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精品文档车辆卫星定位装置安装使用管理制度根据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安装使用管理规定,为加强公司道路运输安全生产,实行营运车辆动态监控,特制定本制度。一、 凡公司所属道路运输营运车辆,按照行业管理有关规定必须安装卫星定位GPS车载终端系统并配备车载终端GPS使用证明。对营运车辆的地理位置,运行速度,运行轨迹以及车内驾驶人及货物情况进行全程实时监控。二、 公司建立动态监控系统,设置监控平台监控卫星定位车载终端。安装使用的系统软件应符合交通运输行业标准要求,确保与运管部门监管平台互联互通,数据实时共享。1、 配备专职监控人员1名,对营运车辆运行情况事实全过程监控。实行8小时专人监控值班,及时发现违
2、章超速、超员等行为,并进行处罚。2、 建立监控台帐,作好车辆运营登记和日常行车记录,填写监控日志。对车辆驾驶人的违法、违规行为及时报告和处理,及时发布提醒和警示信息,告知驾驶人及时纠正、消除安全隐患。三、 定期检查、抽查、监控营运车辆。确保车辆在线时间,超速、超员、疲劳驾驶、超线行驶等不法经营和违章运营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警示、提醒,并根据公司有关规章制度进行处罚。四、 做好车载终端GPS设备管理、报修和检修维护记录,保证设备正常使用。教育并要求驾驶员正确使用和维护卫星定位车载终端,发现故障及时报告和维修。五、 营运车辆在行驶途中不得私自关闭车载终端;收到发送的警示信息后,必须立即纠正违章行为,确保车辆按照有关规定正常运行,遇恶劣天气、交通事故等紧急情况时,应立即向监控平台发送信息报告。六、 卫星定位车载终端GPS要有效接入符合行业标准的监控平台和全国重点营运车辆联网联控系统。七、 公司每日抽查车辆运行情况,抽查比例不低于20%。及时处理违章和报警。可编辑