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海口市颜春岭垃圾填埋场项目现实状况环境影响评定汇报 建设单位:垃圾处理场 评价单位:广州市怡地环境保护 编制日期 二0一六年十二月 概述 伴随生活水平不停提升,社会经济和城市建设得到了迅猛发展,生活垃圾产生量也在增加。海口市垃圾处理场是海口市环境卫生管理局下属科级机关,其管辖颜春岭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是海南省第一家按国家标准建设和运行管理卫生填埋场,场址在澄迈县老城开发区南二环路颜春岭段(110°4′21.77″东经,19°56′1.69″北纬),距离海口主城区38公里,是海口市及
2、澄迈县部分生活垃圾最终处理场所。该场于1998年开始建设,5月建成投入使用。垃圾填埋库区占地面积272亩,和项目相关方法有中电国际新能源海南企业、沼气发电项目和垃圾渗滤液处理厂。本汇报只对垃圾填埋场做评价。 本项目在1995年8月18日取得海口市垃圾处理场环境影响汇报书批复(琼环建字[1995]45号),按摄影关规范要求和环评汇报书中所提出要求来对海口市垃圾处理场进行运行管理。现今距离垃圾处理场开始投产使用时间时间,为此,垃圾处理场(建设单位)委托广州市怡地环境保护编制环境现实状况评定汇报。环评企业接收委托后立即进行现场踏勘、广泛搜集已经有资料,同时认真听取当地政府部门和群众提议,在汇报编制
3、过程中,得到了澄迈县环境保护局大力支持及建设单位亲密配合,在此深表谢意。 本项目已经建成,所以,本汇报对该项目现实状况实际建成内容进行详实调查及工程分析,结合该项目工艺步骤进行产污分析,工程分析,结合该项目工艺步骤进行产污分析,对现场未完善环境保护污染防治方法按摄影关环境保护管理要求提出了整改方案。建设单位在完善对应污染防治方法整改后,我企业根据验收监测技术规范制订了验收监测方案,并委托东莞市华溯检测技术对该项目进行现场采样监测。依据监测结果,本项目各环境要素在采取污染防治方法后,均能达成对应排放标准要求。本项目标选址符合澄迈县城市发展计划,和各类生态功效区划不相冲突,项目标建设符合产业政策
4、及环境管理政策要求,建设单位落实相关环境保护方法后,其污染物可长久稳定达标排放,环境风险处于可接收性水平。所以,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本项目标建设是可行。经澄迈县环境保护局立案后,可纳入环境保护日常监管。 目录 一、项目概况 1 二、法律、标准和环境敏感目标 3 三、工程分析 9 四、项目政策和计划相符性分析 17 五、环境质量现实状况评定 18 六、固体废弃物环境现实状况评定 25 七、生态现实状况评定 26 八、环境风险评定 27 九、污染防治方法及其有效性评定 35 十、环境管理及监测计划 36 十一、环境现实状况评定结论及提议 41 附图: 项
5、目地理位置图 项目四置图 项目平面布局图 附件: 垃圾填埋场环评批复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基础情况 项目名称:海口市颜春岭垃圾填埋场项目 建设单位:垃圾处理场 项目地点:澄迈县老城开发区颜春岭处 项目性质:环卫工程 项目投资:1.36亿元 1.1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 海口市颜春岭垃圾填埋场项目在澄迈县老城开发区颜春岭处(110°4′21.77″东经,19°56′1.69″北纬),距海口市中心区38公里,项目地理位置详见附图1。项目东面为荒地和树林、南面为树林、西面相邻着建筑为中电国际新能源海南企业、北面隔着南二环路是垃圾处理站污水处理系统,距离项目最近
6、敏感点是在东北方向2170m处文连村,项目周围四置情况详见附图2。该项目于1995年推行过环评报批手续,取得海南省环境资源厅(琼环建字[1995]45号)文同意建设。 (1)原环评批复建设内容:海口市颜春岭垃圾填埋场项目占地272亩,其中第一填埋区占地64亩,第二填埋区占地208亩,设计库容为1109万m³,总投资1.36亿元,设计日处理垃圾为1000t。在1998年开始建设,5月建成投入使用,负担着海口市及澄迈县部分地域生活垃圾处理任务。原环评批复要求项目场区要设有完整过磅系统,垃圾填埋、压实、覆盖系统、污水防渗系统、污水搜集系统、沼气搜集系统和环境监测系统,对场地产生废气、废水等污染物进
7、行有效处理。 (2)此次现实状况评价范围:依据现场勘查结果,海口市颜春岭垃圾填埋场项目建设规模和原环评批复规模基础一致,批复所要求建设对应污染防治方法及监测系统均已随主体工程建成并同期投入使用,污染得到有效控制。此次现实状况评价范围仅包含填埋区272亩范围,该填埋区现在已填埋了90%容量。 (3)其它配套建设情况调查:依据现场调查及查阅资料情况表明,配套渗滤液处理厂因为实际需要,于进行过工艺改造并编制过环评汇报,取得澄迈县国土环境资源局批复文件(澄土环资[]196号),从日常检测汇报来看,改造后渗滤液处理厂处理效果良好。 项目北侧建有一个沼气发电工程,由海南康达新能源12月投资建设,5月
8、投产,不属于原垃圾填埋场环评评价范围,为独立项目,本汇报不对其进行评价。该沼气发电工程于5月编制环评汇报并取得海南省国土环境资源厅批复文件(琼土环资监表字[]44号),关键利用沼气发电系统来进行能源利用,每个月发电量约为45万度,有利于降低垃圾填埋场产生沼气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 项目西侧相邻处建设了一个垃圾焚烧厂于5月突入使用,不属于原垃圾填埋场环评评价范围,为独立项目,本汇报不对其进行评价。 1.2项目总平面布局 项目占地面积为272亩,本项目现实状况评定仅为原环评评价垃圾填埋区域,不包含后期兴建沼气发电工程、垃圾焚烧厂等建设内容。 1.3供配电 项目使用是电网系统所提供电,场区备
9、有一台康明斯250kw发电机用于备用发电。 1.4给排水 给水: 项目用水起源于自来水,关键用于职员生活用水。 排水系统: 本项目填埋区设有防渗方法、垃圾渗滤液搜集、雨污分流方法和污水处理方法。雨水和项目所产生渗滤液分开,废水经搜集,以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达标后排入老城市政污水管网。 1.5劳动定员及岗位部署 本项目现有干部职员110人,其中高、中级职称6人,专业技术人员15人,场区不设餐厅厨房。下设有综合管理办公室、生产技术股、人事股、宣传股、污水处理厂等部门。 二、法律、标准和环境敏感目标 1. 法律法规 (1)《中国环境保护法》(中国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
10、会第八次会议于4月24日修订经过,自1月1日实施); (2)《中国环境影响评价法》(.9.1); (3)《中国城市计划法》(.1.1); (4)《中国大气污染防治法》(1月1日起施行); (5)《中国水污染防治法》(.2.28); (6)《中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1996.10.29); (7)《中国固体废弃物污染环境防治法》(4月2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经过); (8)《中国水土保持法》中国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于12月25日修订经过,自3月1日起施行; (9)《中国清洁生产促进法》(.2.29); (10)《建设项目环
11、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1998]253号令); (11)《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本)》(发展改革委令第9号)及发改委第21号令《国家发展改革委相关修改<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本)>相关条款决定》; (12)《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目》,6月1日起施行; (13)《相关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决定》国发()39号文; (14)《全国生态环境保护纲要》国务院11月26日; (15)《防治城市扬尘污染技术规范》(公布稿,2月1日起实施); (16)《海南省清理整改环境保护违法违规建设项目工作方案》琼环函【】817号。 2. 技术导则 (1)《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总纲》
12、HJ2.1-); (2)《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 (3)《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面水环境》(HJ/T2.3-93); (4)《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声环境》(HJ2.4-); (5)《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生态环境》(HJ 19-); (6)《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HJ610-); (7)《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T169-); (8)《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处理技术规范》(GB 50869-); (9)《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防渗系统工程技术规范》(CJJ113-); (10)《生活垃圾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
13、 (11)《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工程技术规范》(HJ564-)。 3.环境质量标准 依据本项目所在地环境功效区划及环境保护局下达规范标准,实施标准以下: 3.1环境空气 环境空气质量:本项目地处于海南省澄迈县老城开发区,属于环境功效分区二类区,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实施《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中二级浓度限值要求。具体标准值详见表3 表3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序号 污染物项目 平均时间 浓度限值 单位 二级标准 1 二氧化硫 SO2 年平均 60 μg/m3 二十四小时平均 150 1小时平均 500 2 二氧化氮 NO2 年平均
14、 40 二十四小时平均 80 1小时平均 200 3 一氧化碳 (CO) 二十四小时平均 4 mg/ m3 1小时平均 10 4 颗粒物PM10 年平均 70 μg/ m3 二十四小时平均 150 5 颗粒物PM2.5 年平均 35 二十四小时平均 75 3.2地下水 地下水质量:本项目所处地域地下水质量为Ⅳ类,实施《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中Ⅳ类标准。同时统计井口位置、井口标高、井深、水位标高、出水量、水温、取水用途和井水性质等。具体标准详见表4。 表4 地下水质量标准(摘录) 序号 项目 浓度限值
15、单位:mg/L 实施标准 1 pH值 5.5-6.5 8.5-9 《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 2 氨氮 ≤0.5 3 总硬度 ≤550 4 高锰酸盐指数 ≤10 5 溶解性固体 ≤ 6 硝酸盐 ≤30 7 亚硝酸盐 ≤0.1 8 硫酸盐 ≤350 9 氟化物 ≤2.0 10 氯化物 ≤350 11 氰化物 ≤0.1 12 挥发酚 ≤0.01 13 As ≤0.05 14 Pb ≤0.1 15 Hg ≤0.001 16 Cd ≤0.01 17 Cr6+ ≤0.1
16、 18 总大肠菌群 ≤100(个/L) 19 细菌总数 ≤1000(个/mL) 3.3声环境 声环境质量:项目所在地处于工业区,项目北面场界是南二环路,实施《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表1中4a类标准,其它场界实施3类,具体标准详见表5。 表5 声环境质量标准值 单位: dB(A) 标准类别 标准值 昼间 夜间 《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3类 65 55 《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4a类 70 55 3.4生态环境 本项目在5月已经建成投入使用,垃圾填埋场在建场时严格根据《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 16889-1
17、997)中所提出要求来进行防渗漏方法部署。项目东面和南面1000m范围内关键为荒地和树林、人工经济林地,西面为中电国际新能源海南企业(0m)、东北面澄迈德盛宏化工实业企业(660m)、西北面中航特玻材料企业(850m)。项目所在区域人工经济林地种类也较为简单,关键为桉树、紫檀树和椰子树等海南常见植被,类型简单,生物多样性通常,无省级或国家级保护物种,生态环境情况良好。 4. 污染物排放标准 4.1项目废水排放标准 项目外排废水实施《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 16889-)表2中监测因子和浓度限值要求。详见表6 表6 新建和现有垃圾填埋场水污染物排放质量浓度限值 序号 控
18、制污染物 排放质量浓度限值 污染物排放监控位置 1 色度(稀释倍数) 40 常见污水处理设施排放口 2 CODcr(mg/L) 100 3 BOD5(mg/L) 30 4 悬浮物(mg/L) 30 5 总氮(mg/L) 40 6 氨氮(mg/L) 25 7 总磷(mg/L) 3 8 粪大肠菌群数(个/L) 10000 9 总汞(mg/L) 0.001 10 总镉(mg/L) 0.01 11 总铬(mg/L) 0.1 12 六价铬(mg/L) 0.05 13 总砷(mg/L) 0.1 14 总铅(mg/L)
19、 0.1 项目废水关键是填埋垃圾渗滤液,本项目垃圾渗滤液经过搜集系统搜集将其引入污水处理站进行沉淀、反硝化、硝化、超滤、纳滤和反渗透等一系列工艺处理达成《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 16889-)中表2现有和新建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以后排入老城污水管网。 4.2 项目废气排放标准 本项目废气恶臭污染物实施《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二级标准要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见表7。 表7 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项目 氨 硫化氢 臭气(无量纲) 浓度(mg/m3) 1.5 0.06 20 4.3项目噪声排放标准 项目所在地处于工业区,项
20、目北面场界是南二环路,实施《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中4类标准,其它场界实施3类。标准限值详见表8。 表8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摘录) 单位:分贝[Leq dB(A)] 类 别 昼 间 夜 间 3类 65 55 4类 70 55 5. 项目周围敏感点 项目东面和南面1000m范围内关键为荒地和树林、人工经济林地,西面为中电国际新能源海南企业(0m)、东北面澄迈德盛宏化工实业企业(660m)、西北面中航特玻材料企业(850m)。距离项目边界最近敏感点为
21、东北方向2150m处文连村。 三、工程分析 1.工艺步骤 垃圾填埋工艺步骤图 工艺简述和产污步骤分析: 工艺步骤简述 产生污染物 (1)生活垃圾进场:由各个垃圾中转站运输过来垃圾首先经过中电国际新能源海南企业用于焚烧发电,本项目垃圾填埋场填埋垃圾起源为中电国际新能源海南企业所产生炉渣和焚烧厂检修时候直接运输至场区生活垃圾。 交通噪声和扬尘 (2)检验垃圾:对进场垃圾根据规范进行筛选,不是生活垃圾或不符合填埋要求垃圾不许可进入填埋区。 (3)过磅称重:对进场垃圾实施过磅称重,并统计其进场垃圾量。 (4)作业面倾倒:在正常作业区域进行垃圾倾倒。 恶臭 (5
22、喷药消杀虫蝇:对进场垃圾进行消毒杀虫,以免细菌和虫蝇滋生。 (6)推平压实:对消毒过后生活垃圾进行推平压实 (7)渗滤液搜集和去向:项目填埋区设有防渗和导流系统,对填埋垃圾所产生渗滤液进行搜集至渗滤液处理系统进行达标治理,水质达标后排入老城污水管网。 垃圾渗滤液 (8)覆土和植被绿化:覆土和植被绿化是在封场处理时候需要落实步骤。 2.污染源监测及达标分析 依据项目实际建成情况,建设单位委托东莞市华溯检测技术根据规范标准要求于12月5日6日对项目进行监测,监测情况以下: 2.1地下水监测 依据项目监测小组对项目场区水井和文连村、谭昌村水井取样监测结果, 项目地下水
23、监测点位及监测因子一览表详见表10,监测结果详见表11。 表10 地下水监测点位及监测因子、频次一览表 监测断 面布设 监测点位 编号 监测点位置 W1 场区地下水监测井 监测天数 连续监测2天,天天采样一次 监测 项目 监测因子 pH值、氨氮、总硬度、高锰酸盐指数、溶解性固体、硝酸盐、亚硝酸盐、硫酸盐、氟化物、氯化物、氰化物、挥发酚、As、Pb、Hg、Cd、Cr6+、总大肠菌群、细菌总数 表11 地下水监测结果及标准一览表 监测项目 监测结果 标准值 单位:mg/L .12.5 .12.6 pH值 6.0 6.2 5.5-6.5
24、8.5-9 氨氮 无 无 ≤0.5 总硬度 57.9 55.3 ≤550 高锰酸盐指数 2.1 2.1 ≤10 溶解性固体 300 320 ≤ 硝酸盐 2 3 ≤30 亚硝酸盐 无 无 ≤0.1 硫酸盐 100 113 ≤350 氟化物 0.1 0.15 ≤2.0 氯化物 20 18 ≤350 氰化物 无 无 ≤0.1 挥发酚 无 无 ≤0.01 As 无 无 ≤0.05 Pb 无 无 ≤0.1 Hg 无 无 ≤0.001 Cd 无 无 ≤0.01 Cr6+ 无 无
25、≤0.1 总大肠菌群 无 无 ≤100(个/L) 细菌总数 3 5 ≤1000(个/mL) 依据地下水检测结果显示:项目区地下水中pH值、氨氮、总硬度、高锰酸盐指数、溶解性固体、硝酸盐、亚硝酸盐、硫酸盐、氟化物、氯化物、氰化物、挥发酚、As、Pb、Hg、Cd、Cr6+、总大肠菌、群细菌总数这19项监测指标均达成《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中Ⅳ类标准要求,地下水质良好。 2.2废水监测 项目现场建有渗滤液处理厂,对垃圾填埋场所产生垃圾渗滤液进行处理达标后排入澄迈县城镇污水管网,依据污水处理站环评汇报和提供数据能够得到垃圾渗滤液处理结果详见表12。 表12
26、 废水监测结果一览表 依据渗滤液处理厂长久监测结果显示,地表水中各项监测指标满足《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 16889-)中表2现有和新建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标准,能够排入老城污水管网。 2.3废气监测 结合澄迈县当日监测工况,此次监测期间风向为东北,选择东北面设1个参考点,在下风向设3个监控点。监测废气污染物同时同时统计风向、风速、气温、气压等特征参数。监测点位及监测因子、频次一览表见表13。依据监测汇报,监测期间气象统计数据详见表14,监测结果及达标情况见表15。 表13 废气监测点位及监测因子、频次一览表 监测点 布设 采样点位置 编号
27、监测点位置 Q1监测点 上风向Q1参考点 Q2监测点 下风向Q2监控点 Q3监测点 下风向Q3监控点 Q4监测点 下风向Q4监控点 监测 项目 监测因子 硫化氢、氨、臭气浓度 监测 频率 监测天数 连续监测2天,天天监测4次 同时观察统计 气温、气压、风向、风速等气象要素 表14 气象参数一览表 监测日期 气温(℃) 气压(kPa) 风向 监测时最大风速(m/s) 天气情况 .12.5 02:00-03:00 22.8 100.5 东北风 1.8 多云 08:00-09:00 30.4 100.4 东北风 2.1
28、 14:00-15:00 32.6 100.0 东北风 2.3 20:00-21:00 30.9 100.1 东北风 1.2 .12.6 02:00-03:00 24.0 100.6 东北风 1.7 多云 08:00-09:00 30.9 100.4 东北风 1.7 14:00-15:00 32.6 100.2 东北风 1.4 20:00-21:00 31.5 100.3 东北风 1.4 表15 项目外排废气监测结果评价一览表 日期 项目 硫化氢 氨 臭气浓度 单位 12月5日 上风向
29、Q1参考点 第一次 0.032 0.80 ≤10 mg/m3 第二次 0.037 0.78 ≤10 mg/m3 第三次 0.034 0.83 ≤10 mg/m3 第四次 0.029 0.85 ≤10 mg/m3 下风向Q2监控点 第一次 0.020 0.59 16 mg/m3 第二次 0.027 0.68 14 mg/m3 第三次 0.025 0.63 13 mg/m3 第四次 0.022 0.65 12 mg/m3 下风向Q3监控点 第一次 0.031 0.81 19 mg/m3 第二次 0.0
30、35 0.75 18 mg/m3 第三次 0.028 0.79 17 mg/m3 第四次 0.034 0.84 19 mg/m3 下风向Q4监控点 第一次 0.013 0.35 18 mg/m3 第二次 0.018 0.37 17 mg/m3 第三次 0.016 0.31 16 mg/m3 第四次 0.012 0.34 18 mg/m3 12月6日 上风向Q1参考点 第一次 0.011 0.32 ≤10 mg/m3 第二次 0.017 0.39 ≤10 mg/m3 第三次 0.015 0.34
31、≤10 mg/m3 第四次 0.012 0.37 ≤10 mg/m3 下风向Q2监控点 第一次 0.037 0.83 15 mg/m3 第二次 0.030 0.86 14 mg/m3 第三次 0.035 0.82 18 mg/m3 第四次 0.038 0.88 14 mg/m3 下风向Q3监控点 第一次 0.034 0.82 16 mg/m3 第二次 0.032 0.87 19 mg/m3 第三次 0.035 0.85 18 mg/m3 第四次 0.029 0.79 19 mg/m3 下风向Q4监
32、控点 第一次 0.023 0.62 16 mg/m3 第二次 0.028 0.66 17 mg/m3 第三次 0.025 0.63 15 mg/m3 第四次 0.022 0.69 16 mg/m3 标准值 0.06 1.5 20 mg/m3 注:1、本结果只对当初采集样品负责。 2、无组织形式排放恶臭污染物氨、硫化氢采取本项目废气恶臭污染物实施《恶臭污染物排标准》(GB14554-93)二级标准要求。 据监测数据显示,本项目无组织监控点所排放硫化氢、氨、臭气均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中要求,对周围大
33、气影响较小。 2.4噪声监测 噪声监测 本项目营运期噪声垃圾填埋时机械作业机械噪声和运输车辆组产生交通杂声。项目所在地处于工业区,项目北面场界是南二环路,实施《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表1中4类标准,其它场界实施3类。噪声监测点位及监测因子详见表16,监测结果详见表17。 表16 噪声监测点位及监测因子、频次一览表 监测点 布设 采样点位置 S1监测点:项目东侧厂界外1m S2监测点:项目南侧厂界外1m S3监测点:项目西侧厂界外1m S4监测点:项目北侧厂界外1m 监测项目 噪声 等效连续A声级(Leq) 采样时间和频次
34、采样频次 连续监测2天,天天昼夜各监测一次 采样时间 昼间 6:00~22:00 夜间 22:00~6:00 表17 厂界噪声监测结果 监测点编号 监测点位置 测量值 Leq【dB(A)】 12月5日 12月6日 昼间 夜间 昼间 夜间 S1 厂界外东1m处 48.9 41.2 48.5 40.8 S2 厂界外南1m处 51.2 42.3 51.3 41.6 S3 厂界外西1m处 50.7 41.0 50.2 41.5 S4 厂界外北1m处 47.4 42.0 47.9 41.8 项目所在地处于工业区,项
35、目北面场界是南二环路,实施《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中4类标准,其它场界实施3类。 注:1、本结果只对当初监测结果负责。 依据监测数据显示,项目昼间噪声最大值:51.3dB(A),夜间噪声最大值:42.3 dB(A)。监测结果符合排放标准要求,对周围影响不大。 3.污染物排放总量 3.1项目废水排放总量 项目废水关键分为生活污水和生产废水,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生产废水关键为垃圾填埋场所产生垃圾渗滤液,垃圾渗滤液进过搜集导流系统引入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达标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生活污水:项目场区定员110人,根据项目实际情况是垃圾随到随
36、填,所以上班时间为24h制、200L/人·日,项目每日生活用水量为22t/d、8030t/a。根据85%废水产生量,则项目所产生生活废水量为18.7t/d、6826t/a。 生产废水:依据垃圾渗滤液处理厂环评汇报中所统计数据,渗滤液处理厂日处理500t生产废水,处理效果良好,符合《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 16889-)中表2限值要求。 废水监测结果统计详见附图 废水监测结果统计图 3.2废气排放总量 废气:项目所产生硫化氢、氨气和臭气排放属于无组织排放,本项目对场区废气浓度进行了监测,监测结果详见表15,依据结果显示本项目无组织监控点所排放硫化氢、氨、臭气均符合《恶臭污
37、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中要求,对周围大气影响较小,此处不做定量分析。 沼气:在垃圾填埋过程中,厌氧反应产生沼气。依据海口市颜春岭垃圾处理场沼气发电项目环境影响汇报表描述,本项目填埋区在12月由海南康达新能源在本项目标建设基础上投资了4000万元人民币建设了沼气发电工程,5月投产,已前后在垃圾堆体植入136根沼气搜集管,利用沼气发电系统来进行能源利用,年减排二氧化碳4万吨,但因为垃圾处理方法改变,关键由填埋为主向焚烧为主转型,沼气发电厂大电机组也由原安装3台1兆瓦缩减为1台1兆瓦,现在运转情况良好,每个月发电量约为45万度。采取采气方法为泵吸方法,采集垃圾堆体关键是近3年填
38、埋垃圾堆体。 3.3噪声排放总量 项目运行期关键废气来自于垃圾填埋时所产生硫化氢、氨气、臭气和沼气。项目所产生废气属于无组织排放,此处不做定量分析。在垃圾填埋时所产生沼气经过导管进入到沼气发电系统进行资源利用。硫化氢、氨气和臭气依据现场检测浓度数据显示,均达成了《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中要求,对周围大气影响较小。 3.4固体废弃物排放总量 本项目关键产生固体废弃物是职员在生活中所产生生活垃圾,本项目定员110人,每人天天所产生生活垃圾量为1kg/d,则生活垃圾产生量为110kg/d,40.15t/a。 四、项目政策和计划相符性分析 1.项目产业和环境政
39、策相符性分析 本项目为海口市颜春岭垃圾填埋场现实状况环境影响评定项目,关键负担着海口市及澄迈县部分地域生活垃圾处理任务。依据中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发展改革委相关修改<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 年本)》相关条款决定(国家发展改革委 年第21 号令)和《产业结构调整调整指导目录( 年本)(修正)》,项目属第一类激励类中第三十八条"环境保护和资源节省综合利用"第20 款"城镇垃圾及其它固体废弃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和综合利用工程"。所以,项目符合国家现行产业政策。 2.项目计划相符性分析 本项目在1995年取得澄迈县建设委员会在相关兴建“海口市高科技生活垃圾处理场”选址批复【澄建字
40、1995)71号】。在1997年取得了海南省建设厅文件(琼建城【1997】62号)相关同意兴建海口市垃圾综合处理场建设项目标批复,项目符合计划和选址要求。 五、环境质量现实状况评定 1.地下水质量现实状况监测和评定 项目监测小组于12月5日——12月6日这两天内对场区地下水井、文连村和谭昌村处饮用水井采样监测,关键监测pH值、氨氮、总硬度、高锰酸盐指数、溶解性固体、硝酸盐、亚硝酸盐、硫酸盐、氟化物、氯化物、氰化物、挥发酚、As、Pb、Hg、Cd、Cr6+、总大肠菌群、细菌总数。 依据项目所处地域,本项目地下水实施《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中Ⅳ类标准。评价标准限
41、值和地下水监测结果详见表20。 表20 地下水监测结果及标准一览表 监测项目 监测结果 标准值 单位:mg/L .12.5 .12.6 pH值 6.0 6.2 5.5-6.5 8.5-9 氨氮 无 无 ≤0.5 总硬度 57.9 55.3 ≤550 高锰酸盐指数 2.1 2.1 ≤10 溶解性固体 300 320 ≤ 硝酸盐 2 3 ≤30 亚硝酸盐 无 无 ≤0.1 硫酸盐 100 113 ≤350 氟化物 0.1 0.15 ≤2.0 氯化物 20 18 ≤350 氰化物 无 无
42、 ≤0.1 挥发酚 无 无 ≤0.01 As 无 无 ≤0.05 Pb 无 无 ≤0.1 Hg 无 无 ≤0.001 Cd 无 无 ≤0.01 Cr6+ 无 无 ≤0.1 总大肠菌群 无 无 ≤100(个/L) 细菌总数 3 5 ≤1000(个/mL) 本项目地下水监测现场取样时,场区内监测井仅找到一口,表20为该井样品监测数据和文连村、谭昌村地下水中各水质监测因子均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Ⅳ类标准要求,说明本项目建设期采取防渗方法效果良好。 2.环境空气质量现实状况评定 2.1环境空气质量现实状况
43、监测和评定 依据海南省生态保护厅公布《第三季度海南省环境质量公报》中所提出10月环境空气质量情况所显示:全省空气质量总体优良,优良天数百分比为100%,其中优占92.1%、良占7.9%,无轻度污染、中度污染和重度污染天。18个市县(三沙市除外)空气质量优良天数百分比均为100%。其中,东方市优级天数百分比为79.1%,琼海、定安、文昌、临高、海口5个市县优级天数百分比介于84.8%~89.5%之间,其它市县优级天数百分比在90.0%以上。和去年同期比较,全省空气质量优级天数百分比上升6.3%,良级天数百分比下降6.1%,轻度污染天数百分比下降0.2%,由此可见,澄迈县环境空气质量现实状况良好
44、 依据监测小组于12月5日——12月6日这两天内对场区大气环境采样监测,关键监测颗粒物、PM10、SO2、NO2、NH3、H3S这6项指标。项目所处地域实施《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中二级标准,其中未给出H2S和NH3参考使用《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TJ36-79)居住区最高许可浓度值。监测结果详见表21。 表21 大气监测结果和标准值一览表 日期 项目 硫化氢 氨 臭气浓度 单位 12月5日 上风向Q1参考点 第一次 0.032 0.80 ≤10 mg/m3 第二次 0.037 0.78 ≤10 mg
45、/m3 第三次 0.034 0.83 ≤10 mg/m3 第四次 0.029 0.85 ≤10 mg/m3 下风向Q2监控点 第一次 0.020 0.59 16 mg/m3 第二次 0.027 0.68 14 mg/m3 第三次 0.025 0.63 13 mg/m3 第四次 0.022 0.65 12 mg/m3 下风向Q3监控点 第一次 0.031 0.81 19 mg/m3 第二次 0.035 0.75 18 mg/m3 第三次 0.028 0.79 17 mg/m3 第四次 0.034
46、0.84 19 mg/m3 下风向Q4监控点 第一次 0.013 0.35 18 mg/m3 第二次 0.018 0.37 17 mg/m3 第三次 0.016 0.31 16 mg/m3 第四次 0.012 0.34 18 mg/m3 12月6日 上风向Q1参考点 第一次 0.011 0.32 ≤10 mg/m3 第二次 0.017 0.39 ≤10 mg/m3 第三次 0.015 0.34 ≤10 mg/m3 第四次 0.012 0.37 ≤10 mg/m3 下风向Q2监控点 第一次 0.037
47、 0.83 15 mg/m3 第二次 0.030 0.86 14 mg/m3 第三次 0.035 0.82 18 mg/m3 第四次 0.038 0.88 14 mg/m3 下风向Q3监控点 第一次 0.034 0.82 16 mg/m3 第二次 0.032 0.87 19 mg/m3 第三次 0.035 0.85 18 mg/m3 第四次 0.029 0.79 19 mg/m3 下风向Q4监控点 第一次 0.023 0.62 16 mg/m3 第二次 0.028 0.66 17 mg/m3
48、第三次 0.025 0.63 15 mg/m3 第四次 0.022 0.69 16 mg/m3 标准值 0.06 1.5 20 mg/m3 注:1、本结果只对当初采集样品负责。 2、无组织形式排放恶臭污染物氨、硫化氢采取本项目废气恶臭污染物实施《恶臭污染物排标准》(GB14554-93)二级标准要求。 依据结果显示,项目场区大气环境各项监测因子均符合标准相关要求,大气环境良好。 2.2大气环境防护距离和卫生防护距离 大气环境防护距离: 依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利用环境保护部环境工程评定中心环境质量模拟关键试验室公布“
49、大气环境防护距离标准计算程序”计算硫化氢、氨大气环境防护距离,五年内平均风速2.5m/s。参数设定见表22。 表22 大气环境防护距离估算模式参数取值表 排放源 污染物 评价标准 (mg/m3) 污染源面积 污染物排放速率(kg/h) 大气环境防护距离(m) 垃圾填埋场 硫化氢 0.01 S=181152m2 0.0852 0 氨 0.2 0 计算结果表明,项目氨大气环境防护距离为0m,硫化氢大气环境防护距离为0m。经项目现场调查,本项目周围1000m内无敏感目标,所以大气环境防护距离符合相关要求要求。 卫生防护距离: 依据本项目标特点,恶臭产生源在场
50、区分布面较广,是以面源形式排放,属于无组织排放,必需采取卫生防护距离等相关控制方法,以降低恶臭对周围环境影响。卫生防护距离计算公式以下: Qc/Cm=A-1(BLC+0.25r2)0.50LD 式中: Cm—标准浓度限值(mg/m); L—所需卫生防护距离(m); R—有害气体无组织排放源所在生产单元等效半径(m),依据该生产单元占地面积(m2)计算r=(S/π)0.5; A,B,C,D—卫生防护距离计算系数; Qc—工业企业有害气体无组织排放量。 依据《制订地方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技术方法》要求,选择参数为:Qc =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