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企业为贷款支付的财务顾问费如何作税务处理?我公司为建造一幢建设期为2年的厂房,2013年5月从银行专门借入款项5000 万元,年利率6.6%,同时银行与我公司签订协议,银行对此笔贷款提供财务顾问服务,收取财务顾问费300万元。请问:我公司支付的这笔300万元的财务顾问费该如何进行税务处理,是作为资本性支出计入建造的厂房成本,还是作为费用性支出从当期扣除?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若干税务处理问题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15号)第二条的规定:“企业通过发行债券、取得贷款、吸收保户储金等方式融资而发生的合理的费用支出,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应计入相关资产成本;不符合资本化条件
2、的,应作为财务费用,准予在企业所得税前据实扣除。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融资性费用属于资本性支出,应当分期扣除或者计入有关资产成本,不得在发生当期直接扣除;不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融资性费用属于收益性支出,在发生当期直接扣除。”考虑到厂房建造支出属于资本性支出,因此对归属于厂房建造的财务顾问费支出应予以资本化,应计入厂房的计税基础,通过计算折旧予以扣除。编辑推荐:常见税务风险点之增值税进项类企业常见税务风险及表现形式白条入账的税务问题全解析2014年营改增后最新增值税税目税率表汇算清缴应重视业务招待费的纳税调整小编寄语:会计学是一个细节致命的学科,以前总是觉得只要大概知道意思就可以了,但这样是很难达到学习要求的。因为它是一门技术很强的课程,主要阐述会计核算的基本业务方法。诚然,困难不能否认,但只要有了正确的学习方法和积极的学习态度,最后加上勤奋,那样必然会赢来成功的曙光。天道酬勤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