44公顷,估
3、计工程总造价约1119万元;水边片建设规模为895.97公顷,估计工程总造价约1155万元。四、工程地点:峡江县仁和镇、水边镇、马埠镇五、监理范围:按招标人提供设计图纸和相关资料及说明,包含土地平整、农田水利、田间道路、其它工程等工程施工阶段监理,具体招标内容详见本工程相关设计图纸六、标段划分:峡江县土地整理项目监理服务招标工程共分为2个标段,其中:峡江县土地整理项目工程1标段,即仁和片标段,估计工程造价1119万元;峡江县土地整理项目工程2标段, 即水边片和马埠片标段,估计工程造价1155万元。七、开标次序:开标次序为先开峡江县土地整理项目工程1标段,再开峡江县土地整理项目工程2标段。每家有
4、效资质企业可在峡江县土地整理项目监理招标中2个标段中任选标段投标,但同一家资质企业只能中一个标段。八、对投标企业资质和监理工程师要求:1、投标人须含有建设部颁发水利水电工程乙级监理资质单位,总监理工程注册专业必需是水利水电工程类注册监理工程师,本工程要求中标单位1标段驻工地监理6人,2标段驻工地监理6人。2、外埠来赣施工单位还应持有江西省国土资源厅办理投标立案手续材料原件。九、资格审查方法:本工程对投标人资格审查采取资格后审方法(即递交投标文件后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十、取得招标文件方法:本工程取消报名步骤,凡有意参与投标施工企业可自行在峡江县政府网()下载招标文件等
5、资料,并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后直接投标。十一、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时间: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9 月19日早晨9时30 分。 2、开标时间:9 月19日早晨9 时30 分。 3、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峡江县招标投标交易中心(县粮食局西面一楼开标厅)。十二、本工程招标公告同时在吉安招标投标网()、峡江县政府网()及峡江电视台公布。十三、投标人应在招标人要求时间内提供投标确保金 贰仟元 人民币(公告期后三天内退还,不计息)、资料费 400元 人民币(不退)转入到招标人指定账户上。详情见招标文件。招标单位:峡江县土地开发整理中心 联络人:黄强 联络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峡江县方圆建设工程造
6、价咨询有限责任企业 联络人:张建强 联络电话:07963696569峡江县土地开发整理中心 8月28日第一章 投 标 须 知 前附表工程名称峡江县土地整理项目工程建设地点峡江县仁和镇、水边镇、马埠镇工程立项同意文件赣财建152号设计单位江西东理勘测计划工程规模1778.41公顷工程总投资约2300万元监理范围施工阶段监理质量控制目标达成国家工程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等级标准工期控制目标10月1日至3月31日,施工总工期为 180 日历天投标单位和监理工程师要求1.含有水利水电工程乙级监理资质企业2.含有水利水电工程类注册监理工程师。获取招标文件方法指定网站(峡江县政府网)自行下载现场踏勘方法本工
7、程监理招标不组织现场踏勘,投标人依据需要自行踏勘现场地点仁和镇、水边镇、马埠镇招标答疑方法1、可采取无记名电子信箱方法( )或无记名传真方法提出疑问(传真号:),标题为“峡江县土地整理项目工程监理招标疑问”2、提出疑问截止时间:9月4日下午5:00前3、招标人将于9月5日在指定网站(峡江县政府网)公布答疑结果。投标文件份数技术文件正本壹份,副本 贰 份。投标文件递交1、受理单位:峡江县招标投标交易中心2、截止时间:9月19日早晨9时30分以前3、受理地点:峡江县招标投标交易中心(县粮食局西面一楼开标厅)开标会时间9月19日早晨9时30 分地 点峡江县招标投标交易中心(县粮食局西面一楼开标厅)资
8、金起源财政资金资金到位情 况已到位965.13万元投标确保金和资料费投标确保金贰仟元和资料费肆佰元,投标企业应在9月17日下午5时前汇到指定帐户(以其到账凭证为准),不然,招标人不受理其投标文件。一、总 则(一)、招标工程综合说明1、工程概况:项目区在峡江县仁和镇、马埠镇、水边镇,依据峡江县土地利用总体计划,该项目在基础农田保护区内,建设规模为1778.41公顷,工程资金起源为财政性资金。2、建设地点:峡江县仁和镇、马埠镇、水边镇。3、建设单位及招标人:峡江县土地开发整理中心(二)、委托监理范围及要求: 1、监理范围:按招标人提供设计图纸和相关资料及说明,包含土地平整、农田水利、田间道路、其它
9、工程等工程施工阶段监理,具体招标内容详见本工程相关设计图纸。2、监理工作具体内容:设备材料采购及监制、投资控制、工程量控制、进度控制、质量控制、安全控制、协议管理、信息管理、组织协调。3、工期控制目标:施工协议工期180日历天。4、质量控制目标:达成国家工程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等级标准。5、安全生产控制目标:达成国家土地开发整理工程现行施工安全检验标准要求合格标准。6、招标方法:根据中国招标投标法和相关招标投标法规规章要求,本工程实施公开招标方法,择优选择监理单位。(三)、投标单位要求:1、监理单位资格要求:投标人资质等级要求详见本须知前附表。投标人合格条件及审查标准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一节中资格
10、审查条件。 本招标工程采取本须知前附表中所述资格审查方法确定合格投标人。2、拟派驻本工程总监要求:总监必需含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且其岗位证书上注册单位应和投标单位一致(投标截止时提供原件供考评),不然将视为废标。3、拟派驻本工程监理人员要求:现场监理人员总人数及专业配置必需结合本项目监理工作具体内容安排相关人员。专业配套要求根据工程实际情况配置。4、对拟用于本工程监理设备要求:检测设备或委托相关单位进行检测协议应满足本工程检测要求。5、外埠来赣施工单位还应持有江西省国土资源厅办理投标立案手续材料原件。(四)、投标费用:投标人应负担其编制投标书和递交投标书所包含全部费用。不管投标结果怎
11、样,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负担任何责任。二、踏勘现场(五)现场踏勘和招标答疑会1、招标人不组织投标人到现场踏勘,投标人需要了解投标工程现场情况,能够为踏勘目标自行进入招标人项目现场,但投标人不得所以使招标人负担相关责任和蒙受损失。投标人应负担踏勘现场本身费用及踏勘现场责任和风险。本工程具体地址:一标段峡江县仁和镇,二标段峡江县水边镇、马埠镇。2、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相关现场数据和资料,是招标人现有能被投标人利用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做出任何推论、了解结论均不负责任。三、招 标 文 件(六)招标文件编制责任和组成1、招标文件由招标人或受其委托招标代理机构编制,其编制责任由招标人负担,招标代理机构应依据委
12、托协议负担对应法律责任。2、投标人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全部内容,假如投标人投标文件不能响应招标文件要求,责任由投标单位自负。3、本招标文件及全部按第(七)条发出解释、修改、澄清及答疑等均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七)招标文件解释、修改、澄清及答疑1、招标文件解释招标文件解释权归属招标人。投标人若有疑问需要澄清,应按投标须知中要求时间和方法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给予解答,并将答疑结果在 9 月 5 日在峡江县政府网()公布。2、招标文件修改(1)、在投标截止日期 15 天前,招标人可能会以补充通知方法修改招标文件。(2)、补充通知将报峡江县国土资源局立案。(3)、补充通知将在峡江县政府网()给予公布,
13、补充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对投标人起相同约束作用。3、招标文件澄清、答疑(1)、投标人提出和投标相关任何问题可采取无记名电子信箱方法或无记名传真方法在 9 月 4 日下午5:00前发送招标人。电子邮箱:、传真号:。(2)、投标人提出全部问题,招标人将给予澄清、解答,并于 9 月 5 日将答疑结果在峡江县政府网()进行公布,各投标人应立即关注并查询,因查询不立即造成后果由各投标人自负。招标人答疑是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应立即报招标办立案。4、招标人口头上任何澄清、修改、答疑一律视为无效。5、澄清、修改、答疑等补充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和招标文件含有相同效力。6、当招标文件、修改通知、答疑回复
14、内容相互矛盾时,以最终发出通知为准。(八)招标文件立案必需进行施工招标工程,招标人应该依法编制招标文件,并负担编制责任。招标文件发出前,按江西省建筑管理条例第十一条要求送至县级及以上有直接管辖权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招投标监管机构立案。招投标监管机构在立案时如发觉招标文件中有不符正当律、法规内容,责令招标人更正。四、投标报价(九)投标报价1、监理费用:投标报价应包含完成招标文件所确定委托监理范围和监理业务所需全部费用。2、计价方法:总价包干(含税)。3、报价方法:此次监理费报价按相对应工程施工费为基数,此次报价只报费率,结算时以实际发生工程施工费乘以投标报价费率计算监理费。 未按上述要求报价,将作为
15、废标处理。4、监理费用:本工程最终监理费用确实定、结算和支付详见专用条款第三十九条5、投标人应认真考虑本身投标报价风险和中标后本身经济承受能力,尤其是要慎重合理确定利润,自主投标报价,不得盲目压价,低于成本恶性竞争。五、投标文件组成及内容(十)、投标文件语言、度量衡单位及货币1、投标文件和和投标相关全部文件均应使用汉语。2、除工程规范另有要求外,投标文件使用度量衡单位,均采取中国法定计量单位。(十一)、投标文件应以下部分:(1)投标书(应对招标文件提出关键条款作出明确承诺);(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实书;(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4)承诺书;(5)辅助资料表:企业介绍;总监资历表:附总监职称
16、证、注册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及其业绩有效证实文件复印件,须现场提交原件核验;拟派驻本工程关键监理人员一览表:附监理人员职称证书、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等复印件,须现场提交原件核验;用于本工程检测设备仪器一览表或委托相关单位进行检测协议;以来监理类似工程一览表;(6)参与工程投标多种证书、证件、证实材料复印件(复印件应加盖单位公章并和标书装订成册):企业法定代表人证书;若授权其委托代理人参与本工程投标,该委托代理人必需为本单位在职职员,同时需提供:a 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b 本人身份证; 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投标确保金进帐凭证。(7)监理纲领工程概况描述;项目监理班子组织形式、人员结构
17、、职责任务及投入人员安排计划;质量控制方法;进度控制方法;投资控制方法;安全控制方法;协议管理、信息管理及组织协调方案;开标时,以上证书、证件、证实材料需携带原件以备查对查验。3、投标人应使用招标人提供示范格式文本填写,如相关内容不够填写时,由各投标人自行添补。六、投标担保(十二)投标确保金1、投标人应在 9 月 17 日下午 5 时前提供不少于投标须知中要求数额投标确保金 贰仟元 人民币(公告期后三天内退还,不计息)和资料费400元(不退) ,投标确保金和资料费不能提交现金,必需从投标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所在地本单位帐户(不含企业分企业或办事处帐户)转入招标人指定帐户(必需到帐,以其到账凭证
18、为准,转账时务必注明工程名称、标段及投标单位名称,不然招标人不受理其投标文件):执收单位:峡江县经济发展服务中心。开户银行:建设银行峡江支行账 号: 3600 1456 0100 5000 1326请各投标人务必尤其提醒银行工作人员在入帐时注明所报项目名称(名称:峡江县土地整理项目)及标段(标段:如1标段、2标段等),考虑到2个标段在同一天依次开标,为方便各投标人及开标操作,故尤其提醒各投标人: 如同一投标人同时参与了2个标段投标,则必需将投标确保金及招标文件资料费分标段一次性进帐。2、未中标投标人在公告期后3日内退回投标确保金,在对异地投标人退款中产生汇款手续费由其自行负担。3、如投标人发生
19、下列情况之一时,投标担保将被没收:、投标人在投标使用期内撤回投标文件;、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绝签署协议。七、投标文件使用期(十三)投标截止期1、投标人应在投标须知中要求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文件递交给招标人。招标人在接到投标文件时将在投标文件上注明收到日期和时间。2、招标人能够按本文件第(七)条要求以补充通知方法,酌情延长递交投标截止日期。在上述情况下,招标人和投标人以前投标截止期方面全部权力、责任和义务,将适适用于延长后新投标截止期。3、超出投标截止时期送达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并当场原封退给投标人。4、招标人误收了按要求应该拒收投标人投标文件,在查明情况后将重新退还投标人。八、投标文件编制
20、和密封(十四)投标文件编制和密封A、密封和签章:1、投标人按本文件第(十一)条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和投标须知中所要求份数“副本”,并标明“正本”和“副本”。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内容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2、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均应使用不能擦去墨水打印或书写,均应由投标人加盖单位公章和单位法定代表人印章。3、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和行间插字,除非这些删改是依据招标人指示进行,或是投标造成必需修改错误。修改处应由投标人加盖单位公章4、投标文件袋封面,投标文件封面、投标书及各项承诺均应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章。B、装订和递送(1)本工程投标投标文件要求各投标人将投标书
21、密封。每个投标人应按要求递交一个投标文件密封袋,其中全部投标资料装在密封袋内,并在包封上正确标明建设单位名称、工程名称、投标人名称,并注明开标时间前不得开封,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鉴章。(2)标书包封上没有按要求密封并加写标志,招标人将不负担投标文件错放或提前开封责任,由此造成提前开封投标文件将给予拒绝,并退还给投标单位。(3)投标文件递送:由投标单位按要求“投标截止时间”之前直接送达招标人指定地点,由招标人接收。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中相关证实资料原件及所提供证实资料原件清单一份当场验证并提交给招标人,原件在开标核查完成后次日退还给投标人。九、投标文件修改和撤回(十五)投标文件
22、修改和撤回1、投标人能够在递交投标文件以后,在要求投标截止期之前,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递交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通知。在投标截止期以后,不得更改其投标文件。2、投标人修改或撤回通知,应按本文件第(一四)条要求要求、密封、标志、盖章和递交(密封袋上应标明“修改”或“撤回”字样。)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后,投标人不得撤回投标文件,不然其投标确保金将被没收并报相关监督部门视同违约处理,给不良统计并向社会公布。十、对投标单位要求(十六)对投标单位要求1、投标单位下列人员应按时参与开标会议: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与开标会并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实文件,委托代理人还应携
23、带授权委托书。开标时未能出示以上证件、资料原件,视为投标人未能按时参与开标会。2、投标人在招标活动中有违规行为,造成招标人时间、经济上损失,招标人保留要求赔偿权力。3、投标使用期:投标书使用期为投标截止后30天内有效。出现特殊情况,在原投标使用期期满之前,招标人可向投标人提出延长使用期要求。4、中标监理单位应立即签证发生工程量,如签证错误或没有立即签证,一经发觉,每次罚款100元。5、驻工地监理工程师如发觉工程质量问题,不督促施工方进行更改,每次罚款100元。十一、开标、评标、定标(十七)开标1、在投标截止后,按要求时间、地点举行开标会,开标会在招标投标监督机构监督下由招标人或其指定招标代理机
24、构主持。2、参与开标会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应署名报到,以证实其出席开标会议。不然,视为自动弃权。3、经公正人员检验投标文件密封情况,经确定无误后由相关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并按投标文件送达逆次序进行唱标。招标人在本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收到全部投标文件在开标时全部应该众拆封、宣读和统计。4、在开标会上,投标人及其投标书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其投标书视为无效,不进入评标。、投标文件未根据招标文件要求给予密封;、投标人未按时参与开标会及投标书逾期送达;、其它违反法律、法规情形。(十八)评标一、评标标准及评标措施依据国家相关招标投标法律、法规和本工程实际情况,遵照公开、公平、科学和择优标
25、准,制订本评标措施。本工程采取经评审最低投标价法进行评标。设定招标工程控制价(M值)为:工程施工费1.3%,此次招标只报费率。投标报价小于或等于0.97M值且大于或等于D值报价由低到高进行排序,投标报价最低投标人为第一中标排序人,依次类推。中标人以其报价签协议。二、投标文件澄清1、为了有利于投标文件审查、评价和比较,招标人能够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有显著文字和计算错误内容作必需澄清、说明或修正。投标人澄清、说明或修正应以书面方法进行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实质性内容。2、投标人拒不根据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修正,招标人能够否决其投标。三、评
26、标程序评标按以下步骤进行:评标程序分为资格审查、商务标报价排序。具体以下: (一)、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由招标人负责, 根据招标文件中载明对投标人资格要求条件、标准和方法,审查投标人是否符合要求,只有经过资格审查投标人方可进入下阶段。不然,视为无效投标。资格审查条件:1、企业法人代表证或委托代理人证及本人身份证;2、含有水利水电工程乙级监理资质企业;3、含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法人营业执照;4、项目总监要求:必需含有国家水利水电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且岗位证书上注册单位应和投标单位一致,不然其投标作废标处理;5、投标确保金银行进帐凭证;以上证件、凭证必需提供原件,并现场进行展示查验,
27、缺乏任何一项视为资格查验不合格。 (二)报价排序1、业主抽取下浮让利系数(K值),下浮让利系数为:0.960、0.955、0.950、0.945、0.940、0.935、0.930、0.925、0.920共九个系数;2、查验投标文件密封情况,开启投标文件商务标并宣读商务报价;3、投标人商务报价排序:(1)按下列第3款确定合理最低投标报价D值;(2)D投标人投标价(An)0.97M为合理报价,在此范围之外报价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按废标处理。(3)合理最低投标报价确实定投标人投标报价大于招标控制价0.97M值、小于0.85M值者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被淘汰,在上述范围之内为有效投标报价,全部有效投标报
28、价不管是否参与平均,均可参与报价排序。合理最低投标报价计算 合理最低投标报价:D0.5(MAP)K (四舍五入保留二位小数,投标报价小于合理最低投标报价D值被淘汰)。D合理最低投标报价;M招标控制价;K招标人随机抽取下浮让利系数;AP各有效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AP=(A1+A2+An)n;n参与计算有效投标人数量。当有效投标报价人数为三至五家时,AP值为各投标人有效投标报价去掉一个最高值计算算术平均值。当有效投标报价人数为六至八家时,AP值为各投标人有效投标报价去掉一个最高值和一个最低值计算算术平均值。当有效投标报价人数为九家以上(含九家),AP值为各投标人有效投标报价去掉两个最高值和一个最低
29、值计算算术平均值。投标报价小于招标控制价0.85M值时,为无效投标报价被淘汰,并不得参与平均值计算。全部投标报价大于招标控制价0.97M值时,评标委员会认定招标失败,招标人重新组织招标。投标人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时应作废标处理。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章;或有委托代理人签章,但没有正当、有效委托书原件;没有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确保金;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书面申明以哪个报价为准;投标文件中承诺(指包含监理费报价、监理服务期、质量、工期控制目标等)未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未按要求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识别
30、,造成投标文件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或造成无法对投标文件实质性内容进行评审;其它违反法律、法规情形。(三)定标1、评标结束后,排序前三名中标候选人将在峡江县政府网公告三个工作日。排名第一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推行协议,招标人能够确定排名第二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二中标候选人因前款要求一样原因不能签署协议,招标人能够确定排名第三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2、若第一中标候选人以技术、工期等非正常理由放弃中标,行业主管部门没收其投标确保金并记入不良行为档案;第二中标候选人同意按第一中标候选人中标价签署协议,应该确定其为中标人,依此次序,依次确定为中标人;第二中标候选人和第三中标候选
31、人不一样意按第一中标候选人中标价签署协议,招标人可依法重新组织招标。十二、授予协议1、招标人确定中标人后,应报分管监督招标管理机构签收,并于七日内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未中标投标人不发 “未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将成为协议组成部分。2、中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应在十日内,依据中国协议法,依据招标文件、中标人投标文件和招标人签署委托监理协议。中标人不按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和招标人签订协议,投标确保金不予退还并取消其中标资格,给招标人造成损失超出投标确保金数额,应该对超出部分给予赔偿。3、未尽事宜按中国招标投标法和其它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实施。十二、协议条款本招标文件“协议条件”,采取国家工商
32、行政管理局和建设部颁发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协议(示范文本)(GF0202)。十二、关键协议条款1、付款和结算,监理费支付:详见专用条款第三十九条。2、额外工作酬劳:在监理工期内,建设单位提出监理范围以外业务,按双方协调相关条款进行计算和支付。3、在监理服务期内,建设单位将指定一名工作人员,相对固定负责和监理单位进行业务联络。4、协议违约责任:对工程质量、进度、造价产生不利影响行为均属违约,双方应负担责任在协议条款中具体要求。第二章 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协议(GF0202)委托人 和监理人 经双方协商一致,签署本协议。一、委托人委托监理人监理工程(以下简称“本工程”)概况以下:工程名称:峡江县土地整理项
33、目( 标段)。工程地点: 。工程规模: 。监理范围:施工设计图纸范围内施工阶段全过程监理。二、本协议中相关词语含义和本协议第一部分标准条件中给予它们定义相同。三、下列文件均为本协议组成部分: 1、监理投标书或中标通知书; 2、本协议标准条件; 3、本协议专用条件; 4、在实施过程中双方共同签署补充和修正文件。四、监理人向委托人承诺,根据本协议要求,负担本协议专用条件中议定范围内监理业务。五、委托人向监理人承诺根据本协议注明期限、方法、币种,向监理人支付酬劳。本协议自 年 月 日开始实施,至 年 月 日完成。本协议一式 份,含有相同法律效力,双方各执 份。委托人: (签章) 监理人: (签章)
34、住 所: 住 所:法定代表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账 号: 账 号:邮 编: 邮 编:电 话: 电 话:本协议签署于: 年 月 日第一部分 标准条件词语定义、适用范围和法规 第一条 下列名词和用语,除上下文另有要求外,有以下含义: (1)“工程”是指委托人委托实施监理工程。 (2)“委托人”是指负担直接投资责任和委托监理业务一方和其正当继承人。 (3)“监理人”是指负担监理业务和监理责任一方,和其正当继承人。 (4)“监理机构”是指监理人派驻本工程现场实施监理业务组织。 (5)“总监理工程师”是指经委托人同意,监理人派到监理机构全方面推行本协议全权责任人。 (
35、6)“承包人”是指除监理人以外,委托人就工程建设相关事宜签署协议当事人。 (7)“工程监理正常工作”是指双方在专用条件中约定,委托人委托监理工作范围和内容。 (8)“工程监理附加工作”是指:委托人委托监理范围以外,经过双方书面协议另外增加工作内容;因为委托人或承包人原因,使监理工作受到阻碍或延误,因增加工作量或连续时间而增加工作。 (9)“工程监理额外工作”是指正常工作和附加工作以外或非监理人自己原所以暂停或终止监理业务,其善后工作及恢复监理业务工作。 (10)“日”是指任何一天零时至第二天零时时间段。 (11)“月”是指依据公历从30天份中任何一天开始到下30天对应日期前一天时间段。第二条
36、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协议适用法律是指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专用条件中议定部门规章或工程所在地地方法规、地方规章。第三条 本协议文件使用汉语语言文字书写、解释和说明。如专用条件约定使用两种以上(含两种)语言文字时,汉语应为解释和说明本协议标准语言文字。监理人义务 第四条 监理人按协议约定派出监理工作需要监理机构及监理人员,向委托人报送委派总监理工程师及其监理机构关键组员名单、监理计划,完成监理协议专用条件中约定监理工程范围内监理业务。在推行协议义务期间,应按协议约定定时向委托人汇报监理工作。第五条 监理人在推行本协议义务期间,应认真、勤奋地工作,为委托人提供和其水平相适应咨询意见,公正维护各方面正当
37、权益。 第六条 监理人使用委托人提供设施和物品属委托人财产。在监理工作完成或中止时,应将其设施和剩下物品按协议约定时间和方法移交给委托人。第七条 在协议期内或协议终止后,未取得相关方同意,不得泄露和本工程、本协议业务相关保密资料。委托人义务 第八条 委托人在监理人开展监理业务之前应向监理人支付预付款。 第九条 委托人应该负责工程建设全部外部关系协调,为监理工作提供外部条件。依据需要,如将部分或全部协调工作委托监理人负担,则应在专用条件中明确委托工作和对应酬劳。 第十条 委托人应该在双方约定时间内无偿向监理人提供和工程相关为监理工作所需要工程资料。 第十一条 委托人应该在专用条款约定时间内就监理
38、人书面提交并要求作出决定一切事宜作出书面决定。 第十二条 委托人应该授权一名熟悉工程情况、能在要求时间内作出决定常驻代表(在专用条款中约定),负责和监理人联络。更换常驻代表,要提前通知监理人。 第十三条 委托人应该将授予监理人监理权利,和监理人关键组员职能分工、监理权限立即书面通知已选定承包协议承包人,并在和第三人签署协议中给予明确。 第十四条 委托人应在不影响监理人开展监理工作时间内提供以下资料:() 和本工程合作原材料、构配件、设备等生产厂家名目。()提供和本工程相关协作单位、配合单位名目。第十五条 委托人应为监理人联络办公用户(费用由监理人自负)。第十六条 依据情况需要,假如双方约定,由
39、委托人无偿向监理人提供其它人员,应在监理协议专用条件中给予明确。监理人权利 第十七条 监理人在委托人委托工程范围内,享受以下权利: ()选择工程总承包人提议权。 ()选择工程分包人认可权。()对工程建设相关事项包含工程规模、设计标准、计划设计、生产工艺设计和使用功效要求,向委托人提议权。 ()对工程设计中技术问题,根据安全和优化标准,向设计人提出提议;假如拟提出提议可能会提升工程造价,或延长工期,应该事先取得委托人同意。当发觉工程设计不符合国家颁布建设工程质量标准或设计协议约定质量标按时,监理人应该书面汇报委托人并要求设计人更正。 ()审批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和技术方案,根据保质量、保工期和降低成
40、本标准,向承包人提出提议,并向委托人提出书面汇报。 ()主持工程建设相关协作单位组织协调,关键协调事项应该事先向委托人汇报。 ()取得委托人同意,监理人有权公布开工令、停工令、复工令,但应该事先向委托人汇报。如在紧急情况下未能事先汇报时,则应在小时内向委托人作出书面汇报。()工程上使用材料和施工质量检验权。对于不符合设计要求和协议约定及国家质量标准材料、构配件、设备,有权通知承包人停止使用;对于不符合规范和质量标准工序、分部、分项工程和不安全施工作业,有权通知承包人停工整改、返工。承包人得到监理机构复工令后才能复工。 ()工程施工进度检验、监督权,和工程实际完工日期提前或超出工程施工协议要求完
41、工期限签认权。 ()在工程施工协议约定工程价格范围内,工程款支付审核和签认权,和工程结算复核确定权是否决权。未经总监理工程师签字确定,委托人不支付工程款。 第十八条 监理人在委托人授权下,可对任何承包人协议要求义务提出变更。假如由此严重影响了工程费用或质量、或进度,则这种变更须经委托人事先同意。在紧急情况下未能事先报委托人批按时,监理人所做变更也应立即通知委托人。在监理过程中如发觉工程承包人人职员作不力,监理机构可要求承包人调换相关人员。第十九条 在委托工程范围内,委托人或承包人对对方任何意见和要求(包含索赔要求),均必需首先向监理机构提出,由监理机构研究处理意见,再同双方协商确定。当委托人和
42、承包人发生争议时,监理机构应依据自己职能,以独立身份判定,公正地进行调解。当双方争议由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调解或仲裁机构仲裁时,应该提供作证事实材料。委托人权利 第二十条 委托人有选定工程总承包人,和和其签订协议权利。 第二十一条 委托人有对工程规模、设计标准、计划设计、生产工艺设计和设计使用功效要求认定权,和对工程设计变更审批权。 第二十二条 监理人调换总监理工程师须事先经委托人同意。 第二十三条 委托人有权要求监理人提交监理工作月报及监理业务范围内专题汇报。第二十四条 当委托人发觉监理人员不按监理协议推行监理职责,或和承包人串通给委托人或工程造成损失,委托人有权要求监理人更换监理人员,直到
43、终止协议并要求监理人负担对应赔偿责任或连带赔偿责任。监理人责任 第二十五条 监理人责任期即委托监理协议使用期。在监理过程中,假如因工程建设进度推迟或延误而超出书面约定日期,双方应深入约定对应延长协议期。 第二十六条 监理人在责任期内,应该推行约定义务。假如因监理人过失而造成了委托人经济损失,应该向委托人赔偿。累计赔偿总额(除本协议第二十四条要求以外)不应超出监理酬劳总额(除去税金)。 第二十七条 监理人对承包人违反协议要求质量要求和完工(交图、交货)时限,不负担责任。因不可抗力造成委托监理协议不能全部或部分推行,监理人不负担责任。但对违反第五条要求引发和之相关事宜,向委托人负担赔偿责任。第二十八条 监理人向委托人提出赔偿要求不能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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