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银行监管七大政策及其有效性张俊喜香港大学中国金融研究中心和北京大学中国经济研究中心No. C018 7月21日摘要 本文全方面研究和评定世界各国在银行监管领域七大政策,实证分析各项政策有效性。这七大政策可分为管制、监督和参与三类,包含活动范围、外资准入、股权限制、资本要求和具体监督方法等方面。对全球107个国家进行实证研究发觉,银行活动严格管制、银行准入苛刻限制、资本充足依章推行、存款保险制度设置、官方监督有力实施和政府控股银行等监管政策,全和银行业效率和稳定无关,但却和腐败现象成正比。其中最出人意料结论是,官方监督弊远远大于利。研究还指出,对银行活动管制较少、对外资银行准入限制较松、对存款保
2、险制度设计合理、激励和授权民间监督等政策,不仅可加紧银行业发展步伐和提升效率,而且还可降低银行危机发生概率,从而有利于整个金融体系稳定。最终,本文还对中国目前在银行监管领域中存在六种误解逐一剖析,呼吁在指导思想和政策方针方面做战略性转移。关键词 银行监管;监管有效性;官方监督;民间监督;“援助之手”论;“掠夺之手”论。银行监管七大政策及其有效性张俊喜香港大学中国金融研究中心和北京大学中国经济研究中心内容摘要 本文全方面研究和评定世界各国在银行监管领域七大政策,实证分析各项政策有效性。这七大政策可分为管制、监督和参与三类,包含活动范围、外资准入、股权限制、资本要求和具体监督方法等方面。对全球10
3、7个国家进行实证研究发觉,银行活动严格管制、银行准入苛刻限制、资本充足依章推行、存款保险制度设置、官方监督有力实施和政府控股银行等监管政策,全和银行业效率和稳定无关,但却和腐败现象成正比。其中最出人意料结论是,官方监督弊远远大于利。研究还指出,对银行活动管制较少、对外资银行准入限制较松、对存款保险制度设计合理、激励和授权民间监督等政策,不仅可加紧银行业发展步伐和提升效率,而且还可降低银行危机发生概率,从而有利于整个金融体系稳定。最终,本文还对中国目前在银行监管领域中存在六种误解逐一剖析,呼吁在指导思想和政策方针方面做战略性转移。关键词 银行监管;监管有效性;官方监督;民间监督;“援助之手”论;
4、“掠夺之手”论。一、序言众所周知,有效和稳健银行体系是经济增加一个关键引擎,它可合理配置金融资源,将资金转移到最具潜力项目中,从而产生可观外溢效应,带动整体经济快速增加。反观之,一旦银行系统出现严重问题,它产生负面影响就可想而知了。尽管银行危机是疏发事件,但自二十世纪七十年代以来,世界上众多国家(尤其是发展中国家)银行体系还是遭受到了史无前例严峻考验,爆发了形形色色银行危机,给经济发展造成了巨大创伤。其中,1997年横扫亚洲诸国金融风暴,以货币大幅贬值为导火线,在银行体系中引爆,将经济推向了瓦解边缘,其影响连续久远。这一桩桩接踵而来银行危机引发了全球监管界高度重视,部分国际机构,如巴塞尔银行监
5、管委员会、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和世界银行等,相继提出了很多被誉为“最好实践”政策提议,呼吁各国监管机构尽可能采纳和实施。为了避免危机再次发生,各国监管当局也主动出击,纷纷推出了一系列加强监管方法。一时间,社会上流传着这么见解,只要银行监管当局严格遵照诸如这类最好政策提议,银行危机便不可能再次造访,经济发展也就免受其害了。不过,我们无证据显示这些所谓最好政策有效性和优越性,也无法断定它们是否放之四海而皆准。可能最好政策根本就不存在,即使存在也可能在一个国家很有效但在其它国家就无效,所以,寻求最好政策意义并不大,反而有必需对现在在大多数国家实施监管政策进行总结研究,找出行之有效共同政策。换言之,较有意
6、义两大问题是,到底有哪些可行银行监管政策?哪些政策较为有效?要回复这两个问题,我们首先要了解世界各国银行监管现实状况,汇总各国投放监管资源和实施分类政策,然后再实证分析这些政策有效性。从1998底至初,世界银行一个教授研究小组设计了一套详尽调查问卷,试图经过多种渠道来了解各国银行监管情况。调查问卷共有175个问题,包含银行监管12个方面,包含活动范围、外资准入、股权限制、资本要求和具体监督方法等,最终搜集和整理出一个庞大银行监管数据库。此数据库搜集了107个国家银行监管第一手资料,是现在这类研究中最全方面数据库,为深入实证研究提供了基础。 中国也回交了调查问卷,但因为有很多项目没有填写,所以本
7、文讨论实证结论基础上不包含中国。以后,这个教授小组发表了她们一系列研究结果,展示了实践中所用多种有效监管政策,不仅含有一定学术价值,而且还含有极其关键政策含义。 相关数据库介绍,请参见巴斯、坎普里奥和利文(Barth, Caprio and Levine, a)。实证研究结果关键发表在巴斯、坎普里奥和利文(Barth, Caprio and Levine, b, c)及白克、戴莫古克康特和利文(Beck, Demirguc-Kunt and Levine, )三篇文章中。除非尤其申明,这三篇文章实证研究是本文参考关键起源。本文意在全方面介绍银行监管学术研究最新发展,探讨各项监管政策有效性,为中
8、国银行监管政策制订提供实证参考依据。余下部分结构是,第二部分对全球银行监管近况做一概述。第三部份总结国际社会常见七大银行监管政策。第四和第五部分分别叙述七大政策理论依据和实证结论。最终第六部分结合中国国情,分析现在在银行监管方面存在六种误解,并在战略和战术上提出部分建设性提议。二、银行监管国际近况本节简单介绍银行监管国际近况。在概述各国银行监管组织架构和投放监管资源之前,我们先比较一下各国在银行业规模和结构方面存在差异。1、银行业规模通常而言,度量银行业规模有两个指标:一是银行资产占GDP百分比,二是每十万人所拥有银行数目。前者反应了资本深化程度,以后者则反应了银行业覆盖范围,二者结合起来在一
9、定程度上还反应了银行业效率。 在一篇广为引用文章中,利文(Levine, )用银行信贷/GDP来衡量银行业规模,用银行平均管理费用占总资产百分比来衡量银行业效率,表明这些指标同文中两个能够相互替换。表一摘录了部分国家银行业规模指标数据。从表中能够清楚看出,世界各国银行业规模相差很悬殊。以银行资产/GDP率计,最高五个国家比率全部在300以上,其中瑞士更高达539;而最低五个国家比率则在20以下,其中委内瑞拉和塔吉克只有区区单位数字。若以人均银行数目作为衡量各国银行业规模指标话,其差异也相当之大,银行资产/GDP率低五个国家银行数目就显著低于比率高五个国家。从效率角度来看,两大阵营也相距甚远,譬
10、如俄罗斯人均银行数目还略高于英国水平,但其银行资产/GDP比率却只有英国6。 因为中国没有银行资产/GDP数据,所以我们用利文两个指标来看中国银行业规模和效率。中国同期银行信贷/GDP为1.13,甚至高于德国法系国家,是世界上最高国家之一,反应中国银行业有相当规模。但银行信贷结构不尽合理,若只考虑对GDP贡献大户 私营部门 银行贷款话,这一百分比便快速下降至0.242。在效率方面则是另一番景象,银行平均管理费用占总资产百分比在中国为12.2,远远高于次高法国法系国家5.4。这两点向我们展示了一个严酷现实,和其它国家相比,中国银行业虽有规模但无效率。纵观世界各国银行业发展情况,我们不难发觉,相比
11、之下,发达国家不仅规模较大,而且效率较高。众所周知,在讨论世界各国银行规模和监管方法差异时,常常提及两个国家包含德国和美国。德国银行资产占GDP百分比为313,而美国只有66;人均银行数目方面两国很靠近,全部比其它发达国家为高。正是因为前者比率差距显著这一原因,德国才被封为以银行为主导金融体系而美国则为以证券市场为主导金融体系。2、银行业结构经济学家认为,银行业集中度和股权结构两大指标能够反应银行业结构。首先,银行业集中度通常包含以下三个变量:(1)五间最大银行所占存款百分比;(2)国有银行所占资产百分比;(3)外资银行所占资产百分比。在很多非洲国家,银行业集中度出奇高,几乎靠近100,说明银
12、行寡头垄断现象在非洲相当严重;但在欧共体,这一百分比却很低,低于任何其它地域,表明银行业含有一定竞争成份。表二列出了集中度最低五个国家资料。如表二所表示,德国集中度只有12,是107个国家或地域中最低一个;台湾地域百分比也较低,五大银行存款市场份额也只有15左右;美国也不高,大约21。尽管如此,很多实证研究还是发觉,银行业集中度和各国收入水平关系不大。其次,在银行股权结构方面,我们发觉有两大特点。第一,政府控股银行在全世界范围内相当普遍,尤其是在发展中国家。拉波塔等人(La Porta et al., )对92个国家政府控股行为进行了研究,发觉国有银行占总资产百分比多年来即使不停下降,但还是相
13、当高。在1970年世界平均值为58.9,到了1995年这一百分比下降至41.6,即使不计部分东欧或前苏联社会主义国家也还达38.5。另外,在本文采取107个样本数据中,能够看出国有银行资产百分比和收入水平密不可分:伴随收入水平不停提升,展现出节节下降趋势。表三给出了国有银行拥有率最高五个国家资料。南亚国家国有银行资产百分比在全球平均最高,如印度和孟加拉就分别高达80和70。相反,在很多发达国家,国有银行资产百分比全部很低(如日本只有1),有几乎为零(如美国和英国)。德国是个特例,她国有银行资产百分比为发达国家中最高,达成42,显示出德国政府参与银行业程度远远深于其它发达国家。第二,在世界各国,
14、外资银行拥有率差异很大,反应出各国对外资态度、政策和依靠程度很不一样。印度外资银行拥有率基础是0,而新西兰拥有率就高达99;当然拥有率特高还有部分几乎全为外资银行离岸中心。通常来说,在发达国家外资拥有率普遍比较低,如欧共体百分比为各地域中最低,其中德国和美国百分比分别为4和5,日本也只有6,但从总体而言此百分比和国家收入水平无关。3、银行监管组织架构世界各国银行业规模和结构上巨大差异,造就了监管组织架构、资源和政策显著不一样。在107个国家或地域中,89个(占83)只有一个监管机构,其中三分之二是央行直接监管,剩下18个有两个或以上监管机构。至于行政架构方面,监管机构隶属财政部管辖居多,但其它
15、则五花八门。负责部门包含以下数类,有政府(如瑞典、韩国和新加坡),有国会(如奥地利、芬兰、法国和印尼),有总统(如白俄罗斯和洪全部拉斯),有国家主席(如所罗门群岛),有行政院长(如台湾),有央行行长(如越南、加纳和摩洛哥),有存户(如葡萄牙),还有社会大众(如波兰和菲律宾),甚至有根本无需向任何人负责(如荷兰和秘鲁)。4、监管资源银行业监管资源是指每家银行所拥有职业监管者人数。衡量监管资源除用每家银行监管人数外,还有部分其它指标,如每家银行监管人员服务总年数、每位监管人员平均服务年数、实地检验频率等。数据显示各国差异相当大,因为篇幅所限,在此就不赘述了。在表四中,台湾是全球单位银行监管者之冠,
16、每家银行平全部有18个监管人员,显著高于第二位洪全部拉斯12人。而在发达国家中,这一数字显著为低,如美、英和德分别为0.1、0.7和1人。平均而言,发展中国家单位银行监管者人数是发达国家三倍左右。在地域中,南亚国家最高,而欧共体国家却为最低。三、银行监管七大政策银行监管政策大致可分为三大类 管制类、监督类和参与类,包含活动范围、外资准入、股权限制、资本要求和具体监督方法等七项具体政策。1、管制类(1)银行业务范围和银商联络限制银行业务范围限制,是指对商业银行从事传统存贷业务以外限制,即对其参与证券、保险和房地产等非传统业务各方面限制。具体而言,证券业务方面限制,是指对银行从事证券承销、经纪业务
17、、直接股票买卖及基金相关业务限制;保险业务方面限制,是指对银行从事和保险相关承销业务限制;房地产业务方面限制,是指对银行从事房地产投资、开发和管理业务限制。管制方法通常有四种:完全严禁、部分限制、认可许可和全无限制。部分限制是指只有部分非传统业务可在银行或隶属子企业经营;认可许可是指即使银行可从事全部非传统银行业务,但只能在隶属子企业进行。银商联络限制,是指对非金融企业控股银行和银行控股非金融企业限制。一样,管制方法通常有四种:完全严禁、部分限制、认可许可和全无限制。对非金融企业控股银行,部分限制是指持股百分比有一最高上限,而认可许可是指持股百分比虽无上限但需事先申请同意。对银行控股非金融企业
18、,部分限制是指银行只可持有部分股份,而认可许可是指银行可全资持股但不能超出其自有资金。世界各国对上述两种限制态度迥然,做法不一。在银行业务范围方面,大部分国家较轻易接收商业银行从事证券业务,但对房地产业务却严格限制。譬如,在107个国家中,只有7完全严禁证券业务,但却有37完全严禁房地产业务,显示出很多政府 不管是发展中国家还是发达国家 均对银行参与房地产投资、开发和管理存有戒心。限制银行参与证券业务大部分国家全部属于发展中国家。在反应银商联络交叉持股方面,各国政府持较开明态度,只有极少数严格限制这一联络。有趣是,很多国家似乎更倾向于让非金融企业无条件控股银行(占36),显著高于让银行无条件控
19、股非金融企业百分比(占13),其中低收入国家对非金融企业控股银行限制竟最为宽松。(2)银行准入限制准入限制既适适用于外资银行,也适适用于新申请银行。对外资银行来说,它从事业务范围、资产规模、地域、设置分行或支行等方面全部受到一定限制。对新申请银行来说,限制包含申请银行执照所需法律文件:经营细则、组织架构、首三年财务展望、新银行资金起源、新银行独特经营方法、关键股东财务信息、未来董事会组员和高管人员背景和经历等。在具体操作中,除极少数国家严禁外资银行外,绝大部分国家均欢迎外资加入,认为外资银行加入不仅为本国存户和企业提供了可选择机会、增加了银行业竞争程度,而且最关键贡献是带来了科学管理方法和经营
20、模式。数据表明,限制外资银行准入基础上全部发生在发展中国家,它们还对外资银行持股内资银行设置了很多限制。另外,各国对新申请银行提交法律文件要求全部比较严格,尤其表现在未来董事会组员和高管人员背景和经历、经营细则、组织架构、首三年财务展望、关键股东财务信息等方面,但对新银行有没有提交独特经营方法计划则不太关心。总体而言,数据显示银行申请拒绝率在低收入国家中最高。(3)资本充足管制此项管制通常包含三大方面。首先,对银行总资本要求。常见管制包含:自有资本占总资产百分比最低要求需和巴塞尔协议一致,最低百分比需随市场风险改变,贷款坏帐、证券和外汇投资帐面亏损值需从公布会计资本中扣除。需要指出是,上述管制
21、有些是基于会计帐面概念,有些则是基于市场价值概念。其次,对原始资本要求。在有国家,除现金或政府债券外,全部注入银行资本不可包含其它类型资产(如房产抵押),有明文要求不可用外借资金作原始资本,还有要求受监管资金起源需经监管机构核实。第三,对单一股东投入最高资本百分比要求。单一股东投入最高资本百分比愈高,表示管制愈严格。通常而言,这一百分比在发达国家里略高于发展中国家。迄今为止,我们一致发觉世界各国在银行监管方面实践大相径庭,但各国对资本充足管制则比较趋同。在被访问107个国家中,93个明确表示严格遵守巴塞尔协议提议8最低资本充足率,其中有国家甚至高于8(最高为14),只有6个国家低于8。除此之外
22、,在实际实施时,96国家超出了其提议最低要求,说明很多国家对资本充足高度重视。不过,如此近乎一致比率不禁使人怀疑数据正确性和可比性,其关键问题在于总资本定义上,即对不良贷款(并无完全变成坏帐)处理上。事实确是如此,在提交104个国家中,57个将不良贷款从银行资本中扣除,而其它47个则不扣除。总而言之,尽管资本充足限制差异不大,但发达国家在此方面要求还是相对严格部分。(4)存款保险设置为了确保其它监管方法能有放矢,很多国家全部设置了存款保险制度,但在投保范围和实施程序上大相径庭。在投保范围方面,有国家严格要求存款需共同担保,有勒令外汇存款必需受保,还有要求银行间存款也需要购置保险。因为投报项目和
23、保费不一样,存款保险金占银行总资产百分比就相差很大。在实施程序方面,有国家给存款保险机构颇大自主权,如授予介入权、处分权和采取法律行动权等,有甚至要求在出现银行破产时对非担保部分做出合适赔偿和硬性要求赔偿时间。这些实施程序上差异,结果造成了各国存款保险机构在资金类型、资金起源、管理方法和会员规模等方面不一样。显性存款保险制度现在在世界上并不普遍,有相当一部分国家没有设置此项制度。据世界银行一份汇报,截止底,在大约200个国家或地域中,有70个国家并无显性存款保险制度存在。在本文引用107个国家中,有50个国家没有任何形式存款保险保障。从理论上而言,在无保险制度国家里,存户将担负起监督银行资金用
24、途责任,但事实并非完全如此。另外,在有保险制度国家中,政府似乎并不愿意授予存款保险机构足够权力,同时有些国家也没有推行责任依法赔偿因银行倒闭而受损小存户。2、监督类(5)官方监督政策多国政府全部认为,官方监督至关关键,无任何组织可轻易替换,所以加强官方监督是银行监管中最关键一环。那么,官方监督到底包含哪些方面?大致来讲,应包含以下三大方面。首先,强有力官方监管政策给予监管人员部分基础权力,许可她们采取具体方法去防范和矫正问题。这些包含:a、 监管人员无需经过银行同意,可直接约见外部审计师查询汇报;b、 审计师有义务向监管人员汇报银行经理或董事会组员不妥行为;c、 监管人员可对外部审计师疏忽行为
25、采取法律行动;d、 监管人员可强迫银行改变其内部架构;e、 存款保险代理人可有权对银行经理或董事会组员采取法律行动;f、 要求银行向监管人员展示其表外活动;g、 若银行不实施停业命令时,董事会组员和管理人员将自动负有民事和刑事责任;h、 监管机构要求银行注资,以填补实际或潜在损失;i、 监管机构可有权阻止银行派息、发放奖金和给管理人员额外酬劳决定;j、 监管机构可不理股东意见,宣告问题银行资不低债;k、 监管机构可中止问题银行部分或全部股东股份;l、 在银行重组时,监管机构有绝正确讲话权,并可撤换管理人员或董事会组员。若将上述监管权力再细分话,还能够分为果断采取行动权(prompt corre
26、ctive action)、勒令重组权(restructuring power)和宣告资不低债权(declaring insolvency power)三类。数据显示,世界各国给予官方监管人员基础权力相差不大,只有一个例外,即发展中国家授予监管人员更大即时采取行动权力。其次,监管机构可灵活行使权力。譬如,在银行重组时,可酌情豁免部分条例;当偿付能力恶化到一定程度时,将自动采取方法,介入问题银行。除此之外,它们还要求银行必需申报违反稳健管制项目,不依者则遭受处罚。调查发觉大部分国家监管机构在行使介入权时,受到一定限制。最终,官方监管严厉国家还对贷款分类和拨备标准有明文要求,如欠款需多时归为呆坏帐
27、、银行拨备最低百分比等。有更发放风险分散指导,包含对资产风险具体、可验证定量化指导,不许可银行向外国投资者贷款,及设置最低流动资产率等。数据表明,发展中国家对贷款分类要求相对宽松,但却对拨备标准要求严格,这显示出发展中国家在监管方面有后知后觉、后发制人倾向。(6)民间监督政策银行行为除受到官方监督政策影响外,也受到民间市场力量制约,所以大部分国家全部在不一样程度上激励民间监督行为。部分具体方法包含,激励银行:(1)公布表外活动和风险管理程序;(2)公布不良贷款数额、累积利息、未付利息及隶属非金融企业财务数据;(3)将隶属性次级债务作为监管资本一部分;(4)聘用注册审计师核准财务报表;(5)定时
28、聘用国际评级机构来取得评级。另外,大多数国家还给媒体宽松政策支持,保障媒体自由权力,充足发挥它们监督作用。在上述民间监督实践中,发展中国家普遍对其重视不够,只片面强调和实施官方监督政策,忽略了民间监督政策不可替换性和有效性。以下文实证研究所表示,民间监督是一个最有效监管方法,远非官方监督所能及,由此可见它关键性。大部分发达国家已认识到了这点,纷纷培育和扶持民间监督市场,在这方面做最多当属澳大利亚。3、参与类(7)政府控股银行政府参与银行业最直接方法就是控股银行。若政府在一家银行中持股量达成50或以上话,那么这家银行便被称为国有银行。如前所述,各国国有银行资产百分比差异很大,它和收入水平成反比,
29、说明越是低收入国家,国有银行资产百分比就越高,表示政府参与程度就越深广。在107个国家中,有30个国家国有银行资产率为零,而在大部分南亚和东欧前社会主义国家里,这一百分比则在70至80左右。四、银行监管政策理论依据本节具体叙述七大监管政策理论依据。但因为包含很多理论模型,且它们并非基于同一理论框架,在此就不一一介绍,只列举出这些理论关键论据。1、管制类(1)银行业务范围和银商联络限制在理论上,共有五大理由支持这种限制。第一,若许可银行从事如此广泛业务,利益冲突在所难免。譬如,银行可经过发行新股或不停配股方法“割肉补疮”,将其呆坏帐转嫁给毫不知情无辜小投资者。第二,战线过长业务范围在一定程度上会
30、激励银行冒险行为,从而扩大了银行本身风险。第三,庞大业务范围将会使得银行变成“巨无霸”,但其各类业务错综复杂、互不相干,这么监管起来就很困难。第四,不停膨胀银行机构不管在政治上还是在经济上,全部可能变得举足轻重,如此庞然大物极难用条例来规范其行为。最终,超级金融财团出现有碍竞争和金融业效率。但理论上也有不少反对这种限制理由。第一,对经营业务很多限制不利于银行发挥其本身优势,如在搜集和处理信息、管理风险种类不一样用户、提供各类金融服务、监督合约实施和树立信誉等方面,最终无法达致规模效应和规模范酬。第二,较少限制可提升银行特许价值,从而促进银行规范行事。第三,比较广泛业务范围可合适分散风险,稳定银
31、行收入起源。最终,过多限制会增加政府影响力和渗透力,用部分行政手段(如因机构而异豁免一些条例实施)来替换法治,最终一定会拖累银行业绩表现和稳定。(2)银行准入限制在银行准入方面,政府可利用其独特地位,发挥正面作用,严格甄别和审查准入资格,以免不符合标准银行“鱼目混珠”,影响银行体系稳定性。支持者认为,保障银行含有一定垄断权力至关关键,因为只有这么银行方有动力去负担由克服信息壁垒而带来必需成本,以利于信贷流向效益较高行业和企业,将资源有效配置。另外,含有一定垄断成份银行其特许价值较高,在某种程度上可约束和规范它风险行为,避免因金融恶性竞争而带来不稳定性。从监管者角度来看,银行准入限制有利于合理和
32、有效地分配金融资源,以免出现监管真空现象。尽管准入限制有部分正面效应,但其负面效应仍不可低估。众所周知,政客和监管者常常会利用手中准入大权来报答好友,回馈支持者,有甚至收取贿赂。对一个本身透明度就比较低、竞争有限行业来说,政治上过多干预一定会影响到商业银行表现,最终影响整个银行业稳定,得不偿失。(3)资本充足管制传统银行监管理论尤其强调资本管制方法正面效应。这些理论普遍认为,将一定百分比资本或净值作预备资金可缓冲因经营不善或负面冲击所带来损失,甚至能够避免倒闭或破产可能性。除此之外,它还有利于降低银行股东无须要风险行为。在有存款保险(不管是显性还是隐性)情况下,合适资本管制可使得银行股东和其它
33、债权人利益趋同,以追求经营利润最大化为统一目标。不过,现代理论则反其道而行之,质疑传统理论中相关资本管制可降低风险行为论点,认为即使再精明监管者也无法设计出理想合理资本管制水平,难免扭曲市场参与者行为。有些人甚至构建了模型,指出资本管制反而会增加风险行为,理由是受管制资本减弱了银行赢利能力,这么银行为了实现既定利润目标、挽回部分损失,定会采取部分风险过高项目。在一定条件下,以风险为基准资本管制方法势必改变银行长久沿用贷款审批制度,造成信贷配给,这将对整体经济带来负面影响。另外,无法经过银行筹集到所需资金企业便把眼光转向证券市场,这将减弱银行融资地位。总而言之,传统理论和现代理论针对充足资本管制
34、效应问题各抒己见、南辕北辙,迄今为止理论上争议还未能形成共识。(4)存款保险设置存款保险正面效应不言而喻,它设置基础宗旨是保护小存户,使其免受银行因资不抵债而倒闭所带来损失。众所周知,存款保险制度引进是为了处理银行监督中固有“搭便车”问题,因为即使贵为资金供给者,小存户鲜有动力去监督资金用途。这么个人或私营部门监督缺口就由官方监督来补充,此乃设置存款保险制度最大好处。但监督替换正面效应也伴伴随一定成本,最大成本就是它有可能恶化道德风险问题,即激励银行冒过高风险。同时,存款保险存在也降低了小存户监督银行主动性,加重了“搭便车”问题。时至今日,还有相当一批经济学家高度重视道德风险严重性,认为存款保
35、险所引发问题可能比它能够处理问题更多。不过,也有不少经济学家认为,道德风险问题并非不治之症,只要存款保险制度设计合理,包含承保范围、保额上限、收费方法、共保帐户、会员限制、管理机制等,官方监管还是有可能有效控制道德风险问题。2、监督类(5)官方监督政策支持加强官方监督学者提出了三大理由。第一,银行监督通常比较困难,若要达致有效监督就必需付出很高成本,所以通常存户既无动力也无能力去监督银行运作,结果造成近乎零监督局面。此举显然不利于银行业绩效表现和系统稳定,官方监督便能够填补这种不足。第二,因为信息不对称存在,银行极难避开挤兑侵袭,而官方监督则可大大降低挤兑发生可能性。第三,因为存款保险制度会造
36、成道德风险和“搭便车”问题恶化,所以一定有依靠官方监督来预防这种现象发生。当然也有不少经济学家对官方监管颇有微词,认为上述三大正面理论效应在实际中常常无法实现,大权在握监管者多半对克服市场失灵无太大爱好,甚至会不理不睬,多数人逃脱不了世俗圈套,热衷于追逐狭隘仕途和个人利益。政府官员还有可能利用手中监管大权,偏袒支持她们金融机构,以摄取竞选经费,严重者甚至收受贿赂。所以,若这种见解成立话,我们便不难断言下列实证关系,即官方监管权力和腐败程度成正比,但和银行业绩提升或系统稳定无关。(6)民间监督政策很多经济学家数年来一直提倡民间监督,其出发点是官方监督在制度和具体操作上存在着根本缺点。关键表现在三
37、个方面。首先,在出现利益冲突时,银行一定会向政府施压,政府反过来又影响监管人员,这是官方监督不力关键原因。其次,在很多国家,官方监管人员待遇较低,致使她们难以抵挡私营银行诱惑,有能力便纷纷转投银行界,这么监管人员是否有足够动力就大打折扣。最终,和民间债权人不一样,官方监管者因无实体投资,故她们对银行监管并没有象前者那样热心。不过,经济学家对过份依靠民间监督政策有所保留,尤其是对金融基础微弱国家来说,因为在这些国家,资本市场尚不发达、会计标准不一致、规章制度不协调、法律体系不健全,民间监督不可能有翻天覆地实际成效,反而有可能牺牲小存户利益。由此可见,健全制度乃是激励实施民间监督方法前提。3、参与
38、类(7)政府控股银行在上世纪五六十年代,推崇公平至上左翼发展经济学派再次崛起,她们对资本主义社会出现种种市场失灵现象深恶痛绝,纷纷向起步较晚发展中国家献计献策,极力提倡“政府救世”政策,指出政府必需拥有商业银行这一经济金融发展命脉。她们认为政府拥有银行可有效调配资金,将其用在含有战略意义项目,使整个国民经济长久受益。关键原因是,政府能正确地掌握宏观信息,并有足够激励来确保将那些对社会有益项目投资在所需部门和行业,同时产生正面溢出效应,这么便可矫正私有资本市场种种失灵行为。但大部分经济学家并没有如此乐观,对政府是否有足够激励有效配置金融资源深表怀疑。她们反而认为,在大多数情况下,政府拥有银行却更
39、轻易将资源配置经济决议政治化,软化企业约束预算,将有限资源错配在政治上有吸引力、但在经济上并非有效率项目。4、小结在政府监管领域,理论上有两种相互对立见解。一个见解强调政府监管正面效应,被称为“援助之手”论(helping-hand view)。 经济学家常常喜爱以“手”论物,比方恰如其分,让人啧啧称绝。亚当斯密将市场比方为无形之手,而凯恩斯则将政府干预比作有形之手。但手心面正确方向和五指移动姿势又不相同,还可再区分。若手心向上、五指伸出时,就为“援助之手”;而若手心向下、五指去抓时,则为“掠夺之手”。其出发点是,因为经济中固有垄断支配力、外部性和信息不对称问题,市场上充满了多种失灵现象。单靠
40、市场本身来矫正失灵已无济于事,通常民众既无信息和动力又无能力去监督大企业,所以只有依靠政府才能抵消市场失灵(market failures)负面影响,使资源得到有效配置。应用在银行监管方面,援助之手论认为,加强官方监管、限制银行活动、管制银行准入和设置存款保险制度乃有效监管政策。另一个见解则强调政府监管负面效应,被称为“掠夺之手”论(grabbing-hand view)。其关键见解是,在政府眼里,政治利益永远高于经济利益,所以靠政府监管不仅不能处理经济问题,反而还会制造新问题,造成比市场失灵更为严重管制失灵(regulation failures)或政治失灵(political failur
41、es)。应用在银行监管方面,掠夺之手论认为,若官方监管人员权力过大、银行活动限制过多、银行准入过严,不仅不能增加银行业稳定性和提升效率,反而还会滋生严重贿赂等腐败现象。怎样平衡市场失灵和监管失灵呢?换言之,怎样降低因市场失灵而带来社会成本和杜绝贿赂发生?经济学家提出以下两种处理机制。一是提升监管机构独立性。持有这种见解人认为,假如监管人员有一定独立度且有合适动力话,她们将不轻易受政府摆布而把资金转向利益集团,同时银行也无需想方设法去贿赂监管者。银行监管机构能够有官方背景,但必需有足够独立性(如美国联储局)。这显然是一个折衷方案,它既确保了监管机构有足够资源来克服信息不对称障碍,又确保了她们有足
42、够独立度来避免贿赂发生。第二种机制采取全然不一样方法来克服信息和实施两种成本,提出银行监管有效策略应为:(1)给予民间足够大监管权力,提升其监督能力和动力;(2)限定官方监管人员权力。 有些人也将这两种机制分别称为独立监督观(independent supervision view)和民间授权监督观(private empowerment view)。其目标是激励和提倡放权于民、以民代官监管模式。五、银行监管政策实证结论理论上不确定性说明多个效应同时工作,故需要靠实证检验来确定最终净效应。下面我们依次讨论每项政策实证结论,其有效性判定标准有两个:一是银行业发展和效率,二是银行危机发生概率。1、
43、管制类(1)银行业务范围和银商联络限制尽管理论上争议至今尚无定论,但实证研究得出结论却出奇地一致。大多数早期实证研究全部发觉,许可银行从事较广范围业务含有正面效应,因为提供多种金融服务所得利润之间关联度不高,所以业务范围越广,由分散风险而取得收益就越大。这次世界银行搜集监管数据包含国家和政策之多均属首次,为深入全方面探讨银行活动管制影响提供了基础,由此得出实证结论应更有代表性和说服力。最新实证研究清楚地指出,政府对银行活动限制程度和银行业发展及效率呈负相关关系。如前所述,银行活动限制是指对银行从事证券、保险和房地产业务及银行控股非金融企业方面管制。负相关关系表明,这类限制愈严,银行业发展就愈缓
44、慢,其效率也愈低。在多种活动管制中,以限制银行从事证券业务负面影响最大。同时,实证还发觉,银行活动限制和银行危机发生概率呈正相关关系。在一个有一定规模证券市场国家里,假如政府限制银行从事证券业务话,那么引发银行危机可能性就较大。另外,银行危机概率也和银行控股非金融企业限制程度正相关,即限制愈严,危机发生可能性就愈大。需要指出是,上述活动限制和银行危机间正相关关系也可能由其它原因所致,故有必需深入分析。首先,活动限制常常和官方监督相互配合实施,官方监督较强国家其活动限制可能就少,反之官方监督较弱国家就可能用较严活动限制作补充。结果发觉正相关关系和官方监督无关,尤其是在有活跃证券市场国家里,由此可
45、见银行从分散非传统业务中得来收入,在一定程度上提升了银行业稳定性。其次,活动限制也可能和存款保险制度相关,一个设计合理存款保险制度可避免银行高风险扭曲行为,所以对银行活动限制就较少,反之亦然。结果发觉考虑了存款保险以后,正相关关系仍然存在,这充足显示了结论普遍性。汇总实证研究结论,我们发觉许可银行从事范围宽广业务伴伴随相当可观多元化效应,而人为地设置种种限制则适得其反,不仅不利于银行业效率和稳定,而且还使得监管人员腐败现象大幅增加。还有,也无证据支持援助之手论所预期结论,即银行活动限制可预防金融大财团出现,从而降低银行业或实业部门集中程度和增加其竞争成份。除此之外,银行活动限制也不利于证券市场
46、发展。这些结论含有很强生命力,为银行活动管制两种对立见解提供了有力证据,基础上否定了援助之手论,支持了掠夺之手论。(2)银行准入限制早期实证研究基础上全采取美国数据,发觉银行业竞争程度对提升效率至关关键,而且若某个州对设置分行限制越少话,其经济增加率就越高,显示竞争银行业可使整个宏观经济获益。在仅有多个采取跨国数据研究中,结果发觉外资银行进入(尤其是外资银行时时刻刻可进入所带来这种威胁)有利于内资银行业绩表现,而过于集中银行业(包含内资和外资银行)则不利于宏观经济增加,即银行业集中度愈高,经济增加率就愈低。上述结论在新数据中得到了深入证实,同时还出现了部分新结论。关键有以下四条:(1)银行准入
47、限制和效率负相关;(2)在世界范围内,即使银行业竞争程度会影响个体银行业绩,但其效应相对微弱(这可能和外资银行拥有率普遍不高相关);(3)外资银行拥有率和银行危机无关,但对外资银行准入和拥有率限制却和银行危机正相关;(4)即使在短期,外资银行存在也有利于减低宏观经济波动性。这四条结论也甚具普遍性,在金融监管较弱国家里一样适用。外资银行在本国经济中发挥正面经济作用不容低估。在长久,外资银行存在提升了银行业竞争成份,提升了经营效率,降低了营运成本,加紧了银行业发展,增加了银行业稳定性。在短期,尽管外资银行有可能引进或扩散国外部分负面冲击,但因为其合理治理结构、优异管理方法和分散经营范围,反而可化解
48、中国外冲击影响,起到缓冲和稳定作用。无独有偶,在众多影响银行业稳定性原因中,唯一一个现有长久又有短期正面效应原因便是外资银行参与了。此实证结论含有鲜明政策意义,对部分发展中国家轻视、怀疑、惧怕、甚至敌视外资银行做法启示良多。(3)资本充足管制如前所言,传统理论认为资本充足管制现有必需又有实效,但现代理论则认为正面效应未必能够尽现。那么,实证结论到底是什么呢?颇出人意料是,实证发觉,资本充足管制基础上和银行业发展和效率无关,而且也和银行危机发生无关。另外,即使在部分官方监管微弱和存款保险制度慷慨国家里,也无证据显示资本充足管制正面效应。勿庸置疑,实证结论并非否定资本充足管制关键性,而只是指出传统智慧所期望显著正面效应并不存在。资本充足管制无益于银行业发展、效率和稳定这一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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